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的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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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小说销量以亿计,他称自己为"二流作家"~毛姆作品读后感三

(2025-12-30 21:58:59) 下一个

毛姆擅长书写凡俗之人的凡俗人生。他所模仿并推崇的作家是莫泊桑~以暗讽的笔调描绘市井生活,是公认的讲故事高手。毛姆对莫泊桑极为推崇,而莫泊桑的老师是福楼拜,因此,毛姆对福楼拜大概也是心存敬意的。

一向毒舌的毛姆,对不少文学巨匠都曾出口刻薄。他曾评价托马斯.哈代的作品:”总给人一种他是用秃笔头的铅笔写作的印象;"也曾调侃过托尔斯泰的形象,却唯独很少谈及福楼拜的负面八卦,算是难得的"口下留情"。也许是因为福楼拜终生未婚、疾病缠身,私生活实在乏善可陈;又或许,除了《情感教育》不太合毛姆的心意之外, 也确实没什么可供嘲讽的。

毛姆习惯以第一人称"我"来讲故事,这种叙述方式既增强了真实感,也为描写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他并非天赋异禀的天才型作家~如伍尔夫和马尔克斯,但他拥有极为敏锐的洞察力、清醒而聪明的头脑,并且在阅读与写作上异常勤奋。他的文字简洁、克制,却常常能在寥寥数语间穿透表象、直抵人心。

在这一点上,张爱玲与毛姆颇为相似。也难怪张爱玲对毛姆推崇备至,她多次谈到自己喜欢毛姆的作品,写作上也曾有意模仿。我常觉得,毛姆的成功给予了许多普通写作者以希望——原来,书写凡俗人生,也可以被如此广泛地喜爱,并流传后世。

毛姆的小说以情节取胜,往往暗藏悬念,语言时而幽默,时而辛辣讽刺,让人一开始阅读便难以放下。他的描写细致而富有画面感。《刀锋》中,他对女主人公依沙贝拉的初次出场时那一点点"不够美",与十年后再见时她的"靓丽与优雅",形成鲜明对照,描写精准而传神;而那段朋友教他在古玩店"杀价"的桥段,更是妙趣横生。

《寻欢作乐》中,对巴顿·特拉福德夫人(类似当今作家的经纪人)的描写尤为精彩,令人拍案叫绝:“巴顿夫人会给你留下一种奇怪的印象:她身体里好像没有骨头似的……,你觉得只要你去掐一下她的小腿,你的手指头就会碰在一起了;当你握着她的手时,就像是握着一块没有刺的鱼片;她坐下来时,像一个填满了天鹅羽绒的价钱不菲的坐垫……;她的整个人都透着柔和~嗓音、笑容、笑声,浅蓝色的小眼睛如同花朵般温柔,举止柔和得像是夏天的雨。”

这种描写,既夸张又精准,是毛姆式幽默的典范。

弗吉尼亚.伍尔夫曾评价毛姆:”他真诚地寻找恰切的词汇,描绘他真诚喜爱的美……。"然而,毛姆晚年对"美"的理解变得颇为古怪。他认为,美是一条死胡同,是一座一旦到达其山顶就再也通不到任何地方去的陡峰。不完美才是美。他甚至说"美是有点儿令人生厌的东西”。

对此,我是持保留意见的。忍不住想反问一句:"毛姆先生,当您赞美苏. 琼斯(他的女神)的美时, 是否也认为那是一种令人厌倦的美呢?”, 多少有点"双标"哈。

"二流作家"的自觉与局限

老实说,毛姆的故事虽然很好看,但在挖掘思想深度以及文学高度上,与一流大师相比,仍存在差距。他自己也坦言,只是一个二流作家。《人生的枷锁》中对童年的描写,与狄更斯的《大卫.科波菲尔》颇为相似, 但若有谁两部小说都读过,不难发现在文学水平上,狄更斯技高一筹。《大卫.科波菲尔》的故事融入了宏大的时代背景,而《人生的枷锁》》则更局限于讲个人的经历,时代感略显模糊。前者是有气势的文学巨著, 后者则是一部极其动人的个人成长故事。毛姆也佩服狄更斯(尽管也吐槽过他),并将他的作品列入了自己的十大小说书单中。

《月亮与六便士》亦并非毫无硬伤。主人公从资深股票经纪人骤然转变为执着的画家,缺乏足够的铺垫与心理过渡,可信度略显不足。事实上,原形画家高更的转变,是在经纪人帮助下经过长期业余绘画积累、并遭遇十九世纪八十年代股市崩盘的现实压力下,才被迫改行去画画的。

