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在多伦多

《宋朝尤物》、《南京,我的夜生活》和《浮云落在多伦多》(一个科大神童的爱情往事)由九州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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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 我的夜生活(连载之七)

(2006-12-13 18:51:03) 下一个

                   5

就这么回事。自从吻过何羊以后,我很少再见到她。那个吻让我非常悲伤,简直难以用语言描述。我怀疑一切真的很美但那美和我无关。由于一个寒冷的吻。我会悲伤得觉得自己和冬天很冷的没有暖气的南京都有了一种友谊。有一个下午,我又走到她住的地方,途经随家仓的精神病院,何羊会画画的弟弟就经常住在那里。这天,他或许出院了,或许正好在那里。到了何羊住的地方后,我依然趴在了门上。我好像又听见了那有节奏的类似做爱的声音。

它就像水流过的声音。我没有敲门,也没有睡去就离开了。有时候,何羊和那个意大利女诗人会来我住的地方找我。找不到我,就会在门上留言。有时什么也不写只画两个女人,一个高大卷发的当然就是那意大利人。其实我有点喜欢那个中文名字叫芬的意大利女人,在夜里想过她一定很丰满,在床上诗意更浓。她的胸可以我把头埋在里面然后构思中外合壁的诗歌。但何羊老这样,是想见我,还是要送我,一个吻过她的男人,一个外国褐发碧眼的女朋友?实践她刚认识我时说的话。这就是她的后现代人生艺术?

1990年,我就这么继续漂流在我自己的心灵周围,我敲自己的门,我又关上自己的门。我修那门,然后又踢它,让它响了又响,成为人类世界通向秘密的必经之地。我还渴望把那门放在地上,然后那个意大利女人就脱光了衣服,躺在上面写诗。南京,巨大的城市,把长江当衣服一样绕在身上,在一边陪着我听她写。

有时候,我还约大学时代的最后一年才真正认识并交下的好友英英去打网球。我从没有告诉她,在我不认识她时,我还单恋过她,第一次手淫时就是想着她。这成了我和她之间的一个巨大的秘密看见英英,我有想重温大学时光的感觉。英英比过去打得好多了,她反手有力,飞跑起来可以救十几米外的小球。她跑的时候,头发散开,一根根好像很直,使我觉得她如今很美,美得让我感伤。我在大学真正认识她也是在网球场。以后还知道她喜欢和小敏唱二声部。当时,大胡子张林大力劈杀的时候把自己的头砸了一个大口子,血流了他一脸。

是路过的英英拿了一块手帕还帮他擦血,扶他去休息。我则站在一边发呆,梦中情人就这么走进了我的生活,梦一样!然后,当夜大胡子张林就做了一个英英在悬崖边拉他上来的梦。他去讲给英英听,意思是爱上了她,她可以拯救他,让他不再孤独。英英却一点感觉都没有。英英喜欢和我聊天,我还拿我写诗的本子给她看,还给她看我过去为写了很多遍的,其实是写给她但没有寄出的情书。我说,是写给一个中学同学的。她看了后直笑!她还背颂顾城的诗句给我听。英英,是一个比我还高的美丽女孩,我单恋过的梦中女人。她喜欢和我一起,说她和其他男人的故事。我总是心不在焉地听,我觉得她的声音太柔软,太让人发麻和心酸,我怕自己听多了会真的爱上她,或者早就爱上她了。

打球时休息的时候,我问她:“读书的时候,我们一起在雨中踢球,我过了你射门,还吻过你一次。”

她说:“那是两年前了。现在我和别人恋爱了。”

我说:“哎!现在我则真想抚摸,这网球。”我没好意思说是抚摸她。我突然感觉女性的乳房和这网球有相似的地方。

她说:“网球毛绒绒的。像小孩子的头发。打多了,就秃了。”

我问她:“恋爱的感觉好吗?”

她说:“他想出国,在考托福。我们的爱情生活就是出国。说不上喜欢。”

我问:“你不是也想出国。要是我还在南京,你会和他恋爱吗?”

她想了想说:“不知道。谁知道。”

不知道?不知道力大了球会不会出界还是得分?

谁知道?谁知道我们今天还能像过去一样在南园修缮过的网球场温柔地抡拍练球。

英英说:“昨天一个男人带我去他家,他说是带我去看他的托福资料的。结果他不怀好意。想起来都气。”

我说:“谁让你那么漂亮?”

英英开始仰头喝可口可乐,她拉长了脖子使她看起来真美丽。她说:“看来不能随便上你们男人家。”

可乐一嘟噜一嘟噜地流过她的咽喉。我说:“男人需要地方做案。你给了他机会。”

英英说:“我不喜欢他。不过,老鱼你带我去任何地方,我就不怕。”

最后,我说:“我呀,最多是在那地方想吻吻你而已。想想而已。其实做了,也是那样。”

我没有再说什么或做什么,其实吻一个女人只是可以让我暂时迷失一下,吃了药一样。但我还是想,这世界上,会有一条路,是给我的。在英英拾球的时候,我又想起以前的大学生活,我的初吻,在飘满银杏树叶的地方打球或歌唱,安静的时候可以听见时间落在那叶子上时的滴哒声,就是月光穿透时那滴哒声也那么清晰。虽然老是考试不及格,但还是觉得非常的留恋那过去,因为那是我最年轻的时候,充满痛苦和希望,还以为诗歌可以治好我所有的毛病。

那时候,最多只吻过或想吻过女人。拉拉手,跳个舞,也会激动得连读一夜兰波的诗歌,那首《醉舟》,让诗人大哥伟地走上诗歌写作的光辉道路的东西。自写诗以来我一直喜欢自杀的艺术家,里面最吸引我的是荷兰的独耳画家凡高。

凡高,我一直以为他飘在天空中在画天空,埋在麦地里画麦子,他可以看见我,他永远戴着帽子,空虚但高尚的帽子。他看见一个孤独的中国男人,不再写诗,继续幻想去流浪。想到他,我以我有两只完整的耳朵而羞愧。这刻,我的耳朵正听着电脑里的忧伤吉他曲。我的耳朵正长在那里,微微地震动。我有两只耳朵!这或许是我写不好诗歌找不到方向的主要原因。

你不美的时候,就有可能发现其他的一切都美。美,是夜色里正长大的夜色。犹如一个美女,出现在我们的视野里,她在夜色里洗涤她美丽的双乳和双腿间毛色浓郁的地方。她散发出的身体的芳香,就是夜的味道之一。

我在白天的时候,也看见了这样浓郁的黑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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