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御树林枫
有些家庭暴力受害者处于种种原因不愿意通过法律途径寻求人身保护,希望好和好散协议离婚。然而涉及家暴的离婚案不适合在没有人身保护的情况下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的前提是双方对冲突的发生都有责任。而受害人即使在婚姻中有“过错”,也不应该挨打,因此,不能对自己受害负任何责任。社会心理学告诉我们,驱使暴力行为发生的原因是加害人内心强烈的控制欲。所谓受害人过错只是加害人为自己的行为寻找的借口而已。要求受害人改掉所谓的“毛病”以换取不再挨打的“待遇”,等于在说受害人有错才挨打。那么受害人要求离婚摆脱加害人的控制是不是“错”?受害人要求分割财产是不是“错”?所以,离婚并不一定能够阻止家庭暴力。暴力和暴力威胁可能随着离婚的进程而进一步加剧。
而且,在没有人身保护的分居和解除婚约之后,“分手暴力”(separation and post divorce violence)依然是普遍现象。研究显示,分居和解除婚约之后, 仍有48%的施暴者依然时不时地,而且利用与其惯用手段不同的方式继续暴力行为。(N Graham-Kevan - European Journal on Criminal Policy and Research, 2007 – Springer)
协议离婚要求双方都要放弃一部分权益,而对受害人来说,根本没有可以放弃的权益,因为其受侵害的是基本的人身权利。人身权利是任何人都不能放弃的。殴打家庭成员不是加害人的权利,停止殴打更不是其放弃的权益。如果将停止殴打家庭成员作为加害人的让步,等于在说加害人有殴打他人的的权利。
正是因为家庭暴力是离婚的关键元素,协议效果并不好:
(1)离婚成为加害人控制受害人的工具。在大多数情况下,加害人施暴的目的不是为了离婚,而是为了控制受害人,因此,加害人虽然指责受害人种种不是才导致自己施暴,却坚决不同意离婚。而受害人原本希望通过离婚达到摆脱家庭暴力的目的,但是在离婚过程中没有人身保护,加害人就能继续控制受害人,使其得以“从自己的过错中获利”。
(2)公平离婚几乎是天方夜谭。对于涉及家庭暴力的离婚案件,受害方往往因急于摆脱家庭暴力而“自愿”放弃自己的财产权益,所以既不能保护受害人的财产权利,也不能保护受害人的人身权利不受“分手暴力”的继续侵犯。
(3)涉及家暴的离婚会引发刑事案件。如果离婚不涉及对错,就不能惩罚加害人,故无法避免家庭暴力按自身的规律周期性地反复发生,并越来越严重((见注释)。受害人被打成伤残、致死或受不了选择自杀的案例屡见不鲜。而长期摆脱不了家庭暴力已成为受害人尤其是女性以暴制暴的主要动机。
(4)不公平的协议离婚导致离婚后的后遗症和更多的法律费用。如果受害人放弃财产权利以摆脱充斥家暴的婚姻,离婚后再想改变已经生效的离婚协议书一样要步入法律程序,从而导致更多的费用。而且受害者一旦离婚后因放弃财产权利陷入经济困境,极有可能失去已经获得的子女抚养权。这样的例子时有发生。
总之,家庭暴力受害者首先要得到法律保护,在保证在人身安全的情况下才能进入正常的离婚程序。所以,对于涉及家庭暴力的离婚案,好和好散几乎是不可能的。
注:
暴力周期((Cycle Of Violence)是指暴力周期指的是婚姻或同居关系中暴力的周期性变化。它分为气氛日趋紧张(Tension Building Phase)、恶性暴力(Acute Battering Incident)和柔情与充满悔恨的爱三个阶段(Kindness and Contrite Loving Behavior)。下以典型的家庭暴力现象为例。
第一阶段持续的时间较长,伴有经常性的轻微的暴力。施暴丈夫不断冲受害人表现出莫名的敌意和愤怒。受虐妻子为了避免挨打,拚命设法迎合他的意思,满足他的任何不合理要求,逆来顺受。这种紧张气氛一直持续到第二阶段。
在第二阶段中,夫妻之间严重暴力颇颇发生。施暴丈夫的脾气完全失控,动辄将妻子往死里打。研究发现,这一阶段暴力的严重程度和失控的性质与第一阶段的暴力相比,不可同日而语。这一阶段严重暴力的发生与受虐妻子的行为根本没有关系,而只是与暴虐丈夫自己的心境和他在外面碰到的事情有关。有的时候,当受虐妻子意识到第二阶段的暴力不可避免地要爆发时,甚至会有意识地提前“引爆”,以便赶紧过这一关而进入第三阶段。
