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合理与不合理的理由:
文章来源:
阿里
于
2013-01-18 22:17:55
虽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娶鸡养鸡,娶狗爱狗”,但以下情况可以例外:
1)狗咬你,且告诫无效。
2)鸡长期不理你或不和你玩,且告诫无效。
不成立的理由是:
1)你不爱原鸡原狗了。 或
2)你爱上新的鸡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