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迷网,夫之过”
(2008-09-12 06: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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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陵晓阳 (9-12-2008)
昨天下班刚到家,先生给我三样我非常喜欢的东西。然后,他邀请我出去吃晚饭。我问他是不是记错了日子,因为再过一天才是我们结婚二十一周年纪念日。他说:没有记错。因为飓风IKE的缘故,我们所在城市的企业,商业,学校等单位星期五都关闭。他担心饭店也不开门。因此,他用已经买好的礼物打算提前一天庆祝。我说:行。我告诉他给我20分钟准备的时间:10分钟梳洗换衣,10分钟浏览文学城。为了增加与文学城的时间,我用了不到5分钟就梳洗完毕,衣服也不换了,赶紧进“城”。正在阅读得入神时,先生来到书房象闹钟一样准时的提醒:时间已到。我耍赖地说:再给我5分钟。他说:好,只有5分钟。然后,他一屁股坐在书房里的沙发上监督执行时间。忽然,听到他一声叹息,说:妻迷网,夫之过。我先是愣了一下,随即给他一个hug和kiss,以表歉意。我们四目对视了一会儿,都忍不住哈哈大笑得弯下腰。他得意地说:我怎么总结得如此准确和精辟呢!
是啊,我在“蜜月”那篇短文中曾写过,我的先生经过几年的推荐,才在今年4月份将我带进文学城。但他没有预料到的是对网络一直不感兴趣的我一进“城”,常常就不轻易出“城”,花许多的时间在“城”里东游西逛,乐此不疲。在一个半月前,我还开辟了自己的第一个博客,不仅在短期内“高产”,而且还努力学习有关网络发送图像与音乐的技术。先生见我如此的投入,颇是后悔将文学城推荐给我。因为我不能很好的掌握进“城”时间而影响了做其它的事情,使先生和我产生了几次冲突。先生不得不对我约法三章。(1)每天在完成锻炼运动后才能上网。周末例外,可以先上网后锻炼。(2)每天上网不超过1小时(不包括“写作”和打字的时间)。周末增加1小时,但最好不是连续使用那2小时。(3)在晚上11点之前结束一切网上活动。明知是不平等的条约(他上网历史比我长,但他的自控力特好,随时可下网,从不耽搁正事),也只好接受了,因为我自知理亏。
先生只比我年长二岁,不是一位控制欲强的人。他反对的不是我进文学城,而是我不会掌控进“城”的时间。其实,他喜欢我“写作”,经常是我汉语拼音的顾问。他之所以与我制定条约是为我着想,因为我的自控能力较为薄弱。好在我也是一位比较容易知错就改的人,对“上网条约”的遵守程度达到95%以上。偶尔犯规时,先生用他的宽容原谅我。我也提醒自己不可滥用他的耐心和爱心。因为飓风IKE的缘故,今天我们俩都不上班,再加上又是我们结婚纪念日,今天我可以象周末一样上网。哈,哈,哈。。。
It was very kind of you to stop by my blog and to read this article. You are right that he is a loving and patient husband. Actually, he has no choice because he married a person who is very inpatient:)))
Best wishes for you and your family,t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