在第三阶段,夫妻之间重归于好,可谓雨过天晴,温馨甜蜜。施暴丈夫真心地忏悔自己的暴力行为,甚至给受虐妻子买来鲜花或贵重礼品,或带她去饭店吃饭等等,以求得原谅。他真诚地保证永远不会再伤害她。
然而第三阶段的好日子很快会被第一阶段取代。所不同的是新的第一阶段是积累了第三阶段中的恩怨(用施暴丈夫的语言是:三天不打,上房揭瓦),所以新的暴力周期是上一个暴力周期的升级版,暴力程度越来越严重。
=============================================================
“对家暴说不”群组链接【遭遇家暴的姐妹们,以及反家暴自愿人士,例如社会工作者(SOCIAL WORKERS),律师,妇联干部、人大代表或者你们认识这样的人,请自荐或者向她们推荐我们的群组和博客,期待你们加入此组,与我们一起并肩工作。请点击此处申请入组。】请认准原创防伪图标(如下图红色底板黑色字体的“对家暴说不”题图),以及查对核实此群组管理员名单(汉代蜜瓜,寻ME,老姐,花雨101,Youshijie,随意了,piao11,小泥山......等)。谢谢!
点击图标即可申请!
• 如果能早点离婚....... -舞女- ♀ (0 bytes) (33 reads) 7/14/11 11:00:32
• 我现在算是明白了。男人不能惯着。 -舞女- ♀ (0 bytes) (18 reads) 7/14/11 11:02:27
•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你信谁? -专家建议- ♀ (0 bytes) (30 reads) 7/14/11 11:01:30
• 我就信这个女的嫁错人了. -ca2004- ♀ (0 bytes) (13 reads) 7/14/11 11:03:03
• 你也可以说这个男人娶错了人,谁知道呢? -专家建议- ♀ (0 bytes) (18 reads) 7/14/11 11:04:34
• 男的是杀人犯, 心地不好. 不能嫁这种人的. -ca2004- ♀ (0 bytes) (7 reads) 7/14/11 11:06:10
• 杀人总归是罪大恶极的,但活着的人也的反思。 -专家建议- ♀ (0 bytes) (13 reads) 7/14/11 11:08:18
• 有的人, 生来就笨, 没办法的. 学也学不聪明的.反思也没有用的. -ca2004- ♀ (0 bytes) (7 reads) 7/14/11 11:11:37
• 她姐姐是被虐打S的。那个男的绝对是不能嫁的。嫁错人。 -舞女- ♀ (128 bytes) (424 reads) 7/14/11 11:09:53
• 没仔细看,但觉得这种悲剧是双方的。 -专家建议- ♀ (0 bytes) (13 reads) 7/14/11 11:17:57
• 都s了。破釜沉舟,绝望到了杀人自杀的地步。很难说对错。男方父母不也丧失独生子吗 -街西狗- ♀ (0 bytes) (19 reads) 7/14/11 11:28:41
• 我就是这么想的。 -专家建议- ♀ (0 bytes) (8 reads) 7/14/11 11:45:31
• 他们活该。养子不教,祸害别人闺女。 -g18- ♀ (0 bytes) (1 reads) 7/14/11 21:16:26
• 判断能力哪去了?事情很明白,婆婆嫌弃媳妇。儿子中间难做人,心理脆弱,同归于尽。 -g18- ♀ (20 bytes) (49 reads) 7/14/11 21:01:17
• 一般人, 是下不了手杀人的. -ca2004- ♀ (0 bytes) (12 reads) 7/14/11 11:08:51
• 从小娇生惯养出来的男的,再和妈妈住一起,婚姻多半要完蛋 -Manymore- ♀ (0 bytes) (28 reads) 7/14/11 11:11:29
• DDD!你说的都对。可崇拜你了。。 -舞女- ♀ (0 bytes) (5 reads) 7/14/11 11:13:06