毛姆虽喜欢写作,但起初,他还是把写作当成了挣钱的工具,以支撑他想要过的富裕生活。他是靠写通俗小说出名的,善于迎合读者。无论文学素养如何,人们总能找到一本自己喜欢的毛姆的小说,并如痴如醉地沉浸其中。也因此,他长期不被英国主流文学评论界认真对待,他倒并不在意。这一点上,张爱玲也与之很相似。

流行且广受大众欢迎,是一把双刃剑。为此,毛姆的创作会受市场影响有其局限性,过于在乎市场和读者的反应,也使得毛姆的作品难登文学顶端的大雅之堂。 也难怪,看看癖赌的巴尔扎克和陀思妥耶夫斯基,他们也都是常常为还债而写作,尽管催稿的人就站在身后,他们也都没有为了钱而降低自己写作的水准和艺术品味,都写出了旷世杰作。海明威也是坚持自已的艺术水准拒绝妥协。在他的《流动的盛宴》中,有一段讲海明威的朋友,就是那位写《了不起的盖茨比》的菲茨杰拉德,劝海明威写完高水准的短篇作品后,改编成大众喜欢的杂志故事,先从杂志赚到了钱再进一步去写像样的作品。这样既可以被大众所接受,有了经济收入又不会降低自已创作的艺术氷准,听得海明威瞠目,尽管他当时经济上也很困窘,可他并不妥协,仍坚持写一部长篇小说来支持他对文学的坚定信念。

毛姆对此是清醒的,也曾多次表示,等赚够了钱,便为本心而写。《寻欢作乐》和《刀锋》就是毛姆为自己而写的。1943年完成《刀锋》时,他说:“写这本书的过程很愉快,我不在乎别人觉得好坏,说自己心里想说的话,才是关键。” 这才是写作者最应坚守的初心。

毛姆自称自己是处于二流作家的前沿,这句看似谦虚的自我评价,我认为其实也透露出他的自信和自我肯定,想想吧,如果他心中所谓的一流作家指的是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福楼拜,巴尔扎克……,那二流作家也是了不得了的存在呀,毕竟在他心里,雨果都不能在他的十大作家里占有一席之地。我很好奇,他都把谁列入了他的二流作家队伍中。他的这句话或许是他对自己的明贬暗褒呢,请允许我斗胆这样想一下……

最后,关于我喜欢的毛姆

毛姆说自己虽是二流作家,但却是一流读者。少年时代,在牧师叔叔家,他唯一的慰藉便是阅读。毛姆一直是孤独的,书籍对他来说是安慰,是宝库,也是最可靠的避难所。自律的毛姆,十五岁起,笔耕不辍七十年,除了那些小说,他还留下了大量的读书随笔,其中一些后来还被美国大学当成了教材,《阅读是一座随身携带的避难所》是其中较为著名的一部合集。

            

作为一流读者的毛姆,爱书成痴,一次在爪哇岛旅行,因读完随身携带的全部书籍,感到难受、空虚和寂寞。此后,为了避免无书可读的窘境,毛姆特地买了一个大布袋,每次远行前,都塞满书,直到装不下为止。旅行中,打开书袋很费事, 他形容那些书被从袋中倒出时,就象一条河一样泼在地上。我的一位书友打趣说~毛姆乘船和骑驴在远东偏僻的地方游历却安然无恙,多亏了他随身携带着书这个"避难所",这个比喻真是妙极!

这里毛姆真正想表达的是~通过阅读,我们能随时随地获得精神上的慰藉和力量,扩展视野,提升认知,构建一个内心安宁、不受外界干扰的庇护所,享受知识和思考的乐趣,在人生的各种困境中找到出路。

毛姆有很强的文学艺术修养,懂得欣赏各种形式的艺术作品比如绘画,他非常喜欢后印像派的高更,所以写了《月亮与六便士》。爱读书的他,对文学也有着自已独到的见解。在《寻欢作乐》一书中,他说文学的最高形式是诗歌。诗歌是文学的终极目标,是人类最为崇高的思维活动,是最高境界的美。当诗人到来时,散文作家只能靠边站;诗人使我们(作家)中的佼佼者都相形见绌。这个说法我很赞同,读济慈,叶芝、雪莱,泰戈尔,还有北岛,海子和顾成,那是心灵的慰籍和灵魂的净化。

或许正因小说读多了,我反而更偏爱毛姆的非虚构作品。《阅读是一座随身携带的避难所》中,他给出了一些有关阅读的意义和怎样读书的建议。他说~阅读是一种享受,让你的人生更加充实。他强调"快乐地阅读",与林语堂的观点不谋而合。他鼓励同时阅读多本书,允许跳跃式阅读。当然,跳读需要有丰富的阅读经验,想在跳读的同时又不降低阅读质量,并不是件容易事。跳读这一点,我至今仍未完全做到。

