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叶知霜

秋去霜叶红似火 春来江水绿如蓝
正文

罗马,爱和永恒的城市

(2004-11-11 12:14:41) 下一个

 


一个春雨霏霏的江南四月。

刚刚走进校门的雨参加了和一批来自大洋彼岸的记者考察团的座谈。座谈会开始的时候记者团团长向在座的学生代表提出了一个要求:2分钟内每人用一句英语说出与世界文化古迹有关的名言。

雨不加思索脱口而出:“条条大路通罗马”。

尽管罗马二字对于那时的雨一如童话般神秘和遥远。

多年后,一个晴暖亮丽的欧洲四月。坐在由德国开往罗马的旅游车上,窗外,山峰的皑皑白雪辉映着湛蓝的晴空,烟云薄雾轻纱一般环绕山间,雨不由地想到,当初那个可望不可及的童话,正在沿着脚下蜿蜒的山路一公里一公里地成为现实。
  
罗马,被称为永恒的城市。不知道是否纯属偶然:它的永恒的名字是由ROMA这几个字母组成。而将它们倒回去再读竟是AMOR。

AMOR代表着爱。假使将这个偶然进一步推敲、研究,就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罗马是一个爱之城。因为它的名字中含有世界上最甜蜜的名词。

或者正好相反,罗马是爱的对立面,因为它正好将AMOR这个词反转过去了。

在罗马博物馆有这样一个铜雕,两个天真无邪的娃娃仰着头在母狼身下吸奶。罗马的城徽也是同样的图案。传说中这是一对名叫罗姆路斯和雷姆斯的双胞婴儿被篡位的叔公丢进了帕拉丁山下的台伯河中。河水将他们冲上了岸,被一头母狼叼了回去。母狼的奶使他们得以幸存,稍后又被牧民抚养。成人之后他们杀死了那个篡夺王位的叔公,为自己的外公夺回了合法的王位。在两人长大成人的地方-台伯河边的帕拉丁山头,他们决定建一座城。但是双胞无长幼之分,最后借助神明的结果是罗姆路斯为王。他随即丈地划城,以示自己的权力范围。雷姆斯心中不服,一步跨进了那个圈圈。自以为当了国王的罗姆路斯顿时大怒,与之争吵起来。最后雷姆斯在争斗中毙命。自此,罗姆路斯成为罗马第一位国王。

那个罗马城名的文字游戏是否想告诉人们,罗马正是建立在爱和恨之上的?

地中海的阳光柔和地洒在这片交织了千百年爱和恨的帝国兴衰的土地上。沉寂的四周只有温暖的微风送来阵阵芳草的气息。树干并不特别高却还挺拔的南欧伞松,在阳光的照射下如同镶了一道金边,斑斓耀眼。或许正是因为这里的荒寂才更让人感觉到大自然带来的一片生机。

如今,当年不可一世的繁华荣耀都变成了零落草丛中的断壁残垣。

有的时候,残缺也是一种美,一种令人出神入化的美。

罗马最令人注目的要数那些无处不在的城市喷泉。

是那些淙淙流淌的泉水,使这千百年古城赋予了生命一样地鲜活生动起来。这些分散在各个广场,大街小巷,内庭外院的喷泉大约有300多处。据说平均每秒钟就有2000公升的水量从各种人工瀑布,从大理石的喷水池,从活龙活现的海蚌中,从巴罗克式的各种动物形状的喷泉中奔涌而出。忽而涓涓细流,水声潺潺;忽而汹涌稠密,雨帘雾幛。即使在街边路旁,游人也随时可以掬一捧清水洗手擦脸,解渴清凉。

这的确是一种奢侈,是罗马人不会放弃的一种风雅的奢侈。

雨和朋友们正是在杜鹃盛开的四月,来这里旅游的最美的季节,登上了罗马名胜之一,西班牙台阶。好象世界各地的游人也都不愿错过这个难得的好机会,一百多层台阶上竟坐满了肤色各异的男女老幼。远远望去,只见人群不见台阶。

