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的时候读过法国小说家莫泊桑《我的叔叔于勒》,长大后早已忘了大部分情节。其中人物的命运、家庭的算计、贫穷带来的尴尬与人情冷暖——这些东西,后来在现实生活中反复出现,反而显得不再新鲜。
唯独有一个画面,一直留在记忆里。那是吃牡蛎的场景。
海边,一个衣衫褴褛的老水手,用小刀撬开牡蛎,把它递给两位先生,再由他们递给两位太太。太太们吃得很文雅,用一方小巧的手帕托着牡蛎,身体微微前倾,避开长袍;嘴轻轻一动,把汁水吸进去,壳随手抛进海里。父亲被这种“高贵” 的吃法深深打动。
小时候读到这里,我脑海中几乎立刻出现了画面,海风、长裙、手帕、闪着光的汁水。那时我并不知道牡蛎是什么,只觉得它一定是非常的鲜美、透明的,像书里描写的那样,带着某种属于大人世界的体面。
后来我有一次去了海边城市大连,在市场里第一次真正见到牡蛎时,我一时竟有些失望。我发现当地人管这玩意儿叫生蚝。它们带着泥沙,外壳很粗糙,堆放在一起,被人翻动、称重,没有任何值得仰望的地方。我怎么也无法把它们和小说中那种“高贵” 的吃法联系起来。那时我并未多想,只是隐约感觉,书里的世界和眼前的世界之间,隔着一层说不清的距离。
很多年后,我离开了原来的生活,到了美国。第一次在美国吃牡蛎,那是在路易斯安那的海边,在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地方。坐在户外面对大海,木桌粗糙,空气里混着海水的腥咸,牡蛎被当场撬开,直接摆在铁盘里。没有手帕,没有长袍,更没有刻意的姿态。旁边的人用手拿起壳,一口吞下去,汁水顺着嘴角流下来,有人笑,有人说话,没有人介意。
那一刻,我忽然意识到:这才是吃牡蛎真正的样子。
它来自泥沙,来自海底,来自劳作的手。它不需要被托着吃,也不需要被修饰成某种仪式。它并不是为了让人显得高贵,而只是为了被吃掉。
我忽然想起《我的叔叔于勒》里的那一幕。那些站在海边、用手帕托着牡蛎的太太们,她们的优雅并非出于从容,而更像是一种小心翼翼的矜持。她们努力让自己看起来像是属于那个世界,哪怕只是短暂的一刻。
父亲被打动的,也未必是牡蛎本身,而是那一瞬间被想象出来的生活。而于勒叔叔,衣衫褴褛,却站在真实的海风里,更显落魄。
到了以后再回头看,我才慢慢明白,有些画面之所以会被牢牢记住,并不是因为它们多么动人,而是因为它们提前替我们记下了自己将来会懂的东西。我记住的,从来不是牡蛎的味道,而是那种站在边缘、向里面张望的姿态。海水依旧咸,牡蛎依旧粗粝……。
到了美国以后,吃西餐的时候,总喜欢点牡蛎这道菜。不过现在价钱可是越来越贵了。在美国餐馆里面最常见的是 Raw Oysters on the Half Shell(生蚝半壳)放在 碎冰上,一只只已经撬开,通常配柠檬 ,mignonette红酒醋+小洋葱,有时有辣根(horseradish)或辣酱。吃牡蛎没有刀,因为已经帮你处理好了。吃的时候,先在牡蛎上面挤几滴柠檬,或加一点 mignonette。美国本地人通常调味很轻,吃的时候甚至什么都不加。我喜欢什么都不加,原汁原味。一口送入口中,可以直接吞,很多人这么做,或轻轻嚼一两下,这样更能尝到甜味和矿物感,顺便喝掉壳里的汁,这是灵魂部分,不喝等于没吃完。
当然,吃的时候无需要餐巾托着,也不必故作优雅姿势。不过也不要吃相难看就是。
每当我吃牡蛎的时候,我依然偶尔会想起《我的叔叔于勒》,以及那片海边被描绘过的吃牡蛎的场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