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园 (非公开的博客)

高山流水遇知音,从此为你乱弹琴.痴人说梦逢知傻,有空为你胡乱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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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梅子扇及所有关心我宝宝的网友---兼谈人性美

(2006-06-27 13:50:39) 下一个

如果这篇仅仅是感谢梅子扇姐姐,我就不会贴在这里了,写个悄悄话就行了。但我也想谢谢其他关心我宝宝的网友,而有些网友的ID我不知道,所以悄悄话无法投递,算是借原创一块宝地,公开表示一下我的谢意。

除此之外,我还有点小感想要发,自认也算原创,所以就贴这里了。

刚过去的这个周末,原创发生了一场争论,我因为外出,没有亲眼目睹那场争论。等我回来时,版主已经删了一些贴,我没机会看见。但有网友把争论的大致情况告诉了我,其中提到了梅子扇姐姐(如果网友记错了名字,请更正我)的一个帖子,使我很感动,感动之余,也有一点感想,一并写下,与那些有类似感觉的人分享。

那场争论是因胸襟而起,但我不想谈胸襟问题。

如果我是个没胸襟的人,而我却要来谈胸襟,除了让人觉得我可笑,还有什么别的效果?

如果我是个有胸襟的人,我就更不会谈胸襟了,我这么有胸襟,我又怎么会在乎别人有没有胸襟呢?别人的胸襟是别人的修养问题,我有时间,先把自己修养一下。无论我多有胸襟,我也不要夸自己有胸襟,因为一夸,就显得没胸襟了。

对那场争论本身,我就不多说了。我只想说在争论正酣的时候,梅子扇姐姐发了一个帖子,说艾米已经有八个月身孕了,希望大家不要再争了,免得影响了孕妇情绪,以致影响到胎儿。

对这一呼吁,有的网友响应了,但有的网友则坚持反对,并且说了类似“既然是孕妇,就该早点慈悲(积德?)”,“她是孕妇,我们就该照顾她?”之类的话。

有网友提醒说:“我不过是为一个未出世的孩子考虑。即便是在街上遇到孕妇,我们也该为她让座”,而某位网友则说:“孕妇就了不起了?她是孕妇,难道还要警察为她开路?”

具体那些话究竟是怎么说的,我的朋友记不清了,因为帖子后来就被删掉了,所以请大家不要对号入座,既然你说的话不是那样的,那我说的就不是你。

我在这里真诚感谢那些关心我宝宝的人,大家非亲非故,能在这种时候出来为我的宝宝说一句话,作为一个初为人母而诚惶诚恐的人,我很感动,我也替我的宝宝感谢大家。

这就是我要说的人性美。所谓人性美,就是从整个人类抽象出来的一些美德,不是某个阶级特有的,不是某个社会特有的,也不是某个派别特有的,而是整个人类共有的。

爱护孩子,珍惜生命,就是一种人性美。这种爱护,是不问谁的孩子的。这些关心我的网友,有的并不喜欢我写的东西,有的可能也不喜欢我的活法,有的可能根本不知道我是谁,但一听说是个孕妇,就表示关心,停止争论,宣布退场。

人性美是一种值得大书特书的美,可惜的是,中国很多年来,只讲“党性”,“阶级性”,却不讲“人性”,让党性凌驾于人性之上。对人性,中国那些年总是冠之以“资产阶级人性”的罪名,其实如果人性能加上“资产阶级”来修饰,就不再是人性,而是“阶级性”了。

曾经有个流传很广、很为当时的中国政府所推崇的名言,据称是雷锋的:“对人民要象春天般温暖”,中间的两句记不清了,最后一句是“对敌人要象严冬一样残酷无情”。

这就是只讲阶级性,而不讲人性。不讲人性的直接后果就是人们不再为自己的残酷感到不安、内疚或者有犯罪感,因为只要我们残酷的对象是敌人,那我们的残酷就是正确的。殊不知,“敌人”只是一个相对概念,而且是随定义变换的。

文化革命当中的派系斗争,使很多人丧命,因为各派都觉得自己才是跟党中央一致的,才是正确的一派,既然对方是自己的敌人,是党的敌人,那对他们怎么样残酷都是应该的。

那场动乱当中,很多人一夜之间成了“敌人”,被揪斗,吊打,甚至折磨致死。很多研究中国文化大革命的人,都无法理解为什么那些平时安分守己的人,突然就变成了暴徒,打人整人杀人不眨眼。

毫无疑问,那些暴徒当中,有些是本来就跟被揪斗的人有仇的,但也有相当一部分,跟被打被斗的人并没有仇,仅仅是因为他们认为被揪斗的对象是党的敌人,他们就可以残酷地对待那些人。

当一个社会把派别性凌驾于人性之上时,这个社会就难以避免大面积的悲剧了。

一个社会,应该有三种东西制约人们的行为,那就是法律、道德和人性。

法律回答“合法不合法”的问题。

道德回答“对不对”的问题。

人性回答“美不美”的问题。

法律是最具体、最基本的制约,法律条款清清楚楚地写在那里,违了法,要受法律制裁,这是除法盲以外大家都知道的事实。

有些行为并不违法,不是一个合法不合法的问题,而是一个对不对,好不好的问题。比如自私自利,可能没违反法律,但我们觉得自私的人不好,自私自利的行为不对。道德虽然不是法律,但人们通过类比的方式,创出“道德法庭”一词,意思是对不道德的行为进行批评。

