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论与人性的善恶
By 十三姨夫
我常常问自己,这是一个好人的世界还是一个坏人的世界呢?
哲学家们肯定要笑我幼稚了。
从前有个小女孩,她有一只很可爱小白兔。小女孩每天喂小白兔胡萝卜,给它梳理毛发,小白兔每天陪小女孩玩,他们形影不离。有一天,小女孩和小白兔因为轮船失事流落到了一座寸草不生的荒岛上,救援的人要很多天才能赶到。如果小女孩把小白兔吃掉,她可以坚持到救援人员到来;否则,他们两个都得死。小女孩该怎么选择呢?
小兔子说,你把我吃了吧。小女孩断然拒绝了。
大多数小女孩,除了像武则天那样的(我也是乱猜,搞不好武则天发育前也是心地善良呢),都会选择和小兔子共存亡。
第二天早上醒来,小女孩发现小兔子不见了,身边有个大汉堡包。她揉了揉眼睛说,我不是做梦吧?她吃了一半,把另外一半留给心爱的小兔子。心想这下我们可以等到救援到来了。
可是小兔子再也没有回来。为了让小女孩能活下去,它把自己做成了一个大汉堡包(怎么做的你别问我)。这个故事看着眼熟吧,《读者》上大把的这种故事。
生命是美丽的,生存却很残忍。虽然现代文明的产物(比如马桶、屠宰流水线和手术室)帮助人们淡化和忘记一些令人不愉快的事实,但是生存的焦灼却无时无刻不炙烤着肉身。
小女孩慢慢长大以后,如果类似情况再次出现,她会一边留着眼泪一边义无反顾地吃掉小兔子。
我好像把生存描述得太邪恶了。但是如果把生存本身也定义为恶,大家都别活了。
有诗为证:
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
卑鄙是卑鄙着的通行证
在动荡的年代,善良从来没有第二次机会。
博弈论有个经典的题目把人性的善恶浓缩在一个决定里:
话说有两个嫌疑犯被抓进警察局,分别关押在不同的审讯室里。摆在他们面前的是同样的两条路:认罪并揭发同伙和不认罪。
先把道义放两旁,出于个人利益考虑,无论你的同伙做出什么选择,揭发对方对你都是最有利的:
我国的犯罪分子已经把博弈论的精华总结成如下两句话:“坦白从宽,牢底坐穿;抗拒从严,回家过年。”
如果把这个例子放在文革,看起来会更生动一些,多少夫妻反目,多少朋友割袍断义。在那以生命为代价博弈的年代,你又会怎样选择呢?
生活真美好。即使它不那么美好,活着真好。
也许你要问,博弈的结果最终不会导致善良的基因因为竞争而消亡吗?为什么我们身边总还有善良的人呢?
在没有规则而且博弈只有一个回合的时候,人类邪恶的本质往往暴露无疑。
但是,一个从天下大乱的博弈中胜出的统治者也希望安定。他们也希望对手,或者说臣民都是善良的,这样他们才好出牌。
和平年代,不用再以生命做赌注,游戏参与者也相对稳定了。大家玩了几轮之后发现如果互不揭发,合作相对于竞争对于双方都会产生更好的结局。注意,并不是人们突然变得善良了。
合作能提高整个社会的效率降低由于互相不信任造成的成本。比如两家电视厂商死拼价格,最后只会鱼死网破;但是如果商量好以后定个合适的价钱,双方都有利。不过消费者可惨了。
当然还要有规则保证。一旦一方在一轮游戏中违反规则,另外一方立刻采取报复。比如说,如果你不按规则出牌,我只要从牢里出来,一定把你干掉。
规则是人定的,总会有空子可钻。老子说过,“道可道非常道”,这讲得就是“潜规则”。那个范跑跑错就错在把自己逃跑还拿出来说事。有些事是只能做不能说的。而有些事是只能说不能做。
我还是更敬佩那些在动荡年代里保持善良的人们,他们在我的心里埋下一颗种子,当然这种子已经与博弈论无关了。
我也想过这个问题,只是没有这麽好的文笔和思路来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