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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容青草 (热门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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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不得。。。

(2013-08-27 16:21:44) 下一个

近来网上流行一句话,“错放一个真正的罪犯,天塌不下来; 错判一个无辜的公民,特别是错杀了一个人,天就塌下来了。”。。。单就这句话的自身的意思来讲我不但是非常赞成,而且是非常非常地赞成。一般而言,个人的力量在社会力量面前是不成比例的,因此社会对于个人应表现出足够的宽容。但另一方面,这个社会又不是一个均匀的社会而是一个有着权势等级的社会。如果把“错放一个真正的罪犯”作为一个原则提出来,那么恐怕将不断被错放的都是有权有势的人,而平民百姓不但一个不会被错放而且还是该怎么错判还怎么错判。所以,在那个“错”字还是不能被放到原则的层次上的。

以上评论是指一般的逻辑而言,与目前的审薄事件无关。不过提到审薄事件,就顺便说一句。当初薄的问题刚被新闻提出来的时候,我曾私下里就此做过两点评论:1)唱红打黑虽然在形式上会授人把柄,但却不能说是文革再来,因为人们之所以反对文革不是因为唱红歌而是因为把经济搞垮了,薄在大连和重庆似乎经济搞得还不错嘛;2)温总作为第一个出来公开倒薄的人会得罪很多人。

之后,我对这一事件的评论也就只能停在这个程度上,因为随后出来的各种消息有人说是真的,有人说是假的,已经超出了我这个平头百姓所能真正把握的范围。如果薄真的如传闻所说有严重贪腐甚至命案在身,那么就不应该因其特殊的身份而法外留情,但是如果对他的一切指责都是子虚乌有,那么就不该因为其它的原因而对他错判。

其实,这也是我一贯地不关心时事政治而只关心形而上的哲学的原因:我无法接触到第一手的资料,在这样的情况下做出的带有具体细节的判断都可能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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