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 哪里有自由,哪里才是祖国!”
(2006-01-15 04:4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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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 哪里有自由,哪里才是祖国!”
现在是个网路大开的时代,各色言论从不同的角落冒出来,我向来崇尚言论自由,但还是做不到对许多冒充言论的屁话无动于衷。网上曾经有朋友问我,你平时除了写诗,为什么不写点其它的文章呢,我解释说,一,写诗不需要多少时间,因为字少,所以对识字不多的人比较适合,因为字少,所以对稿费的要求也不高,钱少,能够帮助自己保持一种闲淡的心境,同时也能够更多地体味生活的苦痛,写出好诗。二,写文章和评论,除了前面的理由,还有就是网络上面藏龙卧虎,高手太多,还轮不到我,囿于自己的知识,学力,经历都还很欠缺,水平有限,人微言轻。三,既然崇尚言论自由,并不一定非要自己说,多听人家说,尊重他人说话的权利,吸取他人言论中的积极有益的东西,帮助自己提高,从而完善自己对事物的看法和认识。但是,在这个前所未有的岁末年初,一篇”
哪里有自由,哪里才是祖国!”文章(文章附后)却让我不得不改变初衷.第一遍读的时候,我是被他的标题吸引,读完后,只是感觉脑袋晕云有点不对劲,由于时间的关系,也没有管他。过了几天,又抽时间看了一遍,这时候就不仅是感觉脑袋晕晕的问题了,还感觉腹痛难忍,汽鼓食胀,终于,辗转反则,放完几个响屁,才感觉到身轻体健,盖因读了该文,就像吃了腐烂变质的食品一样难受,所以,一改初衷,提笔为读过和没有读过该文的朋友提个醒,以免也象我一样。现将该文的谬论一一列举如下:
1,
标题“哪里有自由,哪里才是祖国!”,自由和祖国不是同一个概念,作者没有搞清楚它们之间的关系,正如作者不能说:哪里有男人,哪里就有妈一样。这是诗歌笔法,不是论文逻辑。
2,
作者认为,热爱自己的祖国不是无条件的,,然后举例,爱因斯坦离开德国,海外的中国移民,阿猫阿狗,出生地,国界,家庭,然后得出结论:祖国不是无形的镣铐。看到这里,我才发现作者原来思想是如此混乱的根源在于,他完全对祖国,出生地,家庭,国界的概念是混淆的。什么是祖国,什么是出生地,什么是我们生活的地方,什么是国家,什么是国界,什么是家庭,我希望作者能翻书看看它们的定义。祖国,在我的概念中,她不仅仅是一个出生的地方,她涵盖了我的家庭,我的生命最先开始的经历,我的遗传,我的语言,我的文化,我的友谊,我的感情,我的历史,阿猫,阿狗也有感情,文化,友谊,语言,我不知道它们是不是也有历史的传承,但是我现在感觉阿猫阿狗的感情有时候比有些人还高级。在英语里,祖国是(homeland),在中国过去,有一个词应该是同她对应的,就是:家国。出生地是一个法律和个人历史的概念,国界更是一个法律的概念。如果哪里有自由,哪里才是祖国,我不相信月球会是作者的祖国。我也很怀疑,作者为什么不用他祖国的文字,而要用中文,如果他的祖国没有文字和语言,是否还会成其为祖国。既然你认为中国不是你的祖国,那你就到你认为是你祖国的地方去呀,你跑到这里来说东道西干什么,是不是吃饱了撑的,也许你在你认为是祖国的地方,你的祖国不把你当她的一视同仁的国民,觉得你是二等公民,或者叫劣等人种。是的,你可以自由迁徙,我看你不拿护照,你能往哪里迁徙,现在就连候鸟的迁徙都受到限制,因为有禽流感。也许我们中国人有一半都想到美国,到欧洲,但是,我的经验告诉我,不是中国政府不让我们去,中国政府应该会给95%以上的人发护照,但是,世界上没有一个地方自由到可以容纳我们10亿人去自由迁徙,可能去了10万人,那里就要叫了,这是他们的国家,黄色人种,滚回去,作者难道没有看到,中国人本着自由竞争的精神,把便宜的产品销到了自由的国度,不是也有人在抵制中国货吗,不是也有人在针对有色人种“自由”地袭击吗,而被袭击者不也有象作者一样的认同那是自己的祖国的地方吗。我从来不认为祖国会是我们无形的镣铐,如果她能够成为我们的镣铐,那应该是我们多么大的荣幸啊。如果我们祖国给我们有什么约束的话,那么这份约束就是一种与生俱来的责任和牵挂,不管我们走到哪里,不管我们死到何方,我们都想着她,这是一份没有条件的爱,这是一份可以遗传的爱,从古到今,从中到外,在人类历史长河的天空,多少这样的仁人志士,如星星般闪烁在我们的头顶,陆放翁的“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毋忘告乃翁”,刚刚在美国逝世的刘宾雁先生,即使客死他乡,也是魂牵祖国呀,他们的这份感情,我不知道有什么条件。圣经哥林多前书13章8节说:“爱是永存不息的”。这就是条件。
