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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合理与不合理的理由:

(2013-01-18 22:17:55) 下一个
虽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娶鸡养鸡,娶狗爱狗”,但以下情况可以例外:

1)狗咬你,且告诫无效。
2)鸡长期不理你或不和你玩,且告诫无效。

不成立的理由是:
1)你不爱原鸡原狗了。 或
2)你爱上新的鸡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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