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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非马:《最后的刺客·荆轲》(5)§5“咱上哪去?”出了徐陵,高渐离问荆轲。“哪儿好混饭吃,咱就去哪儿。”荆轲说,“你跑江湖的经验比我多,你说,哪儿好混?”“有本事,哪儿都好混。”高渐离说,“没本事嘛,哪儿都难。”话说出口,高渐离立刻后悔了。他对荆轲的性格了如指掌,这话一准会令荆轲多心。“照你这么说,我就只有吃软饭了?”荆轲说,果然[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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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战争和越南战争都不曾以美国获胜告终,对南斯拉夫的轰炸是否会获得如美国意旨的结局尚在不定之天。不过,倘若据此而以为美国文化输出并不成功却大错而特错。事实上,美国文化如今大有在全球泛滥成灾之势。任你走遍天涯海角,说话离不开美式英文“OK”、“吉普”、“卡基”,穿衣难免美式时装牛仔裤、“T恤”、球鞋,吃快餐躲不开美式快餐“麦当劳”、“肯[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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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化”究竟何所指?从小处着眼,可以归结为饮食起居、服饰好尚的以美国为准;从大处着眼,可以归结为价值观念、社会取向的以美国为宗。前者可以说是生活的美国化,后者可以说是思想的美国化。生活和思想都不外乎是文化的一部份或者说文化的一种表现形式,因此,所谓“美国化”,也就不妨概括为文化的美国化。上文谈到基督教和英文为美国文化之基础,而唯[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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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非马:《最后的刺客·荆轲》(4)
§4八月十九日卯时,黑风岭舍身崖上还没有阳光,不是太阳还没有出来,是太阳没法儿出来。铺天盖地的云,不白也不黑,阴惨惨,灰蒙蒙。崖上有风,云不动,袖动。风有些湿,很难说是清风,也就不好说是四袖清风了。四袖?不错。两个人,四只阔袖。盖聂也穿的是阔袖长袍?不错。盖聂爱美,除非必要,他从来不穿扣袖紧身服。[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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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非马:《最后的刺客·荆轲》(3)§3如果庆辂不曾把那丝巾带在身上,历史也许会改写。荆轲是个多疑的人,缺乏切实的证据,荆轲对于别人说的话,宁可信其假,不信其真;宁可信其无,不信其有。更何况这“别人”,刚刚还说过谎话来哄他,他怎么会信!他不信,会是什么结果?他原本打算在打听清楚青青与庆辂究竟是什么人,盖聂究竟想要什么之后,在这一男一女[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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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里子:《美国风·中美语言文化比较》英文往往用同一个词既指某民族又指该民族所使用的语言。比如,“Chinese”既指“中国人”又指“中文”,“French”既指“法国人”又指“法文”,“German”既指“德国人”又指“德文”,“Japanese”既指“日本国”又指“日文”,如此等等不一而足。“American”却仅指“美国人”而不兼指“美文”。这当然是因为所谓“美文”并不存在[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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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里子:《美国风·基督教与美国文化》(2)美国人以信仰基督教为主,在基督教徒中又以信仰新教派者占多数。但新教又分成若干派系,其中以名为“浸会”派(“BaptistChurch”)者信徒最多,约占美国总人口的百分之十九点四,其次为“美以美”派(“Methodist”),其信徒人数约占全美人口总数的百分之八。据一九九零年的统计,美国天主教徒约占美国人口的百分之二十六[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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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里子:《美国风·基督教与美国文化》(1)这里所说的“基督教”,不仅合基督教三大派系而言,而且概括一般西方文化而论。基督教的三大派系在英文分别名之曰“Protestantism”,“RomanCatholic”,“EasternChristianity”或“Orthodox”,前者中文译作“新教”或“基督教”(中文有时也笼统把“Christian”译作“新教”或“基督教”),把“RomanCatholic”译作“天主教”,亦译作“[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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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非马:《最后的刺客·荆轲》(2)§2黑风岭西南五十五里左右也有座山,不那么荒,也不那么险恶,因为山下曾经有座城邑,如今那城邑虽然已经成为废墟,毕竟有过人文的痕迹。那山的山顶上有座庙,山脚下也有座庙。山顶上的庙破,因为已经没有人去;山脚下的庙更破,因为还有人去,不过不是该去的人去,是不该去的人去。这山本来没有名字,有了这两座庙以后,[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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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非马:《最后的刺客·曹沫》(32)§7(2)戏场在柯邑的迎宾馆正厅,日子是八月十五,戏是正午差一刻的时候开始的。那时候,齐侯作为主人,已经在厅前走廊上恭候客人。鲁君作为主客,首先拾级而上。徐君不曾来,邹、莒、滕三小诸侯依次跟在鲁君之后。每位诸侯都由一名大夫陪同。陪同鲁君的,不用说自然是曹沫。曹沫那日披一袭猩红丝袍,腰下挂一把长剑,剑鞘[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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