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王传说

传说中狮子王的故事
正文

那点牛事

(2009-06-23 07:00:32) 下一个
所谓牛事,就是吃牛肉的故事,想歪歪的同学,就不用继续看了,哈哈。

小的时候,每年只有正月的那几天,才有可能吃上肉。但是这几顿肉,远远挡不住馋虫在肚里疯长,于是家里村外所有带油有肉的东西,几乎都被我骚扰扫荡过。用肥肉熬出来的油梭子,拌在饭里,撒上点酱油,就是美味了。更别提跳的蚂蚱青蛙,飞的蜻蜓麻雀,只要落在我手里,那下场只有一个,进肚子,喂馋虫。最疯狂的是,曾经有一块豆渣压砸出来的豆饼,因为尚有榨油后的滋味,竟被我偷偷啃了半年,最后只剩下巴掌大了。

什么时候,开始吃上第一顿牛肉,竟然记不起来了。大概是改革开放后,养牛的多了,市场上有了牛肉以后,才有了牛事的记忆。在东北,牛肉几乎都是炖着吃的,最佳绝配,当然是土豆和大罗卜了。

一年秋天,一个大专毕业的高中同学分配到了我们的城市。看他孤家寡人,清灯难熬的,于是几乎每个周末,我们4个高中同学都要到他那里,和他一起消磨无聊的时光。他的单身宿舍空间很小,我们就在他的办公室里支起电炉子,架上大铁锅。一边炖着吃的,一边打牌聊天,那是一段青葱回忆阿。

那个时候,土豆炖牛肉是我们懒人的首选。买来新上市的土豆,净身去皮,下油锅微煎,然后和牛肉一起小火慢炖。房间里一般黑着灯,昏黄的阳光透过窗户照进来,电炉子红红的煨着土豆牛肉,慢慢的牛肉香气伴着蒸腾起来的水汽在房间里蔓延。有时我们围炉而坐,聊聊天,不时地翻动一下锅里的土豆和牛肉,看着土豆和牛肉在我们期盼的目光中,慢慢的变得酥软香烂,变得缠绵融合。

冷水中慢慢煮沸的牛肉,其精华的鲜美汁水经小火催动,部分融于汤水中,部分被土豆中逸出的淀粉包裹在牛肉的纤维里,于是牛肉变得更加鲜嫩可口。而新鲜的土豆,经过慢慢的煎煨,充分的吸收了从牛肉中渗出的精华。最后经大火收干水汽,加上葱花以辛辣激发出曼妙的香气,一个经典的炖菜就诞生了。土豆和牛肉,都把自己的最精华部分毫无保留的留给了对方。煎熬过后,土豆已经不单纯是土豆,而牛肉也不仅仅是牛肉了。他们彼此相互拥有,炖菜的妙处就在于此。而时间就在这一刻凝固在了记忆里。

秋天最新鲜上市的土豆,是这个菜的关键。因为只有新鲜的土豆,才可以溢出更多的淀粉,同时也可以吸收更多的牛肉精华。吃这个菜的时候,土豆真的比牛肉还好吃啊。隔年的土豆就吝啬多了,鲜有淀粉溢出,因此也得不到牛肉的付出,炖到最后,牛肉还是牛肉,土豆还是土豆。做菜如此,做人也如是吧。

曾经最不爱吃的就是水煮萝卜,但是和牛肉一起炖的,又当别论。东北的黑土地,长出来的菜不仅体形硕大,而且都有特殊的香味。单说黑龙江一带的萝卜,大如炮弹一般,一个旅行袋里,装两个萝卜就满了。这个萝卜,和新鲜牛肉炖到一起,那可是要香飘满室的。不过说到付出,罗卜就比土豆差多了。牛肉和萝卜一起炖,成全的只有萝卜,因为它吸收了所有的牛肉精华,而炖到最后,牛肉变得干柴化了。而萝卜则成为最美味的。面对强势的萝卜,牛肉也只好无怨无悔的付出了。即便如此,炖后的萝卜,集所有精华于一身,也足以撑起这个炖菜的大旗了。

