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梦洁坐立不安的等待中,晚上10:00多钟的时候,她的手机响起,显示出一个电话号码是长沙人民检察院,这个号码是先前温警官让她存下来的。温警官之前一再告诫梦洁不能接任何不认识号码的电话,让她存下这个号码时还让她上百度核查过这个号码。电话那边是一个男声,自报是周检察官的秘书(骗子7号),说是梦洁女士,周检察官让我转告你,你的两个优先申请通过了,你需要做四件事情:一,要保持与温警官的联系;二,要做好保密工作;三,每天要好好汇报;四,专案组周检察官要找你谈话,你等他的电话。梦洁的紧张的心理稍稍放松了一点,甚至于觉得自己运气还挺好的。梦洁总算可以睡个安稳觉了。
之后第二天一早梦洁将头天晚上的事情汇报给了温警官,说得到通知两个优先申请通过了。温警官说这个事情很重要,关系到你能不能洗清自己,你需要请假在家等周检察官跟你联系。梦洁想到又要请假,表现出有点为难,但还是给经理发信息请假。温警官宽慰她说如果请假有经济上的损失,等案件结束以后,国家会给予适当的赔偿。(真是啥都想得出来)。然后说得到两个优先你得首先感谢周检察官,也要感谢你自己的努力。梦洁则是发自内心地说,我最要感谢的人是你,要不是你的尽力帮助,我也得不到这个机会。
过了一两个小时,周检察官的电话打过来了,他交代梦洁去银行开一个活期账户,然后把所有投资账户的钱都转到这个活期账户上。梦洁可以理解他们要查账,但是不可以理解为什么要把所有账户都转到一个新开的活期账户上。梦洁问道,你们为什么不可以直接到账户上去查呢?或者我要我的投资顾问把所有的账户流水都给打印出来发给你们?周检察官反问梦洁,你怎么可以确定你的投资顾问不是田慧宇犯罪集团的同伙呢?你让他知道不等于是给犯罪团伙通风报信吗?梦洁听到此话觉得似乎也有道理。周继续说道,因为是投资银行,所以管理很严格,现在中美关系紧张,美国方面不愿意配合中方的调查,所以我们不能接触到美国方面的投资账户。中方现在是委托香港的廉政公署作为第三方协助调查。投资账户不容易查,所以要转到活期,一旦转到活期,他们就会冻结活期账户,然后展开调查。绕来绕去头都绕晕了,梦洁只是一心想尽早洗清自己,所以似乎这些都是合情合理的。
梦洁的投资银行上有几个类别的账户,其中几个是退休基金,另外的是个人投资基金。把所有的钱都转出来,梦洁觉得在投资顾问那里说起来好像不太合理。周说既然你不愿意配合,那你怎么证明你自己的清白呢?梦洁问道,我用什么理由跟投资顾问说把钱都转出来呢?周说你自己找一个理由,梦洁:我不会撒谎。周正色道这不是撒谎,这是为了证明你的清白。周接着建议梦洁可以说是要买一个房子,梦洁说我一个人住买房子用不了那么多钱(我们是在中小城市),梦洁自己提出来不然说还要开餐馆?周觉得这个理由可以。他要求梦洁开了账户后就回家给投资顾问打电话转钱。要知道梦洁的手机是被24小时监控监听的。出门前周检察官交代让她去银行的时候提高警惕,然后到了银行后最好把银行办事员的相貌记下来,这样他们可以确定是不是田慧宇犯罪集团的同伙(好像这个田慧宇能力之大,势力覆盖了整个中国和美国)。
放下电话,梦洁就去银行去开活期账户。在跟银行办事员办理开户手续时,梦洁还找机会偷拍了办事小姐给周检察官发了过去。梦洁一再问这样开的账户是不是安全的?有没有可能别人把钱取走?办事小姐说不太可能啊,用ATM取钱有限额,到银行取钱,要出示个人证件还要核对签名。开好账户,梦洁回到家里跟周检察官通话,告诉他账户b已经开好,周检察官要她把开户信息文件等放好,把银行卡办好。在银行办理账户时有问她要不要银行卡,梦洁当时觉得自己不需要,所以没要。周检察官说一定要把银行卡拿回来,因为银行的人可能用她的卡盗取她的钱。梦洁后来还又去了一趟银行要了一张银行卡,并且在视频中拿出来给周检察官看,周检察官说这是个人隐私,不要给他看。
账户已开好,接着就是给投资顾问W先生打电话。
梦洁:W先生,我需要把我所有的钱都转到我新开的一个银行活期账户。
W: 为什么?你没事吧?为什么要这样做?是不是受骗了?
