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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林徽因到“芙蓉姐姐”(ZT)

(2007-12-06 06:05:17) 下一个
《列子》中有个故事,说杨朱有一次住店,店主有两名侍妾,其一貌美,另一个很丑,奇怪的是做丈夫的偏偏宠爱丑的。杨朱问原因,对方回答:“其美者自美,吾不知其美也;其恶者自恶,吾不知其恶也。” 现在看来这个杨朱未免有点八卦,人家房帷之内的事何劳你来动问,没准丑的床上功夫了得也未可知。还好对方似有点哲学素养,大概在雄辩之风盛行的战国时代,读书人都有点打机锋的训练吧。总之杨朱从中得出一个“行贤而去自贤之行”的启示,但对我辈来说,只要生活在美丑、贤恶尚存标准的世间,没有上升到“本来无一物”的虚灵境界,如何“去自贤之行”就是无法解决的问题。所以这个故事只给了我最低层次的启发:人不要臭美,自以为是肯定不招人待见。

然而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恐怕人人都或多或少有点臭美。那么无论是“自美”还是“自恶”,都只是表现出来的一种态度而已;一个人可能看上去谦虚谨慎,但这只关乎涵养,甚至天生的城府,心里怎么想的完全是另一回事。虽如此,对美的评判法则还是自然而然地形成了,那就是只能想方设法让别人夸你美,万不可自卖自夸。在古代诗词、小说中,真正的美女不能在大庭广众之下炫耀姿色,而应该躲着,躲在幽谷里,躲在深闺中,等着命里的冤家来惊鸿一瞥,就算你天生丽质难自弃,也得请个代理人去为你唱“佳人难再得”。这就像做学问的人绝不能称自己的研究“填补空白”云云,而是要开座谈会听取同行意见。

问题不只是女人的,但女人却是最容易找到的显在案例,这点古今尚无多大区别。根据学者的访问和回忆文章,民国时代的著名美女林徽因就特别注意自己的形象,不仅刻意修饰,而且随时欣赏。30年代在香山养病,也一定要穿高跟鞋,为了这点娉婷之美,走山路可得要两个老爷们儿左右胁持才行;晚间做诗,要焚香插花,身穿一袭白绸睡袍,在摇曳的烛光中吟哦佳作。林徽因的堂弟林宣曾回忆说,“我姐对自己那一身打扮与形象得意至极,曾说‘我要是个男的,看一眼就会晕倒’” (陈宇《且让“林徽因”更像林徽因》),老实巴交的梁思成就经常因为对娇妻的美欣赏不到点上而受到嗔怪。

前文的故事已经告诉我们,自我陶醉是一种可厌的品质,很可能让硬件很好的美女黯然失色,以林的教养和悟性,不太可能不明白这么一个简单法则,回忆中这个小小的失态大概一是因为在家人面前放松了警惕,二是对自己的形象真的十二万分满意,不说出来憋得慌。完美的自身形象确实能给人以得意和自信,这点得意和自信如果加上能把一切信息放大一千倍的网络,足以造就网络红人了,一个现成的例子是“芙蓉姐姐”。可能有人会抗议说,芙蓉姐姐如何能跟林徽因比?一个是大家闺秀、才女、教授,另一个简直是个公共痰盂。但从另一个角度看,二人都成功地在公众面前保存了自我形象,只不过一个是正面的,一个是负面的。

大概又有人会质疑,保存负面形象何谈“成功”?须知幽谷中的绝代佳人在我们的社会中已经不复存在了,我们已经认同了自我推销和幸福要靠自己争取(有时甚至不择手段),高洁的人生理想也就永远成了历史。今天已经没有了“佳人”,只有“名人”,芙蓉姐姐白手起家而具有全国范围知名度,不可谓不成功。

真要感谢那个讯息不发达的纯真年代,让美女成功地保持矜持。其实不止一人发出过才女必然好名的感喟,当年评说秋瑾时,就有人流露过这层意思,其中既有惋惜,也有些许不以为然。好名的一个好处是必然会成就点什么,至于是孝女、烈妇,还是为国捐躯的女英雄,就要看历史机缘的造化了。还好林徽因的好名没有那么偏执极端,总算平和地终于床箦,但现代女性的理想与偏执,在林徽因身上都已初见端倪。那是一种温和而耀眼人生追求,既要有轰轰烈烈的爱情传奇,又绝不可在终身大事上有所闪失,既要事业与社交,又要家庭温情,既要儿女,又要情调……总之,是在太多的两端之间调和取中的哲学和智慧。

由理想而建立起来的人生框架实际上是环境规定的无数外在指标织构起来的,生存其中,表面上是春风得意天之骄女,实须步步为营满足他人考量的眼光。比如那件已被传得神乎其神的“百宝箱”案件,也就是徐志摩死于空难之后,他那几页记录与林徽因交往的“康桥日记”诡异地从历史中消失了;林徽因虽洒脱地表示“不会以诗人的美谀为荣,也不会以被人恋爱为辱”,但对那段日记的紧张依然流露无疑。几个社会名流为了几页日记的传世与否搞得鸡飞狗跳,其妙处就在于各人心里都有一面照得出尴尬的小镜子,表面仍须讲冠冕堂皇的大道理,结果是背对背出牌,一切都在桌面下。林徽因当然明白,“有过一段不幸的曲折的旧历史没有什么可羞惭”,但她更懂得,要做女人中的赢家,只能让对方昼思夜想上吊跳楼,自己却万不可留下动了男女真情的证据,否则,纵然不算什么污名,也有损女神的完美形象,可以说这个形象规定了林徽因一生的所作所为。