离开那片土地有些年了,就再也没有吃到过那样美味的炖菜,那么好吃的牛肉。

香港有一些饭店,专门做牛排,号称扒房。偶尔去那里噌一下,一不留心,就成了扒客。

牛排到底是好吃,特别是里面尚有血丝的部分,仔细咀嚼,会有淡淡的鲜味溢出于齿颊间,吃完肯定会上瘾的。但吃久了,总是觉得差了些什么。不论什么牛排,哪里出身,巴西的也好,阿根廷的也罢,还是美国的,日本的,法国的等等,基本都是炭火烤或者铁板煎,真的吃不出来什么新意。只要牛肉新鲜,总是味道不差。万一碰倒差点的牛排,那些血管和韧带,就足够考验牙口和耐心的了。而且吃久了,觉得吃得舒坦的只是口胃而已,心境总是一般般了。特别是长期不做运动的话,不仅油腻的很,消化也成了难题了。

麦当劳大叔开遍全球,基本无敌手,但是法国除外。法国街头,最多的不是麦当劳,而是有自己法国独特风味的小咖啡馆和小吃店。法国人对自己的传统的东西,有着近乎偏执的坚持。而中午2个小时的午休时间,也给了我们光顾这些特色小店的机会。

我单位对面,去年新开了一家小店,每天只在中午的2个小时内,卖自己手工现做的法式小点心。老板娘有着浓重的不列塔尼口音,不苟言笑,总是一丝不苟的样子,看起来很敬业。我闲暇不忙的时候,总要光顾这个小店,点着一直不变的东西,一个全牛排三明治和一瓶依云水。

这个三明治,我在别处从来没见过。在半截中间刨开的法国长棍子面包里面,仔细的涂抹上两层蛋黄芥末酱,然后加上生菜叶子,西红柿,和切碎的鸡蛋。最后,铺上切成薄片的牛排,再继续抹上一层蛋黄芥末酱,就成了。

这个三明治的妙处在于这个牛排。这是牛的里脊肉,外面包了一层薄薄的油脂。买来的时候,应该是长筒状的,用麻线紧紧的绑扎着。具体怎么处理的,我不是十分清楚。但看起来处理的关键是不要煎烤,而是用开水迅速的煮出来,只要油脂下面的牛肉稍微变色即可。这个牛排直径有10厘米左右,而煮熟的肉,大概只有0,5厘米厚,这样正好是9分生的样子。切片的时候,有一个切片机,牛排放上去固定好,老板娘摇动把柄,牛肉就自动地被切成0,3厘米左右的薄片,然后整齐的码在三明治里。

这个牛排超级鲜美,香嫩柔滑。因为横切的里脊肉,所以用手可以轻易的延肌纤维缝隙撕开,仔细的品味。其口味和煎烤出来的完全不一样,而且没有那么多油性,绝对是别有洞天。而且蛋黄芥末酱里淡淡的芥末味道,正好配合了牛肉本身的鲜味,相得益彰,别提有多好吃了。我吃了一年多,还没吃够呢。

说回牛排,倒是有一个不得不提的地方。

前不久,去了意大利自驾游。从北向南,一路游来,佛洛伦萨自是必不可少的去处。当年的徐诗人一个斐冷翠,引得无数男女为了一睹其芳容而折腰。可惜芳名太盛,难符其实啊。这个破地方,是最令我失望的欧洲城市了。灰灰的建筑,脏破的街道,灰暗的教堂,压抑呆板的宗教油画,叫它灰巷子倒差不多。

不过奇迹总在你意想不到的时候出现。

匆匆领略过了乌斐济美术馆,人累脚乏肚饿。从后门出来,奔学院美术馆的方向,转入小巷。据说佛洛伦萨有一家最有名的牛排馆,很多人推荐。可惜我们实在找不动了,提提鼻子,循着香味,直扑街边的小饭店。