• 崇拜我嘛?过来我捏一下。。。 -Manymore- ♀ (0 bytes) (8 reads) 7/14/11 11:15:15
• 我甚至觉得你是个男人。我又不是面包,你捏着手感好吗? -舞女- ♀ (0 bytes) (7 reads) 7/14/11 11:26:23
• 哎呀,小声点行不?可不能被当成wsn了。 -Manymore- ♀ (0 bytes) (4 reads) 7/14/11 11:31:45
• 嘿嘿。 -舞女- ♀ (0 bytes) (5 reads) 7/14/11 11:43:04
• 怎么不捶ta。 -巴西木- ♀ (0 bytes) (2 reads) 7/14/11 11:54:58
• 要是个漂亮小妞,怎么舍得。。。 -舞女- ♀ (0 bytes) (3 reads) 7/14/11 11:57:38
• 婚姻完蛋就完了,他活活把人打死,太狠了 -丰色- ♀ (0 bytes) (15 reads) 7/14/11 11:13:38
• 不一定, 主要看妈妈的人品. -ca2004- ♀ (0 bytes) (8 reads) 7/14/11 11:14:02
• 那不一定,品行是最重要的。 -专家建议- ♀ (0 bytes) (5 reads) 7/14/11 11:26:40
• 就凭男方家说什么房产证是女的名字,就能证明他们是一群无赖,娶错人了就能杀人? -唐西西- ♀ (0 bytes) (53 reads) 7/14/11 11:12:25
• 俺啥时说能杀人?只是觉得说法太多而已。 -专家建议- ♀ (0 bytes) (8 reads) 7/14/11 11:20:34
• 你可以自己分析一下,谁说谎多就知道怎么回事了 -唐西西- ♀ (0 bytes) (11 reads) 7/14/11 11:23:51
• 娶错人就可以杀人?啥逻辑! -XiaoL- ♀ (0 bytes) (4 reads) 7/14/11 11:38:23
• 那是你的逻辑和理解。 -专家建议- ♀ (0 bytes) (3 reads) 7/14/11 11:43:21
• 我的逻辑的理解是,这个男的自己想死就去死好了,拖上LP干什么! -XiaoL- ♀ (63 bytes) (80 reads) 7/14/11 11:59:14
• 这是人说的话吗?把人都杀了还说是娶错了。 -g18- ♀ (0 bytes) (1 reads) 7/14/11 21:13:38
• 一个正常人是不会杀人的。能杀人的人都是心理有病的。 -XiaoL- ♀ (0 bytes) (6 reads) 7/14/11 11:37:12
• 我信女方的。婚姻不好可以离婚。杀人还有理吗? -g18- ♀ (0 bytes) (9 reads) 7/14/11 17:08:51
• 还是你历害, 给找出来了. -ca2004- ♀ (0 bytes) (20 reads) 7/14/11 11:01:49
• 严重失实的报道,北京那套房子根本是杀人犯段的名字 -唐西西- ♀ (1098 bytes) (1759 reads) 7/14/11 11:01:59
• 房产证大家能看到不?下面是受害媳妇的同事,同学在天涯上的留言, -唐西西- ♀ (4124 bytes) (2074 reads) 7/14/11 11:10:19
• 真可怜,太善良。 -y2001- ♀ (0 bytes) (13 reads) 7/14/11 11:28:31
• 可怜。。。遇人不淑。。。 -丰色- ♀ (0 bytes) (6 reads) 7/14/11 11:06:25
• 远洋山水是上次那个姜姓女孩跳楼的地方吧 -老恐龙- ♀ (0 bytes) (35 reads) 7/14/11 11:08:34
• 风水不好. -ca2004- ♀ (0 bytes) (6 reads) 7/14/11 11:09:38
• 酒色财气,戒! -Oona- ♀ (0 bytes) (8 reads) 7/14/11 11:09:25
• 买猪看圈,真理也。 -storit- ♀ (43 bytes) (127 reads) 7/14/11 11:14:36
• 万能的天涯,啥事都能给八明白喽 -真情岁月- ♀ (0 bytes) (9 reads) 7/14/11 11:19:00
