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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然如见! 2013-05-19 17:52:22

近几日行为乖戾,做功课狂寻投资房源,所以笔会滞涩了些。
  最近掘得一宝,亦请赛先生掌眼,热情消退后,却有些琶弹瑟曲,基调定成自住。就我目前行踪而论,成了一处“看上去像资产的债务”,若购置此物业,生活方式就返回到多年前我在多伦多的生活方式。当年我在多伦多开超市,每日往返二十余公里,每日往返,奔命于途,只是偶然整日在家时,才有一份拥有感。忙忙碌碌中,生活质素尚未提升,幸福尚未展开,竟又弃屋而去,再上征程,才有了马跃三川之说,是以叹也,悲也。
  如你所言,你我跌入古典油锅,祸起“肖”墙是也!你诗中那个“画”字如何替换,查立一时语塞,替你想了半晌,也没想出什么精彩。、
  其实不必太过介怀。唐诗出汉赋乐府,本可吟唱。初唐时诗本无律,只是信口拈来,承抑扬顿挫而行,史称“古风”。李仙诗多古风,
雄奇飘逸,幻象叠生,构架纵横,神鬼莫测,句式长短错落,所以风流倜傥,鹤鸣云端,龙吟深潭。盛唐后格律当道,杜圣集其大成,平仄对仗极为工整,做尽天下锦绣文章,独独缺了些“仙气”,絮絮叨叨,问尽邻里嘈杂,天下苍生。如今大白话语,我辈历尽文革洗礼,自扫斯文于地,国学不再,你我何拘旧辙耶?哈哈哈。如宋词牌《十六字令》,本为绮丽柔靡,香艳奢华之调,“烂嚼红茸,笑向檀郎唾”,经毛前辈撺掇,成了“快马加鞭未下鞍”的打油词。若友朋之间,兴高而起,笔走龙蛇,志在抒怀,若一两字出律,干脆大叫一声古风来了,一切带过。
  戏作《十六字令》数首,还是不脱俗调,难逃毛前辈之阴影。酸汤鱼又回来了。

 (醋) 

未至唇边齿已寒。

腮抽搐

涎水落云盘。

 

 (味)

苦辣甜咸聚散缘。

精烹制

煮酒论鱼鲜。

 

 (情)

宠尽新媛弃旧欢。

朱颜尽,

孤影泪阑干。

 

 (心)

宦海操船顺势难,

 虚空路,

荣辱定升迁。

 
 (人)

落笔新笺做旧篇。

人皆笑,

独我乐悠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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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会亦陶然 2013-03-16 14:49:23
谢陶然长文开导,果然行文大度,立意高远。
加拿大这个地方,天地高广宏阔,人脉温润祥和,铁杵可以磨成铁球,却难以磨成绣花针也。查立自九零年起 周游列国,多年来且行且止,吟唱浪人一般,怀乡之心其实淡薄了不少,挥去了“直挂云帆济沧海”的叱咤,慕煞了“躲进小楼成一统”的意境,无力“普度众 生”,总可以“独修正果”,在国外呆久了,磨厚了一张脸皮,抗谗拒讥,心中并无多少萧然悲沧,只是少了些你对“北美新乡”的认知和振奋,无独有偶,杨赛老 弟也多有鼓励,为我展示太虚之境。
祭坛在心中,神必同在,此言不虚。我对基督圣经一无所知,但在对艺术的虔诚和感知上套用此言,大得开教。多年国外生涯,无论是挥斧抡锤、肩扛手抬,还是载货长驱,街头卖艺,甚至北美营商,都不能熄灭创造的快意和火焰,也算的是圣坛在心了吧。
你和赛先生极推“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水击三千里”的境界,深感盛意。虽已不是“力拔山兮气盖世”之身段,但正如杨赛眼下对“玩”的意境做出的概括,玩对了路,亦可玩得大得其趣。我眼下还不具备大玩之意境,如果玩得“茅屋为秋风所破”,那才是“满目萧然,感极而悲”。
陶文读罢,冷血再热,萎筋又涨,心暖入春,但愿老树新发,日后玩出一方天地,一种境界,一片心情,那就真是“大乐岂敢忘陶然”了。
本想和你《七律》一首,然久疏格律,特别对你诗的下阕中满目光明之圣经意境无力应对,索性取你韵脚另成一诗,潇潇北美日月,历历尽在其中。

孤天雁落苇空扬,
料峭横吹过大荒。
玉蟒翻腾空色暗,
大湖寂落水无光。

蜗居叠垒营巢倦,
鸟语盘结逐利忙。
误笔家书三五字,
错将吴越做荆襄。


(英语似懂非懂,似语非语,鸟语是也,本想用人语,因前有蜗居,鸟语对仗更贴切,好在此字位上平仄均通,人语鸟语都是他奶奶的一回鸟事儿了)

老气横秋,不敢再造。一日偶然在同班同学老石(赛先生朋友)面前哼上两句老戏,竟招来大声呵斥,说一听到这个音调,就是彻头彻尾一个老头子了!见笑见笑。
昨日下午携新镜头到瀑布尽兴,窃得天工鬼斧数件,三人之间一展为快。昨日天寒地冻,浸彻肌骨,不知照相机会冻坏吗?

查立再谢!

朋友回信————————————————————————————

查立,合家好!顺请赛先生伉俪安。
一览查立兄尼亚加拉瀑布新片数帧,的确天工鬼斧,尤喜第一幅,构图极具加国七君子(Group of Seven)画作风韵,冷中透暖,浓淡相宜;如若追求完美,可将左下汽车,换为一二旅游马车,但说则容易做则难,需动用警力,前后清场,并打点车夫,遥控出镜,非太子爷级的影痴不能为。
天寒地冻 搞外拍,相机本身应不会冻坏,但切忌突然将冷相机暴露在室温暖湿环境中(应先装入相机包,拉链密闭),更不建议刚入户内即取换镜头,以免冷凝潮气影响感光 元件和镜头镀膜性能。另,外拍时,电池效能在长时间低温下会大幅下降,随时罢工,我会贴身带一备换电池。但情况常常是,我本人的抗冻性能,在电池效能下降 之前,已经下降了。
喜读玉兄文字,有 如“岚纱春雾、飞瀑夏雨、残破秋风、利刃冬凌”,情绪张弛,不加掩饰,故你我文影交流,心之共鸣,岂敢当“开导”一说。但玉兄称冷血再热,萎筋又涨,甚感欣慰。
拜读七律孤天雁落一首,苍凉豪放,意象明晰;好一句“鸟语盘结逐利忙”,其实这句何尝不是我本人的写照?尾联自然飘逸,回味无穷,至于说“错将吴 越做荆襄”,我觉得不该有啥“错”;已知此间有城名“伦敦”,非彼伦敦,似错非错,别的地名如新约克(纽约)、北约克、新奥尔良等,可见,鸟人也有鸟版的 吴越荆襄,管它错不错?本想填一阕“吴越即荆襄,贵州比苏杭,中山珠海似天堂”之类,但如此强扭丝瓜,又涉嫌处处抬杠,打住也罢。
不如再取仁兄画意文心,秋风为韵,再凑七律一首:

淡墨浓冬玉镜中,
笑谈茅屋破秋风。
抚琴不觉登山北,
剑何须掉头东?

天地人行空逆旅,
诗书画绝赛英雄。
煮茶尤论古今客,
鸟语人言月下逢。

玉镜,即查立兄的尼康宝镜。谁此刻跳出来说抵制日货,必先打50大板,当日生效。
自我携家离黔,早已抱定了“处处无家处处家”的信条,如兄言,怀乡之心淡薄了不少,所以说“拔剑何须掉头东”,似乎只向西,兜头乱砍。话虽这么说,但若某日有擦肩而过者,恍恍忽瑶台月下,群玉山头,似曾相识,岂敢保证不回头一看?故人已如此,况乎故国故土!
“赛英雄”,希望可以附会成“赛先生即真英雄”,玩得大气,玩得尽兴,又不会玩到“茅屋为秋风所破”。本想说煮酒,但平仄不合,只能将酒改茶。赛先生家有红茶、岩茶,当煮与大伙同享,当然,如有苦丁茶,也不客气。
“鸟语”可随兄意,解为“外语”,故能识多国鸟语者,非仁兄你莫属。记得当年一学友曾说,学鸟语去国,不仅为有花香,也因不想在原居地“与月月鸟人之辈为伍”云云,此为题外话。
但此处我说“鸟语人言月下逢”,行行好,实不必解读为“在月老见证下,约会俄罗斯美女于味香村”,如赶巧确有其事,只能是李萧或张裕(赛哥赛嫂两世侄,字号可能写错)所能为。别怪我,什么叫“躺着也中枪”,这两位该有体会了。
再说回“处处无家处处家”,其实就是移民和开疆拓土的话题。荦荦大者,如成吉思汗,满世界弯弓乱射,斩获无数,其所谓成就,给世界留下的,无非是铁骑、征服、成王败寇、帝国更替之类千篇一律的符号。但是,纤弱如五月花号的清教徒,先流落荷兰,后泛舟跨洋,惊涛骇浪65天 后登陆,却倒鼓出完全不同的境界。这是一群只有信仰、却没有建设新社会蓝图的人。但就是这群人,在欧洲列强殖民新大陆的现实背景下,让当时和后世的人们看 到了上帝的意志和超限性。看到了上帝的意志超越任何宗教组织、宗教领袖的意志,正如耶和华的意志,超越摩西的意志一样。这位上帝,出现在一纸《五月花号公约》上,也出现在之后的《剑桥宣言》中,前者奠定了美国宪法基础和在上帝面前“人人生而平等”的社会契约形式,后者明确了教会自治、牧师选举、政教分离的新传统。其实,上帝早些时候,已把政教合一的欧洲教会,让德国人马丁 •路德实实在在地涮了一回,是该在新大陆开辟新传统,废除所谓“君权神授”的时候了。在此新传统中,出现托马斯 •潘恩这样的思哲,和华盛顿这样的领袖,顺理成章。我等个体移民,动因各异,沧海一粟,谈不上开疆拓土,远无成吉思汗之勇,近无五月花船民之信,但我个人觉得,上帝必有他“小小”的意志,要成就在每个人身上。
近些年, 开疆拓土的脑筋,已动到月球、火星等方向。放心,我岂敢动员赛、玉两家,去排队搭飞船,就算全地茅屋被秋风完破,也轮不到要迁离地球。我只是想起,有两个 国家的宇航员在遨游太空时,有大相径庭的感言:苏联宇航员,表达了人定胜天、宇宙踩在我脚下的唯物主义英雄气概;而美国宇航员,却在阿波罗8号、11号等登月行动及多次太空载人项目中,声称被宇宙的壮美所震慑,虔心祷告,承认人类的渺小,更不禁开口朗诵圣经《创世纪》等篇章,并由太空向地面直播,其中有《诗篇》第8篇:“耶和华,我们的主啊,你的名在全地何其美!你将你的荣耀彰显于天…,我观看你指头所造的天,并你所陈设的月亮星宿,便说:人算什么,你竟顾念他?世人算什么,你竟眷顾他?…”如果说,应该欣赏一种舍我其谁、豪气干云的进取心的话,我更被另一种谦卑虚己的信仰生活所吸引、所折服。