法律和道德之间的界限,有时是很难掌握的,稍不注意就从不道德变成了违法。比如教育孩子的问题,你不管孩子的学习,只把孩子喂饱了就自己打麻将去了,我们可以从道义上谴责你,说你不是个好家长。但如果你连喂饱都不喂了,丢下孩子不管了,你就犯了遗弃罪了。

法律、道德和人性在很多时候是不相矛盾的,保护妇女儿童,既是合乎道德的,也是合乎人性的,当然更是合法的。道德跟法律的冲突比较少,因为法律和道德都是社会性、历史性的东西,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各个地方都一样的。

道德跟人性之间有时会有冲突,合道德的东西可能不合人性,反之亦然。比如梁山伯祝英台的爱情故事,在当时的社会里,按当时的道德观念,就是不道德的,因为他们的爱情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从人性的角度讲,就没什么错,因为他们真诚相爱。

梁祝的悲剧在于道德最终扼杀了人性。

很多年后的今天,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观已经随着时间的过去而成为历史了,但真诚相爱的人性却仍然受到歌颂,因为人性美是超越历史,超越社会,超越阶级,超越性别的。不超越就不能称为人性美了。

纵观中外文学,凡是歌颂党性、派别性的作品,都是经不起时间的检验的,因为今天这个党当政,明天那个党当政,不论多么专制强大的政权,都会成为历史。那些歌颂他们的作品如果不是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就是被人们遗忘。

一部作品,如果仅仅是弘扬道德,而不是描绘社会、表现人性的,也是经不起时间检验的,因为道德是有时间性、地域性的。封建社会歌颂节妇烈女的文章,早已随着贞节牌坊的倒塌而被人遗忘了。

<<红楼梦>>是描绘中国封建社会的一幅巨大画卷,<<红楼梦>>的一个亮点,就是宝黛之间的爱情。毫无疑问,按照封建社会的标准,宝黛二人都有很多该谴责的东西,他们对自己个性的张扬,他们的反传统,都是不符合当时的道德标准的。但他们的爱情是基于志同道合的,感情是真诚的,所以是具有人性美的。

一个人之所以成为故事人物,一个故事之所以吸引很多人来看,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这个人是处在道德和人性的矛盾冲突之中的,有时可能还要加上法律和命运。如果一个人的生活既合法,又合道德,也合人性,那这个人就可能没故事了,除非命运来砸她/他一铁拳。这就是为什么文学史上“坏”女人、“苦”女人占有一席地位,而循规蹈矩的“好”女人、生活安稳的幸福女人却名落孙山的原因。

在生活中我们宁愿做个没故事的人,这样可以省却很多烦恼痛苦,所以我们守法,遵守道德规范,也乞求命运不要砸我们。我们自己的平淡生活可以从看故事当中得到一定的补偿:坐在一个安全的距离内,看别人怎么犯法,怎么违反道德,怎么受惩罚,怎么付出代价,或者怎么被命运的铁拳砸中,然后怎么挣扎,在这些挣扎当中,哪些人表现出人性的美,哪些人暴露出人性的丑。

这实际上就是用别人的人生来丰富我们的人生。

<<不懂说将来>>这个故事,是我的一个朋友的朋友的故事,我写她的故事 ,不是因为她是个ROLE MODEL,而是因为黄颜答应了写这个故事,而他之所以会答应,一方面是因为那是他朋友的请求,另一方面是因为他很赞赏女主人公为了孩子、 为了爱人、舍得牺牲自己的精神,就像故事里引用过的那首歌所唱的那样:

人浮浮沉沉在世界,活着是为自己,而我爱你却多于一切。

我是在怀孕期间写这个故事的,我坚持写,一是因为很多网友每天等着看这个故事,二是因为我自己即将为人母,更深切地体会到女主人公母爱的伟大。

没有孩子的时候,我是个为了爱情可以献身的人,当有人威胁我,要我离开当年的成钢,如果不离开就要杀我的时候,我愿意为了爱情冒生命危险。但到了今天,当我的腹中躁动着一个新的生命的时候,我觉得我已经没有当年那份勇气了,因为我的生命不再是我一个人的,而是另一个人的了。

这就是我为什么呼吁读者不要对女主人公开道德法庭的原因,不管她做的事情道德不道德,都是已经过去了的事,我们现在一遍又一遍地斥责她“你当时还没离婚,为什么要有婚外情?”“你当时就不该跟那个男人结婚,你的不幸都是你自己造成的,活该!”,我们说这些,又有什么用呢?

所以我恳请我的读者,只把这当一个消遣性的东西看看,看过就算。如果你要从道德的角度来评,请同时看到法律、道德、人性、命运各个层面。如果你一定要只开道德法庭,那我只好请你回到你的博克去发言,因为我的博克宗旨已经清楚地挂在那里了:码字为知傻。

这几句话,为什么会引起几个人的强烈不满,我无法理解,我也不想去理解。我只想说,不论我这几句话多么大逆不道,梅子扇姐姐呼吁大家为了未出生的孩子停止争论都是有道理的,因为是出于人性的考虑,是为了一个与这几句话不相干的孩子。

我在这里再次感谢梅子扇姐姐和所有关心我宝宝的网友,我愿为你们这种爱护孩子、珍惜生命的人性美大唱赞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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