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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与和谐

(2013-11-25 03:07:06) 下一个

昨晚上读了一本瑞典语的戏剧小册子。最后的段落讲到了作为地下工作者的妻子,收拾她地下工作者丈夫的遗留物,以及他最后叮嘱假如我死了,你要继续这样的话。在一种白色恐怖之下,从事的两个党派之间的对立斗争。

由此联想到一种状况,就是高速变化中的中国都市里。一个企业或者高校,为了各自的利益,主动或被动地选择站队的事。譬如我听说过的一个女副手为了干掉她的主管,拷贝下主管团队里一个疏忽大意的小伙子U盘里的文件,最终终于干掉了主管。

似乎觉得两者之间有一些关联。关联的份额在于,我们,人类,方佛总愿意以暴力和对抗的方式,完成新旧之间的更迭。

然后又想到了欧洲,以及日本一些国家的处理方式。欧洲当中,除了法国,德国倾向过大的斗争,在近代史里面,各国似乎越来越倾向于用稳定却前进的方式,推动国家的前进。他们有将开国之君保留作为王室的习惯,给予最高的尊重,王室虽没有实权但却从事于国家与国家之间的PR活动,代表了一个国家的脸面。而真正的政府由各党派的竞选而产生,这样保障了最有能力的人掌管这个国家,也真正实现了所谓由人民做主。

似乎真正的宁静与和谐,才能最终推进人,家庭,工作环境,社会/国家,以及世界前进的真正动因。自然,有明晰的法律框架,在此框架之下的人与人的平等是必要的前提。当然,在国民保护原则方面,美国对自己的公民,欧洲对有公民权的人所提供工作的相对便利,也还是相对存在,这从人性本身角度还是能够予以适度的理解的,至少,它并没有对自己的国民更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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