拉拉杂杂,下次再扯。祝好!
陶然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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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思杂感 2013-03-16 14:25:47
赛先生:
    闻购买古堡之精辟见解,感慨良多。老弟关于古堡之缜密思考,让我大概明白了你的思路。
    回想前一阵我们对于物业投资的探讨,你总说我太关注于某个事件某个个案,而我对你的的那盘大棋的思考总是不到位。古堡这只棋子的概念,让我顿悟你对农场、葡萄园、养马场、高尔夫球场的持续关注,让我体察到你的用心良苦,由衷赞佩老弟架构一个虚位理念的深度和广度。和空泛的乌托邦不同,这个“虚”是一种思维的精致,一个梦境一般的设想, 在环环相扣的一步步定位操作下可以变为可触可摸。此说立意高远,如鹤鸣九皋,声闻于野,不得不叹服也。
    查立操持小生意之经历,如玩弄鸟卵,从头到尾关注一个孤立故事,一个孤立生意的投入与产出,吹糠见米的回报和成本的回收,养成总是针对一个孤单个体的思考方式。如你所言,能数得出来的钱都不叫钱。我半路出家,为衣食住行所迫,总是在财力不足的境况下,祭起三分财力七分豪赌的大旗,不得已而斤斤计较于一个个孤立的生意的非常具体的操作,缺少图划超越可触可摸的范围之意境。我的流浪艺术家的经历和少得可怜的“赌本”,注定我根本没有下一盘大棋的胸襟和想法。
    其实世事如棋,博弈如安营布阵,蓄势借力,引而不发,一发则不可收矣。老弟一席话,醍醐灌顶之震荡,发聋振聩之宏声,令人眼界豁然开朗,但对我来说,如此 阔达境界,也则只是务虚,但求知闻老弟博大胸怀之一二,在经济能力上捉襟见肘,无法与之比肩,思路自然狭促。
    查立本布衣,躬耕于艺术圣土,却身逢文艺不可养家糊口之俗乱之世,只求黍米三斗,浊酒一壶,漏船载酒,荡浆列国,不求闻达于天下各路豪杰。艺术家做生意, 本为怪世乱相,好在查立一路流浪而来,历尽艰涩,见怪不惊,视坎坷之路为身心净化之历程,无怨无悔,把死胡同当成康庄大道,一行到底。
    生意场上,查立本来就是侏儒,只能做些蝇营狗苟之事,断无老弟之博大胸襟。能知遇老弟于西蛮荒嵯之地,聆听分享珠玑教诲,是为三生有幸,也未尝不叹息于相识太晚,惟愿时常于高谈阔论中不时窃得些许雨露甘泉,润泽荒疏,则思绪丰润之隆,指日可待也。
        
查立席地孤思于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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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夜偶感——读挚友赠书《伶人往事》 2013-02-15 12:12:20
    一恍惚间,飞飞岁月,时间沙塔,又崩一角。
    身困北美大陆,转瞬间,十五载矣。除却张持一屏生意,挣得家中衣食茶水,实是一事无成。随着痴龄日长,悠悠往事如烟,功名之心逐日淡漠,倒也自比闲云野鹤,望断眼下山河。

    无尽闲散日里,只将些剩余的残兴余致,寻得些纸笔,胡乱记下,又将那只相机携到衰草荒芜、苍林厚影之处,胡乱按下,拾得些岚纱春雾、飞瀑夏雨、残破秋风、利刃冬凌。
    那日里挚友来访,从国内携来一书相赠。这年景,赠金赠银者有之,赠房赠车者有之,赠书者,凤毛麟角也。展卷视之,章诒和之《伶人往事》。一本关于成名于三 十年代在五十年代光焰四射达到巅峰状态的一代京剧名伶们的命运之跌宕起落、生涯细碎、喜怒哀乐,一本写给不懂、不看、不听京剧的人看的书。
    一书读罢,抚案无言,看了又翻,翻了又看,页纸翻飞间,一串如雷灌顶的姓名如影如形,梅兰芳、程砚秋、马连良、尚小云、杨宝森、叶盛兰……一个时代的影形隐隐浮现。
    过去五十年,精致如雕梁玉砌、娇嫩如晨露花蕊的中国传统精英文化被粗暴踏碾成泥,艺术家看似风流倜傥,实则脆弱如玉,他们毫无设防,对艺术以身相托,一旦失去人生舞台,挥洒自如、响喝行云即刻间变为六神无主、上下浮沉。一代名伶,平日里看似浮浪人生,沉醉于一餐一茶,陶然于香肤美色,把玩于金石书画,挑剔于俗常享受,任性于弱点缺陷。七情六欲,声色犬马,渗于衣食,透于住行,习焉不察。
    不经意间,细碎生活尘事积累,化为虚无缥缈、不可触摸的艺术蕴涵积淀,平素里的细细咂摸,津津品味,转化为山崩地裂般瞬间炽热燃烧的艺术爆发。
    世上从艺者,得其道者,凤毛麟角,失意者众,本不为怪。又有克尽移山之苦力,攀上巅峰者,以为苦尽甘来,岂不知一旦运数旁移,或一招不慎,便是祸从天降, 弹指间灰飞烟灭。四大名旦,四大须生,都是功德圆满、指点江山之辈,按理说已是众星捧月,根系深广,然而在中国,大路小路都是步步惊心,刀尖舔血,仅仅是 日月河山之篇稍有翻动,便是广厦崩塌,声名扫地,血流成河。
    艺术巨匠尚且如此,我等无名小辈,颠沛流离,浮升沉降于无边苦海的波峰浪谷之中,实乃生命途中之昼夜轮换、寒暑交替,无可为怨也。
    遥想当年,查立躬耕艺园,一时间春枝早放,风雨飘摇中,无法把握运程命理,轻易放弃收获之地,离国而去。失策否?然也,否也。自问半生,远离是非之地,孤舟荡浆,酒色笙歌,大漠孤烟,海天一色,玩也玩了,看也看了,走走停停,最终落到加拿大这只孤荒之岛,本想暂且歇息,蓄精储力,再次前行,却架不住这次扶妻携子,衣食无着,一路走来,只得熄了才情梦想,做起了一盘生意,也算得是有失有得。
    独自走,踏成道,空走了千遭万遭。却觉得从未空走,一路上少了大红大紫,大富大贵,但点点滴滴,接得住的,都是收成。应该是:独自走,未成道,历尽了千遭 万遭。当年,章诒和书中的主角们,名声如此显赫,出手如此阔绰,生活点滴如此精致,一时间享尽浮华半世,夜宴笙歌,美女如云,纸醉金迷,已经是世上没有白 走一遭……
   《伶人往事》真真是好书一本,收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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映像虚实总相生——试回网友的悄悄话 2013-01-17 21:4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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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血世界 2012-12-15 21:43:36

         周六报纸头版的加挂半页广告页上,在药店里买上一百块的东西能获得18500点折扣,那数字大得有些炫目。花花绿绿的广告页,覆盖着的正版头条露出一半,似乎是一个女老师带着一队孩子前行,好像是刚从药店里买东西出来的感觉……
          揭开广告页就傻了眼:触目惊心的消息:美国的冷血校园枪手再开杀戒,无辜儿童横尸校园!那看似女教师的也化作一个女警,原来她正疏导孩子们撤出现场。
         冷酷的世界再次出了毛病,这张报纸就是一个小小世界的缩影。报纸右边是一排让人心惊肉跳的文章标题:“我们被粉碎的心”。细读令人毛骨悚然的事件报道时,左目却常常滑出,被牵入左侧的药店打折细节中。粉红色背景喜气洋洋,瓶装可乐和薯片,巧克力礼品和营养品,修指甲的小剪子摩丝膏洗衣水……
         是一次次的枪击事件让报纸的编辑先生麻木了?还是我们身在其中的世界已然冷漠到只是把世界上分分秒秒发生的事件像拼七巧板一样拼在一起?
         耐心沿着导读页码找到了事件专题报道。令人发冷的不仅是事件本身,还有事件本身处于这个版面的麻木感。画面上一位失去幼儿的母亲哭的撕心裂肺,下面的一段报道寥寥数语,像一段浮木,飘在阻挡不住汹涌而来的商业广告的海洋。下面半版全是圣诞礼品的大潮,洋洋洒洒的保温杯热水器咖啡机电饭煲……翻过一页,总算是悲剧事件的完整报道,可眼睛不断滑入一片蓝天白云般的广告,”航空里程”折扣卡在各个大连锁商店的折扣率。一段“枪杀现场尸骨如山”的现场报道,图片中军警荷枪实弹前行,旁边去却是一个整版,色调典雅的圣诞广告,50%的折扣。岂不知,每年的十二月中,很多父母早已备好孩子们的圣诞礼物,小小魂灵却飘然而去不再回头。
          更戏剧性的是一张美国总统奥巴马垂泪的大幅相片,旁边居然是一顶鲜红的圣诞老人帽,尺寸大到可以戴在奥巴马的头上,下面是鱼贯而出的礼物:浴缸、莲蓬淋浴头、各类香料和护肤品,在下一版而是电视机的世界了,千奇百怪的圣诞笑脸充斥各个电视屏幕,笑得夸张而灿烂。酒杯酒具也打折了,银光闪亮,腰际扎起红绸绿缎,富贵的巧克力包装金光闪烁……

         悲剧真的成了圣诞礼品的一部分?

