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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趣的书】《鹦鹉》(第十章)

(2009-01-18 19:08:23) 下一个

第十章

  安哲冲完淋浴,裹着一条深蓝色的大毛巾一边擦头发一边从洗手间里走出来的时候,我已经倒回到自己的小窝里,打算再睡个回笼觉了。
  也许是因为他的卧室里阳光最充足,他一大早就把我的小窝搬到了窗台上。晒着暖洋洋的太阳果然很舒服啊。
  倒也不是贪睡,而是对即将要进行的活动提不起兴趣。他虽然说是出去玩,可是电话我也听到了,无非就是去利德酒店看望那个李教授嘛,有什么好看?又不是看画展。尤其是我要扮演的这个超级大灯泡的角色也不是那么讨人喜欢,就更没兴趣了。
  安哲瞟了一眼懒洋洋的我,伸手从衣橱里取出几件要换的衣服放到床上。我支起脑袋饶有兴趣的等着看,啧啧,好景致啊。
  门铃突然响了起来。
  我叹了口气,真煞风景哦。
  安哲这么一副美人出浴的模样是不能见人的,开门的重任当然又落到了我的头上。
  扒在门框上先从猫眼里窥视窥视,好象是个快递公司的职员。
  我赶紧扭开门锁,扒拉在门把手上探头看他。穿着制服的年轻人看到门打开似乎愣了一下,目光随即落在我身上,露出十分意外的表情。又是这种表情?真是没有创意的人。
  我瞪着他,他也瞪着我。所谓的大眼瞪小眼,就是指我们现在的状况吧?
  “请问你找谁?”还是我最先忍不住,好歹我也算是半个主人啊。
  “我……”年轻人结结巴巴的说:“请问……这里是不是有位安哲先生?”
  我点点头,不知道他能不能看懂,于是又补充了一句:“对。”
  年轻人递过来一个四四方方的包裹。目光落在我身上的时候愣了一下,好象意识到了不妥当,立刻又收了回去,尴尬的挠了挠脑袋,“有安哲先生的快件,请问谁来签收?”
  他好象有点回过神来了,目光里流露出一点点戏谑的味道,好象故意出个难题给我,想看我如何来应付似的。
  小样!我气鼓鼓的把门推开一点。欺负我不识字啊?
  “快件放到鞋柜上”我从他手里抓过签字笔,签什么呢?
  安哲?潘潘?潘可意?
  我开始犯愁了。一抬眼,看到年轻人满脸都是好笑的表情,恶狠狠的瞪他一眼:看什么看,没见过别人用脚拿笔啊?真没见过世面。
  一只大手伸了过来,接过了我脚上的签字笔,不用抬头看也知道是安哲。他已经换好了衣服,不动声色的推了我一把,示意我进屋里去。我发现只要有人在,他永远都是一副冷冰冰的样子。
  我从书房拿来裁纸刀的时候,包裹已经撕开了,里面是厚厚的一叠文件。最上面的一页写着“泰晟集团090012”几个大字。安哲还没有来得及看,电话就响了。
  “孟总,您好。”安哲的声音又变成了老成持重的中年伯伯:“已经收到了,我现在就看。周一把报告送到您办公室。”
  是重要的公事吧?泰晟这个名字听着十分耳熟。好象我在哪里听到过。正想再凑过去好好看看,却被安哲推开了,他十分小心的捧着文件回书房,一边还不忘了回头警告我:“不许碰啊,是重要的东西!”
  一副六亲不认的架势,这男人果然不可理喻。
  看样子,今天出门的事是彻底泡汤了。
  我松了口气,干点什么呢?想了想,钻到书柜底下把我藏起来的那本《时尚》拽出来,这是我从他的书柜里找到的唯一一本适合女士消磨时间的读本,还是女士版的呢,也许是安心留下的吧。刚发现的那天,我费了好大劲才从一叠杂志的最下面把它抽出来。为了不让他再放回去,我每次看完了都悄悄把它推到书柜的底下。
  安哲纹丝不动的坐在书桌前面看他的文件。
  看了一会儿杂志,伸个懒腰跑到客厅里啃苹果。探头看一看书房里,安哲还是那么坐着,连姿势都没有变。
  靠回沙发上吃掉半袋花生,再溜达到书房门口看看,安哲正在电脑上忙活。他还真是个工作狂啊。
  早饭已经被他省略掉了,不会连午饭也要省略了吧?
  我摸摸饿瘪了的肚子,有气无力的吆喝了一句:“该吃午饭啦。”
  再探头看看书房里,还是没有动静。我猜他根本就是在故意装没听见。
  看看墙上的挂钟,再看看他坐在书房里的那副架势,今天的午饭是不能指望他了。还是**说的好,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我飞到厨房先打开冰箱,一样一样的清点里面的存货:一盒咖啡,半打啤酒。几盒牛奶。两包没有打开的面包,另外就是十几个鸡蛋和两瓶酱菜。
