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瀑洲夜雨(二)贱人

(2013-07-21 13:58:29) 下一个


  贱人不是姓贱名人,她有名有姓,但姓甚名谁不是那么重要,至今已无可考。贱人也不太贱,既不好吃懒做,也不吸毒卖淫——她虽然永远也不会正式嫁给谁,但却永远享受着世上的动物都有的性生活。双方都觉得,婚姻的约束太大,利益太小,政府福利中的单身父亲单身母亲那份丰厚的补贴,不拿白不拿。
  贱人的“老公”叫弗雷德,是个身高八尺、瘦长的身材、留着一小撮山羊胡子、脸和脖子红得像火鸡一样的装修工。贱人告诉别人,说那个弗雷德是她的老公,而弗雷德却告诉他那些装修工朋友,贱人只是他的一只“屁眼”。从这只屁眼里,贱人生出了一个小男孩儿,长得和弗拉德一模一样,这孩子完整继承了弗雷德的瘦高而欣长的体型,美中不足的是,连一脸的雀斑都完整的继承了下来,就像是把弗雷德的脸皮揭下来贴在了他的脸上。说是美中不足,可谁知道,这究竟是不是缺陷呢?
  欧美白人择偶的标准非常多元而广泛,别人碗里的肉,可能就是你碗里的毒,无法统一标准的,要不然,贱人也就不成其为贱人了。
  说起贱人这两个字,还要从两种截然不同的文化的互动和传播谈起。当欧美和中国这两个世界上最大的文化圈中的高层次形而上层面的交流如火如荼、不知道罗素和米歇尔 • 福柯是谁的中国哲人会遭到无情的嘲笑之时,当中国古老的儒家伦理道德和道家周易阴阳八卦太极被西方学者广泛研究、被奉为东方最神秘的古典哲学时,民间的相互影响也通过各种渠道登陆,尽管这常常是一种充满了误解和以讹传讹的元素符号的互动而已,着实有点儿肤浅而可笑。
  中国大街上的绝大部分短衫上都是英文字母,这大概是没有什么争议的了。好不容易短衫上出现了中国字,却是西方飘来的“文化衫”潮流的中国版!前些年的文化衫着实在中国火了一阵子,愤青们穿着“别惹我”“我是你大爷”之类的短衫在大街上横冲直闯,除了让商人大赚一把之外,文化二字其实和文化一点边儿都没沾上。孔老夫子要是在那一刻醒来,望着那些胸前背后的红红绿绿的书法和警句,肯定胸口发堵一口血痰憋出来,再晕死过去。
  在欧美,中国元素在电影戏剧美术时装广告中越来越频繁地出现,许多都有生吞活剥非驴非马的嫌疑。
  其实太极阴阳的图案在西方几乎无人能懂,连中国人都还没真正弄明白呢。洋人文化衫上那几个龙飞凤舞的嚣张的中国书法,除了让穿着它站在快速如飞的滑轮版上的那个大孩子觉得有点“酷”,什么意义都没有,因为他根本不懂那是什么玩意儿,可能后天他就穿着另一件更酷的短衫飚行而去。

  一个丰满的女人推着一辆童车在前面走着,脖子上和手臂上青呼呼一片,有一些刺青之类的东西,一看就是个没什么水平的纹身师的作品,连基本的构图都看不出来,却瞪大了眼睛,清清楚楚地认出了那两个正宗的中国正楷字“贱人”,正好写在了她的后肩上。中锋行笔,柔内见刚,颜真卿和柳公权的混合间架,但印在人皮肤上就有点儿歪斜拉扯,竟有了些郑板桥金冬心的意境了。
  好奇之极,实在忍不住了,一声哈罗,就这样和贱人相遇相识了。
  这个纹身艺术家是个中国人吗?
  但愿是个在加拿大讨生活的中国艺术家,愤世嫉俗,恶胆萌生,拿这个白人娘们儿开涮了。
  不是,他是个土生土长的加拿大人啊。
  你知道这两个字的意思吗?
  出人意料,她说知道,就是Bad Girl的意思。
  娘子啊,在中文里,这俩字可没这么可爱呀。bad boy, bad girl在英文里是非常熟悉非常亲密的朋友之间的昵称,可贱人在中文里可是形容很滥贱的女人的……
  滥贱又是怎么回事呢?
  嗨!……语言淤塞,言不达意啊。比如说别人骂你社会层次太低,没上过学,比如说你同时和很多男人有性关系……
  没错啊,我就没上过几天学,我就是和很多男人睡过觉,所以我很喜欢这两个字呀,我真的是个很好的贱人呢。
  ……很好的贱人?!中文里还没有把这几个字这么组合过呢。
  说不清楚,没法了,只好由她去当贱人去好了。她脚上那双耐克球鞋很漂亮,没话找话说,夸了她的鞋几句,没想到引出新的一轮中国元素:这双美国球鞋是在中国制造的。贱人很喜欢中国的东西,因为很便宜,那辆童车就是个很好的例子,这么一辆多功能、设计复杂的童车,四十块钱就搞定了。一辆美国造的童车要一两百加元呢。
  她挽起裤腿,想更详细地展示她的鞋子,却露出了小腿上另一片纹身。另一个更要命的中国字也随着亮了出来:“鸡”!
  上帝阿拉佛祖啊,这就是世界大同的前夜,狮子和绵羊共枕而眠的天堂胜景吗?这就是东风西渐、文化先驱们为之奋斗了一代又一代、终于成为事实的中华文化的巨大魅力吗?再次怀疑这个纹身师有着某种阴险的中国式恶作剧的阴暗心理作祟,可贱人再次证实,那个纹身艺术家真是个百分百的加拿大人,一个阳光开朗的小伙子。
  不敢再夸奖她身上的其它零件儿了,大概都是中国造,生怕她再展示出她身上其他部位的中国元素。直到现在一直都在怀疑,是否在她身上的什么隐秘部位,会出现类似“婊子”之类的字眼。
  自从生下了这孩子,贱人已经在弗雷德身边呆了七年。她在家中疯狂工作,睁开眼的第一件事就是弗雷德的早餐和带走的午餐,然后送孩子上学,收拾屋子擦洗地板外出购物……光是弗雷德每天换下来的那一身沾满灰浆水泥的衣服就够她洗上一阵的。弗雷德像个国王一样活着,像个将军一样发号施令,直到一个疾风暴雨的夜晚,喝醉了的弗雷德以一种非常罕见的疾风暴雨似的方式暴打了贱人一顿,又把她扔进门外的疾风暴雨之中。
  贱人报了警,弗雷德在监狱里呆了三天。警察开出了禁止令:半年之内,不准他出现在距离贱人一百米之内的任何地方。
  贱人还真不愧是贱人,她飞快地认识了一个年轻的印第安人,抛下已经七岁了的那个长着雀斑的可爱的小男孩,带上还坐在童车里的二小子,趁着弗雷德外出做工的空当,上了那个印第安人开来的一辆比房子还大的巨型卡车,像个真正的“鸡”一样,呼啸而去,追求她的幸福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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