         惊恐万状悲痛欲绝的孩子们被父母拥在怀中……旁边竟然有人面浮艶笑,细看去却是50% 的折扣广告,一个轻佻女郎穿了一身名贵的貂皮,在做皮草广告呢。厨具也打折了,杯盘碗盏便宜了,
         昨天的血腥悲剧毕竟只属于昨天,枪手死了,孩子们死了,一瞬间爆发的巨大悲声,在不到一天的时间里便消失在圣诞的喜庆之中。那面低垂半杆的美国国旗,何时升回杆顶,大概谁也不会注意了。人们的心灵微微震颤了一下,便恢复以往的节奏,加入了圣诞节前疯狂购物的最后的冲刺。
         逝者冤灵恍似怨云朵朵,自躯体丝丝而出,袅袅而去,和以往枪击案中的冤魂们聚合,在另一个空间里,无奈地观视我们这个冷漠的世界。

         世事无常。这个无常的世界越发不可理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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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行渐远的时空——马厩中的偶思 2012-11-25 20:51:50
    懵懂迷茫了好几年了,最近,终于从HDR制造的噩梦中醒来……

    不知何时起,大概应该从数码时代来临之时就邪魔附体了吧,古老的摄影术终于腾龙换鸟,暗度陈仓,摆脱了古典主义美学和绘画的纠缠,附着于那些更新换代越来越快的功能强大无比的摄影装备和后期软件之上,强势掠夺人类视觉的战役此起彼伏一浪高过一浪……

 

    最近看到的一套秋天的HDR片子让我思绪良久。

    摄影师利用光学性能极为强大的设备和电脑多片合成技术(HDR)和软件的图片锐化功能,纤毫毕现地将大好山河秋色收入镜头,并残忍地将其肢解粉碎成为大自然的颗粒和粉末,布满画面的每一片秋叶、每一粒岩石碎屑都锐利无比,连天空的云层也锐利如刃,对观视者的视觉进行着砂纸打磨一般的折磨。摄影师完全舍弃了自然界的山灵水动、姹紫嫣红的婆娑摇曳、落红飘零,电脑的锐化功能将自然万物化解成为无数细小的视觉符号,组合成非常具有震慑力的视觉影像。象强大的磁场一样,强势介入观赏者的视觉。

    不得不承认,美景无限,设备一流,后期心血,这一切叠加在一起,却营造出一幅幅犹如X-射线下呈现的物体结构,造出阴沉暗淡如地狱般的景色。

 

    对人类的眼睛的研究显示,人眼的视觉角度很广,但真正对焦范围只有2-4˚很窄的范围,也就是说,在精确的焦距之外,传入视网膜的外部映像多数都是非对焦状态的余光,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观察物质世界时,头要不停地转动,以求得眼球不断的对焦。 

 

    不由得想问问满世界的如云高手们:高度的锐化、没有视觉中心的高清晰度和颠覆了人类视觉本能的HDR技术,真的成了当代摄影天地的主要诉求了吗?它引起的阵阵喝彩声,无形中宣告了受众心态的软弱和怠懈,就如同抽大麻的,觉得抽香烟不够味儿了,而吸食海洛因的又觉得大麻简直是小菜一碟儿。

    承认任何一种艺术样式都有存在的理由,大概不同年龄层的人对一张摄影作品的好恶,比在一件美术作品面前更体现的千差万别嫉恶如仇。

    一个人一路走来,最终要在某个地方停下来筑巢安营,任更年轻的同路人继续前行,才有了古人“沉舟侧畔千帆过”的感慨,如果看身后自己的来路,心中只有感慨,眺望未知的前程,只有多疑和恐惧感,大概就到了人生最为纠结的时刻,自身的价值受到冷遇和怀疑,十字街头的彷徨和踯躅,此时此刻,大概只有一个“静”字可以将张煌四顾的你渡到彼岸。

    “静”是极具个人体验的高级境界,也就是因人而异的,静到了极致,才能知道自己身在何处,心系何方。特别是遭受了异域外星飞船的狂轰滥炸,宇宙射线的尖锐照射,混沌世界中浮空飘荡,一粒尘埃般无所附着之时,一个轻微的“静”字如灵丹妙药般,暗香浮动,回肠荡气,清浊自分,飘然沉落到真正属于自己的圣土一方。

    只有这时,才能心静如水,平却高端设备的不断更新而来的躁动和感叹,抚摸你那些简陋的照相机和镜头,如同黍米一碗,苦茶一杯,也能代表你的眼睛,关照你的心境……

    (最好形成大家共鸣的探索,希望砖头瓦片铺天盖地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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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摄影的精彩世界 2012-11-18 16:47:47
 生活在数码时代真是太幸福了。

    摄影世界精彩纷呈,我们手中的照相机,构造得像大脑一样精密,充满了人类智慧的光学技术充分体现在那些长长短短的镜头上。没有了胶卷的烦恼,我们依然轻易地得到一张张曝光准确、充满了精密细节的照片。数码技术的进展一日千里,Photoshop和其他图形软件让人眼花缭乱的图像处理能力……我们兴奋地加入了一个疯狂的数码科技的新纪元,似乎忘记了,世界上的第一张照片在180年前就已经完成。 

  令人惊讶的是,人类对物理学、特别是光学的理论探讨,远远早于摄影术的出现。考虑到一系列与科学原理有关的物理规则,如我们对镜头和光学的化学过程的理解,这一切是最终形成一张永久性图像必不可缺的因素,而这一系列的物理知识,远在人们拍摄世界上第一张照片之前就早已经广为人知了。
 
这样看来,从科学发展史的脉络来回顾,摄影术的发展很可能是一个必然的过程。从第一台照相机的出现,摄影的发展就如脱缰野马般一日千里了。

       1826年法国人涅普斯拍摄了世界上第一幅照片,到欧洲铺天盖地的摄影明信片,仅仅用了30年的时间。不久之后,世界上第一台精巧而隐蔽的间谍照相机问世,让喜欢窥视人间隐私的人乐不可支,私家侦探们用这种史无前例的先进技术来偷偷拍摄那些欺骗配偶、热衷于婚外情的人。
 
   让我们走马观花,看看世界摄影史上早期摄影的发展,一些有趣的事件和一些著名的“世界第一”的照片,各种奇形怪状的照相机……

 

    世界上最早的暗箱

    先抛开现代摄影术的诞生,让我们来看看一个古老的技术设备,我们姑且把它称之为“前摄影时代”的东西
 
这种设备被称为暗箱。其实是是一个黑暗的房间或一个巨大的黑盒子,在一面墙上有一个小洞。洞外的景象会倒映在小洞对面的墙上。这个设备可以用于辅助绘图,艺术家可以把画布挂在墙上,在画布上描绘图像的轮廓。前摄影被认为是摄影术得以发展壮大的相当重要的契机。
 
   据史料记载,在11世纪的埃及,伊斯兰数学家,天文学家和物理学家伊宾·海赛姆发明了暗箱。然而,早在600多年前,据说伟大的思想者亚里斯多德很可能就已经知道暗箱的原理了。
  
暗箱原理早已是众所周知。早期科学家罗杰·培根、达·芬奇、开普勒等人都在其著作中提到过这个光学设备了

    

    发明了“摄影”的人 

 1839年,英国数学家和天文学家约翰·弗雷德里克·威廉·赫歇尔爵士首次创造了摄影”这个词,他还创造了一系列前所未有的、与摄影有关的词汇如正片、负片、快照等概念。 

 

    世界上最早的照片 

 上面这张颗粒粗糙的图片是世界上的第一张照片,标题为《倚窗而望》,由法国摄影师的先驱约瑟夫·尼塞福尔和涅普斯在1826年制作。如今我们手持快门速度高达1/4000的照相机,很难想象我们的前辈是怎样工作的:当时,一张这样的图片需要漫长的制作过程:据史料记载:这张照片的曝光时间为约8小时

 

  

    世界上第一块达盖尔银版(Daguerreotype 

            

 

        1837年,法国化学家路易斯·达盖尔和摄影师涅普斯合作,发明了达盖尔银版,这可能是世界上最早的一个银版照相法。虽然达盖尔银版的制作不是世界上第一个被发明出来的摄影手法,但它是摄影史上第一个在商业运作上可行的程序。 

 早期摄影术所需的曝光时间太长,因此不适合人物肖像的拍摄。右图显示当时拍摄人像时固定人的脖子和腰部的一个架子(悲催啊,我们太有福了!现在就是摔断了脖子和腰也用不着这种架子了)。 

  1839年,法国政府收购了达盖尔的在法国注册的专利,并宣称他的发明是送给这个世界的免费礼物,但达盖尔同时获得了国外的专利,他在国外严格控制银版照相法的使用。
 
最先采用银版照相法的竟然是色情摄影。

 在银版照相机前面白姿势照相很痛苦,因为曝光时间是15分钟左右,必须用特制的钳子把对象的头部腰部固定,而且必须保持静止

             

    世界上第一幅人物肖像 

          1839年,荷兰化学家罗伯特·科尼利厄斯移民到费城,他用银版照相法拍了自己的肖像,成为世界上第一个拍摄人像的摄影师。

    

 美国摄影史上第一个达盖尔银版照相机的模特儿
 
    上边这幅照片摄于
1839年,照片中的女子,是美国纽约大学的化学教授约翰·德雷珀的妹妹多萝西·凯瑟琳·德雷珀,由于她哥哥是美国摄影史上最早研究达盖尔银版的人,她理所当然成为美国的达盖尔银版摄影术的第一个女模特儿,她也是世界摄影史上第一位在人物摄影作品中睁大了眼睛的模特! 

    约翰·德雷珀教授是美国最早尝试复制法国人路易斯·达盖尔的摄影实验的人。1839年,他制作了自己的巨大的照相机,拍摄了第一幅在美国拍摄的肖像作品,曝光速度为65秒。他以他的妹妹多萝西·凯瑟琳·德雷珀为模特儿,拍摄了一系列的作品。为了增加人物和背景的对比,多萝西在脸上施了面粉,以加强色调对比。

 

 

 世界上最早的照片蒙太奇技术 

 1858年(大家注意了,比Photoshop整整早了160多 年!),摄影师亨利·罗宾逊完成了世界上第一幅蒙太奇组合照片。他运用了很多张底片制作了上面这幅精彩绝伦的单幅照片。罗宾逊的这幅照片名为《渐行渐 远》,被公认为世界上第一幅和最有名的合成照片,由五组底片合成,描述了一个患结核病的女孩即将告别这个世界、家中一片愁云惨雾的悲剧场景。

 

        

   世界上现存最古老的航空照片 

          1858年,法国摄影师加斯帕德·费利克斯首次利用热气球,在比沃山谷上空拍摄了地面的景色,成为第一个航拍的探索者。不幸的是,他拍摄的航拍照片弄丢了,所以现存最古老的空中照片是1860年由美国摄影师詹姆斯·华莱士·布拉克乘坐热气球在波士顿上空拍摄的。

 

         

 

   世界上最早的摄影明信片 

 19世纪50年代后期,一个名叫安德烈·迪斯德利的法国人,利用正在普及的摄影术代替传统的手绘,让小小的明信片在整个欧洲普及,他因此而名声大振而摄影也第一次进入世俗的市场
 传说法国统治者皇帝拿破仑三世在进军意大利途中,他的摄影师拦住了他,非要为他拍摄照片,因此而延误了他的军事行动,让望风而逃的意大利军队逃过一劫。 (大概是杜撰的故事,但至少说明摄影在当时已经很时髦,而摄影设备也轻便到可以随军行动了,军事摄影也随之产生)
 明信片是可以大规模廉价生产的公众传播媒介和世俗艺术普及的载体,在维多利亚时代迅速成为一个巨大的流行风潮。
 这张明信片上的人物叫欧根·山度,是当时非常著名的健美运动员。

 
 

    世界上第一张运动摄影

 1872年,英国摄影师埃德沃德·迈布里奇,接受斯坦福大学的创办人利兰德·斯坦福的聘请,用摄影技术观测马在疾驰中是否四只蹄子全部离开地面。
 迈布里奇一个赛道旁边安排了12个摄像头,用一根细线跨过赛道连接到照相机的按钮上。当马跑过那根线,照相机就拍摄下马飞奔的瞬间。一系列的照片显示,当马在疾驰时,所有四个蹄子全都离开了地面。
 迈布里奇开创了在动态中拍摄人与动物的系统和技术。

  

 

