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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与文共舞

(2024-12-30 07:13:53) 下一个

(本文刊载于香港的《文综》杂志今年冬季号)

观一些人(包括我)的经历,子女会有一些从父母来的宿命。我的专业本来是汉语,但是一直对文学有兴趣,终于走上了业余写作的路。我来美国数年后,被迫改职业,从文科改为电脑编程。我大儿子也很喜欢写作,现在的职业跟电脑编程有关。我的小儿子现在的职业是网路编程。

这种所谓宿命,说穿了就是童年时代所接受的东西对一个人一生的投射和影响。我自己为什么会对文学有兴趣呢?也是小时候从父母来的影响。我父亲不止一次跟我说过,说他是从事古代戏剧研究和教学的,而我母亲的主业则是古典诗词。我母亲本人也很喜欢写诗,律诗和新诗都有。

有了这样的生命基底,就比较容易因为一些契机而进一步影响人生方向。

本性上讲,写日记和一般文学创作是不一样的。日记的初衷是写给自己看。一般文学创作却是要给别人看的。不过,我的文学创作有一半却起源于写日记。

我从大约小学三年级开始写日记。这一方面是因为老师的提倡,另一方面和当时广为流传的雷锋日记有关系。我的第一个语文老师本来是教算术的,因为语文老师不够,所以“硬着头皮”(他的原话)上。但他却给了我们一个很好的建议:写日记。他说熟能生巧,每天写日记,可以梳理思路,锻炼综合思维能力,同时练习文笔。老师这么鼓励,又看人家雷锋叔叔日记写得那么好,我便有了写日记的意愿。这个习惯一直保持到我大学毕业。

真的就如老师说的那样,写日记培养了我对码字的兴趣,同时使我的思路清晰,笔尖流畅。再往前,就是良性循环了:越写越顺;越顺越爱写。

与此同时,我父亲也开始介绍给我一些专门为儿童编纂的古代诗词读本,从诗经、汉魏古风(比如古诗十九首)、晋代南北朝古风(比如木兰辞)、唐诗宋词到明代的律诗。那些诗词都简单明了,朗朗上口。那是我最早接触的文学作品。原来,情感可以这么表达,风景可以那样描绘。那些古诗词,直接唤起我对诗歌的喜爱。不过写古诗词,即便是古风,对现代一个普通的小学三年级学生来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父亲似乎看到了这一点,所以接下来,他又让我读中国近现代新诗:郭沫若、闻一多、徐志摩乃至艾青等等诗人的新诗。这些新诗从年代上说离我更近一些,大都感情饱满而真挚,感染力强,并有着更多的时代感和时代力道。它们的形式给我以美感的享受;而它们的内容,则以诗人的情怀和情感感动并鼓舞了小学生的我。于是,就像我开始写日记那样,我也开始写新诗了。

可见,我写诗和写散文一开始的出发点有些不同,起点更不同。我写散文起端于写日记,起点就是记下每天特别的经历,包括学习,劳动(那时候学校有不少劳动项目),做好事(学雷锋的内容),同学关系等,还有就是自我鞭策,自我检讨等内容。而我写诗的起端却是心灵的悸动、感动,起点是抒发自己的情感、思绪。父亲曾经替我总结,说我从小就是一个感情丰富的人,爱国爱乡,忧国忧民,对人和其他生物容易起同情心,也喜欢思考一些问题,有时甚至会产生出一种愤世嫉俗的情绪。而诗歌正是抒发这些情感最好的文学形式。在我最早的比较成型的诗歌中,有《这就是,我的祖国》、《黄昏》、《天问》、《废墟之歌》等,都是那些情感、思绪和思考的外化。

我的大学专业虽然不是文学,而是汉语,但在北京大学汉语专业的本科四年学习,为我日后的写作打下了比较好的语言和修辞方面的基础,特别是古代汉语方面的基础。我早期的写作基本止于大学毕业。之后在工作之余,我对哲学感兴趣了一段时间,出国以后最初的几年因为生活不稳定,也没有写什么东西。我重新恢复写作大约是在2003年左右。那时网路开始兴盛,我开始了个人博客上的写作。

以前,我读自己的青涩作品时,会瞧不起自己,也羞于和他人分享,因为我觉得那些东西太过直白,基本没有什么所谓的文学含量,也缺乏层次感。后来我父亲开导我,说:“那是你文学道路的一程,你文学的一部分。人都是在过程中成长的,文学也是。不要去否定自己过去的东西。”现在,我发现父亲的话蛮有道理,并且蛮深刻的。我进一步意识到:自己灵魂的内核,就像是如来佛的掌心似的,自己很难跳得出去。年少时的那些情感,其实一直就保存在我的生命里,从来没有离开过。只是在人生的某些阶段,它们暂时隐藏起来,或者暂时沉淀下去而已。我后来会出版《我来自你谜一样的故事》这样一本有关中国历史的散文集,会创作出《二十九甲子,又见洛阳!》这样沉甸甸的长篇历史小说,那个种子其实一早就植入心田了。

