与想像大不同:我应美国政府邀请 观摩中期选举(ZT)
(2006-11-10 21:2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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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姚立法
我应美国政府的邀请,作为一名民间的中美文化交流的使者,于九月初赴美观摩其总统大选,亲身感受颇多。
从联邦选举委员会主席到基层选举委员会工作的志愿者;从民主、共和两党全国中央委员会到民间草根组织;从选举专家到投票站选举法官;从东部到西部都进行过访问和交流。所见所闻,难以尽述。
竞选花费谁买单
1860年大选时,林肯竞选总统花了10万美元;1952年艾森豪威尔总统及其对手在竞选中共花了1100万美元;1972年总统竞选,共和党、民主党共花了约1亿美元;1996年总统选举的花费是9亿美元;上一届大选,总统和议员的竞选费用约30亿美元;本届大远,总统和其他全国上下所有竞选者的花费估计要40亿美元。
竞选花费如此之大,谁是买单人呢?
1971年的“联邦选举法案”规定,凡是100美元以上的选举捐款,各党派候选人都必须上交收据,并用其选举开支进行核实。根据联邦选举委员会对这些收据的统计,大体而言,在近期选举中,除了联邦政府的公共竞选资金,候选人的私人资金有4个来源,各占资金的1/4左右:一是来自个体选民的小额捐款(200 美元以下的捐款);二是来自个体选民的大额捐款(200美元以上,1000美元以下的捐款);三是来自各个公司、工会或其他民间组织设立的“政治行动委员会”的捐款(5000美元以下);四是各个政党对其候选人的“嫁妆”(一个人一年最多可以向一个政党捐助2万美元资助选举)。上述4个来源,由于数额受到法律调控,被称为“硬钱”。
1971年的“联邦竞选法案”是美国第一部系统规范竞选筹款的法律(后于1974年补充修正),它规定:在一次选举中,个人给某一个候选人的捐款不得超过 1000美元;一个“政治行动委员会”的捐款不得超过5000美元;个人一年可以资助选举的捐款,不得超过2.5万美元。
2002年2月,“两党竞选改革法案”在国会通过,3月,布什总统签署该法,同年11月6日生效。该法案的主要条款是:禁止“软钱”(“软钱”是指捐给政党、用于非促选目的的“建党”捐款,其数额不受法律限制),即各政党不得再接受任何“建党资金”;,同时也提高“硬钱”的上限,比如,个人捐款数额从 1000美元上升为2000美元,个人一年可以用于支持选举的钱数最高从2.5万上升为4.7万。
可见,竞选总统的花费来源,主要是个人,即选民的自愿捐款。而且,象比尔•盖茨有的是钱的巨富们,想多捐钱都是不可能的。因为超过“硬钱”的上限即为违法。
我听到过一些州或县的两党的中央委员会主席讲,筹款是他们的主要工作。
我见到县一级民主党冰淇淋聚会时无声无息的公民自愿捐款的场面。
我看到过布什总统签名的请社会名流为其捐款的函。同时得知布什总统在2000年提名过程中,成为首位谢绝接受公共(美国政府)等额补充资金而当选总统的候选人。
从限制“硬钱”,可以看出其目的是分散竞选资金的来源,避免某一个集团或者个人利用其财力来操控选举的结果,努力使公民对选举结果拥有相对平等的影响力。
从限制“软钱”可知,其宗旨是进一步打击集团捐款和超级富豪的力量,增强中产阶级的捐款力量。
“两党竞选改革法案”实施后,今年“软钱”又找到了影响政治的方式,即流向具有党派倾向的民间团体。据华盛顿大学法学院教授Spencer A. Overton先生说,国会议员和选举专家们又在研究提案改革竞选筹款机制,以禁止“软钱”“洗涤政治”。
还由于选民投票呈下降趋势的原因,Spencer A. Overton先生提出建议,选举捐款应冲减选民税款,以此使更多的人关心选举。
曾有人说,美国的竞选是政治家们的游戏。依我之见,若没有选民们买单,这游戏岂不会是一场无声的哑剧?
