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城娘子説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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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托孤

(2019-03-07 16:09:34) 下一个

托孤

故事的灵感来自网络上的一则新闻,虚构成一篇小说

 

那年,大学毕业。新闻专业,当然是跟着新闻单位采访、写一篇有分量的报道了。大家心照不宣的,实习的新闻单位,只要表现得不错,往往是最有可能将来就业的单位。

分配前的务虚会上,第一个抢着发言的,操着美声男高音的嗓音,表了个出人意料的大大决心:“我,强烈要求,到最危险的地方去,我愿意让本.拉登砍了我的头,我保证写出一篇可以得普利策奖的报道!”

“赵砍头同学,砍了头怎麽写?”我在纸上写了这几个字,悄悄地传给旁边的同学。

“哎,有的人自己没这个境界,还给别人起外号!”一直是我的闺蜜的她,一接到我的纸条,就扬起手把我的纸条展示给大家。这一口咬得我,入骨三分哪!

书记接过纸条,说:“大家都说说吧!”

闺蜜说:“我,我也不怕被砍头!”

接着,有跟着赵砍头说,愿意被砍头的,也有跟着刘不怕说,不怕被砍头的。

我一言不发。最后,大家都看着我,算上我,还有三个人没有表态。

“当记者,凭良心,做党和人民的喉舌,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这就是我要说的。”我当即表态。

“你怕不怕被砍头?”刘不怕又咬了我一口。

“怕,”我说,“当记者又不是当兵,出生入死的机会没那麽多!”

“就是!”有人嘟囔着。

 

分配结果,我觉得出奇地荒唐,砍头派全都分到大城市,大媒体去了;不怕派和怕砍派都分到边远地区去了。我被分到西藏牧区,同去的都分到畜牧队,就我一个人被分到了狩猎队。

爸爸听说了,跑去找我们书记评理,回来就淡淡地说:“焉知非福啊!”

妈妈说:“傻呀? 把咱孩子发恁老远,咋地也得有个说法吧?”

“人家系主任说了,别人用脚后跟想,都知道那些表决心的话是假话,就你家闺女,拿个棒槌就当针,人品是没得挑,可是一个不懂人情世故的傻丫头,将来要吃大亏的!去艰苦的地方,历练历练,这孩子是好苗子!我说咱丫头怎麽就脑残了呢,比别人脚后跟都傻,原来随你!”

“去!没正形,还不快给咱丫头收拾收拾去?”妈妈是真心疼了。

一路跋涉,想到将来可能就终老在大雪山里,一辈子脸上带着两块高原红,再怎麽化妆,也恢复不了白嫩的脸蛋了,我就一直闷闷不乐,。真不知道爸爸说的“福”在何方。

来到狩猎队的驻地,刚一下车,一道金色的闪电,直冲面门,令不妨把我撞倒在地,一条温热的舌头,在我的脸上一通猛舔。天哪!这是什麽情况啊?

“巴特”,“巴特”,“巴特”周围一片喊声。

我趁空推开那巨大的头,眼睛努力聚焦,我看到了一身美丽金毛的藏獒!我意识到,它的名字是巴特。

巴特,自从见到了巴特,我的生命、我的生活、我的一切都不一样了。红脸蛋也不可怕了。

我到狩猎队长那里去交介绍信,队长说:“你不需要介绍信,巴特从来没对任何人这麽亲热,巴特看上的人,就是我们狩猎队的自己人。你以前来过西藏吗?”

“我从来就没离开过北京城。”

从那一刻起,巴特就寸步不离地跟着我,晚上睡在我房门口,不许任何人靠近。这不仅使队里的人奇怪,我自己也十分纳闷。

一个寒冷的夜晚,我缩在被子里发抖,冷得睡不着,忽然一个毛茸茸热乎乎的身体钻进了我的被窝,偎在我的怀里,我伸出手揽住它,它在我怀里表现出来的舒服和安逸,使我心中猛然一亮,它就是四年前我从学校垃圾箱捡的那个奄奄一息的小狗仔儿,我用奶瓶喂养了两个多月,但学校不许任何人在宿舍养任何宠物,就托爸爸把它带到西藏去了。

四年了,我早就忘了,可是,它没有一刻忘记过我,它此刻依偎在我的怀里,是把我当成了妈妈了。想到这里,我不由地伸出双手,把巴特拥在胸前。巴特的心意和我在一瞬间相通了。

跟随狩猎队采访,正是打狼的季节。我骑着马,带着摄影机,跟在狩猎队后面,巴特一马当先,哦,是一狗当先,我只能远远地看见那一道金色的闪电,勇猛地左冲右突,在群狼面前,没有一丝犹豫和畏缩,我的勇士,我的巴特。

