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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草渡 (小说)《一》剧变

(2018-04-27 11:54:25) 下一个

 

    西历1878年春,南方小城长洲,正是春回大地的好时节,草木葱郁,鸟语花香。一湾翠江绕城而过。长洲地处最富庶的鱼米之乡,城郊平原开阔,稻香果蜜,阡陌水田,如镜印月。小城里则热闹平和,酒肆食馆甚多,茶市日出而开,露天剧院日落人聚。从早到晚,如果没有天灾,又没有战事,居民们的日子,过得很是平和满足。

    城中有一座仙后山,不算高,传说,远古时曾有女仙云游驻足在此。她是何方神仙?为何而来?来了为何又走?千百年间,传说五花八门,有说她来会情人的,有说来躲灾难的。反正,最基本的理由不会有错:就是仙女喜欢这一方山水,人间热闹。于是不知在哪个朝代,人们在山顶盖了一座六层的木塔,身形秀雅优美,就叫仙女塔,塔边种有一株榕树陪伴。千百年的岁月流过,古塔虽然一再被后代维护,翻新,可毕竟是一座没有什么特别意义的古塔,最多也就是当地一景,慢慢地再没人去管,塔身越来越残旧,倒还算坚固,沦为小孩子们爬山玩耍的好去处。老榕树却长得枝繁叶茂,长须飘摇,见证了数百年的人间沧桑。

               仙女塔遥遥对着的,是长洲渡口,那里的客船来往不绝:北往省城,南往港澳(澳门于1887年正式成为没有中方政府驻扎的殖民地,葡国人在16世纪已经正式居住)。人力车,马车,抬轿的,步行的,来来往往。各种船只陈列,各种小摊买卖,人潮不绝。

    阿芳大名王芳韶,家住长洲,是当地名门,更是首富。阿芳是小名,左邻右里,叔伯亲戚,唤她阿韶 。

    她的爸爸王耀宗,看名字就是个世家子。王家三代致富的秘密,来自一个祖传的秘方:一只专门治疗咳嗽哮喘的药粉,药到病除,非常有效!因此声名远播。王家几代中医,到了耀宗这一代,更是登峰造极,单单是上门买药的乡里,就足够王家买田添屋,开枝散叶。几代积累下来,城里最兴旺的几条商业街,江边最幽雅古朴的大片住宅,渡口往返港澳的几艘快船,全都是王家的物业。

    耀宗是长子,在祖传的长洲药行里行医把脉,掌握着药粉方子的秘密。他有个弟弟耀祖,从小不爱学医,就被指派专门打理王家的物业和买卖,大钱在握。耀宗只有一个女儿,就是阿韶,从小就长得玉雪可爱,活泼精灵,非常逗人喜欢。她长到五岁,在一个猛烈的台风天,母亲不幸被一根倒下的横梁砸中,不治去世,肚子里还怀胎三月有个孩子,不幸一起升天。

   耀宗悲痛郁闷了好些年,本已绝了再娶妻的念头,只想和阿韶一起安静过日子算了。可是家里的叔伯长辈,不停地在他耳边唠叨:“大少啊,这只药粉,从来都是只传男不传女,你哪一天不在了,它就会传给不懂医术的二少一家啦!你想想看,如果真的为阿韶打算,以后你不在了,又没有了药方做靠山,她嫁得好就好,担是如果夫家不济,阿韶就只能一世仰仗二少一家人的鼻息做人啦!”

    耀祖不需要日日坐堂行医,日子当然过得比大哥自在得多。他娶妻在先,又添妾,共育有四个儿子,两个女儿。

    耀宗非常钟爱阿韶,无论如何不愿在自己百年后,阿韶因为娘家没落而在夫家受委屈。于是同意续弦。不再论对方长相学识,琴兮和鸣,只愿找个健壮能生育的,生个儿子,成为王家下一代的中医接班人。

   于是在阿韶八岁那年,爸爸让她唤一个陌生的女人叫锦妈,很快又添了一个弟弟叫敬仁。锦妈倒也没什么脾气,只是非常着紧这个弟弟,不大管阿韶。耀宗又宠女儿,不缠足不做女红不打紧,更是依足了女儿的意思,一直跟着堂兄弟们上私塾念书,玩耍,爬树,天天快乐得不得了。

   阿韶十五岁,也是注定了要出事,因为她竟然离家出走,一个人跑去澳门玩!