梦洁:我需要用钱
W:没有人会一次转走所有的钱,这不合常规。我在这个行业干了20几年,你是第二个提出这样的要求的,第一个是受骗了。我认识你这么多年,我知道你,你不是这样的人,不会做这样的事情,这不是你(This is not you)。
W先生还提醒梦洁一次取这么多钱会要交非常多的税,梦洁说自己知道。
梦洁:我就是需要都转走。
W: 需要干什么用?
梦洁:买房子。
W:房子买在哪儿?地址呢?大概多少钱?谁是你的经纪人?
梦洁说在n区,看了两个,还没有定下来。
W:你的房子不需要这么多钱。
梦洁:我还准备跟朋友合伙开餐馆。
W:餐馆开在哪儿?
梦洁心里着急,觉得他怎么这么啰唆,烦死了,声音也提高了。
梦洁:我说了我要用钱,这难道不是我的钱吗?我自己的钱不能用吗?
W:是你的钱,但是我怕你受骗。
梦洁:你为什么这样说?
W:你上次有提到过保险公司医保诈骗和个人信息泄漏的。
梦洁听见W先生这么一说,吓得出了一身冷汗,因为全程周检察官那边都是在监控并且有录音的,保密协议!周检察官说过身份盗用和洗钱案件已经合并为一案了,两件事都不可以跟外人提。梦洁赶快说自己没事,制止他再说下去。
W: 我必须经过我们的compliance officer同意(合规官?不知道怎么翻译这个合适)。
接通了compliance office的电话,对方也说这不合常理,特别是开餐馆,这是一个很辛苦且有风险的生意,梦洁现有的投资和存款足够保证她以后的退休生活,为什么要在这个年龄去开餐馆呢?W先生说梦洁必须提供买房经纪人的名字,电话号码,公司以及公司地址,餐馆也要提供具体信息以及合伙人的信息。否则他们不能放款。Compliance Office的人说如果不能提供的话,那就要有15天的限制期限,15天以后才可以放款。梦洁实在没有办法。
结束了与投资经理的对话后,梦洁跟周检察官汇报了情况,说没有办法转钱,提供不了他们要的信息。周检察官说梦洁的态度不坚决,对自己的案件不上心,把梦洁给批评了一顿。他让梦洁告诉投资经理说买房经纪人的信息是个人隐私(如果房产经纪人的联系方式是个人隐私,那还做什么生意?)。周检察官又说投资顾问不愿意放款是因为他自己的私心和个人利益。梦洁争辩道即使在中国国内取出来大笔资金也是有很多要求的。周检察官想了一下,说,也对,把钱都转出来是不太合情理。这样,退休金暂时不管,先把几个投资基金的钱转出来,以表示你的诚意。在梦洁的帐户中,大部分是投资基金。
梦洁实在是太需要证明自己的清白了,她第二天又给投资顾问W先生打电话,说我现在不要动用全部的资金,只取个人投资的资金,用作买房,这总可以了吧?W先生说为什么呢?梦洁回答道觉得昨天合规官说得有理,我不开餐馆了。W先生说还是需要接通合规办公室的电话,这次是合规经理Scott。Scott问了梦洁很多问题,然后说她买房要不了这么多钱,梦洁争辩道我还要装修,还要买家具,这都需要钱的,Scott 还是说不需要这么多钱。梦洁这时候非常生气,她发火了:我要用我自己的钱,你们为什么推三阻四的不给我放款?你们是什么样的银行?估计W先生他们知道梦洁很可能陷入了一个骗局中,不论梦洁怎么说,他们都要她出示买房的具体信息才可以放款。
为了能够把钱转出来,梦洁还真的去找了一个朋友认识的买房经纪人,约好了星期六去看房。他们认认真真的看了两处房产,每次都梦洁都得找个理由说是不合自己的意,她很内疚,但也没有办法。她问经纪人可不可以给自己写一个在看房,需要把钱从投资账户转到活期账户的证明,经纪人说没有问题,星期一就发电邮给她。梦洁坚持给了经纪人相当的小费以表谢意。
晚上给温警官的每日汇报时,她告诉温警官,一切都准备好了,星期一就可以要求转钱。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