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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昌星的律师抛弃了赖昌星

(2011-07-23 01:36:41) 下一个
 
   ---------7月22日,历史将永远记住了这一天

2011年7月22日的这一天,温哥华清朗的天空万里无云,格外湛蓝;中午20C左右的气温,非常爽意,充满阳气 --- 少有的美丽灿烂的一天!

7月22日这一天,因为赖昌星,你将永远定格在中加的历史上。

2011年7月22日下午2点半,流亡加国12年的中国头号被通缉犯赖昌星,被加拿大边界服务处押送,经过“机场雇员”通道,提前进入当日加航飞往中国的AC29航机,坐在后排第61排的三人座排中间,两边是加国押送人员,正式遣往中国。10多小时后将抵达中国北京机场,世界关注的中国头号通缉犯赖昌星将被正式移交给自己的国家。

12年前赖昌星是拿香港证件以旅游的身份(免签)进入加国的。按照加拿大遣返回进来“国”的规定,原则应当遣送香港。但由于当年赖进入香港的文件造假,其旅游证件己被香港作废,所以要遣送回他真正的原居地--中国大陆;二来,香港归了中国,成了一部分,不具香港证件的中国民众,也只能被送返中国大陆。

为了赖昌星,中国政府在本世纪初就向加拿大以外交照会的形式做出了史无前例的承诺:不判赖昌星死刑,不虐待赖昌星。2004年以后又把美国遣送余振东的模式(中国允诺只判12年;承认赃款和美方摊分,大头留美国)延伸到了加拿大,赖的在加“不明财产”将滞留加国;今年初,中方再加上承诺:加拿大驻中国官方代表可以在公开审讯赖昌星时进行全面追踪;并可以到监狱探望赖昌星。

这个赖式引渡模式,已经成为中国一道亮丽的国际引渡“准则”。它将成为中国一条非常的内外有别的法律线。这也对中国“经济犯不判死刑”的推动,起到极大的助力。

其实,在我的文字结束的时候,赖昌星乘坐的飞机已经飞行了10个半小时,应当已经过了日本海进入了中国领空,说不定已经在准备降落北京机场。他赖昌星已经彻底地结束了他的加拿大流亡。

其实,在2011年7月22日这一天,全加拿大真正关心赖昌星的就是些华人,尤其是温哥华的中国人。因为他赖昌星,让温哥华增“色”不少,知名更多。因为他赖昌星的离去,温哥华少了一位名人,将会“寂寞”许多。

其实,在2011年7月22日这一天,全加拿大人真正关心并不是他一介华人赖昌星 --- 一个非常了不起的匆匆过客,他们关心的是几万名驻阿富汗坎大哈的加拿大军人,今天正式全线撤离阿富汗(除了个别任阿军/警察的教官们驻留)而完全移交于惹出哪趟浑水的美国丘八。

其实,在2011年7月22日这一天,加拿大名状David Matas,让我彻底地鄙视了一下,因为他的“出卖”,让“法体”的赖昌星彻底地失去了应有的“上诉”机会。Matas为了自己的名誉和金钱,彻底地堕落成一个没什么特别的“卑贱”小人:昨天21日对赖昌星的关键一役,他人不在法庭现场也就算了(五年前他就是在缅省马尼塔巴的办公室为赖进行视频辩护的,联邦法官在渥太华,移民部律师在温哥华),这次他更加变本加厉地跑到了德国联线辩护,也太NND云计算了吧?!在这关键的24小时上诉期,他说他会本晚飞回温哥华为赖的“人权”辩护 --- 此时他在从德国飞往温哥华的蓝天里,他的“当事人”赖已经在温哥华飞往北京的蓝天中,两个人真的在“天国”相会吧!人家都说专业人士的四师(律师、会计师、工程师、教师),最最混蛋的就是L师,这次真的让众人领教了!--- 赖昌星赖在加拿大,成也律师,败也律师,还不都是他自己的那些钱作崇 --- 从前年开始,赖的钱就不灵光了,怪不得一周前就传出名状的“若败了,就不上诉了”;怪不得先回中国的赖真真,日前说她妈“几天前就到北京去了”--- 赖的律师早就和法庭媾和缴械招安了!

其实,在2011年7月22日这一天,我真的非常忙,都忘了看那十年之久的两岸三地的政论节目 --- 今天大家一定谈的是他赖昌星。在加拿大中文报纸、中文电视,赖昌星早不止上过百次地头版头条,--- “赖昌星”早就成了温哥华中文媒体的一景和“常客”。从这一天起,他,赖昌星,终于成为加拿大的历史,也将渐渐地在温哥华的媒体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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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子 回复 悄悄话
Pre-Trial Bargain and Agreement不论在哪都是司法常态,做了就说出来:"我们达成了共识...."。 赖昌星原律师的文章显然当了婊子还想立碑坊。既然就那么回事,还想一股脑的把责任全推给别人,把自己仍然打扮成一个“人权大状”,这点实在让人鄙视。---真不如人家赖昌星,面对遣返,一身素衣当刑装,别无他求。

杨子 回复 悄悄话 昨天赖昌星的前律师Matas向加新社发稿,大骂加拿大法官向中国屈服,判决不公

David Matas的声明说:对赖昌星多年来的诉讼努力获得这么差的结果,很遗憾。法院的判决是向中国政权过度顺从(undue deference),也向加国政府屈服。

联邦法院Michel Shore的判决与判词内容大相径庭。例如,他认同执行死刑在中国往往是秘密进行的,又认同加拿大官员只能列席「公开」的聆讯,那么如果赖的案子在中国闭门聆讯怎么办?Shore也认同辩方指赖昌星的将来代表律师,可能会听命于共产党而不是赖昌星。

Matas认为,既然Shore认同中国法律有这么大的漏洞,仍作出如此不可上诉的判决,是极不合理的。

Matas指出,「判词的逻辑显示了法院对加国及中国政府作出了过分的屈服。」赖昌星在加拿大12年抗拒遣返的法律缠讼,21日晚终于走到尽头。加拿大联邦法庭裁定,赖昌星应被遣返。

-- 既然大律师对此裁决大叹不平,为何开庭前就说“输了,就不再上诉了”。

-- 为何关键时刻不在加拿大,在关键时刻不向联邦上诉法院申请上诉?

所以,只能让人认为,法官和律师半斤八两,狼和狈,根本在开庭前就“合计”好了,律师躲得那么远远的,就是明证;眼不见赖被遣返,于心好受点;要不眼看自己的老庄家给端了,于心忍于钱也不忍。

人们都看清了,反正再没人找他Matas大状当羔羊了。反正老赖也给他赚够了,可以退休了。他就随便写东西忽悠吧,想必赖昌星在飞机上才反过劲来:“你Masta呀Masta,好黑好奸,我算是自作自受,给你卖了还买你数钱” --- 赖昌星对他Matas一定百感杂陈,欲骂无言,欲哭无泪。
杨子 回复 悄悄话
曾几何时,头号名状高调宣誓:为了我们坚持的人权准则,即使我的当事人没钱了,我也不会抛弃,不会放弃。言犹在耳。一只柠檬b被挤干了,留下了那张没人要的皮,被丢进了垃圾箱。名状他人在德国,隔空喊话"我会赶回去,继续为我的当事人的人权抗争“,--- 律师玩这种障眼法,也太小把戏了点。柠檬已经不在你的手中,赖也不再是你的当事人。你就随便忽悠吧!

几十号贪官们逃犯们,看清了帮你吸你的嘴脸了啊,这不仅是赖个人的悲哀,也将是你们的归路。出来混,终归要还的。也算逃不过的铁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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