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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与社会制度的关系:「不偏左右、作光作盐」

(2011-04-26 17:31:40) 下一个
基督徒与社会制度的关系:「不偏左右、作光作盐」

顾奇伟牧师谈基督徒与社会制度的关系:「不偏左右、作光作盐」纽约南塔光圣经学校上周日举行的信仰特别讲座上,校长顾奇伟牧师特别分享了基督教界现今热门话题--基督徒如何处理自身和社会制度的关系(Christian & Social Order) 。同时透过圣经真理还对「倘若社会不公义,基督徒要如何响应?」、「基督徒是否可以参与政事?」等富有争议的问题给予逐一解答。

基督徒和社会制度的关系:不偏左右
顾牧师首先指出广大基督徒在处理自身与社会制度关系上两种极端的观点。第一种误认为,既然基督徒是蒙恩得救的,就不必理会、关心小区乃至世界中发生的大小事情,因为要「分别为圣」;从而表现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

另一个极端的做法则是教会太多太重地关心所有社会问题以致迷失福音为本的服事方向;可谓是有教会之名无教会福音之实质,进而变成社会服务机构,成为「社会福音派」。

「这两种态度都值得我们去深入反省。前者忽视了社会关怀,后者偏离了传福音的根本。因此教会和信徒应该找到平衡、符合真理的道路来纠正上述两种极端思想。」顾牧师说。

基督徒要在社会发挥作光作盐的作用
实际上按照耶稣的教训基督徒可知要如何处理自身和社会的关系,那就是基督徒要成为世上的盐和光。「因为虽然我们是天上的子民,同时也是地上的客旅,所以我们不可断绝正常的社会关系,自然对社会有无可推卸的责任--通过高举基督来推动建立公义的人际关系,也包括推动改善建立公正的社会制度。」

他又说,「所以耶稣基督鼓励门徒成为世上的盐,牺牲自己来推动生命的意义;同时他也叫我们成为世上的光﹐通过我们的光明行为来见证神的荣耀。」

其实,耶稣把门徒比作盐和光是有深刻的属灵含义的。比如盐是有味道的,基督徒要成为让别人生活有意义的人﹔盐也是谦和的,它又象征着基督耶稣的谦和。盐还是大海巨浪卷到岸边的,象征着信徒在如同茫茫大海的世界潮中被神所拣选。

另外盐是由晒盐工得到的,这象征着耶稣基督在海边行走﹐寻找门徒。盐是沉默无声的,象征着耶稣和基督徒的牺牲精神。而经过拣选以后的盐是白色的发亮的,这代表基督徒的圣洁行为。

谈到「光」(「灯」)的比喻,顾牧师指出,新约中出现「灯」达95次。其中包括盛油的灯、可以携带的灯,还有用亚麻阡维、亚麻布和灯芯的灯台,以及像火把灯笼、灯台。

「此外包括灯柱的种类也不少。不管你是那种灯台,都应该光照放在众人可见之处,使世界被照亮、小区被照明,直至蜡烛登台慢慢熄灭了。这乃是牺牲者的美德。」


纽约南塔光圣经学校上周日举行的信仰特别讲座上,校长顾奇伟牧师特别分享了基督教界现今热门话题--基督徒如何处理自身和社会制度的关系(Christian & Social Order) 。同时透过圣经真理还对「倘若社会不公义,基督徒要如何响应?」、「基督徒是否可以参与政事?」等富有争议的问题给予逐一解答。


达成社会进步公义的关键
接下来,顾牧师又具体提到了基督徒如何帮助社会实现公义。首先基督徒自己要得救的凭证,因为依靠耶稣基督的全能才可叫人蒙恩救人(太6:19-21)。

其次基督徒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应该传扬见证生命之道的力量(约翰福音3:1-3),靠着圣灵的大能力才能改变社会的无数弊端和邪恶(徒1:8节),这样基督徒就用行动高举基督,建立公义的人际关系(申27:1-26)﹐减少罪恶的蔓延,好让神的公平公义达成社会的改进(弥6:8),继而预备天国的来到。

基督徒对待社会罪恶的态度
可能有人要问,倘若社会不公义,基督徒要如何响应?对此,顾牧师透过圣经多处经文来给予回答。首先基督徒应该远离罪恶的污染,保守圣洁的心灵才可对付社会的罪恶(林前 5 ﹕9-10);还要坚持不与罪恶同流合污,做到出淤泥而不染。

其次,基督徒要满有基督的爱心,帮助软弱的人群(雅1 ﹕27,雅2 ﹕8)、行神的美意 (西3﹕12-17),追求和众人和睦的关系,包括建立正确的人际关系(弗6:1-9)。

此外还要严防撒但攻击基督化家庭。基督徒可以争取人生命的权力(比如反对堕胎、安乐死和干细胞研究等涉及伦理道德问题),但确保要有圣经的认识,在不违背圣经真理原则下甚至还可以和社会善意人士展开合作﹐其目的是见证耶稣基督。

关于政府和基督徒的关系(罗马书13﹕1-7)
顾牧师最后又分享了如何正确看待及处理基督徒与政府的微秒关系,他表示使徒保罗借「罗马书」十三章对该问题给予清楚的解答。

保罗提到基督徒作为地上公民的责任包括顺服世上的君王及其建立的社会制度。拿到现实来看,基督徒要按照法定年龄参军、捐血,担任法庭义务工作,并交纳有关税金。

他还特别提醒那些为申请美国居留权和公民的华人基督徒千万不要伪造假档来欺骗政府;对于偷渡来美者﹐按照(徒17﹕26)明文规定则清楚可知那是违背神的旨意,是犯罪的行为,犯此罪者无论基督徒与否都要认罪。

此外基督徒应该按照圣经真理和政府规定去纳税交粮。值得大家吸取教训的是,北美有些华人基督徒却效法社会的做法,不仅逃避缴纳收入还使用一切手段来获得不应获得的政府福利,包括低收入的政府公寓、老人公寓,自己却拥有大量现金,冒违背法律的危险,结果必然是遭到法律的惩罚。「因此牧师应该教育会友行的一切都应该在光明中。」

对于在一些法律制度不健全、基督教受迫害比较严重的地区,基督徒虽然没有触犯当地法律但可能因信仰缘故而受到逼迫,「但倘若他们甘愿受苦,也算是在顺服执政掌权的。总之,基督徒不应通过暴力手段来达到传福音和改变社会的目的。」顾牧师说。

至于富有争议的问题——基督徒是否可以参与政事?比如基督徒能否积极加入政府公务员或美国总统的选举?

对此顾牧师并没有给予明确的答复。但他指出基督徒对此类问题要持守的基本立场--通过祷告求神感动选民的心灵,叫他们用圣经的道德观来选举出合神心意的君王,并让神在历史中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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