• 让自己的亲人们安息吧! -taitaidehuayuan- ♀ (133 bytes) (209 reads) 7/14/11 11:19:05
• 不相信是一男一女对打男的打死女的, 则么会女的遍体鳞伤, 男的啥伤口没有?三个打 -lemon_tea- (0 bytes) (165 reads) 7/14/11 11:19:15
• 和老人住一起的悲剧又加了一个, 能给大家个警示吗? -xiaoyixiao22- ♀ (684 bytes) (499 reads) 7/14/11 11:55:54
• 重男轻女, 有恋子情节的====根本就不适合婚姻。 -舞女- ♀ (0 bytes) (9 reads) 7/14/11 11:59:45
• 既然这样,为什么不去告杂志呢? -和事佬- ♂ (0 bytes) (7 reads) 7/14/11 12:07:18
• 我相信女的很冤 -yitongjin- ♀ (479 bytes) (636 reads) 7/14/11 14:05:57
• 男的死极可能是畏罪自杀,女的毫无疑问是死于非命,还有人因此觉得女的也有错,什么逻 -洲河- ♀ (0 bytes) (22 reads) 7/14/11 18:23:19
• 男女双方的事有第三者进来肯定有问题,不管这第三者是谁? -mis- ♂ (0 bytes) (14 reads) 7/14/11 17:39:07
• 关键是有些婆婆很可笑,人家是嫁给你儿子,又没卖给你全家,凭什么嫌着嫌那的? -唐西西- ♀ (0 bytes) (9 reads) 7/14/11 18:41:48
• 不管男方还是女方的老人都不要住在一起, 那是问题的根本. -简单明了- ♂ (0 bytes) (5 reads) 7/14/11 18:52:07
• 知音一定得告,太无耻了 -见习煮妇- ♀ (0 bytes) (7 reads) 7/14/11 19:50:49
• 我有个同学就住在那个小区,他跟我我讲的跟这个妹妹讲的几乎完全相反。不知道哪个在撒 -好人做腻了- ♀ (0 bytes) (365 reads) 7/14/11 21:07:09
• 不管谁撒谎,老婆不好,就可以往死里打,用刀砍头? -唐西西- ♀ (0 bytes) (1 reads) 7/15/11 10:39:08
• 女方不好可以离婚,男方选择杀人就是犯罪、法理不容。支持这个妹妹告“知音”诽谤! -xjrf- ♀ (0 bytes) (2 reads) 7/15/11 08:40:05
我有心将反家暴义工,作为终身的“职称”和“职业”。
希望姐妹们尤其有家暴史的姐妹们,在生活中时时刻刻保护好自己~~~遇见家暴(倾向),请做好远离暴力源的思想准备。
生命可贵在“死不能复生”。
同感!尤其同意花花说的“国人真是应该提高对家暴的认识”。
看了城里的论坛转帖中的众网友和个别的ID发言,感觉不仅仅是国内国人,就是身居国外饱读诗书、见多识广的国人。。。一旦遭遇家暴案件,头脑中对家暴出现的第一认识,很是令人痛心。
很想问问那谁“你在国外见识的文明、先进和比较规范的法制等学识哪里去了???”
不知道那谁是怎么想的(同样身为女人)?人都给打死了,还要强调一下被打死的女人生前“有没有值得挨打的原因。。。。(大概此意,原话请见链接众id回复中个别id发言~)”
真实惊讶。
退一万步说,就算这人“有千千万万挨打的理由”难不成就可以任人打骂??甚至可以活活打死????
真TMD无法无天!极品思维!
“人在做天在看,人在说天在听。。。希望那谁今后能够一路走好!”
家暴致死案文学城论坛网友转帖链接
http://bbs.wenxuecity.com/myhouse/1912053.html
昨天无意中看到了一个家暴致死的案件http://bbs.wenxuecity.com/myhouse/1912053.html,感觉国人真是应该提高对家暴的认识。不少人把家庭暴力理解为夫妻间的摩擦,认为打打闹闹很正常,其实涉及到暴力的婚姻已经不是正常的摩擦了。链接中的故事如果当事人有警觉,注意保护自己,也不会闹到家破人亡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