3,
作者在随后的论述中,又犯了一个致命的毛病,不停地混淆概念,国家和祖国在不同的语言环境里不是永远同一的概念,国家和政权也不是一个永远同一的概念,祖国和政权也不是一个永远同一的概念,靠偷换概念来支持自己的论点,不是一种严肃认真的文风。作者引经据典,应该是读过不少书的人,看来是深得“白马非马论”的真传呀。所以奴隶在苦难中逃离家园,和背叛自己的祖国完全是两回事情,就如海啸袭来,人们的逃离和背叛是完全不同的概念一样。更得不出哪里有自由和人权,哪里就有祖国的结论。如果一直这样牵强下去,会是对自由和人权的亵渎和抹黑。
4,
作者说爱国和人权是不可分离的,我完全赞同,是的,连爱国的权利都没有,哪里来人权,连爱都没有,就连阿猫阿狗都不如,就连兽权都没有,还谈人权吗,我在动物世界里看到,不管一个动物的族群内部是一种什么样的生存形态,但当他们面临外来的侵略的时候,基本上都是同仇敌忾,按照作者的逻辑,如果你的祖国,没有你所谓的人权,你是不是可以到别的国家去取几颗原子弹,把它从地球上抹去呢,正如作者所说:“ 古今中外不乏利用爱国的旗号来奴役自己同胞的例子,这和山大王没有什么不同”
,同样:“ 古今中外不乏利用人权的旗号来奴役自己同胞和别国的例子,这和强盗没有什么不同”。伊拉克现在死去的人难道比沙达姆时期还少吗。 5,
其实作者说了那么多,你无非就是想说,一个人可以没有祖国,但必须要有自由和人权,其实这对于你而言,应该是可以很容易做到的呀,你可以让你的母亲或者你的祖母重新去嫁给一个你认为自由的国家比如日本,美国的男人,你也就成了那个自由而
有人权的人了呀,你还在这里来胡言乱语什么呢,你去做你自由而有人权的国民好了。这也合乎“ 国际公约肯定了国际间迁徙的自由。中国也加入了相关的公约。”,我揣测可能是她们不给你实现你的想法的自由,所以你才能到这里来嘀咕。行文到这里,我也感觉累了,我只是奉劝作者,人权也好,自由也好,都是我们喜欢的,但不能因为喜欢,却连我们的祖国也不要了,因为我们的祖国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她有5000年的文化,有我们的列祖列宗,有13亿活生生的父老乡亲。你可以逃离,但不要无耻地把逃离当成一种荣耀。
原文:哪里有自由,哪里才是祖国!! [转贴 2005-12-06 12:44:12 ] 发表者: gudenxia034
热爱自己的祖国不是无条件的。否则我们无法解释爱因斯坦离开德国的合理性,也无法说明数千万海外的中国移民的生存选择的合理性。人出生在某个地方,和阿猫阿狗出生在某个地方并没有什么根本的区别。如果是一条狗在他的圈子里,老是遭欺侮,我们就会充满同情地说,怎么不赶紧跑啊!可是我们对人,难道就不能也是抱着这样的同情之心?如果仅仅因为出生在那里,就必须无条件地热爱它,那么,为什么我们要以国界,而不是以乡、以村、以家庭来作为划拨“热爱”的最高标准?谁能够回答这个问题?祖国不是无形的镣铐。
当奴隶在苦难中逃离家园时,谁有权利说,他们是背叛自己的祖国?有良知的人会说,他们只是为了逃避奴役和不幸。如果他们离开的自由,祖国就成了他们的牢狱。他们又无法反抗强暴,难道就只能任人宰割?如果他们只能得到和屠宰场的猪羊一样的命运,为什么他们要和屠夫一样热爱猪圈羊舍呢?憎恨人奴役人的国家绝不可以称为祖国。哪里有自由和人权,哪里才有祖国。
如果像张献忠那样,把四川人杀得“几无噍类”[1],当吴三桂的军队为满清效力时,四川人还会为张献忠卖命,抵抗外侮保卫大西国吗?面对大西国这样的国家,老百姓连逃命都惟恐来不及,哪里谈得上去爱它呢?除非热中于抽象的国家,否则一般百姓是巴不得他早点完蛋!此时你去抱怨人民不爱国?!
