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空骄阳

我的心中充满骄傲,就象桃花在春天嚎叫! 就象太阳尽情燃烧! 我的心中充满自豪,如同松果落满山腰! 如同荒坡疯长的野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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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吻

(2010-05-30 11:18:20) 下一个
上班的路上。

下了地铁,走在行色匆匆的人流里。前面是个窈窕的女子,牵着一只棕毛小母狗,屁股一左一右的位移让我想起上地铁前看到的那个中年男人。他走在我前面,象是华人,精瘦,神情孤独;腰如磨盘一样转动,屁股就随之扭动开来,仿佛风骚的女人臀。他手肘高抬,身体螺旋前进,动作连贯又滑稽,但我想他必然有腰疾,这很可能是在做晨练。于是本来有些厌恶的感觉就被一种同情冲散继而又被佩服代替。 其人勇气可嘉。

而眼目下,这个女子的扭动就自然美观得多了。 一浪一浪,一摇一摆。 转而去看那只小狗,步态细碎,轻灵,头左顾右盼,目光温柔,甚是可爱。

这时,面对面,走来一个身材修长的白人男子,手牵一只黑色的小狗。和棕色的小狗比,身形大了不少,精瘦挺拔,双目炯炯,显然是只公狗。 我不无羡慕的想, 这些人早上在曼哈顿Downtown 大街上遛狗,多么有闲情啊。

男人遇到女人,微微的行了个旁人不易察觉的注目礼,就要擦肩而过。 按印度的佛的说法,此生能擦肩而过,得要五百年的修行。 我不知道一边遛狗再擦肩而过,是否需要再加一百年。

但他们不光是擦肩而过,他们居然不约而同停下了脚步,彼此回头,微笑,表情还有些不好意思。

是什么样的“缘故”,让他们在就要擦肩而过时,同时决定停下脚步,回眸一笑并开始攀谈的呢?

原来,是那两只狗。 它们一定在前世至少有上千年的修行。 因为,它们一见面,就互相迎了上去,用嘴亲吻对方。 是的,嘴对着嘴,十分的亲昵。 此时我已走过去几米远,却禁不住回头,看着这对低等的生灵那么自然无邪那么恣意陶醉的表达爱慕之意。我几乎断定,这是任何高等的人都没有的或已经丧失的能力。

我心想,这或许是它们的初吻吧?

但愿这对年轻人,每天早上都在同样的时间同样的地方出来散步,遛狗。

“我踏着不变的步伐,
是为了引接你的到来。
在慌张迟疑的时候,
请跟我来。”

我哼着这首老歌,迎着朝阳,向公司巍峨的建筑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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