毛姆在《世界十大小说家及其代表作》一书中将以下书籍列为世界十大文学名著:

战争与和平》(托尔斯泰, 1865年到1869年)

高老头》 (巴尔扎克 1835年)

汤姆·琼斯》(亨利·菲尔丁, 1749年)

傲慢与偏见》(珍·奥斯汀, 1813年)

红与黑》(斯汤达尔, 1830年)

呼啸山庄》(艾米莉·勃朗特, 1847年)

包法利夫人》(福楼拜, 1856年)

大卫·科波菲尔》(查尔斯·狄更斯, 1849年至1850年)

卡拉马佐夫兄弟》(陀思妥耶夫斯基, 1880年)

白鲸记》(赫尔曼·梅尔维尔, 1851年)

让我帮他修改一下,划掉《汤姆. 琼斯》和《白鲸记》, 加上雨果的《悲惨世界》和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这样一来,他的十大,我就全部读过了!

再说说,作为剧作家的成功。

毛姆之所以是作家中为数不多的可以吃住行都是富豪级别的存在,与他创作出诸多成功的剧本分不开。曾几何时,伦敦剧院中同时上演他的四部剧作,创下他有生之年无人打破的纪录。他的多部小说被好莱坞拍成电影,风靡一时。《毛姆传》中曾提到,毛姆是这么揣摩一众与戏剧相关人的心理的:剧院经理(如今的投资人)想要一部这样的剧:

这得是一部喜剧, 因为观众想笑, 尽量要有戏剧冲突, 因为观众想激动, 带一点情感戏, 因为观众喜欢, 还要有一个大团园的结局, 这些东西同样重要。什么角色对女演员最有吸引力: 一个美丽的女投机家, 有贵族头衔, 还有一颗金子般的心……

以上的建议对当今想写一部成功电视剧的编剧们,仍会有一些借鉴作用。

结尾

还记得那晚, 天下起了暴雨, 黑暗中,一道道闪电接踵而至, 宛若一片片失落的月光, 在黑与白重叠交替的夜的背景中,我读完了毛姆的代表作《月亮与六便士》,对小说奇特的结尾印象深刻~“我(作者)的牧师叔叔说,恶魔要干坏事时,总是要引用《圣经》上的话,他一直念念不忘的是一个先令能买十三只大牡蛎的日子。”这一段看似与小说内容并不相关,那作者意欲何为呢?毛姆总是有一些让人出乎意料的神来之笔,令人疑惑,也令人着迷。为了搞清楚这个梗,有好奇心的你,不妨也去读一读这本书,不难找出答案。

毛姆的其它短篇小说和以他的间谍经历为背景的阿申登系列间谍故事,很适合在长途旅行中听读,我准备下载下来,下次回国的路上听。

这一趟毛姆文学作品的探索之旅,至此告一段落。我喜欢毛姆的孤独、自省、聪明有趣,最重要的是他接地气,讲平凡人想听爱听的人间烟火,让人们在阅读中看见自己。

一些与他同时代的著名作家们,如伍尔夫,黑塞,茨威格,海明威……,都过早地自我结束了生命,着实令人惋惜。晚年,活到九十一岁的毛姆应该对人生的意义有了更深的体会吧。我想说的是,红尘滚滚,或许意义难寻,但至少~快乐地活着,才有机会谈意义,不是吗?

2023年9月22日 

   ~ 全文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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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评论 (6)
评论
随心如意中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花似鹿葱' 的评论 : 是的, 毛姆非常喜欢《追忆似水年华》, 读了三遍。你也喜欢《追》,同好呀!新年快乐! 万事如意!
花似鹿葱 回复 悄悄话 谢谢分享!我在读《追忆似水年华》的过程中,看到介绍说毛姆喜欢这本书,他没事儿就会随便翻一翻任何一段去读,尤其喜欢对夏吕斯男爵的描写。
随心如意中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清漪园' 的评论 : 你说的真好, 他的确有只神笔!我太喜欢他了, 所以把能找到的他的书, 几乎都读了一遍。谢谢!祝新年快乐!平安顺遂!
清漪园 回复 悄悄话 谢谢分享读书心得。我在乱读书读杂书的青年时代首次读到毛姆,惊为天人,能把他身边的一些小人物小事情写得栩栩如生,令人终生难忘,真是有只神笔啊。 我不在乎他是几流作家,在乎他给我读书时的感受。
随心如意中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格利' 的评论 : 谢谢跟读!新年快乐、健康平安!
格利 回复 悄悄话 认真读完三连载的毛姆书评,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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