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时候很喜欢装酷,比如把硕大的(与现在的小巧、精致的MP3相比)磁带式录音机藏在宽大的毛衣下,从高领处扯出两个耳机,面无表情的,我觉得挺酷,又一次在哥的抽屉里翻出一盘不知道什么人唱的英文歌曲更好象见了宝贝,从此就没从录音机里拿出来过,纵然带子浑浊的什么都听不出个所以然来;比如我去租日本的漫画书,我总是忘记是应该从前往后看还是从后往前看,每次都是看了好几页才能整理出正确的顺序,然后我喜欢在公共汽车上看,让站在我身边的人看到就觉得酷;比如我把所有饮料都叫“水”,别人说我要喝可乐,我要喝雪碧,我只说我去喝点水,莫名的就觉得酷了。
初中三年级,女生还是男生都疯狂的迷恋上迪吧,据说你可以在报纸上剪下新开业的迪吧免费入场券,进去只要买一瓶5元钱的矿泉水就能在里面玩三个小时,也有要入门票,可没有最低消费的那种。还听说里面什么人都有,有很多女生很在意播放慢舞曲时请她跳舞的男生的数量。还听说,如果你幸运的被里面最有名的小混混看中,所有女生的眼睛在黑暗中都能看到闪闪的绿光。外面的小混混是很能打架的,他能保证你在一定范围内不受欺负,而迪吧里的小混混除此之外还要有相当帅的脸孔,保证你在一定范围内风光!
我不知道陈曦被元凯邀请跳舞时是不是有着相同的感觉。
我们从小一起长大,是好朋友不错,可是兴趣却不怎么相同。就好像她在感受着受人瞩目时我正疯狂的迷恋着旱冰鞋。
这是这个城市最火的一家旱冰城,地方大,装修好,门票很贵,可是我姑妈在隔壁开了间台球室,我有免费的票,橘红色的,和花钱买的绿色的不一样,上面大剌剌的印刷着:贵宾券。我也觉得挺酷的!我也不用挤着去存衣服和包,我慢悠悠的换好鞋,然后一抬脚滑进只有面玻璃墙隔开的台球室,将自己的东西放在姑妈的柜台下,然后看着存储处的服务员将挂不下的衣服装进一个一个的塑料口袋就那么堆在脚下。还有就是,当我渴了,我会滑到姑妈的饮料贩卖机前,随手提出任何,什么可乐,雪碧,还有当时很贵的红牛,然后握着那个小铁罐在里面转着一圈又一圈。这里基本上没有什么出名的人物,如果你会倒着滑,或从正着滑忽然变成倒着滑,就会吸引人的眼光,男生倒没有什么好表述的,可是有两种女生是很值得注意的。一种是“滑技”精湛的,象阵风似的从男生身边呼啸而过,一种是“演技”精湛的,扶着绕墙的栏杆,时不时地发出一声声凄厉的尖叫,等着有哪一位上钩的说:“小妹妹,我带你两圈吧!”
整体来讲,我属于第一种,除了我倒着滑很慢,不会刹车之外。里面的那几根大柱子我都撞了个遍。可我也自得其乐,每次咣的一声撞上去后,我都想象眼冒金星,然后搂着柱子做翻白眼状。
我每个星期去3天1、3、5必到。
今天是我强拉着陈曦来的,她说她不会,怕丢人,我说,给你两条路,一是排在那些尖叫的后面,好像等的士一样等有人把你们一个一个带走,一是跟着我,让我教你。说完,我用手搂了她的要,装作色迷迷的样子说了句:“小妞”。陈曦哈哈大笑着,说,那你可得保证我不摔倒,我的裙子短!
于是我带着她在里面兜着圈子,也带着她撞了两回柱子。她所有的时间都在喋喋不休的讲着元凯。于是我知道,元凯是哈尔滨人,在这里一所大学里读大专,比陈曦大三岁,186公分,性格可爱又豪爽,穿衣服很有架子,人家都以为他很会打架,其实他很随和也不爱惹是生非,他爱吃橘子和火锅,他喜欢戴帽子,他正在学吉他。
陈曦是个可爱的人,五官并不是十分的出众,但组合起来却有种说不出的舒服,她的眼睛不大却有神,尤其笑的时候,便弯成两个小月牙,小鼻子小嘴的,好像个温柔的小猫咪,偏又有着170的身高,55公斤的体重,我想,她长大后也应该是魔鬼身材,天使脸孔的可人儿!唯一的缺点是,我觉得她过于心软,并且能看到任何十恶不赦的人的优点,于是她常常为了那些写纸条给她的人发愁,虽然有些根本不值得苦恼,她也好像拒绝便对不起人家的模样!
