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手一方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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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眼里的中国(5):中印文人原则的差距

(2007-01-15 15:48:38) 下一个

一个有希望的民族,首先一定是个胸怀宽阔的、能听不同意见的民族。无论是友人、敌人、还是外人,无论是左派、右派、中间派,无论是善意、恶意、还是他意,他都能够静下心来看看别人的文章,洗耳恭听一下人家的意见,开阔一下自己的视野。三人行必有我师,取它山之石,可攻世界之玉。何况知己知彼,方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这就是老祖宗孙子给我们留下的宝典精义。

自从反右运动之后,中国的学术界、文化节,就如同政界一样,万马齐喑,整个社会呈现一言堂,没有反对的声音,有也进不了大雅堂。这一点已经成为我们的社会特色,恐怕短时期内是难以改变的。

印度、香港这些曾经的殖民地,文人多少有一些法制的观念。当然这并不是说他们在殖民地时期有过什么自由民主,而是说现在他们当家作主了,就希望或试图以民主法制来治理时政。君不见香港的那些精英分子,就和印度的那些学者一样,喜欢讲自己的观点,还喜欢唤起民众到街上游行示威。对当权者来说,他们就是喜欢找茬。其实,文人的素质是一个问题,大环境又是另一个问题。相信真到“民主这个好东西”在中国逐步推行开了,中国的知识分子也不是好惹的,鲁迅,李敖,就是典型的找茬的人。你还怕没有不同的声音?

如果一个社会有多种理性的声音,不是吵架、谩骂,甚至全武行,那么这个社会应当说进步了。如果大多数文人能做到荣辱不惊,居上不骄,为下不乱,在丑不争,那这个社会就到了一个文明的高度了。社会和谐,社会文明,这不正是我们梦寐以求的理想社会吗?

其实一个和谐和文明的社会是要一定的物质文明作基础的---就是亚当讲的“国富”。当一个社会有了一定的经济作后盾,多数人就会寄希去建立一个和谐和文明的高层次社会。不过,当物质文明基础好的时候,建立一个和谐和文明的困难度又随着多元化而变得复杂起来。一个有效的、相互制约的社会管理机制,就会显得顶级的重要。


读《感受印度》所体会的中印文人原则差距    (作者:不详,自 新华网

从报上得知,我国前驻印度孟买总领事袁南生先生最近出版了一本书《感受印度》,书中说到,有一个情节令他惊讶。2002年,在印度商会成立大会上,印度政府的一位部长发言后,接下来是一位编辑发言,他一开口就声明不同意部长的观点,并加以批驳。这样的事情见了几次之后,袁南生先生就向朋友请教,印度朋友异口同声地说:“这有什么奇怪吗?难道可以把你认为是红的东西说成白的吗”?袁南生先生对印度知识分子的操守表示敬佩。

  发人深省的是,我们觉得奇怪,而印度人却认为不值得奇怪,说明两国的文化环境是多么不同。众所周知,印度是一个仍受种姓制度影响、社会发展比较滞后的国家,但知识分子却有如此风骨!

  记得有人为了说明一部分人崇洋媚外而引用过张贤亮关于知识分子的一段话,大意是说中国知识分子中被阉割的人太多了。其实,他没有搞明白张贤亮的意思。张贤亮所说的被阉割,是指一部分知识分子没有骨气,没有操守,在强权面前奴颜婢膝,像太监一样。看来,印度知识分子中被阉割的人比较少。如果在中国,这么一位编辑一定会说,刚才部长作了重要指示,我们一定要很好领会之类。如果有哪个中国人像那位印度编辑那样处事,结果会如何?恐怕不会太好。

  我们生活在另一种文化气氛中。这种文化气氛本来就很浓厚,还不断有人在那里强化它。近年来,国内掀起了一股宣传和学习传统文化的热潮,最近走红的是北师大的于丹女士,路边小摊上都在卖她关于《论语》的书。我没有买,因为我历来不喜欢吃别人嚼烂了的馒头。一次,在网上浏览时发现了这本书的摘要,于是看了几眼。关于为人处事,她介绍孔子的教导说,有三种人在自己面前走过的时候必须站起来,自己从这三种人面前走过时必须低着头快步走过。这三种人中,第一是做官的人,第二是穿丧服的人,第三是盲人。读至此,我心中立刻不自在起来。后面两种人没有问题,有问题的是头一种,如果换成老年人,就合适了。现在各地各单位领导干部实行年轻化,如果一个年近花甲的老职工,见了三十来岁的局长也必须毕恭毕敬地站起来,也必须像老鼠一样在他面前走过吗?如果这样,将会是怎样的一种滑稽?

  作为群居动物的人类,如何与他人相处确实是很重要的,其中重要的一点是相互理解、尊重和宽容。不是只对领导尊重,对普通人不尊重。这一点恰恰是我们的弱点。中国是一个讲究上下尊卑的社会,自有一套独立的规矩。对于社会个体来说,这些规矩都十分重要,所以有对联说:“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谁不下功夫学习,谁就是“没有规矩”,谁就会碰壁。《红楼梦》里的黛玉小姐只会做诗不会做人,结果贾母不喜欢,王夫人不喜欢,连丫鬟也不喜欢,同情她的只有紫鹃一个人,彻底孤立。有贾母宠着的时候,日子还好过,自从老祖宗表示失望之后,悲剧命运就立马向她招手。传统道德不忌讳轻侮小人物。赵姨娘虽然是贾政的小老婆,但她的奴隶身份没有变,无权无势,加上自己说话做事不甚得体,所以谁都可以欺负她而不必担心有什么不良后果。

  我们面前显然有两种做人的原则,一种是保持个人的独立人格,敢于坚持真理,也敢于修正错误。一种是看上级的脸色行事,以上级的是非为是非。如果面前是一个清正廉洁,能力强,又“勤于王事”的领导,当然应该表示尊敬和钦佩。你尊敬他不是因为他是个官,而是因为他是个好官。这种尊敬不是三岁的孩子对父母撒娇式的,而应该大大方方,不卑不亢,真诚而又平等。如果这个领导说的不对,就应该勇于“分庭抗礼”;如果他腐化堕落,就不应该尊重他。那种见了官就要低三下四,他在你面前走过就得站起来,你在他面前走过就必须低头快步走过,这不是现代文化,更不是先进文化,不值得提倡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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