    世界上第一张彩色照片 

 这是一张法国摄影师路易·杜克斯在法国南部的昂古莱姆一带拍摄的照片,它被公认为世界上最古老的彩色照片,摄于1872年。

        

   新闻摄影的诞生 

 在早期的探索时代,产生了许多开创性的摄影师,约翰·汤姆森就是其中之一。他是个维多利亚女王时代苏格兰的摄影师和旅行者,他在伦敦街头拍摄的大量纪实摄影,真实地记录了当时社会的各个场景,让他成为当之无愧的社会纪实摄影和新闻摄影奠基人。

       

       

     怪异的照相机——摄影枪  

 19世纪80年代,法国科学家艾蒂安想了解鸟类如何飞行,所以他发明了照相枪,它采用了旋转玻璃板,每秒钟拍摄12幅连续的图片。这张鹈鹕的照片就是摄影枪的作品。

     

           

    世界上第一张水下摄影的照片 

          法国科学家路易·布唐于1893年首次在水下摄影。

 

    世界上最早的巨型照相机“猛犸象”

  1900年,一位名叫乔治·劳伦斯的摄影师接受芝加哥和奥尔顿铁路聘请,拍摄一张当时最大的照片,(底片尺寸为8 x4.5英尺!)他斥资5000美元(这些钱在当时足以购买一所豪宅了!)建造了这个当时是全世界最大的重达900磅的照相机。要用15人,才能操作这台巨大的照相机。

  

 

    世界上最贵的早期照片 

        1904年,美国摄影师爱德华德·斯泰晨(Edward Steichen于美国纽约的长岛拍下了这张水塘的照片。大家先别对这张黑乎乎的照片说三道四,想要噶苏大家的是,20062月,这张极为珍稀的照片以创记录的290万美金售出。

 

   由数千人组成的美国海军陆战队的队徽

 1918年,摄影师亚瑟·摩尔和约翰·托马斯征调了30000名军队官兵,在密歇根州的卡斯特军营中拍了一组照片。为了拍摄这些巨大的场面,专门建造了一个特殊的70英尺高的摄影塔。
 
摩尔和托马斯非常擅长拍摄这些类型的照片。他们一共拍了10张照片,数千名士兵被摆成美国的各种象征,包括伍德罗·威尔逊的肖像、 自由钟、自由女神像、海军陆战队徽等巨大的生活符号。 

        

 

    看着小鸟!

 20世纪 20年代,过慢的曝光速度让肖像摄影成了一件不太容易的事儿,特别是给小孩儿拍照时,肖像摄影师们在拍摄肖像的过程中经常使用这样一只黄铜小鸟来抓住孩子们的注意力。通常是摄影师的助手或者家长手持小鸟,有一根橡胶软管和挤压球被连接到竖着的黄铜管上,黄铜基座分离成两个半部,底部装满水。挤压橡胶球,鸟就会不 断发出啁啾声…… 

 本文不是摄影史,只是选取几个摄影史上的几个典型事件,让还不了解这些事件的朋友们对早期摄影大师们不懈的追求和探索的历程有个粗浅的了解。如果这样写下去,就会没完没了,大家茶余饭后读上一段,若有所思,就到了查立以文会友的目的了。

    摄影本身就是一段人类不懈追求完美的历史。大家还是拿起照相机,照相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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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街”的早期先驱人物——约翰·汤姆森 2012-11-08 21:06:50

  
“扫街”这当子事儿原来在十九世纪就有人干了。 

     自从有了照相机。就有人狂热地背着它满大街行走,对着大街上的一切拍个不停。尤其是进入了数码时代,没有了胶片时代的囊中羞涩的限制,“扫街”这种其乐无穷的行为似乎进入了一个空前疯狂的时期,呵呵……

  这一切都始于英国摄影师约翰·汤姆森于1876年在伦敦大街上、尤其是其中一条叫做布里克巷(Brick Lane)的街道上拍摄的纪实摄影系列。现在仍然热衷于“扫街”的哥们儿姐们儿,要更为严肃地对待这件事儿了,我们的先行者在一百多年前,用手中极为简陋的摄影设备,已经创造出了如此震心夺魄的作品,让后辈汗颜。 

  有人说“扫街”是件难度很大的事儿,因为它太容易了。这个说法虽然有点儿矫情,却很有思辨的意味,它警示那些热衷纪实摄影和新闻摄影的人们,更认真地“扫扫扫”,扫出一幅幅不俗的风俗画来。 

  查立在此贡献点儿时间和自己的收藏,给大家展示一下心中敬仰的“扫街”老前辈约翰·汤姆森的作品。其实都是以前从网络上扫来的藏品,也许有人早看过了,为了让大家过瘾,尽量多贴几张吧。

  约翰·汤姆森(1837 1921)出生于苏格兰的爱丁堡,是世界早期摄影史上一位在摄影题材方面有巨大开创性贡献的苏格兰摄影家。他熟悉地理,酷爱旅行,是第一个前往远东作广泛旅行的欧洲摄影师,对近代亚洲的人文景观和文物作了大量的记录。他的一系列在伦敦大街上的纪实着片为他赢得了巨大的声誉,被后人公认为是现代社会纪实新闻摄影的先驱。

   1862年到1872年,汤姆森用了十年的时间周游远东,在新加坡、马来亚和苏门答腊、柬埔越南和中国大陆等地用他的照相机记录了当地广泛的社会生活。

  从1876年至1877年他以一种系列作品的形式,在当时的《生活月刊》上连续发表图文并茂的纪实摄影作品,表现和记录伦敦街上的人们的真实的生活场景,奠定了作为现代社会纪实摄影、新闻摄影的早期先驱的地位。1878年他的街头摄影被出版成画册。

 汤姆森是一个几乎在早期摄影时代在各方面都取得了巨大成功的摄影师,他的风光、肖像、街头摄影和建筑摄影,几乎覆盖了早期所有的摄影领域。他在远东的摄影作品燃起了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大众对中国和东南亚地区的风光、文化和人民生活的强烈的兴趣。

 约翰·汤姆森这些优秀的作品早已超越了时间和空间的界限,为一段历史留下了珍贵的视觉影像,为世界摄影史留下了难得的艺术珍品。

1.街头广告

2.街头医生

3.二手衣服店

4.贩卖花哨物件儿的人

5.大篷车

6.城市洪水后的幸存者

7.街头摄影师

8.卖廉价鱼的摊贩

9.工人

10.街头广告牌

11.旧家具店

12.意大利街头音乐家

13.罪犯收容所

14.街头锁匠

15.街头流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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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肖像摄影大师朱丽亚 • 马格利特 • 卡梅隆 2012-11-04 14:10:48

    朱丽亚 • 马格利特 • 卡梅隆(Julia • Margaret • Cameron, 1815 - 1879)是世界摄影界公认的早期肖像摄影最杰出的摄影艺术大师。她拍摄的自己家族的一套《一个维多利亚家庭的影集》为世界摄影史上最重要的资料之一,非常精致地再现了十九世纪人们的内在的精神世界,被公认为十九世纪到二十世纪最杰出的肖像摄影作品。在 1974 年索斯比拍卖行的一次拍卖中拍出了创世界纪录的高价,并且以后再没有一本早期摄影集的价位能超过它。

       
        朱丽亚 • 马格利特 • 卡梅隆(Julia • Margaret • Cameron, 1815 - 1879)

    纽约的出版公司 DA CAPO PRESS 于1975年出版了这本摄影集,当时印数约为15,000册(一版珍本画册的印刷量很少超过3000册),定价为 $ 60, 00,这在当时是个非常高的售价,出版后被销售一空。
    早期摄影作品的技术指标与现代摄影不可一日而语。我们惊叹早期摄影大师们用简单的相机和洗印设备,创造出令人不可思议的艺术成就。面对朱丽亚的作品,更令人感动的是她的艺术造诣和艺术境界,让人们忘记了摄影机的存在。在一个摄影器材、设备相对简陋的时期,摄影师更倾心的反而是画面的艺术效果了。
    早期摄影似乎是前无古人的境界,但任何艺术的高峰和成就其实都有迹可循。
    如果我们走进英国伦敦的国家肖像美术馆( The National Gallery of portraits ),面对数千幅来自各个国家、各个时期的油画肖像和素描肖像精品,就会立刻醒悟,朱丽亚身后其实是将近700年的欧洲油画肖像的辉煌历史!朱丽亚不是画家,她手持一个新时代赋予她的光学科技的成果,站在深厚的古典主义传统之上,将一种当时类似于新鲜玩意的发明创造,变成了探索肖像艺术神秘力量的载体。
    朱丽亚的作品中。静逸、宁和的气氛,让人沉思、感叹不已,淡淡的宗教感更让人恋恋不舍。我曾经尝试过,看完了她的作品,再去看其他当代肖像摄影大师的作品,虽然各有千秋,但是那种深沉恬静的感觉,周围无声和谐的古典世界,只属于朱丽亚的作品。我再试着去杂志摊上看那些浮躁而弭乱的大量的以影星、时装模特为主体的肖像作品,更能明白,隔着一百多年,朱丽亚的世界是一个不可企及的梦一样的艺术空间。
    艺术是感性的,语言说不清楚,作品自己有独特的语言,那是感悟的语言。
    在朱丽亚的很多作品中,我发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那些一百多年前的人物的姿态很有意思,和现代人截然不同。很多的情况下模特不是直视镜头,而是将目光投向一个什么地方,给人以游离不定的感觉。有时,模特的身体扭转,向着我们的现代摄影师一般不会摆布的方向,手的动作安排也很奇特。是不是这些动作也暗示了某些气氛呢?我不太有把握,如果您有兴趣,我们可以讨论一下。

      
   请注意上边这张作品。
   从摄影技术上讲,这张作品可以说有点焦距不清、曝光过渡的意思,但从艺术语言上看,我觉得简直是一张精彩绝伦的艺术品。女人淡淡的眼球,不聚焦的目光,像梦中人,或人在梦中。模模糊糊的轮廓线,迷蒙的周围的背景(已经有点抽象化了)造就了一张十九世纪的梦境一般的作品。
    我曾经很傻地试着去模仿一些这种水雾迷茫的效果,结果当然是大败而归。现代的摄影机已经无法直拍这种“无技术时代”的东西了。借助于电脑数字技术,我们当然能轻易地“蒙胧”一切,但那种由衷而发的原始的情愫是无法营造出来的。反而是绘画可以随心所欲地描绘人们用心、而不是用眼睛所看到、感受到的东西。
    在数码技术已经极为成熟的今天,手持成像率极为精确的照相机的我们,是否应该回过头去,心灵感应一下早期卤银版针孔相机时代和黑白照片时代的大师们的精品,看看大师们在当年简陋的设备下,如何在他们的作品中灌注了更多的对艺术本质的追求。
    多年前,在德国的一个拍卖会上以$160.00弄到这本75年的原版书。作为摄影沙龙的新人,特意翻拍了这些作品和大家共享。
    本来手上收集了很多好东西,但人生如旅,出国后专业上没有什么大造化,倒成了玩家和旅行家,辗转欧洲二十余国,搬来搬去,好东西不断丢失,犹如猴子掰玉米,一路丢去,如今想来痛心疾首,不说了。
    惟愿朋友们喜爱这位大师的作品,并在自己的摄影实践中摈弃当代浮华的过眼云烟,不止是用镜头、而是用心灵来捕捉镜头前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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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画旅途(十一)最后的疯狂 2012-10-28 16:50:35

