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手一方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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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 4S 的创新是什么?

(2011-10-15 17:09:03) 下一个
 
这两天我对4S着实把玩了几遍,就想看看果帮的“创新大师”临死前又有什么创新。---- 我已经说过了,到目前为止,我从来没给自己摘过苹果。这回又是人家的,我只是捷足先登拿来是了。

实在说,宣传的所谓创新,又都是别人家有的,又只是比别人的“又好了点”而已。

吹得最神乎的莫过于语音命令。昨天我向同事瞎掰,在人家那表演这功能----这次可是帮主的“创新了”。谁知人家马上从抽屉里拿出几个月前的三星手机(是不是水货我不知道),也给我表演了一番“语音命令”。乖乖,这世界上到底谁先啊?我整个给弄晕乎了。

还有更邪乎的。刚从国内来了三年的赵君,看到我们在那说“喂,喂”试验语音功能,人家马上说,“土老冒,语音命令在国内的手机n-1年前就有了。如果你的电话里有张三的电话号码记录在案,你一喊‘张三’,他的号码立马就显在你的手机屏上了”。至晕!到底谁是创新者,谁是盗版者?以后谁再来我面前号称是创新者,一定把他扔到太平洋去.....

再说对这部所谓的升级版,该“专家”历数他有多失望:iOS5和iCloud大不如人所望,登录email都有点间歇疹,就像过去3G和4的电话功能,时不时还会歇歇罢工。

其实,我想说的是,我真的看到了4S的一个伟大的创新,就是4s能当手电筒,闪光灯可以当照明。K君立即反驳:“本来3G、4的电池,就如同帮主的寿命一样短,几乎每天不到下班就挂了,那4S还不,到不了中午就给废了? ”,我说你也太挑剔,人们都争着当爱迪森,总得发明个发亮的,到断电时用啊,你白天闪它干吗?

道友,哪位对4S有新发现,请在此留链,一定拜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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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1
看到WXC一个写苹果的网客把自己文章里“jobs发明了第一台个人电脑”给删了,我很高兴,说明他是个谦逊的读书人,一定读了有关的历史,知道了真相,不再用WXC里的讹传。

一般公认,“个人电脑”是由Xerox/PARC 1972年开发的,1973年完成了千把部,叫Alto。为此,原伯克利的牛人Chuck/Charless Thacker,后来的Alto的高手,由于开发了这第一台“个人电脑”结构和定义了Ethernet协议规格而获得了电脑的最高奖 --- 图林奖。图灵不是瞎掰的。
 
看当时Alto的图片,你就知道谁才是创新者。--- 那时候,大师还没进入他兄弟的车库当学徒呢。

附录2
昨天本地四个苹果店开卖4S,人流如织。各店面前都有上百人排队。报道说,其中三家的前面,多过一半是华人。更有甚者,那家最新的店,有800人排队,排在前面的50人,36个是华人,其中一家5口全上阵,一人限购2部,全家买了10部,说是要“寄”回中国。晕吧,原来是倒卖啊。生财有道,不愧为大师的徒弟。

WXC也说了,纽约的排队也是“超过一般是华人”。你说,是我类有钱,还是喜欢跟风?我看都是,特别是后者。
http://www.wenxuecity.com/news/2011/10/14/1498500.html 

 
附录3黄牛党的效率与贡献:
苹果实在是典型的歧视“穷人”不把乡下人当人。中国生产了4S却不在中国卖。西方七盟国成了第一市场14日上市,4s的祖国要到年底才能开买。

不过对全球贸易极有贡献的黄牛党,这次也功不可没,地道的越狱 ---  (苹果人都知道什么叫Jail-Break --- 就是Jxxx-break,是对“专制”的开战,讽刺吧?!)他们马不停蹄,已经于当晚将第一批4S顺利运抵自己的祖国。

中关村一位果店老板告诉记者,北京的真货(国内现在把国外来的叫真货,国内的叫山寨,叫水货,讽刺吧?!)多来自澳英,货量少,“一万多一部” 18号左右大批真货到,会跌到“6000元算正常”。北美的单价(非合约价)约$700,就是说,留了洋的4S,海龟以后报效祖国,身价立马翻了一番。
 
据苹果的时间表,到本月28日,4S还会在另外22个国家上市,但还是没有4s的祖国中国大陆和香港。你赌气吧?黄牛党笑了。可见,果帮一定在黄党那有股份,或者黄党在果帮那有卧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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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评论 (17)
评论
醉里看剑 回复 悄悄话 The real shining thing of the 4S is Siri, which was acquired by Apple from another company.
And the most amazing thing of Siri is its-close-to-life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I).
Most of phone out there have voice-control, which means that the user can activate the phone by language.
However real AI means conversation, or context based conversation.
Siri has personality and attitude, people in AI know that this is the most difficult thing of AI and that is what makes people as people, rather than machine.
Siri and hence Apple has made a remarkable step towards that direction
杨子 回复 悄悄话 Ipod是Apple最成功的产品。

iPhone做得最为人垢病,原因是他的天线不够“灵敏”,接收不到信号,还没有"Missed Call“记录,让人爱恨交集。新的4s把内置天线改成了两个,正说明了别人批评的正确。