走累了,坐在台阶上,享受着地中海吹来的阵阵清风。举目眺望,那些价格最昂贵的时装精品屋几乎都聚集在下面并不很宽敞的街道上。

橱窗里陈列着新颖独到,风雅别致的各色世界级名牌服装。小巧的店堂前张贴着对比强烈的巨幅广告,引得游人们流连忘返。几乎所有的商店门前都摆着盛开的粉红色杜鹃花,晚上,在特意设计的灯光映照下更是美妙迷人。

一个来自罗马的女翻译,她总是穿着得体,且式样翻新。熟了以后她对雨说,其实真能买得起名牌服装的罗马当地人并不多,就像她这样的中等收入,也只能在橱窗里看好后记下色彩和式样,再去选择平价的布料和零配件自己缝制。这使雨想起了黄浦江畔的有着灵巧双手的女友。

走在路上的罗马人,无论男女老少都很注意自己的着装打扮,中老年人尤甚。浓妆淡抹,艳而不俗;古典新潮,各有千秋,实为罗马平添一道亮丽风景。

与中国人十分相似地是罗马人见面也会问“吃了吗?”区别在中国人通常只是一句客套用语,而罗马人却还会追问究里“吃了什么啦?”真的关心对方吃的内容,时间许可的情况下还要加以讨论研究。

在古罗马宏伟的旧住宅里,还可以看到装饰讲究的饭厅。可见吃饭对他们来说早就是重要的生活内容了。意大利有一种叫里索托的餐食很像中国的十景炒饭。生米放进油锅里炒香,再放进一点水闷些时间,加上绿豌豆,红辣椒,黄玉米或者再加些火腿、肉类一炒,最后根据个人喜好放进番茄酱或者咖哩粉,色香味美,只是米粒较硬。同行的朋友开玩笑地说,如果这是由马可波罗从中国带了去的厨艺,那他显然没弄清该是炒饭而不是炒米。

就在离西班牙台阶不远的地方,雨和朋友们选择了一家意大利餐馆用午餐。这是一个很小的餐馆,大约只有七八张餐台。老板是一个热情的小老头,两撇花白的胡子修理得体,腰上系一条洁白的围裙。说起话来表情丰富,眉飞色舞。在他的推荐下点了皮萨饼和意大利面条,还有一瓶当地品牌的红葡萄酒,虽然连标签也不曾贴上,却酒味香醇,色红如玛瑙。大且薄的比萨饼颇象中国的锅烙饼,边缘盖过了12寸盘,烤得金黄,又脆又香。那看似简单的面条,吃在嘴里筋道滑爽,浓郁鲜嫩的番茄肉汁,散发着意大利作料特有的清香。平时不爱吃面条的雨,也忍不住诱惑地叫了一盘。

问起做法,热情的老板笑着说:其实很简单,看得见的这几样,煮面时加油不粘,加盐调味,火候长短适宜,用料新鲜。先炒洋葱,再加肉糜。除了番茄酱还要加新鲜西红柿,去皮去籽切丁炒香和肉糜混合炒几下就好。

有意思的是西红柿在意大利语里叫pomodori,翻译过来是“金苹果”的意思。意大利烹调中很多地方都要用到西红柿的。那个留着花白胡子的小老板强调,番茄汁一定要做到不咸不淡,不厚不薄,拌起来每根面条都要均匀地沾上才算合格。

他们旁边的桌上有一个老人用右手拿一把叉把面条卷在叉上,左手拿着一个大汤匙接在没卷齐的面条下面。朦胧中,雨方佛又看见当年爷爷带她去小吃店吃馄饨面时也是用一双筷子一把汤匙…

事隔数年,雨只要回忆起罗马,就会想到那满城水声潺潺的喷泉。想到罗马大街上风情万种的罗马人。当然还会想起那个花白胡子的小个儿老板,还有那满满一大盘,她从第一个开始吃到最后一个结束的香味扑鼻的意大利面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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