  叹了口气。安哲这个家伙,来了闲情逸致的时候,会上超市买来好多的菜啊肉啊把冰箱塞得满满的。接下来的几天,又会懒洋洋的天天叫外卖。我记得我们昨天的晚饭吃的就是外送的烧卖,一点也不好吃。
  关上冰箱,再搜查橱柜。只有大米和半箱方便面。
  算了,还是去问问安哲好了。
  我飞到书房门口探头往里看,空的。他人呢?
  赶紧飞回卧室,被子已经拉开了,安哲背对着我躺在床上。
  我小心翼翼的落到床头柜上低头打量他,闭着眼睛,眉毛皱成一团。是不是病了?我把脑袋凑过去,想试试他的体温。
  “潘潘,别闹。”安哲闭着眼睛嘟囔了一句。
  隔着毛皮大衣呢,他的体温让我有点难以确定。我想了想,凑到他的脑门上伸出舌头舔了舔,再舔舔,好象是在发烧哦。难道是昨天夜里冻着了?
  应该是这样的吧,我记得扑进他怀里的时候他身上只穿了件薄毛衣。心里忽然之间有点愧疚,这都是被我害的吧。
  我在床头柜上转了两圈,想起来目前能做的最重要的事就是:“吃药!”
  安哲的眉头又皱了起来,好象不耐烦我又吵到他似的。
  我凑过去拱了拱他的脸:“吃药。”
  安哲推了我一把,不耐烦的说:“家里没有药。”转个身又去睡了。
  没有?不吃药好象是不行的吧。
  我着急的转了两圈,忽然想起小区里有诊所。实在不行只能是我出去一趟买点药回来了,以前不是从电视里看到过宠物替主人买东西的吗?我的智商至少要比那些猫啊狗啊的强吧。
  赶紧飞到书房里从打印机上取下一张纸,用我的爪子握笔,在纸上歪歪扭扭的写:“着凉,发烧。”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安哲,男,二十六岁,体重六十五公斤。”
  年龄和体重都是我估计的,印象里药师开药是要根据体重来的。看看我这几个字写的那叫一个难看,唉,也没空难过了,救人要紧啊。
  从安哲的钱包里抽出两张钞票,把它和我写了字的纸都塞进一个小塑料袋里。
  抓着这个小口袋,我扒在窗口张望,今天是休息日,小区里的人应该不少。大白天的,不会有人拿气枪射我吧?我现在倒真有点羡慕猫啊狗啊的了,至少它们出门不象我这么招摇。
  还真是有点紧张。我发现爪子好象在抖。
  该不会就这么高血压了吧?
  深呼吸,我从窗口把脑袋伸出去,左看看,再右看看。
  算了。豁出去了。
  再深呼吸,我用力从半开的窗户里挤了出去,用最快的速度飞往诊所。一边拼了老命的拍翅膀,一边在心里不停的念叨:这可是我第一次独自出门啊,老天保佑我吧。
  一路上倒是有几个人驻足看我,也许是我一副落荒而逃的模样惹人生疑?经过广场的时候,几个正在玩足球的孩子看见我了,冲过来大呼小叫的,吓得我差点撞到树上。
  终于看到了墙壁上红红白白的十字标志。想也没想我就顺着一扇半开的窗户,一头撞了进去。谁知这一撞,就象撞翻了炸药桶一样,耳边立刻爆发出此起彼伏的惊叫声。
  至于这么大惊小怪吗?不就是撞坏了一个花盆吗?赔你还不行吗?再说我也算受害者啊,我忿忿不平的在地上直跳脚,真是的,养什么植物不好,偏养带刺的!
  跳了半天抬头一看,一圈的大脑袋围着看我,人人脸上都是希奇古怪的表情。
  坏了,怎么没有一个是白大褂啊?


注:作品收集于网络 / 图面基于BOOKCOVER / 配乐:阿狄丽达(史上最优美的吉他小品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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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评论 (4)
评论
Autumn 回复 悄悄话 祝贺一诺读完头十章,再接再厉哈~ :)
一诺~~ 回复 悄悄话 嗯,当真是好看的紧,语言形象生动~~
Autumn 回复 悄悄话 飞飞,这部小说好看的紧,作者很有语言天赋,把这只鹦鹉写得活灵活现,可爱极了~

这样贴顺便把自己的万般喜欢也揉了进去,就算对作者码字辛苦的一份谢意啦~~~ ^^
飞飞~ 回复 悄悄话 呵呵,这么精致的帖子抢了书的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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