那些灵魂内核,那些初衷的东西,不仅没有离开,它还随着年龄的增长,阅历与知识的积累而不断深化,升华,变得更加浑厚和丰富。比如从历史文化的角度对中国的认识,过去的我除了五千年文明古国这样一个概念以外,几乎是一张白纸。而今,我会写出像《如果商周真的掉了个个儿》、《一个民族的摇篮:周原》、《有一个叫钓鱼城的地方》、《从<山河月明>的朱标谈起》这样的一些散文,就是本着对祖国及其文化喜好、热爱、拥抱的初衷而不断学习、思考、深化、升华的结果。当然,从文学语言上看,由于不断的阅读和自身的写作训练,与年少时相比,也有与思想同步的飞跃:语言更精粹,表达的手法更丰富多样。

诗言志,文抒情,这个生命的实践从小学开始,直至今日。现在,只要有灵感和冲动,我也还会写一些诗,用诗的形式来表达自己对祖国的情思。比如《贺斯丽峡谷的风》、《铤而走险的心》、《一颗从中国飞来的水珠》等等都是。

这让我意识到,一如演员有本色和性格的不同那样,作家也有类似的区别。以小说为例,有的作家能够超越自我,从更高的层面审视、解剖人和社会,批判或褒扬人性。对我来说,创作小说自然少不了对人物的刻画以及人性的描绘,但我的作品更多的是我自己情感的外化,这里包括我所爱的那些人和事。

我最早的让我自己感动并如痴如醉的小说作品是长篇小说《不能讲的故事》。这部作品大约于2007年开始边写边在我的博客上连载,2008年出版。从读、写的互动上看,《不能讲的故事》是一个巨大的成功。它的阅读量达百万以上,好评如潮,感人无数。这部作品写的是一个闽南妇女芦花的一生。芦花的命运是悲哀的,她七岁被卖成了孤女,十六岁嫁入第一个男人阿牛的家。后来被婆婆逐出,邂逅了第二个男人长河。再后来长河被抓壮丁,芦花只身带着两个孩子,历尽艰辛。小说描绘了芦花的善良、坚忍以及她对爱情的坚守,描述了她的美好人性如何穿透她不幸的命运,使得小说最后能够到达数个无比感人的高潮——芦花与阿牛、长河的重聚,芦花与母亲的重聚。我自己曾用“感天动地”来形容芦花的故事,现在想起来依然合适。《不能讲的故事》写出了一个我所爱的人和她的人性,我所欣赏的人际关系以及我所相信的因果连接。

如果说创作《不能讲的故事》是倾情,那么创作《二十九甲子,又见洛阳!》(下称《又见洛阳》)几乎就有点倾情加倾命。这部描写汉民族迁徙的历史长篇小说,标志着我文学创作新的精神品格、样貌、成熟度和高度。在这里,我所倾情塑造的不仅仅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家族,是代表着我所从属的那个民族缩影的家族。我写的不是几年,几十年,而是这个家族数百年的历史。不仅如此,这个家族历史与那个时代有机融合,使得整部小说有了民族和文明的境界。

《又见洛阳》荣获多个文学奖项,专家和读者也给予了很高的评论。这些都是对我这么多年漫漫文学路的最佳回馈,也使我心怀感恩:

虔谦怀着浓厚的家族历史情结,完成了这部从永嘉之乱到大隋统一295年大动乱、大迁徙、大征战的两晋南北朝时期的左氏家族史,讲述了左江、左纳、左民、左战英等左氏英豪大爱大恨、大悲大喜、大智大勇的可歌可泣的动人故事。这也是海外华文文学史上的一个壮举。(陈公仲)

这是一部家族大迁徙中的精神史诗,小说以新颖的视角,厚重的思想含量,展现出波澜壮阔的历史画卷,令人耳目一新。这是一部弘扬中华多民族文化,蕴含正能量,极具当代价值与艺术魅力的历史长篇佳作。(江少川)

《又见洛阳》写的是西晋衣冠南渡与永嘉之乱时候的故事。写得有血有肉,使干枯的历史栩栩如生起来。写得波澜壮阔,既有历史的纵深,又如历历在目,堪比白鹿原。(读者)

两晋和南北朝三百年,战争不断,王朝频繁更迭,百姓流离颠沛,可以说是中国最混乱、最苦难的历史时期。小说以此为背景,作者深厚的历史知识,博大的人文情怀,精湛的文学笔力,尽在书中。(读者)

文学路走到这一步,已经和我的生命高度融合。既然是生命的一部分,它就不是工具或手段。这并不是说我会天天写,月月写,而是说我要么不写,一写,必定是我生命的宣泄、外化,是我生命深处的灵闪、感动或呐喊,而不是为写而写,甚至也不是为文学而文学。我的写作不是离开生命感受与激情的舞文弄墨,而是心灵与思想的与文共舞。我的文学和生命互为表里,一同追寻梦想,推演人生大戏,映射人间的美好、希望和欢乐。也因此,今后的日子里,我希望自己能够怀揣初衷,带着一颗平常心,沿着认定的方向不拘体裁继续创作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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