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71)
成吉思汗大军灭亡花剌子模时,生活在花剌子模境内的一个突厥部落,为躲避战祸不断向西迁徙,最后落脚在小亚细亚一带。这支部落人数不多,刚到小亚细亚一带时,能作战的男人只有几百。可这些人很有侠义精神,他们在一次寻找落脚地的途中,偶遇一支被追杀的突厥人,他们出手相助,赶走了那些追杀者。后来,这些西迁的突厥人被当地塞尔柱突厥人接纳,得以在安纳托利亚一带扎下根来。这个突厥部落就是后来称雄中东六百年的奥斯曼帝国的前身。成大事者必有侠义精神,其首领人品也必须过得硬。正是奥斯曼人祖上的这个福德,奠定了奥斯曼六百年的基业。
蒙古帝国的西征和后来伊尔汗国对西亚地区的统治,破坏了该地区原有的势力平衡,使得奥斯曼帝国有机会异军突起。从这个意义上说,奥斯曼帝国的崛起本身就具有很大的历史偶然性。
奥斯曼帝国的崛起不仅是一起欧亚大陆的地缘政治革命,而且也成为全球范围内地缘政治革命的催化剂。在奥斯曼最鼎盛的时期,中亚、西亚,以及北非和西班牙南部以及巴尔干地区都是奥斯曼帝国的疆域。欧洲与东方的海上和陆上贸易线也都置于奥斯曼的控制之下。奥斯曼利用海盗控制地中海,使得欧洲经地中海的贸易成本大增,这也是促使欧洲最西端的葡萄牙和西班牙寻找绕过非洲抵达印度和中国的主要动因。
大航海首先由欧洲小国葡萄牙发起有一定的必然性,首先是因为葡萄与西非地区一直有黄金贸易,对西非北部沿岸航海线路非常熟悉,而且在当时热衷于航海的亨利王子的组织策划下,葡萄牙商人和航海家不断向南探索,到迪亚士发现好望角为止,这个探索过程持续了大约一个世纪;其次是当时的非洲部落和以前的欧洲人一样,都觉得大西洋是幽暗海洋,啥也没有,不值得去冒险,所以非洲部落的眼光都放在了非洲内陆,以至于小国葡萄牙能够轻而易举地控制西非海岸的贸易点;再就是,当时的海上的贸易热线是地中海,而地中海贸易基本被威尼斯和热那亚商人控制,葡萄牙无力与他们争夺。当然,最重要的一点是葡萄牙的地理条件,让葡萄牙探索海洋成了命定之数。葡萄牙西面和南面临海,东面和北面与西班牙接壤。留给葡萄牙探险的也就只有大海,这就是葡萄牙人的命。
葡萄牙的独特地缘环境,让他无需顾忌来自东方的奥斯曼帝国的威胁,天塌了,有西班牙顶着,更别说西班牙前面还有法兰西。所以,在十五世纪末,西班牙驱逐了伊比利亚半岛的伊斯兰势力后,葡萄牙的的大航海就开始火起来。当时的里斯本港得天独厚,吸引了了欧洲各地商人和航海冒险家。
葡萄牙航海家绕过好望角到达东非并不是因为黄金贸易,而是为了寻找去东方的新海路。葡萄牙当时的主要敌人也不是奥斯曼,而是威尼斯和热那亚商人。正因此,葡萄牙商人曾于奥斯曼海盗联合在印度水域与威尼斯舰队打过一仗,取胜的是葡萄牙舰队。当时的葡萄牙舰队用于多桅帆船,就因为这点优势打败了威尼斯舰队,并称霸印度洋。
葡萄牙与非洲的黄金贸易由来已久,正是对非洲黄金的渴望,促使葡萄牙大力发展航海事业。但当时葡萄牙的黄金船都是紧贴海岸航行,不敢离岸太远,因为那时欧洲还没有航海罗盘,只靠观星导航,在茫茫大海上很容易迷路。据考证,中国的罗盘技术大约是在十三世纪和十四世纪之间由阿拉伯世界传入欧洲的。地理大发现与罗盘技术传入欧洲的时间有一定的因果关系。没有罗盘,跨大西洋的远航是不可能的。郑和下西洋比哥伦布跨越大西洋早了八十年,据学者考证,那时郑和船队就已经装备了罗盘、计程仪、测深仪及非常详细的航海图。据英国海军军官加文.孟席斯在其备受争议的历史专著《1421:中国发现世界》一书中介绍说:郑和比哥伦布早七十年发现了南美大陆,而哥伦布是拿着郑和的海图发现的美洲大陆。因为郑和下西洋的航海资料已经被皇家销毁,以至于孟席斯的说法更像一个缺乏证据的古老传说。尽管如此,在郑和时代,中国航海技术领先世界也是不争的事实。
葡萄牙的航海只是发现了一条不经过地中海和红海而通往印度的海路,并没有改变以东南亚为中心的世界贸易格局。葡萄牙那时还算不上殖民者,他们的商业利益来自于对海路的垄断和盘剥。所以葡萄牙绕过好望角的意义只是参与了欧亚原有的贸易体系,既没有重塑欧亚贸易格局,也不具有地缘革命的意义。
一些欧洲中心论者一直认为是欧洲人的大航海重塑了欧亚贸易经济,可上世纪荷兰年轻的史学家范洛伊尔(J.C.van Leur,1908—1942年)不这么认为,他在其著作中指出:“连接中国、日本、东南亚、印度、波斯湾、红海以及东非的庞大海上贸易是由亚洲人开创的,欧洲人后来才进入其中。“全球”经济早已存在,根本不必等欧洲商人前来播撒火种。”
真正开启殖民时代和改变世界贸易格局的是十六世纪对美洲的发现和殖民。这个地理大发现(欧洲视角)是由西班牙航海家哥伦布完成,虽然他当时并不知道这是个新大陆,以为是到了印度。而真正的殖民和征服中南美洲的是其后的西班牙冒险家、强盗科尔特斯、巴尔沃亚和皮萨罗。他们的残酷和冒险,以及对黄金的狂热在茨威格那本著名的散文集《人类群星闪耀时》有精彩的描述。
如果说西班牙发现美洲是历史必然的话,那科尔特斯征服阿兹特克人和皮萨罗征服印加帝国就纯属瞎猫碰上了死耗子,完全是偶然的,属于被天上掉下来的馅饼直接砸头上了。
如果不是加勒比海地区的黄金被淘的一空,这些冒险家也不会深入中南美内陆。这些西班牙冒险家当时并不知道自己除了战马和火器这些让印第安人看着像神器的家伙什外,还自带了生物武器。他们用阴谋欺骗和斩首行动控制了阿兹特克人和印加帝国后,并没料到这两个摇摇欲坠的帝国竟然如此不堪一击。
不到两百人的武装人员,就打垮了人口多达1600万的帝国,这里面的偶然性因素太多了。然而,最厉害的秘密武器竟然是细菌。据达尔文记述:“从科尔特斯抵达到16世纪结束,墨西哥的人口由约1200万锐减为100万出头,减少了九成。”
楼下的帖子也拜读了,对突厥的确研究得比较透彻。但对“突厥种”的说法不认同,因为中北亚突厥化的主要是语言文化影响,地大人稀不可能像中原那样一统,人种融合度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