到目前为止,专业通讯公司的手机几乎没人采用iPhone,希望4s能改变这种状况。





http://www.wenxuecity.com/news/2011/10/21/1506347.html
海风 回复 悄悄话 回复DCDCDCDC的评论:"People love iPhone because its countless apps"
请你定义清晰“People”
我认识很多职业人士依然使用黑莓,而且黑莓依然是联邦政府指定办公用品。你提到的 AppStore 只是个潮流玩物,职业人员用不上,所以你说的喜欢这玩物的只是玩家,不代表People。
我前贴已经说了,Jobs成功在于他将这无趣的科技包装成有趣的玩物,吸引众多消费者去玩,所以生意成功。但把这种生意成功称为科学“发明家”,只是证明你不知何为科学发明。
杨子 回复 悄悄话
今天三星发布的GALAXY-Nexus有两个特点:

1. face unlock功能
2. 语音输入可以断句说话,手机反映是连续性的。就是说,你可以边说边看到说话输入的“结果”。目前Siri做不到,相信到iPhone5就会也有了。
杨子 回复 悄悄话
我就喜欢拆东西,如同我做得一样。http://www.wenxuecity.com/news/2011/10/16/1499952.html
杨子 回复 悄悄话 to DC

谁都不否认,目前Apple的移动电话做得最好,就像他的钱赚得最多一样。

我们只是在消除“造神”,今天他做得好了,就把过去都编成“是他开创的”这种不负责任。

这边只是提醒大家,即使Apple卖得最好做得最好的“电话”都不是他的首创。别老一切功劳归老大。

AppleStore 就像一帮食客,都靠Apple过日子,当然帮果园写“配件”,他们是为了自己肚皮。
DCDCDCDC 回复 悄悄话 Before iPhone, there are many phones call themselves 'smart phone', including BlackBerry, windows mobile phones, some nokia phones. But if you look deeper, those were merely a phone plus a web browser, or an email application.

iPhone sets itself apart by its application development platform and the 'App Store'. People love iPhone because its countless apps, i.e. features those apps provide. Of course its beautiful design doesn't hurt.

At the end of the day, what matters the most to average consumer is who made the best, not who made the first.
杨子 回复 悄悄话
给tsc12,
相信你不知何为BlackBerry,所以讲起了Andriod这个后辈当枪使。

给海风,
blackberry那几个学究真的没救了,开创了一个领域,天天高高在上,不食人间烟火,显然不是果委的对手。 ----尽管2005秋,他们二老板还给了我个FREE的(完全托Intel的福得到的)。
海风 回复 悄悄话 回复杨子的评论:"帮主是伟大的时尚价和市场推销家,但绝不是发明家。"
此是正解。乔的天才在于把科计融进个人时尚。而这个世上,包装得好的货好卖,乔的成功证实推销员比科学家挣钱。
海风 回复 悄悄话 回复tsc12的评论:"iPhone 2007年出世,两年间没有任何其他手机在功能上能及它皮毛"
iPhone is a smartPhone. First smartPhone was BlackBerry. BlackBerry was target commercial users so it was not stylesh design. In terms of features, BlackBerry was way more earlier before iPhone was made.
tsc12 回复 悄悄话 回复wuweisanren的评论:
Google CEO was an Apple board member during iPhone development. He knew iPhone before it was announced in January 2007. Jobs was very mad he used this knowledge to develop a competing product.
wuweisanren 回复 悄悄话 回复tsc12的评论:
first android phone is t-mobile g1, released in Nov 2008, get fact straight first
tsc12 回复 悄悄话 回复杨子的评论:
栏主一些话与事实完全不符,使我不得不出来说说。事实是iPhone 2007年出世,两年间没有任何其他手机在功能上能及它皮毛。谷歌的安卓手机系统2007年前已有,看到iPhone后才仿照修改,真正的抄袭者是谷歌。你说iPhone4S只是修修改改,你当这世界上所有人都是傻瓜,忘了4S已是第五代?
杨子 回复 悄悄话
谢谢swan2004的补充。

因此,我们得出了一个结论:帮主是伟大的时尚价和市场推销家,但绝不是发明家。因为到目前任何他所有的技术,几乎无一不是拿来的修修改改的。除了它的外表、时尚、推销手法。

另外,未来iTV出来之后,你也不必惊讶,三星已开卖它的网络电视(内置电脑)。我相信,iTV只是又会比人家好点----例如,又会和电影协会签约,每部付点钱而已;又会使用一个自我一体的加码信号接收器。 ---Jail-Break还会在iTV上上演 ---因为那不是原创,只是一层窗户纸,可有可无,一捅就破。
swan2004 回复 悄悄话 嗯,我要是告诉你手电筒的功能,nokia还有其他牌子的手机也早有了呢?
问题在于,如果其他公司有个什么新功能,一般消费者只会说,哦,这个功能有点意思。如果是苹果,大家的反应就是,哇,这个是创新。
其实苹果的技术上很多时候不一定是第一个尝试者,但是他们家的东西做出来,起码在工业设计,用户体验上,就让你觉得是同类中最好的。
他们家的东西就是干净,漂亮。把电子产品做出designer's的感觉,功能性+艺术品(+可比性的价格),这才是他们的立身之本。

同样都是salt shaker,danish design的要卖贵10倍,凭的是什么?
mister986 回复 悄悄话 其实Steve Jobs 早已病重,不可能参与4S的设计了。iPhone 4s 只是 4 的修正版 。
汉至 回复 悄悄话 我知道,对于科技人员来说,一旦苹果的技术优势不是最领先的,就没有任何价值了。其实你不需要太多研究它了,审美的问题,不是你可能体会的-最好把它卖了,省得自寻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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