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也谈文学和出汗”
(2006-11-23 12:4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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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从道士听论道,从批评家听谈文,都令人毛孔痉挛,汗不敢出。然而这也许倒是中国的“永久不变的人性”罢。
--鲁迅, 《而已集。文学和出汗》
当年鲁迅和梁实秋的论战,至今人们还津津乐道,大概说明了他们论的是“普遍的人性”吧, 至少是“比较普遍的人性”吧。
今天我在这里写“谈‘也谈文学和出汗’”, 恐怕真的是殆乎哀哉的事情。然而我之所以终于硬着头皮写下去,是因为要出汗的缘故。
至于我的出汗是否能够流传下去,我是无法知道的。爱我的人惟恐我失望不敢告诉我,研究逻辑的或者旁观的冷静的人肯定会告诉我答案,所以我终于还是知道了。顺便我也就知道了逻辑。
原来鲁迅质疑永久不变的人性是不合乎逻辑的, 这大概确实是某些人伟大的发现。 当然某些人更大的发现就是证明了XYZ"故意美化弱势族群或丑化强势族群的手段”。我这里之所以用XYZ的原因,倒不是为了故弄玄虚,而是因为发现者本来就没有赋予使用这种手段的主人。因为这个缘故,我倒是愿意在这里为这个手段免费做一个失物招领的广告,免得它的幽灵在荒芜中到处乱跑,呜呜咽咽的到处吓人。
这个伟大的发现当然属于逻辑的伟大胜利,因为它有一个非常美妙的结论:“总体而言,富人的道德应该高于穷人”。
因为这个美妙的结论,我终于想起了鲁迅的《论文学和出汗》,也就是说回到了文章开头引用的那段话。我越发觉得鲁迅先生说得话没有错:在中国,从批评家听谈文,是令人毛孔痉挛汗不敢出的。
多少年来,非常高尚的人一直是把自己定义为道德的,后来又由己及人推广到了相互熟悉的一群,于是这一群和那一群打架,打不动了就请诸于皇帝老爷,打得沉闷了,就招些歌女。这当然都证明了他们道德的普遍高尚。因为弱势群体既没有资格见到皇帝老爷,见到了还必须先打个半死,当然也没有招歌女的社会福利,可见“道德”委实不属于普遍低下的一类。
这么一说,我好像有点刻薄某些人伟大发现的样子。因为富人道德的高尚本来属于定义,就象定义杨墨是畜牲一样,或者定义富人逛妓院是风流,穷人追求女人是下流,女人想男人那是祸国殃民一样,是不言而自明的天理,根本无须证明。 现在我们的某些人比起先辈来实在退化了很多,居然还用逻辑证明了半天才发现“总体而言,富人的道德比穷人的道德高于穷人”。
当然他们在这方面退化了,在另一方面他们进化的很,因为他们还发现了逻辑和香汗之间的内在关系。 大概就是说,如果小姐流得不是香汗,小姐是非得把汗先藏起来流着不出的。至于怎样的藏法,那当然是小姐的事,跟逻辑无关。对于他们而言,只需定义小姐流得汗为香汗,由此就可以发现他们的喜欢小姐不是喜欢小姐而是喜欢香汗。这样一来,因为他们的喜欢香汗,再推己及人,证明了所有的人喜欢香汗,从而证明了所有的人喜欢小老婆。真所谓妻吾妻,以及人之妻,使富人小老婆于天下,真可谓道德清明也。大概这个逻辑也顺便证明了大老婆流得不是香汗,惟有小老婆出的才是香汗罢。
总而言之,这段逻辑是如此的复杂,大概穷人以及和我类似的人是看不懂的。
把小姐和香汗作相互替代的好处就是再次发现了富人道德的科学根据。既然小姐流香汗是伊们的DNA决定的,那么工人、穷人和大老婆流的臭汗也应该是他们的DNA决定的罢。可见富人的道德高尚不但是天理,而且还是DNA之类的科学道理。
这下我终于明白了。简单说来,出香汗是小姐小老婆的事,富人总体道德的高尚是逻辑的功劳,喜欢小老婆是DNA的永久不变的人性。这样一来,不但我们的儒家思想跟现代科学紧密相连,大大说明了我们的儒家文化的适应能力和深邃的洞察力,同时也终于使我们现在的富人先生们找到了最高明的道德,这难道不值得大家庆贺么?
我惟一担心的事,按照这种逻辑和科学的发展,女同性恋才是最永久不变的韧性,为了我们的文章能够流传的最远,大概我应该写些女同性恋了。
阿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