狩猎接近尾声,在距离狼窝几十米的地方,我听见巴特的狂吠,不一般,充满愤怒。

我急急地赶到洞口,看见巴特充满敌意地与狩猎队队员对峙,它的身边血肉狼藉,是一些刚出生的小狼崽的尸体。而巴特身后,护着的是仅存的最后一只。

荒野的戒律,和人类不一样,不是写在纸上,也不是刻在石头上、木头上的,而是写在DNA上,一代一代传下来的。“不杀害幼崽”就是其中之一,所以猎豹在杀死母狒狒之后,会把狒狒的小崽叼回去喂养;狼会吃小孩,但会把婴儿带回去哺育;打狼,巴特“一狗当先”,保护狼崽却坚定不移。当它看到我时,绷紧的肌肉放松了下来,并退到一边,低下头把那个还没睁眼的小狼推到我的脚边。小狼的头在我的脚边拱来拱去,似乎在找妈妈,我把它抱了起来,它就在我怀里拱来拱去,碰到了我的大拇指,立刻叼住并用力吸吮,这一瞬,我的心中有一块柔软的地方,就这样融化了。

忽然,它的眼睛睁开了,定定地看了我几秒钟:“阿乌。”它说。

“阿乌。”我也说。它安心地闭上了眼睛,继续努力地吸吮我的手指。它认了我这个妈妈,我认了这个孩子。

实习结束,报社讲评,去牧区的同学看见我带了一只狼崽回来,给我起了个外号“狼娘”。

“这次实习生,总的来讲,表现都很好,毕业报道很重要,关系到你们的前途,有人文章写得挺好,可这笔名起得不好,什麽年代了,叫个娘娘!不像话!”

“不是娘,是狼!什麽眼神哪!”有人嘀咕道。

“郎?更不靠谱了!娘好歹是个女的,大姑娘家家的,叫什麽郎啊!”

“谢谢社长赐名!”我深深地鞠了一躬。

“这孩子,比个秃小子还调皮!”从此,我的笔名,就叫做“郎”,现在时髦的是四个、五个字的网名,像日本人似的。我来个一个字的名字,挺好。“狼娘”毕竟太拗口,从此不再用了。但我知道,我就是狼的娘。

我的报道的确写得很出色,一下子收到了8家媒体的面试通知,其中有三家是北京的著名媒体,可是,我现在是当娘的人了,为阿乌想,大城市能容得下它吗?我决定,就留在这里。社长和主编听到我这个决定,喜出望外,专门分给我一套房子。我和阿乌就在这安家了。

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过着,阿乌长得飞快,几个月就赶上大型犬的身型了。

有一天,阿乌和邻居家的宠物玩耍,利齿挂到了兔子的身体,兔子流血了。阿乌先是吃了一惊,随即用舌头舔了舔嘴边的血,鲜血的味道,使得阿乌眯起了眼睛,紧接着,又睁大了,眼中竟闪出一抹绿光!当我看到阿乌用舌头舔血时的表情,我感到心惊肉跳,这和做母亲的发现孩子加入黑社会帮派时的心情没什麽两样。但是,我还是心存侥幸,希望能用我的努力,压制它的野性。我小心翼翼地选择它的食物,只准它吃饼干式的狗食,就连狗罐头都不许它碰。我的阿乌,会成为人类的朋友,进化为狗的。

在一个月圆的夜晚,水银似的月光穿窗而进,我带着阿乌走出楼门,到公园去赏月。

就在我沉浸在月色中放空思想,意守丹田时,猛地听见一声凄厉的狼嚎!这声狼嚎引发了居民的恐慌和派出所警察的重视。

“阿乌该回家了!”无论我怎麽不舍,我知道我不能再自欺欺人了,阿乌是狼,不是狗。我是它的娘没错,但是我没有权力按照我的想法来设计它的人生,噢,狼生,它对我是百分之百的依赖,百分之百地信任,但是我不能因为这种依赖和信任,就可以任意左右它的灵魂,它是狼,它有着狼的心、狼的灵魂,就算是母亲,也必须尊重它!我决定了,送它回家!

我们先在狩猎队住下来,我骑着马带着阿乌和巴特去寻找狼群,然后,让阿乌去认识它的兄弟、姐妹、叔叔、阿姨,然后,带着巴特回到驻地,不到两个小时,阿乌就回来了。第二天还是一样,就像小孩子上学,每天放学回家似的。一个月过去了,两个月过去了,终于有一天,阿乌彻夜未归。后来三天、五天回来看看我,在我腿边上磨蹭磨蹭就走了。直到它把整个狼群都带回来给我看,引得驻地的狗震天掣地地一片狂吠!我知道,我该走了。

送走了阿乌,我决定回北京,刚开始的时候,除了我的笔名“郎”,一切似乎都与狼没有半点关系了,只有在梦中出现的狼嚎狗吠,使我在深夜醒来,才感觉到对阿乌的那分牵肠挂肚的惦念,一如天下一切母亲。我尽力压制着去看望阿乌的冲动,直到两年后的一天,我在大白天一恍神之中,似乎清楚地看到阿乌带领着狼群狂奔,而紧追不舍的,正是巴特。我再也不能等了,请了假,开着我的越野车上路了。

狩猎队迎接我的,当然是巴特,可是就在我和巴特亲热时,感觉到它浑身的毛忽然竖了起来,喉咙里发出阵阵底吼,我知道,是阿乌来了。

我站起身,远远地看到高岗上一排黑点,从狗吠的情况看,必是狼群。

我双手拢住口鼻:“啊-----乌-----!”