          最后的季节里,狂乱的金秋如一个知道自己来日无长的荡妇,恣意挥霍着令人垂涎三尺的绝美姿色,让要拼命留住她的人们目瞪口呆。

          知道在这个全民摄影的数码时代,一日千里的数码科技风光耀目,万里挑一的绝美风光变得唾手可得,将现实主义的风光摄影的美学价值挤榨得百孔千疮,再执着地拍下去,就如同站在一条华丽艳美的漏船上,面对扑面而来的美景无限,景不醉人人自醉,烂醉如泥,逐渐沉入席卷着绝美的风光的滔天洪水。

          可眼下面对震慑心魄的赤金鎏镶,叶红千里,铺天盖地漫漫而来,浓浓郁郁满满铺就高天之下的峰峦河谷,来日无多的秋光恣意流曳,令我神魂颠倒病入膏肓,兰陵美酒夜光杯,酒催人醉,醉高而兴浓,一如带醉拔剑而起的剑客,青锋乍露,寒光四溢,不在乎剑术高下,要的是这份不管不顾的真情……镜头之下无戏言,顾不得这许多,拼命要留住的就是眼前的这份秋色的情意,那一抹抹炽烈如火的殷红,如秋色的战旗,挑逗着旋旋而至的秋风,奉献金秋季节最后一幕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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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画旅途(十)河谷秋色 2012-10-13 20:47:19

        浑浑噩噩懒洋洋的日子,没有心中的暗香浮动,潇潇苦雨,夜露凝霜,浑然不觉中,一枚金色的叶子飘越头顶,顺着鼻尖滑落。

        一叶知秋。

 


       
秋阳笼罩,从悬崖顶上望去,满目暖暖的金黄,有拥抱的激情和投入的冲动,看不见这金辉灿烂的树冠下面,几乎九十度垂直而下的谷底,居然隐藏着一条凶险咆哮挣扎的河流。
        河谷中汹涌的河水,以每秒钟七八米的流速切割着深深的河谷,撞击着两岸巨大的礁石,陡峭的两岸悬崖之上,灌木丛每天都在悄悄变幻着色彩。

        几乎每个星期都下到谷底,坚持穿越一段最考验体力和意志的河谷。几百万年前一次强烈的大崩塌,将无数巨大的山崖巨石抛下深谷堆积在悬崖下方的陡坡上和河岸上。礁石大如屋宇楼阁,小如牛马猪羊,密密麻麻层层叠垒。

    在根本没有路的参差嶙峋的岸礁上跳跃而行,全部精力集中在脚下的平衡,因为在锋利陡峭的礁石上,摔上一跤就不得了,要是不慎跌入水中……那就是万劫不复。

 


       
这条河水流湍急,水下暗流漩涡,千变万化,礁岩密布,即便在炎热的酷暑,水中很多地方的水温居然是零度!河谷中一块石碑上刻写着警示:多年前,一位横渡大西洋的游泳冠军,见这条河谷只有几十米宽,想到可以拼搏而过,不料几秒钟就消失在漩涡之中,为这条恐怖的河流又添了一个冤鬼……
 

        因为注意力集中在礁石上的跳跃,竟然没顾上张目四顾一下,直到有一天,站在岸边岩石上挥汗喘息之间,忽觉凉风扫背,不再有盛夏的汗流如注,偶然抬头,眺望两岸,惊见秋意浓郁,秋风萧瑟,秋叶已黄。
        丝丝缕缕的浓浓秋意,趁着暑热难熬的掩护,已经悄悄漫过夏堤,潜然袭来。一时间被两岸逼人的秋色所迫,不由得张大了嘴,一路在礁石上消耗体力的心脏依然狂跳,这心跳却仿佛在瞬间转换为扑面而至的秋色卷起的震撼。
        那日里青空高远似海,空气万里澄明如洗,秋光流泻似奔腾河水,秋阳诡秘穿行疏影之间。浪花卷起微风骤至,岩石上下落红飘零,眩目的逆光里,扑扑簌簌,一阵阵金色蝶群浪起,起落翻飞飘忽不定,闻风起舞一路旋行……悬崖之上,秋风照拂下麦垄橙黄,硕果压枝,一望无际的葡萄园中玉盘丞珠,点缀着秋霜来临前最后的几片青绿藤蔓。

 

 
      
恍惚间,岁月如沙,无奈之下徐徐淌过那只狭窄的时间沙漏,恢复了原本的散漫,借着浓醇佳酿一般的秋意,变得越发放荡不羁。

        秋色炽烈……暖盈盈催人昏睡发呆,盯着高远的蓝天白云,忘却了那些往日久远,细雨飞花的少女羞涩,夺目妖娆的青春炽热……
        人说金秋如熟女,仪态万方雍容尽显,秋波一瞥摄魂夺魄,体会不尽的风骚万种、烈火红唇,淋淋尽至的销魂蚀骨、欲仙欲死……情欲到了最放纵的刻骨铭心的季节。

        笑呵呵,看着那些说不明的世态炎凉浪迹天涯,道不尽的人情冷暖悠悠故事,如惶惶秋叶一般,四散飘零而去,仿佛释去了人生重负,留下的好像只有一道轻风,一杯苦茶……

        如血夕阳之下,秋光如火,火烈得瞬间点燃世界万物,秋似乎要在第一片雪花飘落之前的白昼与黑夜之间,与夏作彻底的诀别,猛烈燃尽自己最后的灿烂。

 

 

朋友希望的连接:

 

 图画旅途(一)茫茫雪国

 图画旅途(二)雪山湖泊

 图画旅途(三)雪山之巅

 图画旅途(四)穿关过隘

 图画旅途(五)假作真来真亦假——笑和苏颜坊论真假

 图画旅途(六)红霞罩顶

 图画旅途(七)连天雪霁图

 图画旅途(八)契帕瓦小镇梦游

 图画旅途(九)偶遇拾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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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不大的儿子》 2012-09-08 17:48:39

长不大的儿子

    午睡中的老爸,被儿子那雷霆一般的叫喊声吵醒了。
    平日里总是安静地缩在屋角里的电脑上的儿子,好像正在和同学打电话,放肆地大声说笑。很少看见儿子如此夸张地大呼小叫。
        老爸睡得懵懵懂懂的,继续维持平躺的睡姿,努力睁开睡眼。心里已经猜到,那件期盼了很久、又不太敢相信会降临到他们家里的天大好事儿,终于来了:法学院还没毕业的儿子,前途已然大致明朗:安大略省政府负责城市建筑、土地开发和使用的立法部门要录用两名明年毕业的学生作为新鲜血液,在应征的两百个毛头学生中,儿子混了进去,等法学院一毕业,就是省政府的实习律师了。

        一石激起千层浪。
        老爸这辈子就是个混混,从小混混变成了老混混。他不想让儿子再混一辈子,可自己的事都顾不过来,眼见儿子自己瞎鼓捣,居然弄出了一道曙光,一片前程。他太了解儿子的处境了,就是三个字儿:不容易。

(一)

                                                                               

     天外有天这句话,永远没错。
    儿子的那一大帮法学院的同学——当然也是潜在的对手,强大得有点儿让人窒息。这都是些几代人都是大律师的大家族的孩子们,父母多是各大法律公司的老板或合作伙伴、股权持有人,年薪一、两百万的父母不在少数。那是一种来自历史深处和强势主流社会的天然优势,乌云盖顶一般,让像嫩豆芽一样的儿子有点儿无所适从。

    三年前,儿子从多伦多大学建筑系毕业,出人意料地转舵,考上了法律专业,到那个遥远的大西洋边上的一个东部港口城市上学。老爸明白儿子的意图:同样再上三年学,一个建筑专业的研究生,毕业后的工作前景和收入,和一个法学院的毕业生相比,要差上一大截儿呢,再算上十年之后的前景……不用细想,老爸已经有点儿醉了,醉得心满意足,多少年的苦苦乐乐有了个交待。
    第一个月,他觉得儿子可能要在学校里添置不少东西,就给他带了五千块钱,儿子大喜过望,心满意足地去了。
    大西洋边上的那座古老的城市里,一个弥漫着豪华的古典情调和怀旧感的饭店里,乐声阵阵。几张拼起来的桌子上,摆上了几瓶几百块一瓶的法国酒和丰盛的食物。一帮兴奋的大孩子们,好像今夜突然变成了大人。
    他们像是一群从九天深处而来的金童玉女,聚到这个大西洋边上的一个小小的海港,聚到这个弥漫着着浓浓暖意的小酒馆儿,聚在暗淡的灯光下,在酒精的烘烤下,渐入佳境……一段新的人生之旅就从这个小酒馆开始。
        儿子没见过这种场面,他装模作样抓过菜单,粗略估了一下,这一桌子的美味佳肴,加上那几瓶名酒,至少一千多块钱了。他以为是理所当然的AA制,有点儿忐忑不安地捏着口袋里那点钱,心疼得不得了。

     一个女孩儿忽然说:今晚的账我付了,我妈妈这个星期给了我一万加元的零花钱……
  儿子懵懂之中怀疑他听错了,可这帮同学们没有一点诧异的意思,一阵欢呼。
  几周之后,另一个周末聚会结束的时候,一个男同学又付了上千元的账单,他说这个月他爷爷过生日,给了他六万加元的零花钱……

  电话里,老爸听得云里雾里,心里有点儿颤抖,什么都说不出来,只是告诉儿子,咱们没钱,咱们不跟他们比这个,好好学习就行了……
    老爸忽然明白了:总是说大部分加拿大民间的财富聚集在极少数白人圈子里,他一直有点犯糊涂:他的生存环境里,好像多数白人都没有咱们中国人有钱,存折里永远就是那么几百块钱……原来儿子这帮同学的家庭,才是富有的上流社会的代表啊。

    老爸拿着电话发呆,临睡觉前,突然跟老婆来了一句:大伙儿都说咱们的生意做得不错,其实咱们也就是个卖破烂儿的……

                                  (二)

    儿子在电话里谈起的另一件事儿,更是让老爸有点儿寝食难安。

    在多伦多大学建筑专业时,教授们都说儿子英语很棒,写的论证文章很有逻辑性。现在,电话里的儿子忽然傻乎乎冒出一句:我的英语是全班最滥的……

    为什么啊?你的英语不是挺好吗?

