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钢:光天化日下的无法无天(ZT)
(2006-08-22 18: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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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飞雄又挨打了!在不太长的时间里,这已经是第三次了!一群施暴者居然着警服、佩警徽,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肆无忌惮地对一个没有触犯任何法律行为的国家公民,施以令人发指的暴行!施暴时没有任何理由,施暴后没有任何解释!()
我不相信这种暴行是正在大力倡导“和谐社会”的中央精神,也不相信这种暴行是国务院所属堂堂部办的明确指令,那么,在当今言必称“法制”的文明中国,是谁竟敢以警察的身份如此公然践法,是谁胆敢以警察的权力如此横行霸道?!()
青年毛泽东曾对专制者大声宣告:“天下者,我们的天下!国家者,我们的国家!”几十年中国人民的流血牺牲和艰苦奋斗,换来了“人民共和国”的建立;难道今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变成了“天下者,警察的天下!国家者,警察的国家!”()
今天,郭飞雄如果犯法,国家可以“依法从事”;但今天,郭飞雄没有犯法,这群“暴警”们又“凭何执暴”?过去,郭飞雄在“太石村维权”的事情中,站在了维权农民的一边,那又怎么样呢?说到底,不就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颁布农村选举法案的基础上,依法替农民主持了公道。他现在既然仍是没有被剥夺公民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那么,不管是什么国家政府部门或是警察部门都没有任何权力,对没有触犯国家法律的公民郭飞雄,施以毫无道理的暴行。()
“民可载舟,亦可覆舟”,“官逼民反”,这些历史的老话,有些权力者就是记不住、搞不懂。这些年在中国各地发生的“群体事件”数以万计。曾记否?“四人帮”粉碎,邓小平复出,由衷感叹:“我们的老百姓好啊”!不到欺人太甚、走投无路,中国的老百姓怎么会“闹事”!中国政府的各级官员们,难道你们真的不知道,那些假“维护安定”、“构建和谐”之名,实虎狼苛政、肆虐残暴的恶行,恰恰是破坏国家安定、摧毁社会和谐的“动乱”之源,恰恰是迫好人、逼良民造反的“颠覆”之根!()
“一叶知秋”,对郭飞雄施暴事件,已清楚浮现出在中国,法律是否兑现、公民是否安全,国家是否安定、社会是否和谐。因此,对施暴者是否予以执法,对怂恿者是否予以惩处,对放任者是否予以律责,对失职者是否予以戒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否是“法制国家”的界定,是否是“人民共和国”的界定。()
胡锦涛主席要求党和政府的各级干部要“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指出了“人民共和国”政权的本质所在。遗憾的是,偌大的共产党官员队伍、偌大的中国政府官员队伍中,真正做到者能有几何?()
二十一世纪的中国执政者们是否可以让善良的中国老百姓,清清楚楚看到、实实在在感到坚决彻底推进“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确立“法制国家”的意志与决心,展现“人民共和国”的现代丰采呢?()
张钢8/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