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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蹊跷之死

(2012-04-14 13:02:23) 下一个
 

                  一个人的蹊跷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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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两个人的死,让我每每想来,都甚感蹊跷:一个是我身边发生的,一个是我的朋友讲的。

发生在我身边的是一个女法官之死。女法官是在我办理的一个案件中的主审法官,年约四十多岁,个子很高,看人时却喜欢头部低垂,眼睛从下往上勾着看人,同时嘴角上挂着似笑非笑的神态,与人们想象中的正气凛然、不怒自威的法官形象相差甚远。我的当事人是几个出租汽车司机,被告是当时赫赫有名的红色集团下属的公司。此案似乎不审也知结果,但我的当事人所持有的有力的证据,凡是一个有点法律知识的人都不能判他们输。
这位女法官显然还有点基本的法律知识,看出了这个案子的轻重---判我的当事人赢,自然会得罪的得罪不起的大人物;判被告赢,显然法律程序上无法过关。于是就有了让我见识她为人的另一层面的机会。
礼拜六,法定的休息日,我的当事人通知我到法院开庭。问讯当事人何时得到通知,答曰:刚刚得到。开庭不符合“开庭前三日通知诉讼当事人”的规定,即便是按简易程序审理,也不能在法定的休息日突然开庭呀!显然,法官是想挑唆我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将我这个懂法律之人甩开,但她绝没有想到我的当事人对我的信赖程度。其实,我完全可以借周六休息为由,避去与法官的正面交锋;但是,法律人追求的公义,当事人的信托,让我这小女子非要赴这鸿门宴。
果然不出所料,被告与法官之间的暧昧关系,让人一目了然。而当她面对我的当事人的厉声喝斥、高声训责,我这个尽量毕恭毕敬之外人也不禁心生鄙夷。她所做的无非就是强迫我的当事人撤诉,谁吃饱了饭没事花了钱请律师立了案,然后被法官训斥一下再撤了案子,到底谁在视法律为儿戏?哀莫大于心死,我的当事人是个明白人,对我说:“我也看出来了,天下乌鸦一般黑。我们要赢这个案子,得花一笔大钱。我们不打了。”四十多岁的汉子,眼睛里流出了悲愤地泪。同来的几个大男人脸上露出怎样屈辱无奈的神色!
原本这个案子,我的当事人撤诉就已了解。却不想,我的老板获悉这位女法官投诉我的消息,那一刻我有些惊愕:她为什么投诉我?我又什么地方得罪了她?天底下还有这样的小人法官!毕竟无凭无据,对我的投诉也就止在我的老板那里。这样的法官,真有个什么机会被她抓住,我还不必死无疑!只盼望,再也不要遇到她了。

三年后,当我研究生毕业后再回到原来的部门,老板一见面就告诉了我这个女法官的消息。
“她不在了。”
“她调到别的法院去了?”
“不是,她不会再回来了!”
“她去了外省市?”
“不是,她死了!”
“什么?她怎么死的?”
“她死得很蹊跷,开着车撞树而死,前后左右没有任何事故。她穿着的两个同一只脚的鞋,居然间没有发觉,显然是匆匆忙忙慌里慌张出的家门。”

我听到这消息,仿佛看到了一种无形的力量存在这天宇之中,记录着众生的功过。等到那个评判的时刻到来,只有看到的和睿智的人知道它的能量的巨大

                                              2012年再看此文的感悟      
人的命,天注定。读了《了凡四训》后,才知“福祸心田种” 。行善积福,可改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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