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对后段经文提一点我个人的理解,抛砖引玉。
从13到18节经文的中心保罗谈的是在耶稣里面,也就是得救的基督徒,在耶稣再来的时候的境况如何。因为他们是睡在主的怀抱里,所以,这里没有担心他们已经得救的状况会改变。这是我们最大的安慰。由此可知,在主内死,反而增大了得救的安全系数,因为没有人能把我们从主的手里夺走。当然,这里的死是指我们的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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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筒子姊妹的提问和不渴弟兄的回答。
根据圣经的教导,死分三种:一是人犯罪时的灵魂死;二是肉体死亡;三是永死。
死的定义:每一种死都是分离。第一种死是人的灵魂脱离了和神的关系,见以弗所书4:17-19;第二种死是灵魂和肉体的分离,见雅各书2:26;第三种死是永死,就是和神永远脱离,见铁撒罗尼后书1:9。
当然,死还有别的意义,但和神脱离是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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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筒子姊妹,我知道你的盲点所在了,原来是对死的理解上。按照圣经教导,死的定义是和神脱离,不是我们平常所说的人死万事空。因此,永死就是永远和神脱离,再没有和神同归于好的机会。这也是我们福音事工紧迫感的原因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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筒子姊妹,还记得你转贴的解经原则吗?圣经的自恰和整体性让我们知道这个火湖是一个永远受惩罚的地方,神之所以把人判到那里去,那个人就是罪有应得,刑期公允。姊妹不是认为有些人只是到那里来个桑那浴,然后就重归好人行列吧。既然圣经没有明白指出进去的可以出来,我们就只能理解为那里是他们的永远归宿了,因为别处有明确的启示是永远的刑期。
我觉得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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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不渴弟兄的回帖。我会把十九种属灵恩赐及相关经文单独成文帖上来。
谢谢allen弟兄的回帖。其中弟兄谈到哥林多教会时,认为保罗说他们不属灵,没有得救,值得商榷。我的理解,保罗只是说他们的纷争行为属于肉体,而不是就他们是否被救赎而言。至于那样的缺陷甚至更严重的,我们绝大多数基督徒都不能完全杜绝。这正像我们今天,各自声称我是坚持灵恩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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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en弟兄,你的心情我理解,我也只比你早上一点点,前辈肯定是算不上的。不渴弟兄做属灵前辈,我认为是当之无愧。
关于进新城的问题,是另一个讨论的热点。我还没来得及在这个因素上花足够的时间,得出我个人的见解。我已经看了不渴弟兄的城内城外,内容很详实,对我很有帮助。同时我也在一定程度上读了属灵伟人奥古斯丁的“CityofGod",书中他将人的归属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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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的关键是城外是不是天国领域。我们讲的是最终归宿,不是中间环节。圣经的真理和我们一般理解的一个显著不同,就是黑白分明,没有中间地带。神的儿女都是在神的国里有份,是永生的地位,若承受不了神的国,显然和永生矛盾。
这是和系统理解神的真理相连的一个问题。我基本的态度就是理解的时候不能有圣经自己打架的矛盾,如果有,可以很肯定地说是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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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后八种圣灵恩赐持恩赐停止观点者认为,这后八种圣灵恩赐在早期教会发展史上,在新约圣经完成和广布之前是很活跃的。但是时至今日,这后八种恩赐已经不需要,因为新约圣经正在履行他们的功能和实现他们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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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约时期的圣灵恩赐
第一,传播福音的圣灵恩赐。这项圣灵恩赐使当事人能清楚有效地把福音传给未信听众。经文见以弗所书4:11。“他所赐的,有使徒,有先知,有传福音的,有牧师和教师。”
第二,教会牧养的圣灵恩赐。这项圣灵恩赐使当事人能确定和满足神的儿女的领命成长需要。经文见以弗所书4:7-8,11。“我们各人蒙恩,都是照基督所量给各人的恩赐。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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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回答allen弟兄的问题。
灵恩,即属灵的恩赐,是神赐给得救的基督徒为承担和完成神的事工的一种能力,神的儿女用这种能力为神做工,完成用自然能力不可能做到的任务,是对神的荣耀的彰显。每个蒙恩得救的基督徒都至少会有一种属灵恩赐,因为神救人的目的就是为主做工,为主做工的能力就必须是属灵的能力。这个圣经的教导是不言而喻的。如果大家都坚持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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