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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放:
1。广州越秀区常委、武装部政委方大国,8月29日下午16时50分,携带老婆孩子一家三口乘坐南航CZ3874航班从合肥飞广州。上飞机时,满身酒味。由于他们登机晚,行李放置不下。空姐让他向里面走放下,他持起空姐衣服要空姐帮他放置,造成空姐衣服被撕破,手腕、臂、脖子有瘀痕。飞机抵达广州机场,当事南航空姐“@花Money买毛豆”、其同事南航安全员、乘务长“@天赐之洋”放出这段微博。
2。广州越秀区政府发稿:飞机到达广州机场,机场派出所进行了调查和调解处理,方大国及其家属主动向对方表示了歉意。另据了解,事发当晚没有发生“军车威胁当事人”的情况。目前双方已达成和解。
3。随着新华社广州记者的深入报道,越秀区官方调查结论与外籍乘客目击者指证大相径庭。中非共和国留学生多班勇敢地站出来了,他是距离最近的观察者,多班向新华社记者描述了以下细节:一、方大国夫妇满嘴酒气;二、方大国伸手捏住了空姐的手臂,空姐大声说,我只是为你服务,你为什么是这样?三、方夫人说,“如果没有我们,你连饭都没有的吃”。四、空姐没有动手。至此,殴打空姐的真相其实已经很清楚,一位满嘴酒气,平时呼风唤雨的军官,习惯了目空一切,骄奢淫逸,他的生活中只有“被伺候”,而不知什么是“为人民服务”,人民稍有服务不周就以拳脚相向,只不过这次打击对象是一个空乘女子而已。
4。新华社三问:舆论对于武装部长殴打空姐,道歉之后还揪着不放,原因就在于,公共事件如果轻易私了,人人都会成为空姐第二。公事只有“公断”,才能防止权力泛滥为“公害”。新华社在求解真相时,亦发表了掷地有声的评论称,司法不是“私法”,“私了”代替不了“公断”。公众有权了解事件来龙去脉,有权知道打人官员是否受到问责。让该说话的人说话,让该靠边的权力靠边,公共事件才不会沦为公共形象的滑铁卢,官员公德才不会因纵容遗为公害。
看这些报道,国人的心很沉重,跟贴很气愤。老百姓爱这个国家,多么希望有一个安居乐业的社会。但活生生的现实时刻告诉人们,这个大国的建设离法制离文明还非常的遥远......在一系列公众事件中,没有一件事情能一开始就以法律秉公介入。人们在第一时间总是想寻找权力的庇护。社会的一切丑态皆由此而起,所有人都在自觉中忽视了法律的存在。
1。一个满脸酒气的乘客,为什么可以通过合肥机场的安检?“有携带危险物品吗?”神志不清的人何以回答此类问题而通过?显然不顾机上人员的安全,机场安检单位失职了;应当记过,扣除这个月的奖金。
2。一个满脸酒气的乘客,为什么可以通过登机口?不顾机上人员的安全,让酒鬼登机,南航登机口核实人员失职了;应当记过,扣除这个月的奖金。
3。一个满脸酒气的乘客,放行李和空姐发生争执,并且空姐衣服已破,手臂、脖子有瘀痕,已经危及飞行安全。南航机长、乘警、乘务长,应当立即停止起飞工作,立即报合肥机场把这个危及安全的乘客解下飞机。南航的这个机长、乘警、乘务长显然不顾飞行安全,照样起飞,失职了。
4。一个经过二三小时飞行,下飞机还威胁空乘,应当被广州机场立即逮捕,但广州机场派出所有法不依,放逐这个害群之马,严重危及司法的公信力。造成今天社会网民的普遍谴责。广州机场司法单位失职了。
5。越秀区作为“党的一级政府”,尽然发出的调查稿,与目诸现场之外国人的口供大相径庭,显然惘顾事实,庇护嫌犯,再次危害政府的公信力。越秀区党委、纪检委失职了。
6。广州广东有关单位,尽然把这种“打架”“危害飞行安全”的刑事案件,“和解”私了,还昭示国人,实在是对法律的亵渎。大家知道,刑案是公诉,何能私了?所以广东、广州有关授权发消息的部门,枉法失职了。
再看我们的飞机乘客,一干几百号人,还没有一个人挺出来为正义表一明真相。只靠一个非洲兄弟来诉说事情的经过,我们的民族是不是有点悲哀?想想30年代小日本在华北,一个小队十几个鬼子屠杀十来个中国人,几百号国人围观那杀人的景象,是多么的雷同。试问,一旦发生东海之战,我们的人民真的能同仇敌忾,真的能万众一心,真的能消灭来犯的敌人?这里,已经给我们提出了一个大大的问号。
在此,值得提的是,新华社广州站的记者,至少做了一些人民对媒体所期待的事。
本来这个案子的文明处理应当是:
1。最佳处理:起飞前将酒鬼赶下飞机,等酒醒了上下一架飞机。
2。退一步:事发到广州机场后,逮捕嫌犯,记过处分,因为他神志不清,免去刑罚;交单位悔过。越秀区为振党纪,党内记过处理。
现在,蝴蝶已起了效应,因为广州机场司法部门枉法,南航领导失职,越秀区党委掩盖真相,在社会上已掀起波涛,给政府的公信力造成了严重破坏,有关的上级领导要负责。党国新秀汪洋总督,不要说为了人民服务,就为了你的前途,也应当严肃纲纪,对失职的机场公检领导予以记过降级,对南航有关领导记过降级,对越秀区的领导予以记过降级,对方大国本人记过降级。这样,如同乌坎事件一样,转危机为契机,给政府的合法性、司法的公正性,起到杀一儆百,挽回面子形象的机会。为建设文明法治的社会迈进一小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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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 连发三问求殴打空姐案真相
华尔街日报英文网站 北京时间今晨报道了这一事件,并成为该网站首页热门精选报道(Top Picks)。
事实:新华社的报道了一个非洲兄弟的证词。
假设:其他乘客没有作证,不愿作证,作伪证,集体失言,。。。
我比较关注行文逻辑。我觉得这算是一个giant leap of faith。
“一个七品芝麻官和一个小姐打一架”
你是瞎子还是文盲?到底是看清出没有是个什么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