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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南宋的朱熹作了主战派

(2007-10-22 13:05:32) 下一个
      我在上一篇文章“儒家的最后一个谎言”中,一不小心又踢了儒家的薄子一脚,暴露了儒家一贯耍的一个手段。
 
     什么是这个儒家的一贯手段呢?就是先把对手打倒然后装好人的手段。

      南宋在一些将士们的努力下,终于赢得了喘息机会,赢得了立足之地。 能够睡安稳以后, 宋高宗和文臣们开始想着光宗耀祖了。

     要买的自己的“孝”名, 首先当然要把老子宋徽宗从金国运回来, 哪怕是已经埋了N年的尸体, 也要挖回来重新举行葬礼。葬礼的辉煌与否,是儒家文明礼仪的重要部分, 怎么可以草率呢?其次就是要重新建立祖宗的规矩--三年观其志--就是说能否祖宗死了以后继续听祖宗的话,按祖宗的规章制度办事。 因为这样的目的和要求,南宋初儒家文臣们开始要求皇帝把岳飞韩世忠等人从前线撤回来。 “酒杯释兵权”是宋朝老祖宗赵匡胤的得意之作,“将不识兵,兵不识将”是宋朝的基本制度。--直到今天, 儒家文人们依然津津乐道于这种制度的“仁义”,更何况当时耳濡目染的儒家文臣呢?

     所以说,当时的和谈,正是在儒家的一贯纲常名教的要求下,在儒家文臣的一再要求下完成的。等到岳飞被牺牲了,金国又打过来了,皇帝又要抗战了,儒家文臣又摇身一变,把自己打扮成了“抗战派”, 把岳飞改装成了自己人--儒家思想的杰出代表--这岂不是儒家一贯的善变和手段吗?

      有人看到我写到这段, 开始表达他们“科学批评”的精神了,特此抄录在下:

      批判是容易的,真正理解是困难的。可以说,这人对儒家一窍不通,对宋代那段历史也一知半解。不说别的,朱熹就是坚决的主战派。  

     这一段文字里面的这人就是指我。

     这一段批评,对我的文章毫无涉及,倒是提出了跟我文章三个毫不相关的意见。 第一, 我对儒家一窍不通; 第二,对宋代的那段历史一窍不通;第三,朱熹是坚决的主战派。

     我见过这样具有“科学精神”的人很多, 他们不需要出示任何信息和数据就可以证明别人的错误, 只要凭着一点热血和勇气, 头脑一热, 把人品人性学位地位之类的一摆出来,高帽子一扣,认证就结束了。

     一般说来,我懒得理他们, 因为要看得是文字的交流,而不是摸不着头脑的诸如人品之类的概念。

      但是这段文字提出的信息,我倒是觉得应该有所说明。 

      第一, 关于朱熹的主战派问题。
      朱熹是否主战派跟前面儒家和岳飞的遭遇并没有多大关系。

      为什么呢?我们不妨看看一些数据,就知道问题的真正原因了。

     岳飞:1103年—1142年1月27日
     朱熹(1130年─1200年4月23日)

      根据这两个数据可以看出, 朱熹绝对不可能是支持岳飞的主战派。岳飞死的时候朱熹还是一个12岁的小屁孩,怎么可能支持岳飞的抗战?

      所以说,朱熹是否主战派跟我前面的论述毫无关系。 

       再说到朱熹的主战派, 我倒是想起我很久前的一篇文章, 其中说到朱熹这样一个笑话: 
 
     据宋史记载,当南宋皇帝宋理宗跟别的大臣讨论如何抗战的时候,朱熹跑出来对理宗皇帝作了这样一个建议:要求理宗皇帝不要忘了每天到太后面前晨昏定省。

     宋理宗一生气,就要罢朱熹的官。于是朱熹的同党就说了:“以前孔夫子就是因为中途罢免,鲁王因此被骂了上千年, 说鲁王不能全始全终”。

     理宗皇帝因此很郁闷,终于切身体会并领教了伪儒的利害,真的是招惹不得的。
      从这一段记载看出,所谓的“绝对的主战派”, 不过是在皇帝主战要求下的一种表态, 一种用来打击别人的“道德高帽”, 至于是否经得起诚信和实用的评价, 是要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的。  
     
      宋朝的历史记载很乱, 南宋末的故事跟南宋初的故事也不是一回事。 不过有一点是用不着翻历史书就能知道的事实:南宋所谓的“儒家大圣人”朱熹似乎并没有挽救南宋命运的好办法,只不过是让南宋史书上多了一些奸臣罢了。

     第二,我再说说对儒家的理解问题。 

     我不承认我对儒家一窍不通, 我只承认我无法像某些人一样“正确理解”儒家。

     儒家所谓的“正确理解”就是孟子的“全信书不如无书”。

      这个“不能全信”是什么呢?那也是需要“正确理解”的,概括起来这个“正确理解”就是三句话:

      凡是对儒家不利的文献,我们必须怀疑真实性。
      凡是对儒家有利的文献,我们必须奉为经典。
      凡是一个文献中同时存在有利和不利的,要采取二分法,只相信其中对儒家有利的文献。

       换句话说, 要“正确理解”儒家, 特别是醇而又醇的儒家, 首先要做到的就是骂倒一切对儒家不利的人和文章。 

       随便加上我的一句评论,儒家的“正确理解”是不能相信辩证法的,所以上面的三个凡是之中的二分法,不是辩证法中的二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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