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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我来美没两年,仍在读书,二十出头,还是个天真烂漫的傻女孩。
那时候,李安的“喜宴” 还没影子,我们这些来自刚开放没多久的中国的傻丫头, 对于“同性恋”是怎么回事儿,地地确确是不大知情。硬要套的话, 也就是记得小时候看公告,上面有一老头的名字被打了个红红的叉叉, 那是枪毙的罪, 罪名是“鸡奸”。不明何谓“鸡奸”,便去问大人,那当然是招致一通骂。小孩子们一起瞎讨论,其中有个男孩,大概偷听了大人的讲话,便自作聪明的告诉一帮小笨蛋“鸡奸”就是男人与男人睡觉!大家仍是不明究理,搞不清为什么男人与男人睡觉就要挨枪子儿?但至少明白那不是好事情!
话说我一同学好友,与我同年同月生,性格与我差不多,都是性情中人带点儿马大哈,我们曾亲如姐妹, 好到在一个碗里舀汤喝,好到躺在一张床上聊天。我们俩都是学英文的, 最喜欢在一起一高一低的合唱:“One day when we were young, one wonderful morning in May……” 可有段时间她忽然地疏远我,我去找她,她总说有其它的事儿,我不得要领,十分难过。直到我出国前一个月,她主动找上门来,与我和好并说出了原由:原来那段时间,我与一个男孩子称兄道弟,走得蛮近的,其实也不过是他请我去看几场电影,或是在大夏天的夜晚,两个人骑着自行车满大街的晃荡。外人看来我和他是在“谈朋友”,我心里可清楚得很,我那会儿心里空着, 寂寞之中有一哥儿们陪着总比一个人好打发时间。 谁知我这好友已暗恋他多时,我竟毫不知情。直到我要出国了,她才相信我和他没事儿,对我吐露了心思。我当然是忙不迭的去找那位男生,想为他们撮合。谁知不撮合还好, 一撮合却引来了另一番爱的宣言,男生没有如我希望的与她成双, 到说了一番令我脸红的表白,我只有赶紧逃之夭夭。
我到了美国与他们两人都有联系,但最终也没能把他们撮合到一块儿去,那一直让我有点儿心生遗憾,耿耿于怀。
那一年我刚开学没多久,放学回到住处,电话铃响,拿起来一把熟悉的乡音“猜猜看,我是哪个?”是她!我没想到她在对那个男生死了心后, 很快地嫁了出来。先生是从台湾来美,比她大十岁左右, 一直没结婚,在父母的催促下, 回国经亲朋好友介绍认识了她,两人一见还都算满意, 就订了婚。没多久,男人再次去中国与她办了结婚手续,很快地,她就来到了美国。我正想好好祝贺她一下新婚之喜, 她那边反倒吞吞吐吐起来:“问你一个问题: Gel 是做什么用的?” 我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抓抓头皮回答她:“是用在头发上的Gel吗?定形吧?” 沉默了半响,我意识到自己回答得不着边际,也察觉到她那边的欲言又止, 便问她:“你到底在说什么呀?你没事儿吧?” 这一问。引发了她那边的痛哭失声,我手足无措不知如何劝慰她,只能不停地机械地说:“唉唉,你别哭啊!出了什么事儿啦?” 过了好半天,她哽咽地告诉我这些日子她的煎熬:
她的先生去中国和她结了婚, 在中国住了一个星期, 那一周里,他们同房,他却不举,他的解释是:长途旅程,舟船劳累,身体疲乏而已。 八十年代末的女孩子还算是单纯吧,女友便也觉得不无道理。 到了美国,一进丈夫的家, 首先看到的是一位美国男人,丈夫解释是好友,两人一起买的房子,共同居住。女友也没多想,从此开始了“三人行”的生活。以后的日子,丈夫依旧“不行”,一会儿说是工作劳累,一会儿说是心情紧张,甚至还怪罪太太仍是女儿身, 不易穿 透。。。。。。 女友再单纯也不得不开始怀疑自己的丈夫是否有身体方面的缺陷。不久,同居一处丈夫的“好友”, 开始找机会约女友谈心, 他说的其实够明了:Bisexuality is Dangerous. 易得病!再就是他才是她丈夫的真爱! 她不应该插进来,她不过是他为了保住他中国父母面子的一个道具!女友开始不明所以,认为这个美国男人的脑子坏掉了,才会讲出这么一堆乱七八糟的话语。但渐渐地,她越来越察觉到这两个男人间的暧昧。这天她故意说出外购物, 半路杀了个回马枪,虽没有撞见什么尴尬的场面, 却在床上发现了一管润滑剂。 年轻女孩自然是用不着人工的湿润剂,拿着那管东西,读着上面的说明,她不仅感到反胃,而且感到痛心!不愿承认,不想承认,因为觉得这一切是那么的丑陋, 却同时又发现自己已无助地爱上了这个男人!人在他乡遇见这种事,倍感孤单,想到我这个朋友便打来电话。只是我那会儿,也是个“同性恋”白痴,只会一个劲儿的劝她别乱想,不一定会有什么, 那个老美没准儿真是脑子有问题。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