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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对乌鸦的感觉总体上是厌恶的,并且基本上是无缘无故的,如果有,那就是以貌相人;以声定鸟。众所周知,乌鸦,顾名思义,浑身是黑乎乎的;它们的叫声也跟破锣般的难听。最后,乌鸦、老鸦,这“鸦”字本身也不讨人喜欢。
乌鸦常常出现在我的小说和散文里。看看我以前是如何写到乌鸦的。在《生日图感(多图)》里,我发了一张有乌鸦的照片,

配文写道:“和两只乌鸦为伍。想起了骆英在《7+1登山日记》里说的,当他在一望无际、彻底无边的南极雪原时,甚至尘世里的一只苍蝇都叫他怀念。”,这里,我把乌鸦和苍蝇并列;和它们为伍,简直是百无聊奈的事。
在中篇小说《黑婚白婚》的第十四节里我写道:
这一天,她站在三楼她的小公寓套间的窗前。 天边的云彩好象镶着金边,特别耀眼,却有几分怪异。 两只乌鸦在树上“哇呀哇呀”的叫。丁洁心不喜欢这叫声。她关上了窗户。吃过饭,洗了个澡,靠在沙发上正想轻松一下,突然听见有人敲门。“会是谁呢。”她纳闷。
一开门,她倒抽一口气,吃了一大惊,来者竟是白可仁!
女主公丁洁心不喜欢乌鸦的叫声,这基本上是反映了作者自己的好恶。
短篇小说《商汤的后代》里对乌鸦就更不客气,鄙视情绪更露骨了:
第二天一早,他迫不及待到了后院,走到那棵草莓树下。可是等等,发生了什么事了?他怎么也找不到昨晚见到的那几粒小红果了!是不是给哪只该死的松鼠还是乌鸦刁走了?!
一滴水落在了商井的嘴唇上。要是平时,他一定会喊倒霉,哪只乌鸦的尿滴到了他嘴上!可这时,商井两眼大睁,惊讶不能语……
今年一月十七日出去走路,四周是嘈杂的车辆奔驰的声响,一个不是很热闹的小杂货店门外,六、七只乌鸦在地上觅食,另有几只在树上。


就在那一刻,我突然觉得我好喜欢乌鸦。它们和人以外许多的生灵一样,与人无争,只求一片安稳的生存空间。它们认本分,人一到,它们就飞走。它们家庭群体观念强。有一次,我亲眼看见屋顶的两只乌鸦,互相为对方梳理羽毛。那个温馨安详的情景,是今天我一日之间对乌鸦改变态度的基础。而我对乌鸦的这个180度的态度改变,也来自对人类群体的反观。我甚至觉得,比起人类的贪婪、龌龊、残忍……等等恶性恶行来,乌鸦要美丽、干净、可爱多了!
三月十五日早上,我上班走到公司楼前,只见楼顶上一群乌鸦逗留,场面颇为壮观。尽管已经快要迟到了,我还是忍不住拿出手机来拍下几张。

乌鸦在人的办公楼顶引亢高歌

高歌完了就互相亲昵

你飞我随

另一对留楼顶上的,继续高歌……
公司时常营销部门的劳莉安经过,笑我怎么会喜欢乌鸦。她现在对乌鸦的态度,和我几年前的一个样。
而我现在,很爱乌鸦。它们羽毛乌亮,声音粗犷,连同它们其他一切的甚至是好过我自己的优点,我没有理由不喜欢它们。
说得好,谢谢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