    哎呀,反正我跟你说不清楚……打个比方,他们说的英语像教授说的,我说的英语像大街上要饭的人说的……

    老爸觉得骨髓里边有点儿发冷。
    儿子的那些同学们都是些聪明绝顶的小家伙,优越的家庭环境,耳闻目染,从小又都在私立学校中一路走来,起立站坐,文儒礼仪,从小都有严格的训练,语言当然是重中之重!那些孩子一张嘴,遣词用句、语言逻辑,在层次上一下子就拉开了距离,和大街上长大的草根阶层的孩子大不一样了。
    儿子十岁出国,跟老爸在人家的地下室里住了六年,虽然学校不错,高中又进了“天才班”,但和他现在的同学们一比,那个丑小鸭和白天鹅的故事,还真不是说着玩儿的。

    老爸知道,英语这东西,来不得半点儿虚的,你玩儿虚的,唬哄它,它就在最关键的时候出卖你,折腾你。
    人人都说老爸英语不错,只有他自己知道,不怎么样。他的本事在于,在最需要的时候,强行拿出那点儿最需要的东西,混过去再说。
    当年他打着擦边球进了大学,又打着擦边球上了研究生,还曾经装模作样地在牛津大学人类学研究院讲学(主讲西藏的佛教艺术和西南少数民族的民间艺术,说错了人家也不知道)。英语不怎么样的他,参加当年的国家公费留学人员英语考试EPT,居然混到了130多分,顺势连下一城,TOFEL也混到了靠近600分的地步,只有他自己知道,那令他傲视群雄的八千多个TOFEL词汇,考完试的第一周他就忘了三千个,再过几周,又忘了两千多个,最后剩下的,还是简单实用的那么几个字。
    有的人做的是大学问,满腹经纶、学富五车,可老是闷在肚子里让人感觉不出来,老爸最喜欢交这样的朋友,三人行必有我师嘛,受益匪浅啊。老爸倒好,肚子里就那么点儿水,倒出来和“敌敌畏”什么的东西搅合搅合,就成了浓烈的醇芬佳酿,假模假样的,就有了点儿满腹经纶、学富五车的意思了。

    可儿子那边儿的情况就不一样了。法学院就是拼语言的地方,来不得半点儿虚的!
    老爸在电话里安慰着儿子:不管他,反正咱们已经进了那个院子了,进去了就是胜利,不是吗?咱学到哪步算哪步。儿子天资不错,应该没什么大问题。 

    老爸这回可错了。问题严重,儿子竭尽全力,但他的成绩总是徘徊在中不溜的水平上。差距明摆在那儿:那是人家几代人的血液中各种素质的综合积累,是主流社会中你承认也罢、不承认也罢的优势和居高临下。再往远处了说,还真不只是上不上私立学校的差别,根本就不是儿子努努力就能赶上去的事儿。

   
老爸开始动脑子了,认真琢磨儿子面对的局面。
    法学院的学生都是最聪明的一群孩子。那种家庭的孩子,从呱呱坠地开始,已经注定以后要上法学院、当律师了,要不然,那么大的家族生意,谁接班啊?他们从选择大学的专业开始,就做好了全面综合发展的准备。在大学期间,他们可能会选择历史、哲学、艺术、经济、商业、政治、心理学这样的专业。既容易进名牌大学,又对一个人今后的素质和修养有着不可估量的潜移默化。
    经济底子不太厚的新移民的下一代,进入大学这一关好象有点儿生死抉择的意思,谁敢去选择那些阳春白雪的专业啊?
    父母们都唠叨着“一失足成千古恨”,一旦选错了专业,弄不好毕业后连饭碗都找不到。他们大都选择像计算机、会计、医学、工程、建筑这些专业性很强、保险系数大的专业。大学毕业后,这些学生一般会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接着上本专业的研究生,或直接去工作了,极少会再去转行,因为时间不等人,学习期间,最赔不起的就是时间。
    儿子在大学里学的是建筑专业,现在转到法学院学法律,他把这两样扯不到一起的专业搅合到一块儿了。如果把这个背景利用起来,他就具备了他的多数法学院的同学们不具备的优势。

       老爸忽然隐隐觉得,他知道庙门在哪儿了。从此,他和儿子的谈话就转到这上面去了。

(三)

        转年夏天,第二个暑假到了,儿子开始找暑期工作了。发出的求职信石沉大海,又一件意想不到的事儿浮出水面。

        在律师这个行当里,种族歧视就像是微量的毒品,谁都知道,谁都不提不碰,但谁都知道潜规则的存在。别说儿子和老爸一样,长着一张中国人的脸,那求职信上的名字的拚法就挺扎眼,你可以改名叫乔治、罗伯特,可祖宗传下来的张王李赵的姓氏总没法儿改吧?人家一眼看去,就知道这孩子是从地球上什么角落来的。

        因为学校的名气不错,几十家在加拿大有头有脸的法律公司都到学校里举办见面会,招收暑期工,阵容够大的(法学院学生第二个暑假的假期工非常重要,你打工的这家公司极有可能就是你毕业以后去实习的公司!)。儿子班上的同学一气拿到五、六家公司的见面机会算是正常的,拿到十几个机会的也大有人在,家庭背景更厉害的学生,就根本不用去找工作了,知名度很高的父母往往一个电话,全国的大型法律公司任宝贝儿子女儿挑选。

        咱们的儿子呢?什么动静都没有。

        老爸曾混迹欧美二十余国,深层体验过各种歧视的滋味。他也知道,也不能全怪人家主流社会看不上你。越是一流的法律公司,要求越高,人家付了那么多钱雇用你,当然希望你有能力和主流社会的那些犹太律师、意大利律师唇枪舌剑,一拼到底。一个有着外国姓名的学生,在那些大雇主的眼里,很自然地怀疑你有没有这个包括语言在内的综合能力。他如果给了你面谈的机会,最后又不录用你,还不如从开头就不惹这些麻烦了。

        一大把求职信撒出去了,儿子只拿到了一个见面的机会,人家还要安排在公司和他第二次见面。儿子专门坐了二个钟头的飞机,风尘仆仆赶到多伦多,三言两语就让人给打发了。

        他在一尘不染的玻璃窗边看着公司窗外道路上滚滚车流,沮丧地打电话告诉他爸,完了,他没法进入一流的法律公司工作了(每年法律公司只能要一次人,都要在法律学会备案的)。

        老爸愣神儿了,想了半天,狠狠地说:那咱们就找二流的,不着急,你爸连四流的都算不上,五流的大概也不是,照样活得有房子有车的。

        眼看着时间一天天过去,找假期工的机会已经过去,该上班的早就上班了。可怜的儿子呆在学校里没回家,还在作最后的挣扎。

        一天,儿子打电话回家,说一个和大学合作的律师事务所要一个学生做义工,帮穷人出庭打官司,可以折成下学期的学分,不但一个钱都挣不了,还要倒贴进去很多费用,最可恨的是,要先交三千块钱,才能申请参加这个项目。

        老爸立马说:不就是三千块钱吗?咱们交!这机会多好啊,真刀真枪地在法庭上干,经验也有了,还挣了学分!

        那个炎热的夏天,儿子每日里忙忙叨叨,在法庭上为那些没有钱请律师的社会弱势群体战斗着,积累着点点滴滴的经验。第一个小小的胜利到来了,儿子帮一个离了婚的女人打赢了一个小官司,从前夫那里每个月多要回一百块钱的房租。

        一百块钱的事儿也有人打上法庭?老爸乐了,毕竟这是儿子的胜利呀。

       老爸心里明白,这么些年他起早贪黑,为了挣第一桶金(他的第一桶金好像比谁都难挣),没有多少精力放在儿子身上。可怜的儿子,从上高中开始,没人商量没人问,自己把自己鼓捣成这个样子,不容易……

(四)

        ……儿子高中毕业那年,一天晚上,老爸筋疲力尽走进家门,见儿子正在地板上打滚儿,他吓了一跳,以为儿子病了,一问才知道,宝贝儿子高兴得有点儿得意忘形了:他被多伦多大学建筑系录取了。

        两年后,老爸为了一项商业投资,让贷款经纪和贷款银行套住挤压,几方的律师费用全是他出,出了钱还办不成事儿,最终导致一笔已经通过审批的商业贷款不到位,生意不能如期交割,而卖方律师趁火打劫,索取“违约金”每天五百元,直到收到贷款银行的钱为止。

        老爸找到自己的律师,想请他交涉,可律师已收了该收的钱,并不想真刀真枪去干了,一句“事实上也是我方违约,这钱一定要给,要不然会惹出更大的麻烦”就完了。老爸平常是天塌下来当被子盖的人物,这回让律师们气得睡不着觉,听见“律师”这两个字就恨得咬牙切齿!

        每天五百块的罚金付着,十万火急的事儿也得放下,干等着。老爸忽然通泰豁达了:爱罚多少罚多少吧,总得有个了结吧。他找来朋友,大鱼大肉摆起来,借二锅头来浇一浇火气,他根本不知道,拖到什么时候那些混蛋律师们才能完事儿。

        一个做地产经纪的朋友来做客,和儿子聊天,说你爸让律师给忽悠了,你不如去学法律,以后给你爸争口气。

        儿子说太难了。

        朋友说:难什么?就和我干的事一样,标准文件都在电脑里,调出一份来,根据具体情况,删掉不要的部分,留下有用的部分,再加上几条具体针对这份法律文件的条款,让客户签了字,就算完成了,呵呵。

        当时大家一笑,没曾想,儿子真听进去了。

        当时,他大学还没毕业,只是课余找了有关的书来看,没时间去参加专门的补习训练班,他就托同学介绍,拐弯抹角认识了几个正准备参加法学院入学考试的学生,复印了人家的复习题,缠住人家不耻下问,利用课余时间鼓捣了一年,直接就去参加了北美统一的法学院入学考试。

        老爸血液中的一些特点还是让儿子继承了,越到重大的考试,他就越精神,越能超常发挥。

        刚到加拿大那年,老爸找不到活干,见到学电脑的同胞们有房子有车,活得有滋有味儿的,恨自己当年怎么学了个上不着天下不着地的专业,顾不得自己连电脑机箱都没打开过,就跑去学习微软的网络管理了。他一口气看完了有自己身高那么厚的一摞书,一连通过了六门考试,拿了几门微软的工程师证书,开始了在信息工程领域招摇撞骗的路程。

        老爸找工作的理论是从大街上要饭的叫化子那儿学来的:门关着,你再敲也没用。趁着门没关死,赶紧伸进一只脚去,把门卡住,让他关不上门,这么一来,主人怎么也得施舍点儿东西给你了。甭管什么公司,先想法子挤进去再说。

        于是,靠着一张满纸上没有一句真话的简历,老爸混进了一家加拿大一流的网络设备咨询公司。叫花子的理论果然灵验:现在我在你的院子里呢,总得施舍点儿什么吧?

