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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刘梦熊: 非法的法,无罪的罪

(2010-11-14 15:19:24) 下一个

  全国政协委员刘梦熊12日在香港报张刊登全版广告,批评北京法院构陷赵连海,践踏人民宪制权利。呼吁: 政改由法治开始、谁不政改谁下台。

原文:

  三聚氰胺毒奶粉受害儿童家长、「结石宝宝之家」创办人赵连海被关押一年后,前日被北京市大兴区法院以所谓「寻衅滋事罪」重判两年半。这宗判决,是对中国公民宪制权利的践踏,对执政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背叛,也是对人类良知的侮辱,必须全民共斥之,全国共讨之!

  国家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赵连海作为毒奶粉受害儿童家长,无论在街头接受记者采访,或是受害人家长周年聚会,或是为被强奸女访民鸣冤,要么是行使自己的公民权利,要么是打抱不平的公义之举,与所谓「寻衅滋事罪」风马牛不相及!法院构陷乃「非法之法」,赵连海所犯乃「无罪之罪」!

  执政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核心一条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而有关部门监察不力,让三聚氰胺奶粉流毒全国,坑害了数以千万计「祖国的花朵」,单是因此患上肾结石婴孩就有三十万之众,这是明显的行政缺失;如今,法院竟将受害人家长由原告转为被告,以司法腐败压制民众合理诉求来掩盖行政腐败,完全是损害「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违反「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宗旨!

  赵连海冤案有如反面教材,就是当某些地方的司法黑暗到连一个疼爱子女的好父亲、一个见义勇为的好市民都容不下时,凡有良知、有正义感的人都会被迫发出最后的吼声:政改应由法治始,谁不政改谁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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