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 (131)
2008 (76)
2009 (59)
EB-2 的申请资格以及如何申请
EB-2 类包括: 拥有高等学位或同等学位的职业外籍人士, 和那些在科学, 艺术, 或商业领域因为具有特殊才能而有可能对美国在经济, 文化, 或教育利益及繁荣的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外籍人士.
1. 对于拥有高等学位的职业外籍人士, 如果符合下列条件, 即可递交申请: 所从事的工作要求高等学位(大学学士以上, 不含大学学士学位), 而且该外籍人士拥有高等学位.
申请必须包括证明性文件, 如:
- 证明该外籍人士拥有美国高等学位或国外同等学位的官方学位证明, 或者
- 证明该外籍人士拥有美国的学士学位或国外同等学位的官方学位证明, 并且有一封前任或现任雇主的证明信, 证明该外籍人士在取得学士学位后, 继续在本专业有至少5年工作经验.
2. 在美国健康和公共服务部 (The 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所规定的缺乏医疗服务人员的地区行医的有行医资格的外国人, 也符合EB-2类的要求.
3. 对于在科学, 艺术, 或商业领域因为具有特殊才能外籍人士这一类, 需要提供以下列出的证明中的至少3项:
3.1 一个由学院, 大学, 学校, 或其它研究院所颁发的能证明该外籍人士在其特殊才能的领域拥有学位的证书, 学位证明, 证书, 或其它类似证明.
3.2 能证明在该领域有至少10年全职工作经验的书信文件.
3.3 在该领域有特殊的执业执照, 或证书.
3.4 有证据显示, 该外籍人士的工资报酬, 足以证明其有特殊才能.
3.5 职业协会的会员身份.
3.6 在本行业所做出的成就和巨大贡献被同行业, 政府单位, 专业机构, 或商业组织所认可.
3.7如果以上的标准不适合申请人的行业, 其它可比的证据也可以被接受.
申请程序:
移民局FORM I-140, Petition for alien worker, 是必须的.
雇主必须把移民局的I-140表格递交到有审批权限的移民局地区服务中心 (USCIS
Regional service center). “有审批权限的移民局地区服务中心”由申请人将从事工作所在地决定.
通常, 要申请申请EB-2类, 必须要事先获得劳工部批准给个人的劳工纸 (labor certification), FORM ETA-750.
如果你是在科学, 艺术, 或商业,多或少具有特殊才能的工作者, 你可以申请对"必须有工作合同 (job offer)"这一要求的豁免. 这个豁免应该是符合美国国家利益的. 你必须提交劳工部的表格FORM ETA-750B.
你可以打电话 1-800-870-3676索取表格, 也可以通过邮寄信件索取. 想要得到有关申请费信息, 请参阅移民局的申请费, 申请费用豁免, 和移民局的费用豁免备忘录.
去年生小孩的时候经常到宝宝板看你的文章。 这次刚开始看绿卡的消息, 有看到你的大作。 就像看到老熟人一样。
我老公公司刚刚开始给他办绿卡, 才开始和他收集材料(他应该是一般的那一类。可怜被老板剥削了5年也没拿到博士)。
我们原计划5月份回国一次的。 你知不知道申请绿卡过程中哪一段时间可以回国?哪段时间不可以。
多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