从美国的党内预选想到中国的村委会“海选”
美国总统候选人的提名制度看似复杂,甚至混乱。但自1970年代民主和共和两党开始改革提名总统候选人的规则以来,这个制度一直在不断朝着公开、透明、公平、民主的方向发展,且受到媒体和法律的监督。
美国宪法规定,总统候选人资格有三条:(1)出生在合众国的公民;(2)年龄在35岁以上者;(3)居住于合众国境内满14年以上者。这一规定,从形式上看是很宽的,但实际上,自美国两党制形成后,总统候选人即控制在两大党手里。
如今年民主党总统选举提名以前的预选活动。参加竞选的八名(马萨诸塞州的联邦参议员克里、佛蒙特州前州长迪安、北卡罗来纳州参议员爱德华兹、纽约的牧师夏普顿等)民主党候选人依法筹集到大约2500万美元资金,到去年3月31日,也就是距第一次预选会议或预选选举日还有10个月的时候,他们已开支700万美元,他们雇用最有声望的政治顾问,并且着手组织最大的竞选队伍。
党内预选成为制度始于1836年,一直延续至今。预选是居住在范围相对不大的一个地区(地方选区)的党员聚集在一起,选出保证支持某些候选人的代表;这些人代表自己 的选区出席县代表大会,在县代表大会上推选出参加州代表大会的代表;参加州代表大会的代表选出代表本州出席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
本届民主党的第一场预选是今年元月19日在爱荷华州进行的。此前此后,八名候选人到各州竞选,争取把支持自己的人在各州当选为出席全国党代表大会的代表。
这些预选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缓慢。长达半年。一般来说,取得过半数代表的支持即可获得提名,成为本党的总统候选人。如竞选的几人中无人能取得过半数支持,就由代表大会进行协商,在协商过程中,党内的元老、重要人物的意见具有重要作用。
早年的党内竞争比较激烈,党内选票分散在许许多多不同的竞选者手中,往往到了夏天开党代表大会的时候还产生不出一个明显的胜利者。
近年来,由于透明度进一步加强,信息传递加快,民意调查的准确度也有提高,产生候选人的速度加快了。最近20年的历次总统选举,都是在夏季党代会还没有开的时候就已知道谁是某党的总统正式候选人了。
美国大多数州的选举法都规定,任何达到宪法规定的总统候选人资格者,只要获得主要政党的提名就可成为候选人,小党派或无党派人士只要得到一定数量的选民签名也可以成为候选人。
例如,北卡罗来纳州的选举法规定,任何一个新政党若想在今年大选中把本党的总统候选人列在该州的选票上,必须有经58842名选民签字的请愿书即可;再如阿肯色州的选举法规定,有1000名选民签名推选支持,则就直接上选票成为总统候选人。
政党提名或选民签名,这两条限制的惟一目的是防止毫无希望当选的人挤占选票位置,不必要地使选票复杂化,增加选民错读错投的可能性。
访美期间,我特地向一些选举委员会的官员以及普通选民请教,总统候选人竞选过程要一年多时间的意义何在?答复大同小异,因为尽管美国的政治体制有着长期和浓重的党派色彩,但美国的公民文化中存在着对政党的根深蒂固的不信任;美国人对政党领袖施权驾驭政府感到不安;联邦政府应当贯彻全美大多数人的愿望,而不是人民贯彻政府的愿望;美国人最不愿意让他们的政府统治他们;候选人产生过程的民主化往往比最后大选投票的民主化更为重要。所以,一年多的时间不算长。
我还咨询过联邦选举委员会主席迈克尔•童纳(Michael E. Toner)先生:谁有权不准公民成为总统候选人?他说:任何人都不得非法限制选票上总统候选人人数、阻止某候选人名字上选票或强制命令指定“保送”把某人塞进选票。违法者被视为重罪犯予以重罚。
在美期间,我也曾向接访的主人们介绍中国农村近十多年来的村委会选举。中国的农民创造了“海选”制度,即事先不限定候选人的人数。合格的村民都可以成为候选人,通过公正的预选来产生正式选举的候选人。虽然中国农村基层选举中公开、透明、公平、民主还大有改进的余地,但其了不起的成就已是举世公认。
一个充满活力的公民社会
