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路口的猪

搞不清状况的猪!--“我已回忆不起由我和陌生的世界相遇而引发的第一声叫喊,但我确切地知道,我自始便感受到自己已经掉入了一个陌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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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声没入落叶

(2006-03-02 09:06:18) 下一个
?一. ??岁末前,民进党完成了两项重要的内部人事调整,一是扁系亲信游锡堃替下吕秀莲这受创的代主席成为新任党主席,二是谢长廷被迫为民进党在县市长‘三合一选举’的失利背上‘黑锅’,从行政院退下重回高雄。苏贞昌匆忙上任、组阁,扁政府下的行政院院长一职几经轮换,皆为阿扁玩弄,苏贞昌接下这块烫手山芋,於个人当务之急自是要求稳,方能再图零八突围。 ‘三合一选举’後四大天王分裂之局即现,外间评论几乎一致认为阿扁政府已成跛了脚的鸭子,路有两条∶一是一条胡同走到底,二是改弦易辙放弃台独主张。可光脚的就是不怕穿鞋的,阿扁一则元旦文告,死活又把两岸关系的乐观指望扯了下来。 扁政府向深绿倾斜,深绿人仕在行政院粉墨登场,未来一年两岸政局难展欢颜大概是底定了,至於在如今朝小野大的局面下,台湾内斗不息的局面相信亦不可能在短期内出现任何重大的转折。变好与变坏的晴雨表,大概只能看泛蓝与泛绿各自整合的赛跑结果,其中一个指标性内容就是接下来的台北市长选举。 在此期间,民前民进党主席林义雄的毅然宣告退党,自然是重创了民进党的精神根基。从精神领袖走到不得不与风雨同路人割袍断义,遥念昔日之理想与追求∶“我们必须时时自问∶台湾人民对民进党的期待是什麽?作为执政党与国会第一大党,在推动政务时或许必须迂回妥协,但是党作为承载理念与价值的团体,不能因为短期执政的需要,就放弃长期奋斗的理想,忘记了核心价值的存在。我们立志要赢得每一场选战,但更重要的是必须牢记为何要赢。如果「赢」只是为了党的生存,赢在与友党的恶斗,「赢」就失去了意义;如果「赢」是为了坚持带给人民最大福祉的路线,赢在价值和能力的胜出,「赢」才真的会有意义。” 讲这段话的人是刚上任的游锡堃,阿扁的目下重臣,不是林义雄。林义雄用的是骂,骂得向也骂得亮,可当面对的是一些真正骨子败坏的人或政党时,直斥是无用的。如果阿扁也在用心听,那麽他肯定会废了游锡堃,因为,游比林‘骂’得还要透彻且心存二心。但他没有,因为他现在唯一惦念的大概就是他的皇位。 民进党建党二十年,能把自我腐败的过程演绎得如此彻底,反面看实有震耳欲聋的警世之功。 二. 香港最近连日有多份媒体刊出三十五名包括前政务司司长陈方安生、天主教香港教区主教陈日君及港区人大李鹏飞等政界人士,联同廿五名泛民主派立法会议员的联名全版广告,要求特首曾荫权为香港订出普选时间表。 本是柔性诉求,偏偏碰上当事人不知情,资金来源不清这些尴尬局面。民主好可疑!?结果弄得满城都在猜谁是幕後黑手。广告追求易民心,一个小姑娘轻轻一句∶「Just?say?"Yes"」和结合‘民主女神’陈方安生,泛民虽有被骑劫民主斗争成果之虞,但若能重执民主代言人之权挤著煲呔曾往前站,重夺话事权倒也不失权谋上的高招。可虽说,泛民运术是越见成熟了会捆会变且动静皆宜,但差就差在一切有点不够光明正大,有理也变没理,气就是短了截。亲中势力自然想从追问个渊源,就连我们这些局外人也看著味道怪怪的。 香港人把香港选举当自家事,中央把香港选举当一家事,差别是在中央或亲中势力眼内,他们必须要提防如科恩在《论民主》里提到的民主的保护性条件一样,考虑到“来自内部的威胁,有时比来自外部的威胁更为严重,也更为常见。各种各样的内部威胁不可能一一列举,但一般来说可分为两类∶(1)来自内部的对民主条件,如法制条件、信息条件等的进攻∶(2)来自内部的对参与过程──对其广度、深度或范围──的进攻。”遗憾的是,泛民有时所展现的正是这样一个进攻型角色,只取不予,难怪另一方面要见疑。由此足见,即使一个社会民主意识再成熟,但若缺乏可负托之人或所托非人,亦有望进入歧途。未来香港民主之途同样难以平顺。 三. 澳门呢?从建制上,按基本法的规定循序渐进原则最快也要等在‘零九’才会有新局,但若按‘实际情况’从整体素质考量恐怕却不可能在‘零九’会有重大突破。这从近期‘发策’的 “澳门居民素质调查”报告中的几项指标来看大概可以有所反映。 借鉴港台两地经验,民主发展除了要有经济条件,社会整体与领导者的素质同样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而这似乎也正是澳门目前就缺乏的。政府与各政治势力应致力通过制度调适进行梯队建设是其一,在更广泛地领域内推广公民教育是其二。但问题是有时候明明己长期投入大量资源,但无奈社会实效却不彰,如法律的公民教育工作。事实上,如果我们可以公平地对待有关部门在这方面的工作广度,往往会发现有不少工作确实是做得够多了,但就是没甚麽效果,为甚麽?我觉得其中有一部份的重要因素是因为我们一直没有以更正确的方式对待中间的执行不力的问题,像交通、民政等,这里虽仍离不开整个大环境的历史背景与硬件条件的制约,但其归根到底还是离不开整个行政结构在责任承担与人员素质培养的力度上。 因为,现实的社会行为规范调整与意识是不可能仅靠单方的输入来完成的,文宣上是一套,行走间又是一套,潜规则的作用大於明示的规则作用,效力自然要大减。遗憾的是,尽管坊间对此虽早有议在先且长期地从不同的方向过不少提出批评,但我们的应对步伐却依旧来得十分缓慢,有时甚至是根本‘阔佬懒理’,社会缺乏一个健康的底气,前景是否依旧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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