我以为我又撞到了柱子,正德横在我面前,当然,我后来才知道他叫正德。他手里是两瓶矿泉水,淡淡地说了句,喝水,你们!我看到他的右手上绑着条精致的红绳,手指细长,穿一件黑色的长袖T恤,黑色长裤,他离去时我还没有看清楚他的脸,只是恍惚觉得很白,轮廓很分明,转身才见,陈曦已经接过了水,傻傻的望着我。我什么也没说,拉着她坐在附近的位子上,她依然提着两瓶水望着我,脸上犹豫的神情一览无遗:“我是不是不应该拿啊?要不然我给他们送回去?拿了也没什么吧?”我说对,应该给他们送回去,我们要喝水可以自己买啊?最恨人家这样了,我在一本书上看到过,这叫,想用一杯咖啡收买你的灵魂!陈曦一个劲的点头:对对,我们送回去。
正德和他的朋友很意外的看到我牵着跌跌撞撞的陈曦将两瓶矿泉水还给他,然后我说了谢谢,拉着陈曦走了。我还是没有看清他的样子,潜意识里我也不想看清,我觉得他长得蛮帅的,一向来我很怕和帅哥打交道,一来觉得没有安全感,自己不是什么国色天香,也没有聪明的脑瓜儿琢磨怎么和暗处的情敌斗争,二来难免会脸红心跳,与其尴尬,不如故作洒脱!象我这个年纪的女生,谁都喜欢帅哥,你说肤浅也罢,幼稚也罢,可如果没有长大那一天就永远不会知道帅哥是这个世界上最毒的的毒药和最无耻的迷魂散。
我来自单亲家庭,父母很早就离异了,我跟着我妈过,有时候我爸会回来看我,我就让陈曦或一些其他的朋友来我家玩儿,我不想让他们知道我不和我爸住,陈曦有一次抢我的日记看,第一句写的是爸爸是个王八蛋,我当时就和他翻了脸,从此她也么有说什么,我更加不会说什么。爸现在和另一个女人过,那女人还带着个4岁的孩子,不过听妈说那女孩是爸的。也就是说爸在我11岁就不是完全属于我的了!
我低着头依旧拉着陈曦听她讲元凯,她说打算让这个周末让元凯到学校接她,让班上的女生都瞧瞧元凯多帅。时不常的,她也会发出尖叫,但随后就是爽朗的笑声,我就喜欢陈曦这样,她其实没有什么主见,单纯又善良,也不做作,可班上女生都不是很喜欢她,她也主动的向其他女生示好,比如参与她们的八卦话题,向她们请教各种手工艺,可效果不大,我对她说,她们其实只是想你变成透明的,不会吸引任何男生的目光,然后就会喜欢你。我是实话实说,这个年纪的女生的忌妒心有些离谱,要不是陈曦的成绩不好,她们都能把陈曦撕了。我经常在洗手间听到她们说陈曦会耍贱,惹的那些男生,无论校内校外的都想约她,约不到的也要认作当干妹妹,然后评论她的短裙多么的引人犯罪,她的小皮靴里的那双脚多么的不小巧玲珑。我每次都踢开门装作没有听到什么,然后趁洗手时,用手指堵住大部分出水口,小部分对准她们的方向喷,真该让她们洗洗嘴巴再出门。
陈曦听了,沉默了好一会儿,我知道她挺难过的,她也会突然搂着我,嬉皮笑脸的说,舫舫,你最喜欢我了!我也搞不懂为什么这么可爱的女孩子却到处受到排斥,而我对她的认同可能是由于我们从一家幼儿园共同成长至今,也可能她喜欢的男生和我喜欢的完全不是一个类型,或者是她什么都听我的,我不知道!其实我有时候也很羡慕陈曦,有很多人喜欢她,可是转念一想,喜欢她的人我都觉得幼稚,坐在学校的楼梯上甩那种盖子可以叮咣发出声音的打火机,老师来了就马上收起来,球鞋穿那种雪白雪白的,只有一个大大的品牌标识在鞋面上,在不然就是学香港电影将抽剩的烟屁弹得老远,看手表之前先大动作的掳一下袖子。这样的喜欢我我也不要,起鸡皮疙瘩。我比较喜欢成熟的男生,高中部高三有几个还看着像那么回事儿。我想可能和我从小没有和爸爸在一起生活有关吧!
这一次我是真真切切的撞到了柱子,正当陈曦学我的样子晃着脑袋装作眼冒金星时,我看见正德熄灭了他的烟,向我们走来。我心虚起来,要拉陈曦逃走,偏偏陈曦的两只脚好像麻花一样缠在一起,又死命的拽着我,叫着:“我要摔倒了,救命啊!”正德笑着站在我们面前,我才发现他并没有换鞋子,一双黑色鹿皮休闲鞋很有品位。以我的经验,他们通常是在台球室玩的人,歇歇时到这边看免费的滑轮表演。他是真的帅,眼睛大大的笑着,鼻子高挺又饱满,五官几乎没有什么不足的地方,更奇怪的是这样一个人对你笑的时候,你竟然会觉得他的笑容里有些不好意思。我也不是没有男生以各种理由搭讪过,有的帅是帅偏流露着那么点自以为是,甚至一些不帅的都觉得所有女生都应该抱着他的大腿让他别离开她。还没等我们说话,陈曦好像落水的人抓稻草般抓住了正德的手臂,我清楚地看到她的长指甲狠狠地掐在他的小臂上,我想象着那种疼痛的感觉,作怪的咧了咧嘴,却见他笑意更浓,伸手扶住陈曦,说,你好象不怎么会哦,我要我朋友教你好不好?陈曦转而整个人靠在我身上,用小月牙的眼睛说,谢谢你救了我的命,然后自顾自的笑起来。正德向远处一个人招了招手,那边是一个比较小的场地,因为柱子比这边多一直以来都被我视为地雷区,但里面有一个小吧台,你可以站在那里点首歌或一杯酒,当然价钱也比较贵,是那些从台球室过来休息的人的聚集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