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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误读系列,曹雪芹之调情神功》

(2006-07-09 14:59:49) 下一个
师永平


    当《石头记》里潇湘妃子的“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青灯照壁人初睡,冷雨敲窗被未温”让无数粉红阁上的女子自愧不如且深为所动之际,薛蟠的哼哼韵儿“女儿悲,嫁个男人是乌龟,女儿愁,绣房里钻出大马猴,女儿喜,洞房花烛朝慵起,女儿乐,一根鸡 巴往里戳”又把无数女子寂寞的春心弄得痒痒,欲罢不能,从这一点上来看,曹雪芹不愧为一代风花雪月场中的佼佼者,即懂得投才问路,又懂得荤段子调情,他那双老鹰似的眼睛把大家闺秀的端庄撕剥开来,露出了人类的七情六欲。在字里行间,世俗女儿读出了梦,读出了伤感,读出了欢笑,同样,在众男子的眼里,贾宝玉的艳福又成了众男子梦中之归宿。针对小资,《石头记》里有华丽的诗词,有缠绵的场景,针对贫下中农,大观园里的排场礼数同样让他们啧啧称奇。曹雪芹的调情神功让官场中人从红楼中学会了攀风附雅,让茫茫众生学会了人情事故。
    青春年少之际,曹雪芹调世俗之情不成,藐仕途之身不能,厌礼数之繁无望,喜怡红之幽又齐眉举案意难平,可以这样说,当时的曹雪芹是压抑的,在过早患有先天性忧郁症之曹雪芹身上,理想与现实的冲突让其迷茫,于是,斯混于粉红堆里度日成了其最终的解脱。
    “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我之上,我堂堂须眉,诚不若彼裙钗;我实愧则有余,悔又无益,大无可如何之日也。”这一段是曹雪芹写作的自白,从这其中,我们可以看出,文里行间,有其对潇湘妃子众粉红葱花水嫩之忆,忆中夹悔,悔中又另有它意,此时的他依旧无法做到一个逍遥,一个如意。正所谓生在福中不知福,失去一切后的曹雪芹此时才知,往日的风花雪月原是如此美好,自己的风流倜傥原来竟是不好好的珍惜,以前衣食无忧闲世人太俗,如今青菜罗卜还时时闹饥荒才知俗的不是人,生活其实就这么俗。从天有宝玉,无材补天到枉入红尘,我所看到的全是生不逢时的感叹,叹年少“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想如今“青灯照壁人初睡,冷雨敲窗被未温”。
    此时的曹雪芹在想什么?一直把自己视为清高之士,视为天生宝玉的曹雪芹此时又如何解脱?这就成了个问题。以前理想与现实冲突,曹雪芹可以斯混于粉红堆里,而如今,粉红随风逝,繁华烟云里,曹雪芹犯难了,极度苦恼中,他不甘心就这样俏然死去,此时的曹雪芹想到的只有一个词“调情”,上天自己已然无望,下地自己又不甘心,那么来到世俗风尘的他总应该留点什么,调情调了一辈子的他都以失败告终,此时他还想试一试,于是《石头记》诞生了。
    面对《石头记》,曹雪芹一把鼻子一把泪的自白倒显得真实,连作者本人都无法感动的文字是无法感动读者的,修炼调情神功的他就这样走火入魔,一半真来一半假地让自己进入了角色,由于书中人物情节起伏,调世人之情,也调自己之情的曹雪芹在悲喜无度的情感摧残和营养不良、身子虚弱的现实折磨中,终于在调情神功大成之日,口吐鲜血。临死的曹雪芹在黑白无偿到来之前也不忘调情一把,把其抹眼擦泪的帕子变成一块让人看不懂的纱,自此《石头记》成为调情之经典,雾里之昙花,死去的曹雪芹万万没想到,调了一辈子的情都以失败告终的他,竟然一下子调出了红学会,调出了四大名著之首,调出了古今第一调情高手之头衔,老曹若地下有知,则含笑九泉不再是虚假的谎话。

师永平
2006年7月5日晨于玉溪随笔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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