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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议人权 - 回某人的帖子

(2006-07-18 08:44:53) 下一个

看了海参的帖子,我很喜欢,因为感觉是他思考过了的东西,凡是认真回贴的我都欢迎。
  
帖子中提到了利益,那么就先说这个, 利益和人权什么关系?

人的利益包括人权。人权是人的全部利益中最基本的那一部分,是先天具有的,不可剥夺的,与时代背景、社会条件、民族、文化以及国籍都无关的,因此才冠以“天赋”的称谓。跟吃饱饭没关系,在于人的自觉意识的觉醒。

在讨论之前,有必要在基本概念或者名词定义上达成一致,因为你所定义的人权和我所定义的有不同,单从“名词”定义的角度来说,我不能说你的就错,但是如果谁都自己定义一套概念,然后再互相争论有什么意义吗?

所以你所定义的“指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每个人。。。” 应该是另外一个概念;如果你坚持那就是人权,那么我可以退一步,把我的人权定义改称为为“人的自然权”,可以了吧,不就是一个名词嘛。

罗嗦了这么多,你应该明白我的意思了吧,我们没必要围绕着概念的“名”与“实”上争论,那样永远争不出结果,反而让人糊涂。早在两千年前春秋战国时期,就有过关于“名实”之争,有个大明白人叫公孙龙的最早提出这个问题,因此有了“白马非马”的著名命题。聪明人从来都是事先清楚“名实”而议的。

不过还是遵照我的“人权”定义吧,毕竟我是参考了西方哲学简史和“三大宣言”,采用了现代国际上通行的人权定义,而且至少是我先提出人权这个话题的。

我事先就讲过,人权包含生存,平等和自由。这三个词的每一个都需要一大篇文章来阐述,有时间再讲。你所说的“经济利益”就由人权中“生存”所概括了,本来没有什么矛盾的。

人权的这三个方面是人的利益的最基本的概括,因为是从“自然人”这个角度出发来阐述结论的。比如说,一个人生下来,就象所有自然生物一样,需要从他所处的环境中汲取养分以生存,这就是自然的生存,是人权。网上经常会有类似这样的言论,“你是中国这块土地养育的,不应该说中国坏话。。。”,其出发点就是中国这快土地养育你是有条件的。

现在我要说“不”,中国的土地养育我是因为我生在这里,而不是别的地方,这是我的权力,没有任何条件;“不应该说中国坏话”需要从其他方面找理由。至于我为什么生在中国,则不是由我选择的,这是另外一个问题。

关于生存,平等和自由,我会另外专门写文章讨论,现在回到你的帖子上来。

如果没错的话,我们分析的焦点在于国家的目的所服务的人群上,你认为是“大多数人”,我认为是“每一个人”。

从上面的人权定义讨论中,应该清楚了,人权是人的利益最基本的那个部分的概括,因此应该蕴含国家中的每一个人。如果说到某个利益只适合给予大多数人,那么可以肯定这个利益有后天成分,不是最基本的,比如选举权。另外,“大多数”如何准确定义很难操控,哪些人属于这个大多数,哪些人不属于,如何确定? 谁来确定?  任何国家的宪法中如果有关于这个“大多数”的描述,则必是专制者之借口,社会动乱之根源。现代国家的宪法早没有这样的描述了。

至于“民主”,还是不要提的好,我的话题还没到那个阶段,我前面的帖子有说过。民主是过程是手段,这个我暂不表态。基础尚没有,何必谈空中楼阁。还是先把人权意识建立起来吧。孔子当年不议“大同”,先说“尊亲”就是这个道理啊。难不成他老人家也是“咸吃萝卜蛋操心”?

附文: 海参的回贴

国家是什么?

国家是由一群自然人,基于保护其群体中的大多数人的利益而建立的。这里要用“利益”而不能用人权。所谓人权,是指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每个人按其本质和尊严享有或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只要这个人类社会存在着国与国的贫富差距和人与人的贫富差距就不可能人人平等,也就不可能享有平等的人权。人活在这个世上最根本的利益是经济利益,政治是经济延伸,军事又是政治的延伸。吃不饱的时候谈人权都是TA妈的扯蛋。只有当吃的饱穿得暖住的舒适行的巴适的时候人们自然而然的就会提高自己对符合自己利益的标准。老夫说你know nothing about politics,know nothing about human rights and know nothing about country一点也不冤枉你。现在国内政府的首要任务是让全部的国民都能过小康的生活,而不是追求什么虚无缥缈的“人权”。不要被西方的伪人权迷了眼睛,民主只是过程而不是目的,如果你把民主当成结果的话那你就已经沦为民运人士了。

210211是咸吃萝卜蛋操心,小日子过得太好了该送到农村体验一下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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