        果不其然,纸包不住火,不到一个星期,人家一眼识破了他,可他厚着脸皮跟人家套近乎,硬是给自己的部门经理讲了一部中国移民血泪史,说绝大多数中国新移民都放弃了原专业,干着主流社会不屑一顾的下等生计,求生不得,求死不成。他说得声泪俱下,手上挥舞着自己的两张以前的硕士学位证书,装得很可怜(其实真是挺可怜的)。部门经理心软了,摇了摇头,万分不解地看着他的微软工程师证书,真不知道他是怎么弄来的。部门经理没把他给踢出去,让他到设备组装车间去干大杂活去了。

        这个专干大型设备的公司让老爸后来如虎添翼,他安装过不知多少台像冰箱那么大的网络伺服器,有的居然有九十块硬盘!七七八八的伺服器和网络设备再也难不倒老爸了,等他跳槽到其他公司时,小小的  PC 电脑和网络设备让他觉得游刃有余,后来才知道,跳槽简直是大错特错:他才离开一年多,这家公司就上市了……

        儿子参加了有点儿八竿子打不着的法学院入学考试。

        考完了一个礼拜了,儿子每天百无聊赖地戴着大耳机,摇头晃脑,那些金银铜铁交杂的重金属音乐,他那个超级重量的低音音响让整个房子都在震颤,盖住了墙上那个催命的钟表滴滴答答响个没完的转动。

        看着儿子那幅心乱如麻的样子,老爸想起了当年自己考大学时的情景,更不敢打岔。他主动上阵,带儿子上街买材料,又切又锯又粘又磨,帮儿子做期末建筑设计考试要用的建筑模型。

        一天半夜,老爸老妈看电视看得上下眼皮都快粘在一块儿了,刚要关灯睡觉,儿子忽然闹出大动静来,撞翻了音响,脚上拖着一个小音箱和一截电线,咚咚咚冲下楼来:

        他刚在电脑上看到学校的通告,他被一家名气和口碑都很好的法学院录取了!

        全家人都不睡觉了,开始胡侃神聊,老妈点上一支大蜡烛,老爸忙着找出那瓶存了很多年的茅台酒,人一激动,手就有点儿抖,酒洒了一桌子。

       

(五)

        那帮富有的白人同学对儿子不太和他们一起到外边吃饭很不理解(其实儿子还是很注意维持和同学的亲密关系的,也常和他们去酒吧),他们见他经常自己在宿舍里煮饭做菜,把儿子从超市里买来的一袋10公斤的大米高举过头,到处展示:大家看哪!这个中国宝贝一天到晚就吃这个东西!上帝啊!You made this guy so cheap!

        儿子挺镇静,他面带微笑地看着这场闹剧:我不是cheap,  我是穷啊。

        一句话,还真震慑了这群蜜水里长大的孩子。“穷”这个字非常遥远,他们好像从来没想过,同学里边会有“穷人”。

        老爸后来知道了,拍桌子大叫说得好!这么多中国来的孩子,富家子弟生怕自己表现得不够富有,穷人家的孩子不顾远在中国的父母负债累累,硬撑着装得很有钱…… 

        在这些富得流油的大家族的子弟面前,敢毫不掩饰地说自己穷,真是太牛了!儿子似乎是长大了。

        他很珍视与同学的关系,但不丧失自己的标准。同学们很快发现,他找到的房子又好住又便宜,于是他就成了每个学期去租房子的代理人,他全部承租下来,同学们再去分租。他看到花钱如流水的同学乱来,劝说无效,往往不是试图马上阻止他的愚蠢行为,而是任其发展,直到残酷的事实让那个昏头昏脑的家伙明白过来。

        一次,他们要在一套单元住四个多月,因为法学院的学生都有几套很名贵的西装,一个脑子进水的小家伙居然去买了一套三千加元的橱柜,大家帮忙,好不容易安装好了,居然有整个墙面那么大!一转眼四个月过去,该搬家了,那个巨大的橱柜再也拆不下来了……

        这怎么办哪?

        当初让你买个小的,你不听我的嘛。

        那我便宜点儿,卖给后面搬进来的人,不就行了吗?

        你想得倒好!你反正是搬不走了,要是我,一分钱也不给你!

        不会吧……

        新同学搬进来了。

        我的这个大柜子你很需要的,我折价卖给你行吗?只有四个月,全新的!

        多少钱?

        ……两千块……

        你吓着我了!看在同学的份上,一百块钱!

        ……一千块……

        ……八百块……

        ……六百块……

        哈哈哈……儿子捧腹大笑而倒。

        最后,两百块钱成交了。

        儿子最后成了几个想学习勤俭持家的富家子弟的领头人。几个白人同学常常开车出去买肉买菜,团团围住儿子,看他怎么把生米弄成熟饭……

        毕业之前,大家收拾东西走人,有个小家伙,对着自己的一大堆东西发呆。他无奈之下,来找儿子了。

        儿子问他,明天就上飞机了,你还不快点儿?

        那小家伙满面沮丧:我不知道怎么收拾啊?

        儿子大包大揽,三下五除二,一边问这个留不留?那个要不要?一边装箱子打包,几下就搞定了,同学感恩戴德,大喜而去。可儿子却对着自己的那一大堆东西发呆了:什么都舍不得扔啊……

        后来,还是专门赶到学校去参加他的毕业典礼的妈妈,三下五除二,把那一大堆东西给处理了。

(六)

       

        有个词儿叫机会,这玩意儿总是很市侩,但有时还是会眷顾那些朝思暮想、准备充分的人。

        这是儿子的最后一个暑假了,数不清的求职信发出去,石沉大海,连几个小镇子里的律师事务所都去谈过,人家都没有兴趣。好在儿子每天帮着穷人打官司、上庭,忙得不得了,分散了一部分惆怅的心情。

        还有两周就要开学了。

        几近绝望之际,他忽然在网上看到了安大略省政府的城市建筑、土地开发和使用的立法部门愿意接受两名实习的学生。他像在大海里溺水的人见到了一艘小船,不管不顾地去报了名,居然收到了参加面试通知。再一打听,机会还真像在大海里捞针那么渺茫:有两百多从加拿大各个省份赶来的、上下好几届的学生都收到了面试通知书。

        不管怎么说,儿子的建筑学背景似乎有了用武之地。目标突然出现,他像一只饿得眼冒金星的老虎,亦真亦幻、影影绰绰,忽然见到远处一只虚幻的羊。他豁出去了,竟然在很短的时间里把以前在大学里学过的有关课程全都过了一遍,还把两本有手掌那么厚的《安省土地法》全看了一遍。

        面谈的日子越来越近,儿子心思太切,有点儿崩溃。他抱着妈妈说:我想得起来的,什么都做了,他们要是还不要我,我真不知道他们到底要什么样的人了……

        老爸看着已经24岁了大小伙子,竟然像个弱不禁风的小孩儿了。

        老妈也有点儿神经了,她催着老爸:明天儿子就要到多伦多去和雇主见面了,你带着孩子到庙里去上香吧。

        不怎么信佛的老爸,这回挺听话的,连怎么叩拜磕头都没闹明白,就带着儿子到庙里去了。他们买了一大袋熏香,见佛就拜,连院子里小神龛里的小小毛神都不错过。

        冥冥之中,老爸觉得,有一种沉浸在佛的呵护照料里的幻觉。譬如,那座雄伟的大佛塔,平日里印象中,大门永远是锁着的,那天却殿门大开,接受礼佛!

        他们对着里边那尊巨大的、有好几十尺高的镏金大铜佛拜了又拜,拜完了又到庙里的大殿去礼佛,等他们回来一看,哇!就这么半多钟头的功夫,大佛塔的门已经关上了。那个一脸神秘笑容的大佛好像专门对儿子敞开了大门……

        花了好几百块钱买来的西装和领带,遭到同学们一致的嘲笑和反对。儿子穿着同学们凑给他的全身高档行头,英姿飒爽地到多伦多去了。老爸神不守舍地干等着,干什么都没心思。终于,宝贝儿子回来了,一脸的累相,说人家和他聊了两个多钟头,问的东西好多都不是他准备好的……

        花了三千块钱买来的在律师事务所的工作经验,好像给省政府的律师们留下深刻的印象。人家让儿子谈一下他现在正在干什么,他随口说起他在律师事务所的暑期工作,很忙很忙,是专门坐飞机来参加面试的,明天就要飞回学校去了,每天都要上庭……

        上庭?和儿子面谈的省政府的律师十分诧异:一个法学院的学生,连律师资格都没有,怎么能上庭呢?!儿子详细介绍了他参加的这个项目。老律师感叹:上庭是律师的一项非常重要的能力验证,好多律师一辈子做文案,没上过庭呢。

        老爸顿时觉得佛光四射:当时死活找不着一个暑期工,自己花三千块钱才弄来的义工,却闹了个歪打正着。难怪一直都找不到工作,原来是佛祖保佑,在这儿等着儿子呢!还有,儿子是学建筑专业的,偏偏就有这么对口的事儿找上门来,这事儿是要成啊!老爸越想越觉得风调雨顺,简直是佛祖慧海无边,他幸福得不敢再想下去了……

(七)

        儿子吃完中午饭就神经兮兮,百无聊赖,咬牙切齿地在电脑上用超级武器射杀着从四面八方跳出来的各种妖魔鬼怪,全身的感觉却集中在小小的一部手机上。

        中午一点,政府的律师部门开始打电话通知被录取的学生。他的眼睛时不时瞄一眼桌上那只小小的闹钟,又凑上去听听,抓起来摇上两下,看看是不是那钟表出了毛病,不走了。老爸不想看他那付猫抓心的样子,回房间睡午觉去了。

        儿子时而忽然站起身,绕着客厅走一圈,随手抓起茶几上的杂七杂八的物件,又放下。他刚抓起一个他妈妈用来热敷的硅胶袋时(微波炉打上两分钟就可以热敷患处),电话铃声忽然大作。

        他跳起来扑向电话。

        对方通知他,他已经在第一时间被录用了,他有二十四小时的时间考虑是否接受这个职位……

        儿子连忙说,一分钟都不用考虑,他就等着这一刻呢!对方笑着说了声祝贺,放下了电话。儿子这时才觉得手上粘糊糊的:他已经把妈妈的那只硅胶袋捏爆了,粘粘的硅胶流了满手,弄脏了皮沙发的扶手……

        屋子里又一如往常,空寂下来。可老爸感觉得出来:无声无息之中,重要的转变已经发生。

        儿子回学校接着上学去了。

        毕业以后的大事已定。

        临行时,老爸老妈啰里啰嗦,千叮咛万嘱咐,千万要把毕业考试考好!扬帆出海的大船都造好了,别一高兴了太贪玩儿,栽在门口的小水沟里……

        老爸庆幸自己真是没走眼:儿子的大学背景终于用上了。

        在两百个申请这个职位的学生中,只有儿子一个人是有建筑学背景的法学院的学生!这就绕过了那些家庭背景和个人能力都太厉害的主流社会的学生们,避免了在一条起跑线上的没有希望的竞争。

        很长一段时间里,老爸有点儿恍惚,不太相信这事儿是真的。他打电话嘱托儿子:发电子邮件去确认一下,留下对方的回信作为凭证……

  儿子哈哈大笑,说老爸你真是老土,哪有省政府的人说话不算话,开这么大的玩笑的!可儿子刚说完这句话,自己又不踏实了,还是照着老爸说的去做了……

        …………

        眼下,宝贝儿子已经上班两个星期了,正望眼欲穿地等着他一生中的第一张支票呢。

        儿子这回是真的长大成人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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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画旅途(九)偶遇拾遗 2012-09-03 16:45:45