马上看到一道黑色的闪电从高岗上直冲下来,我不顾一切地飞奔着迎了上去。霎那间,我和阿乌就欢快地在草地上翻滚起来。狩猎队员们一起扯紧狗皮带,给我和阿乌一些时间和空间,直到我目送阿乌和它的狼群消失在暮色中,他们才把狗放开。

之后的几天,我每天都把巴特牢牢地拴住,自己骑着马,跑到旷野上,只要一喊:“啊-----乌----!” 阿乌就马上就会在狼群的簇拥下出现。

十天过去了,我知道,分别就在眼前了。可是我忽然病倒了,高烧不退。迷迷糊糊之中,听见挠窗子的声音,接着“扑通、扑通”几声,似乎是有东西落在地上了。紧接着,我听到巴特一声怒吼,撞开了门,冲了出去……

“阿乌!”我一下子清醒了,跳下床,从门口冲出去,肯定追不上巴特,我毫不犹豫地跳窗而出,刚好巴特从我身边跑过,我一跃抱住了巴特的脖子:“巴特,巴特,它是阿乌啊,是你亲自托付给我的阿乌啊!”巴特却完全不记得了,它只知道,狼入侵了营地,而它,有责任消灭这个入侵者。但是,它太信任我、太爱我了,它顺从了我,在我身边卧了下来,但是它的喉咙里的低吼,表示了它的不服气。我极力安慰它,却远远地看到阿乌不肯离开,就在几十米以外徘徊。我站起来,朝它挥挥手:“阿乌!走!”

“走啊!”

阿乌慢慢地走开,我牵着巴特刚刚转身准备离开,忽然感到裤腿被扯住了,低头一看,阿乌一双眼睛,竟然像是会说话似的望着我,我拍拍它的头:“放心,我很好!”同时用力推了它一把:“快走吧!”

可是它不走,扯着我往我屋里走,进了屋,我呆住了,刚才它从窗子里扔进来的东西,堆在地上,半只兔子、一只山鸡、几块不知道是什麽动物的肉…… 这可是它的宝贝啊,是它珍藏着准备过冬的,可是当它发现我生病了,就全数送来给我,它用嘴推着这些东西,把它们堆在我的脚边,然后又扬起脸专注地看着我,直到我把它们都收起来,它才转身准备离去,就在这时,巴特冲过去,一口咬住了阿乌的后腿,阿乌没有嚎叫,回过头来,直冲着巴特的脖子就要咬下去:“不可以!”我立刻制止它,这个命令,同时也使巴特松了口。我立刻用身体挡着巴特,推着阿乌出门,站在门口,看着阿乌跛着脚离开,留下了一路血迹,一直延伸到天际。

我知道,如果我不走,阿乌肯定会不顾死活地一次次来找我,为了它的性命,我必须尽快离开。隔天一早,我就上路了。离开营地,告别了狩猎队、告别了巴特,我开着越野车,沿着公路慢慢地开。忽然,我从后视镜里,看到了跛脚的阿乌,追着我的车,我想停车下来和它告别,忽然看到一些牧民,拿着各种武器,喊着“打狼、打狼!”

唯一能救阿乌命的办法,就是开快车,带着阿乌逃跑。我踩了一脚油门,越野车加速朝山外驶去,阿乌的身影越来越小,转过一个山口,就看不见了。再转一个弯,我忽然看到,前面山顶上,狼的身影,静静地坐在云端,一动不动,这个蓝天下的剪影,永远烙印在我的脑海,永远,永远。

我不知道为什麽,心里总有不安的感觉,因此,我没有办法走得太远,就在山口外的一个小村庄住了下来。

月圆之夜,狼嚎,很近,难道是阿乌找来了?直觉带着我走到村口,雪地上一串鲜红的血迹,没有脚印,却是一路拖拽,血迹之外,时有肠子等内脏留在雪地上,其状惨不忍睹。蓦地,我看到了阿乌,奄奄一息的阿乌!它的嘴上叼着,叼着一只狼崽。

看到我,它勉强抬起头,把狼崽推到我面前,双眼直直地盯着我,我明白了,阿乌拖着受伤的身子,拼尽最后一点力气来找我,它是来托孤来了!

我轻轻地抱起小狼崽,另一只手托起我的孩子,我的阿乌的头:“阿乌!”我说,

“阿乌!”小狼也说。

我看到阿乌眼睛里的那一点火焰,慢慢地熄灭了,安然地、平静地,它比人类更能无怨、无悔地接受自己的命运,它知道,这就是狼的宿命。它能够死在妈妈的怀里,它很满足。

葬了阿乌,我坐在我的孩子的坟前,怀里抱着小阿乌,它睁开眼睛看着我,和它的妈妈一样。

“阿乌,你真的要走和你妈妈一样的路吗?带你离开荒原,是对还是错呢?”

“阿乌!”它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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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姨 回复 悄悄话 动物更能遵从自然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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