“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各人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等做人的古训,常出于国人之口。甚至是一些人的做人准则。
近一月的美国之行,使我大开眼界。
美国的选举,多如牛毛。有些美国人一年中可以有五、六次投票机会,每张选票上有着角逐各层次政府的各种职务的各式各样的候选人。从总统、联邦议员、州长、州议员、县议员、市长、法官、警察局长到学区教育委员会委员等公职人员的选举,全由公民主导。
在美国,政党的地位和活动方式,与民间组织没有两样。
如马里兰州共和党中央委员会。他们的办公室是租来的,上班的人员只有7位,三间办公室不到50平方米,办公经费、7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等项支出全是依法向社会筹集的。(我也曾到共和党全国中央委员会访问,那里只有65位工作人员,若非大选年还会裁员;马里兰州民主党中央委员会在安纳波利斯市一商场的地下室办公。)
马州共和党中央委员会执行理事Chris Cathcart先生介绍说,马州有24个县,各县共和党中央委员会由6-20位经竞选产生的志愿者组成。县里党的中央委员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3人。 24位主席和7位全职人员组成州共和党中央委员会。州中央委员会的主席由24位县的主席选举产生,县的主席由全县党员直选产生。虽然州主席不会犯错误,但 23位县主席可以罢免他。州主席不拿工资,是一位义工,他不需天天上班。他有自己的公司,是位企业家。
县以下没有党的总支或支部,只有社区内党员俱乐部。
州中央委员会的主要工作是筹资。用筹的资印刷各种宣传品介绍候选人和举办公民社会常识讲座,以激励公民投票;组织大量的义工为选举服务,争取使更多的州议会席位控制在本党手中也是州中央委员会的中心工作。
在全美国,共和党、民主党的县级中央委员会数以千计,他们的工作比州一级党的中央委员会更多、更细、更具体。比如组织数以千计的义工上门到各家各户送宣传资料,给各家各户打电话通知选民登记的时间、地点、选举日不能到投票站投票怎样申请邮寄选票(因美国的选举不准委托投票、也不设流动票箱)、提醒投票日选民参加投票以及培训本党派往投票站的观察员等等。
除两党的各级中央委员会外,在美国,还有更多的如工会、公司、商会、问题小组、全国动员妇女投票协会及其他一些利益集团的组织,他们的政治活动,被称为院外活动,直接影响各级政府。
除此之外,全国各地的家庭聚会、冰淇淋集会和无数个不知名的草根组织更是活跃于城镇和社区。
在俄亥俄州的阿克伦市,我见到过一位草根组织的领袖。他叫John Cross ,自己是老板,经营广告公司。他以前对政治不关心,因对布什政府的减税政策、发动依拉克战争和环保政策不满意,才关心今年的大选。克里的名声不大时,他对民主党的克拉克将军竞选总统很感兴趣。
他是从网上知道这个组织的,当初只有12人,现在发展到200多人。成员有工会中的人、学者、中产阶级中不信宗教的人。
他们这个组织根据法律规定不需要申请登记,因为他们不筹款。平时每月两次会议,临近选举日,会每周两次会议。
如请联邦议员到社区演讲,给大家鼓劲;到家家户户去问登记没有,动员他们去县选举委员会登记;或到各家各户发介绍、宣传候选人的资料;还有如到超市、比赛场去动员选民登记等是他们的事。
他们只和民主党、无党派的选民联系;和县里州里克里的竞选班子联系。John Cross先生说,我们为候选人服务;我们用手、脚和脑袋为候选人服务。我们草根组织在选举年,就是自发地争取选民登记,其实质是争夺选票。往届大选,民主党没有这么多草根组织,今年,俄州登记选民人数增加了19万人。
John Cross先生还说,九月初,克里的竞选班子提前通知我们草根组织,草根组织再通知其成员,当克里来阿克伦演讲时,人山人海,外县都来了1500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