    终于找了个下口,从塞满了车流堵得一塌糊涂的高速路上逃出。
    自以为对这一带轻车熟路,可以轻易绕过,可开了一阵,终于在大片的农场和星点的村落之间迷路了。在决定了大概的东西南北之后,我向南而去,谁知这路曲曲弯弯玩儿起了一段细又长,不知何时拐向西而去,竟钻进了一片树林子里……
    可能是满世界跑得太多了,当年又没有卫星导航仪之类的东西,也就养成了一个德性,一迷路,大脑细胞就亢奋起来,在这种屁大的小地方,大脑的亢奋程度却和当年在不毛之地——塔克拉玛干大沙漠里迷路了一样,顾不得归家晚了老婆的埋怨和凉了的饭菜,顺手往车座后头一摸——那台不离不弃的老掉牙的照相机静静地躺在包里呢,有了这玩意儿,迷路的事儿就有完全不同的含义和解读,有点儿神仙指路的意思了。



    钻出树林,车子开上一座原木搭就的古老木桥,桥两边一片暖暖的灿烂:夕阳蘸足了更多的暖色调,随意涂抹在茂密的森林上,一大群洁白的海鸥,飘飘然掠过万里晴空,降落到远处的水面上,弄皱了静静的一湾湖水,远处传来隐隐的轻微马达声,大概是一只游艇吧,懒洋洋正在远去……



    什么叫世外桃源?一片小得几乎不能叫做村子的房子星星点点,散落在树林中,草场上。我的目光被一片静静的水面粘住,水边上倚立着一个足足有一百多年的古老的水磨坊。懒懒的斜阳自身后的密林中透射而来,暖洋洋笼罩着森林的顶部,眼前的景色已经全沉浸在夕阳的阴影之中。远处的岸边一对情侣相拥,向远处而行。
    停下车来,想追上去问问这是个什么去处,可那对情侣似乎受了惊吓一般,逃逸而去,三两拐就消失在一片密密的林荫之内。周围一下子静下来,不远处隐隐有水声逐渐喧腾。
    一下子反应过来,水磨坊是靠水流落差来推动磨盘工作的,后边什么地方,一定是隐藏着一幕水帘瀑布。绕过一片灌木丛,就看到了……



    那座灰色的小屋已经有百年的历史,当年是附近村民络绎不绝前来磨麦子、玉米和大豆的地方,如今是一家村民自己建成的小小博物馆。推了推门,当然是锁着的,不知还有没有开门的时候。
    我在瀑布上面的水塘四周忙碌,寻找着合适的拍摄角度,远处来了几个小小孩儿,每人手中一根细细的树枝,对我指指点点,时而爆出惬意的放纵的开心的哈哈大笑,不知我的行为举止是否非常怪异?没有三角架,我搬来两只可能已经是文物的木箱子,把照相机放在上面,下面这两张与世无争的世外桃源一般的照片就在这里奉献给大家了。





    拍完了这组照片,心满意足,忽然很想喝酒,阵阵饿意也从胃里向上袭来。随意挑选了一条土路,驾车继续南行,不想了树林,竟是另一片水阔天高的梦境。Gibson 湖的水光天色尽收眼底,空中一大朵看上去非常有体积的厚厚的云团,在高空被劲风撕扯,一会儿像一支静卧的羊羔,一会儿又便成了刚睡醒的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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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家家的二奶》(七) 2012-09-03 12:05:43

(七)

    余适出国之前,阿夏刚刚从她任职的北京那家广告公司里单挑出来,在总公司的牌子下边,自己在深圳成立了自负盈亏的子公司。
    她告诉余适,新公司起步顺利,第一年下来,她挣了五六万块钱。余适的言行举止虽然有些放荡形骸,骨子里却是个典型的书呆子,除了工资就不知道怎么挣钱了。他兜里从来没有过五百块现金,账号上从来没超过两千块的存款。
    和阿夏在一起时,他常常像观察一个陌生人一样,看着这个初中毕业、工人出身的阿夏,琢磨着:这个女孩儿,好好的工作,说不要就不要了,像一台机器一样隆隆转动,精力旺盛,敏锐判断,果断出招,干起事来哪还像个女人啊……
    都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余适虽然是学经济的,却只是纸上谈兵,他一直弄不明白,阿夏这人为什么这么喜欢挣钱呢。

    临出国前,他专门到深圳去看看阿夏,和她告别。他的直觉告诉他,他和阿夏的差别会越来越大。
    他背着旅行包走出火车站,一眼就看见了她。修长的身体斜靠在一辆红色轿车上。
    阿夏穿一身得体的斜纹西装,露出水红色的衬衣领,她歪着头,带着几分微笑,打量着他。她的披肩发随风上下飘动,一架太阳镜扣在脸上,平添几分潇洒。余适从来都不觉得阿夏漂亮,但不知为什么,每次远远看着她的整体风采,都令人心动。
    那个年代,汽车是个余适想都不敢想的奢侈品,一个开着一辆车来接他的阿夏更让男子汉余适矮了一大截。
    她把余适拉进汽车,径直开到国贸购物中心,说是要给他买一身衣服,余适莫名其妙。
    余适在广州的时候专门买了身上这套衣服。“鳄鱼”的短袖衫,“里维斯”的牛仔裤。他问道:我这身衣服怎么了?在广州刚买的呀?
    你不是要参观我的公司吗?你别恶心我了,你这身打扮,我怎么带你去我的公司啊。阿夏有点儿调侃地笑着。
    余适有点心虚了:你们公司就那么讲究吗?
    阿夏笑得前仰后合:瞧你那条鳄鱼!连鱼头的方向都是反的!假名牌儿啊!哈哈哈……
    余适一下子泄了气。十五块钱买的鳄鱼短袖衫,哪能有真的!
    那天,面对与内地截然不同的企业形象,余适有点犯晕。
    阿夏的小公司窗明几净井井有条,规模还很小,七八个年轻人忙忙碌碌,时不时来找阿夏问这问那,或者让她在文件签字。余适在内地的人浮于事的庞大臃肿的大学里呆久了,觉得眼前的一切又陌生又孩子气:
    就这么几个小年轻?两间屋子就是个公司了?真像是在玩儿过家家啊。
    过家家?亏你想得出来!多少大公司不是从过家家发起来的吗?余适,看来你还真该出国去遛遛。你脑子进水了。
    华灯一刻,他们从饭馆出来,沿着现代感十足的林荫大道缓走慢行。
    阿夏挽着余适的膀子:你今天怎么了?平常那么多话,都到哪去了?
    不知道该说什么。
    让那件假鳄鱼伤了自尊心了吧。
    瞧你说的。真的总比假的好,你买的这件挺不错的。
    下星期就走了?我不想让你走。
    沉默。
    阿夏缠绕而上,又成了余适熟悉的那个阿夏。
    余适,出国去干嘛啊,到哪儿不都是图个发展吗?国内的钱多好赚啊。你要是到了国外又没有发展怎么办哪?看过《北京人在纽约》吗?你能有王启明一半的本事就不错了。我太了解你了。你根本就不是能挣钱的人,你上课的时候讲的那些知识,咱们班上的同学们都学会了,立马就拿去挣大钱了,可你呢?就挣了那点儿可怜的讲课费吧?我不许你走……

    一阵急促的铃声打断了余适的往事如烟,身后一声大吼:
    看车——!
    一辆拉满了货的三轮车对着余适撞过来,骑车的人手脚齐上,好不容易才把车刹住。一个胖大和尚一样的人,上身赤裸,肩膀上搭一条汗巾,冲着于适骂骂咧咧:你他妈的不要命了!四只眼都看不清楚路在哪儿?躲开!
    余适乖乖地躲到路边上去了。

    出了胡同口,余适忽然有点儿饿了。他四顾一望,坏了,这周围几乎全是拆迁工地了,几栋大楼拔地而起,黑黢黢矗立在一边,还未交付使用。只有街对面那一排巨大而又丑陋的商厦楼,还有点儿印象。他飞快地穿过尘土飞扬的大街,竟看到了以前他当学生时候常去光顾的拐角上的那间“云记酱肘”还开着门!他想到里边去坐坐,要上一盘酱肘,二两二锅头,像二十年前一样,混上两个钟头,在这儿等着阿夏回来。

    他的手刚搭上门把手,不远处冒出一声吆喝:刚出炉的烤白薯喽——!

    他转身望去,无意中见到一辆卖烤白薯的三轮车,一张布满风霜的脸和满头白发。天哪,是那个余适小时候就认识的、只有一条腿的女人——白薯大娘!小时候街坊邻居们都这么叫她。真是她,她还健在,只是更苍老了。

    烤白薯的香味儿已经飘进了鼻孔,余适像是被什么东西牵着,朝那辆三轮车走去。他买了五只烤白薯,顾不上想能不能吃得了那么多!他只是想看到白薯大娘高兴极了的样子。

    白薯大娘把五只烤白薯分装进五个纸口袋,说要是装在一起怕互相把皮给粘破了。烤白薯的的皮很好吃,上面还挂着烤出来的焦糖呢。纸袋子又都被装进一只大塑料袋,上面扎了很多眼,透着气。白薯大娘说了,这样包了提回家去,白薯皮还是脆的,你老婆保证夸你!

  余适不知为什么眼泪就下来了。他很想告诉大娘,他没有家了,是个北京大街上的傻帽流浪汉;他很冲动地想多给白薯大娘点钱,可看着老人家乐呵呵的心情,又觉得这些钱一递过去,就像是侮辱了大娘的人格,肯定会招来大娘不高兴,搅了老人家的兴致。不如跟她聊聊天吧。

 大娘,您在这儿卖烤白薯有年头了吧?三十年前您就在这儿吧?
 四十年了。文化大革命断了几年,这不,又续上了。大娘只有一条腿,干这个干惯了,别的事儿咱干不了。

 我小时候就老是来买您的烤白薯呢!所以过这么多年了,我还能认得您。

 您这模样也是四十好几的人了,住哪儿?

 我出国很多年了,刚从美国回来。

 刚回国就跑到大妈这儿来买烤白薯了?

 我也就是打这儿路过,听说这一带都拆迁了,没想到还有一截老街道没拆,刚过马路就见着您了。
 咳!这一拆迁,我就不干这行了。按理说大妈这把年纪,该享清福去了。可儿子儿媳妇工作都不好,半下岗,家里不富裕,我的白薯摊子比他们俩挣得还多点儿呢。
 一辆黑色的加长奔驰轿车悄悄滑行过来,停在白薯摊子附近。后座车窗降下,一个女人的声音叫着:余适,余适!
  
余适回头一看,后座上一个黑影,虽然什么都看不清,他知道那是阿夏。阿夏大概是到她母亲那儿,听说余适来过,等不及了,出来找他来了。

  白薯大娘哎哟一声:媳妇儿接你来了?你们两口子真是趁钱啊,这么长的大奔,连弯都不好拐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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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立, 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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