女神形象到今天越发光鲜,倒并不全归功于林女士本人。可以说林徽因的公众形象已经成了一件集体塑造的作品,想从中分辨真假已然徒劳,可以肯定的是在这个形象上保留了人们喜好什么的鲜明印记。比如有人认为婚姻是埋葬爱情的坟墓,就说林去世仅一年其夫就续弦,足以说明这婚姻有问题;有人相信公主和王子从此以后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就挖空心思证明徐林之间完全是剃头挑子一头热,称徐志摩骨子里就是一俗不可耐土财主,一尘不染的林仙子如何会爱上他,全然不顾林对这个花花太岁曾有过至高评价。为了证明仙子一生的真爱就是她嫁的夫君,有人说林遇到徐时还是个懵懂的未成年少女,根本“不可能产生相应的感情”,然而在描述林下美人与梁上君子的初遇时,又俨然是一场由无数大特写和慢镜头构成的一见钟情戏,而那时林徽因的年纪比遇到徐志摩时更小。

显然今天的林氏形象已成为两性通用的意淫对象。对男人来说,娇嗔玉女婚后成功转型为客厅太太,既是女文化名人又是贤内助,加上艰苦年代跟随夫君颠沛流离的经历,有这样一位老婆,对男人来说是极有面子的事,就算落得个夫以妻贵也无怨无悔了。女性世界对同类的指责常常更加严酷,但容貌与身世的硬道理足以将同性的一切非议打垮,况且,林徽因无论在感情经历的丰富还是在嫁入名门的归宿上,对那些要过程更要结果的现代女性都具有永远的励志功效。另外,林还有几个身为社会名流的铁杆粉丝,其中有一个为赶着听她的几句演讲而死于非命,有一个据说为她终身不婚,在忠诚越来越稀缺的今天,这些痴情追求者提供给人大剂量的琼瑶式快感,这时如果你拿出电影中兰波对魏尔伦说过的那句话:“那不是忠诚,只不过是怀旧”,肯定会有人说你俗,甚至跟你急。

可能很多女孩都梦想过做女神,梦想自己风华绝代,为众人仰慕,但大多数一生都不敢承认有过这种想法,更不敢付诸行动,即使是林徽因这样衔着金钥匙出生的女子,也只是无意中才透露出那么一点儿骄傲,在人前大多是采取低调的自我评价。相比之下芙蓉姐姐是个例外,她想了,做了,还把所做的有声有色地公布了,这是她出名的原因,也是她挨骂的原因,因为她的条件差得太远了。我们习惯于鼓励那些条件不好的成功者,谓之丑小鸭变天鹅,嘲笑那些条件不好的失败者,谓之自不量力。其实,如果对比一下许多成功女星光彩照人的平面形象和她们出道前的状况,或许芙蓉姐姐的梦想未必真的那么不靠谱,因为在当代,女人的身体完全可以通过整容、美容、化妆、摄影乃至电脑处理等一系列技术被重新打造,很多女孩热衷于请专业摄影师拍摄婚纱、写真,甚至结婚度蜜月也带上一支浩浩荡荡的摄影队伍,牺牲小两口之间的私密换来几幅美轮美奂的照片,就是因为技术普及化之后,想体验一下明星的感觉并不是什么难事。加之教育也比从前普及了很多,写几篇博文,再贴上若干靓照,“才女”的赞誉就纷至沓来,也难怪男人困惑:从什么时候开始,才女、美女变成对女人的通称了。

相比之下,芙蓉姐姐的悲哀有很大一部分是缺乏权势,她其实没有自造什么,她的表情、动作很多是模仿明星,但她负担不了明星照的生产成本。不妨把她看作一个原生态的明星,我相信,很多自称厌恶她的人,并不真的厌恶她。真正的厌恶应该是绝不想再看第二眼的感觉,比如看到地上的痰迹、草坪上的狗屎时的反应,虽然很多人在网上看到芙蓉姐姐的照片后,回复说“恶心”、“呕吐”等等,而芙蓉姐姐的走红恰恰说明许多人喜欢看她,乐此不疲地传播她的照片,并在这过程中享受到了极大的快乐。现在有些表演拙劣、化妆难看、情节漏洞百出的电视剧有很高的收视率,道理同上。 但芙蓉姐姐出名的方式也注定了她不可能获得她梦想的女神角色,因为她带给人的是一种错位的快感,人们在嘲笑她的时候获得了一种道德上的优势。其实网络媒体中各种女富豪、富豪之女的爆料多矣,其中不乏相貌平平者,人们只有咂舌的份儿,而不会用看待芙蓉姐姐的眼光去看待她们。在正常情况下,如果我们因为一个人没钱没势而嘲笑他,那显然是非常粗俗不道德的,但为什么当我们嘲笑芙蓉姐姐的时候会那么理直气壮呢?恐怕现在已经毋需别人来向我们灌输什么,我们早就学会自动忽略社会名流、文化明星的生产成本,以及我们对那成本带来的收益无限向往这个事实,相信小姐就是小姐,丫鬟就是丫鬟。可怜在我们的历史中也算有过那么一场启蒙,但我们现在的审美习惯,怕是连鸳鸯蝴蝶派的那点高度都没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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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评论 (3)
评论
简宁宁 回复 悄悄话 不讨厌芙蓉JJ,不喜欢林徽因。
两只黄鹂 回复 悄悄话 她的形象是一次集体再创造.

You are right.

A few people want to make a legend of the old time.



艾丽思笔记 回复 悄悄话 我不讨厌芙蓉姐姐,至少到现在还不讨厌,以后再说以后的.

泥不觉得其实很多人都有芙蓉心理吗,只不过他们遮遮掩掩,假模假式,更无聊.

林徽因嘛,她的形象是一次集体再创造,我看到的时候,总会想起电影"蛄岭街少年杀人案件"中的少女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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