    起因是她爸爸觉得孩子大了,书念得也差不多了,要收心嫁人了,不准她再出去和堂兄们疯玩,只准她在家看书,学针线,学画画。锦妈不识字,就让阿韶得空教弟弟识字。阿韶平日里很少和敬仁玩,觉得五岁的小弟弟活泼好动的挺好玩儿,忍不住逗他乐,又带他出门捉蚂蚁,完了还爬树,还没爬到树顶呢,就被锦妈发现了,大呼小叫,匆忙下来时还害小弟弟摔了一交,额头肿了个巨大的包。耀宗心疼,教训了女儿几句,就忙着安慰哭哭啼啼的锦妈去了。

    阿韶不是个小气的人,以前爬树时也常常碰到手手脚脚,伤了也不会让爸爸知道,自己偷偷拿了药抹几下就好了。她极少被爸爸骂,不高兴,不甘心。委屈地想:哎呀真偏心!什么小事嘛,大惊小怪的!

    想想很快就要嫁人了,更不能想玩就出去玩了,更是郁闷。偷偷出去玩一圈的念头开始越来越强烈。她想起堂兄们常常提起的澳门,只是一河之隔,景色风物却大为不同,好吃的好玩的,满街都是金铺!又有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洋人们出出入入,甚至街上的三轮车,都比长洲城里的靓得多!

  “你说那些长裙很长很闪,从颈部一直落到脚背同一条裙子?中间扎腰,细到都不敢看?葡国鸡真的那么香么?大三巴的石梯究竟有几多级嘛?金铺?你想打成雀仔也可以?什么妈祖庙?拜女人的?。。。”问个没停,直到敬文敬章受不了,大声说:“阿韶你别问啦,下次大伯肯的话,带你去玩就是了!”

    从此她就一直向往能去澳门玩。磨过父亲好多次,耀宗都不肯:“女仔不准去那么乱的地方!你想要什么给你买回来就是了。你以为到处都那么太平?在家千日好,出门半日难,不许再提啦。”

   阿韶心想:出门怕什么?不就是要带点钱,带几件衣服么?我偏要自己去!玩几天就回来,买一只金雀仔,吃一次葡国鸡,再看看洋人洋装,就坐船回来!

    打定了主意,她越想越兴奋,先是从敬文那里套出从哪里上船,怎样过关,到了之后又怎样去大马路的金铺。。。又从敬章那里偷到一个出入许可证,把多年未用的新年利是钱全部拿出来,一半放在包袱里,一半仔细缝在衣袋。这些她曾经看堂兄们做过,于是有样学样。衣服不敢穿女装,从阿爸那里偷了两件长衫,剪短了,穿上身。临走之前,还偷偷剪掉前额的刘海,一条长辫扎在后脑,再戴顶帽子掩饰。不仔细看,谁都不会认识阿韶了!

   在微雨的潮湿的王家大院,她看到父亲晨起,出门。在以后的漫漫岁月里,阿韶常常回忆起那晨光微雨的家园,父亲温和地吩咐好下人,然后打开伞,在春天的树荫里慢慢走远。。。而她则快乐地背上包袱,把早就准备好的书信放在桌上,趁着仆人妹仔们忙着家务没有留意她,就象一只出笼的雀儿,轻快地踏出家门!

    阿韶很顺利地坐上船,又很顺利地来到澳门大马路。她太兴奋了!一切正如堂哥们描述的,甚至还要新奇好玩!她逛过金铺,买了一只小巧的金雀仔,挂在脖子上。路过一家看起来很豪华的饭店,她大着胆子走进去,在侍应狐疑的目光下,指着餐牌点了一碟葡国鸡,一碗米饭。一边吃一边想:哦有椰汁味,还有奶香味,但是那黄色的香料,真的不知道是什么,以后回去要问堂哥。。。

    美滋滋地吃完,逛够,她想找个店家,歇一晚,第二天去妈祖庙看看。到了客栈,看到钱袋已空,就找到楼底一处没人的地方,把缝在衣角的钱拿了出来。

   她哪里知道,澳门的环境比长洲复杂得多,鱼龙混杂,很多事情不是她一个15岁的小姑娘能想象得到的。

   待她把衣角的钱拿了出来,准备到楼上客栈的时候,突然眼前飞来一根木棍,她哼了一声,眼前一黑,就失去知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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