这是一个在街道拐角的饭店,才12点钟,只有一桌客人。我们进了来,里面空间很大,简单质朴的装饰风格。饭店靠街的玻璃窗前,一列意大利特产的红白葡萄酒,环绕着一架特大的火腿。过廊的上面,也都加装了酒架,瓶瓶罐罐的看起来非常的有诱惑力。菜单也很简单,因为在旅游区,有不少快餐式搭配。不过我们不赶时间,于是就点了一份牛排。

牛排有三种选择,本地托斯卡纳的牛肉,经典带骨的牛排,不带骨的牛排,和蘑菇一起烧的牛排。餐牌上介绍说,这是用本地最好的牛排和本地最有名的银蘑一起烧烤,加上其它调味料而成。看起来不错,但是心里没底,不过我这个人喜欢新鲜事物,于是点了一小份的蘑菇烧牛排。

等的时间倒是满长的,家人点的都已经吃完了,我的牛排才上来。直径约40厘米的圆形厚木板上,红绿相间的沙拉,环绕着中间一大块厚牛排。牛排已经被切成长条形状,整齐的码放在那里。外层是经典的烧烤红赫颜色,上面点有调味的汁水和调料。蘑菇在哪里,已经来不及追究了。估计旅游区的饭店,肯定是拿蘑菇做噱头,或者夹在沙拉的某个地方了。管它呢,肉是实在的,肚子已经饿了,还想那么多,一刀下去,张口就咬。

奇怪了,这个牛排怎么这么软啊,切面还是白色的。咬到嘴里,有入口即化的感觉。仔细一看,才明白,原来这个牛排上层,铺上了同样大小厚度的蘑菇,原本银色的蘑菇,烧烤后,外层变得和牛排一样颜色。因此才被误会成牛排了。这个牛排的肉一定是事先调过味道的,汁水足,味道美。切一块牛排和蘑菇同时放在嘴里,那感觉最奇妙了。以牛肉鲜美味道为主体,夹杂着调料的异香味道为承托,同时以蘑菇带来的清新香味和烟熏烧烤味道为背景,几种味道混合在一起,就像一起交响乐在咀嚼肌的指挥下,蓬勃有序的带来味觉的震撼。

而柔滑的蘑菇,夹在有弹性而不坚韧的牛肉纤维里,一咬即逝,不可琢磨,又无处不在。像一种润滑,像一个精灵,最后等着糜烂的牛肉一起,兹溜一下,落到肚里安家。那种升华了的感官刺激,使咀嚼变得是一件很有乐趣,值得留恋的事了。

女儿借口我吃了她几条意粉,要拿回一条牛排补偿。不过一口落肚后,就再也不客气了,一气消灭4条牛排。夫人也以品尝的名义,借机下黑手。害得我只得要面包擦牛排的汁水来求一饱了。

牛排好吃,此风一开不得了。以后的日子里,女儿天天要吃牛排,连吃6顿,每次一块大人份的7分熟牛排。害得跑堂的上菜都上错好几回,直接把牛排给了我。

美味不可多得,奇迹也只有一次。

以后的几天,顿顿牛排,可再也没有吃到过那么好吃的佛洛伦萨牛排了。

意大利是个旅游的好国家,罗马真的令人震撼。如果需要什么理由重返意大利的话,那么罗马的古建筑遗迹和佛洛伦萨的牛排,就是最好的借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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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狮王传说 回复 悄悄话 东北的炖菜还是很好吃的,哈哈,北方人的特色
DUMARTINI 回复 悄悄话 哇,看得我好过瘾!

真是这样:炖到最后,牛肉变得干柴化了。而萝卜则成为最美味的。还有肉汤,所有的好滋味全在里头!

祝旅愉快
狮王传说 回复 悄悄话 it is 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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