爱国和人权是不可分离的。如果不讲人权,爱国就蜕化成了爱统治者、爱政权。鲁迅说,中国人只有奴隶的时代和连做奴隶都不可得的时代。在这样的时代,国家可能很强大,但是却没有人,只有宰割的和被宰割的,只有奴才和主子之分。国家越强大,奴才越渺小。面对世界,只有合群的自大,敢对世界说不。对内,却是一向逆来顺受,被迫害了连声都不敢吱,还要说胳膊扭不过大腿。可作“亡我奴”,让国家骑在自己的脖子上为所欲为。但决不作“亡国奴”。对岳飞、对袁崇焕们来说,他们的国在哪里呢?他们不想当亡国奴,但是他们在专制朝廷面前,都是不折不扣的亡我奴。爱国不过就是忠于一个主子的代名词罢了。没有人权,爱国主义就是有嘴皮无骨头的勾当。虽然没有跪在张三的面前,却跪在了李四的脚下。文化大革命中,这种现象得到了登峰造极的表现,那时,中国人有过围攻外国使馆的“英勇”,但面对史无前例的浩劫却没有多少人气壮如牛的说“不”……其实奴才是没有国的。因为受一个黄皮肤的人侮辱,就要忍气吞声;而受一个黄头发的人欺负,就要拼命。是何理由呢?一个人最需要的是敢于对一切奴役,无论它们是以何种名义,都能够坚决地说不。可有的人却认为是由于鸦片战争的爆发,历史才残酷地拐了个弯,“由此,文明古国步入被奴役,受耻辱的历史轨道。”[2]
古今中外不乏利用爱国的旗号来奴役自己同胞的例子,这和山大王没有什么不同:不让别人染指自己的势力范围,为的是自己能够在领地里为所欲为,并且美其名曰主权、内政。
比如,朱元璋的北伐檄文就说:“自古帝王临御天下,皆中国居内以制夷狄,夷狄居外以奉中国,未闻以夷狄居中国治天下者也。”显示是强烈的民族优越感。提出了“驱逐胡虏,恢复中华”,以“雪中国之耻”的口号,认为“盖我中国之民,天必命我中国之人以安之,夷狄何得而治哉。”在檄文里,蒙古、色目都不是华夏族类。[3]萧公权认为“此檄词旨激扬,实为二千年中创见之民族革命宣言,而亦中国最先表现之民族国家观念。”[4]在当时看来,中国只能是汉族的中国,不能由夷狄染指。蒙古人当政,就是“冠履倒置”。毋庸讳言,民族革命的色彩强烈,族权论者应该欢呼雀跃才是。不过檄文控诉元朝“使我中国之民,死者肝脑涂地,生者骨肉不相保”。换了汉人统治又怎样?一样残暴--只要想想东厂、西厂、锦衣卫,想想仅胡惟庸案,就诛杀了一万五千人。
比如,著名的黑人领袖马库斯•加维在1920年出版的《世界黑人民族权利宣言》就宣布,“非洲属于黑人民族”。[5]难道除了对白人全部被赶出非洲,就别无选择了?按这个逻辑,南非的印度人、白人、混血儿们怎么办呢?加纳共和国总统恩克鲁玛说过:“在殖民主义的最后痕迹在非洲消灭以前,我们的任务没有结束,我们自己的安全也没有保障。”[6]这位被尊为非洲人民的“解放者”、“救世主”,被推举为加纳人民大会党“终身主席”的人,却将加纳弄的民不聊生!1966年最后加纳人民大会党一党专制的政权被推翻,连他自己也被迫流亡几内亚。
再比如,扎伊尔自1967年起,就受蒙博托领导的人民革命运动一党统治,他集党政军大权于一身,成为神圣不可侵犯的领袖。他也是世界上最富裕的人之一!冷战结束后,美国国务卿克里斯托夫公开谴责他是“独裁者”、“窃权者”,认为“非洲的未来不是由蒙博托之流的腐败者来决定的”,表示美国决心对那些“违反民主、人权的黑暗角落”予以曝光,并进行制裁。难道国内指责蒙博托是“彻头彻尾的独裁者”、“吸血鬼”、“恶魔”以及一切“祸害的根源”的人,都是美帝国主义的走狗?[7]
而乌干达前独裁者阿明是个地地道道的黑人,可在他统治的八年(1971-1979)里,美丽富饶而又安定的乌干达,变成了人间地狱,至少有30万人惨遭杀戮,为了转移人民的视线和不满,煽动民族情绪,盲目排外。1972年下令驱逐所有的亚洲人,导致6万多亚洲人离去,造成经济萧条。[8]乌干达经济一片混乱,而他却挥霍无度,乘坐的轿车都是世界名牌,不是罗尔斯罗伊斯,就是兰吉罗弗等,对腐败放任不管。[9]对于屠杀国民,他的逻辑是:“在任何一个国家,必须有一些人要死,每一个国家要在法律和秩序上有所成就的话,总要有些牺牲品。”[10]对那些冤魂来说,最可怕的不是霸权主义、殖民主义,而是同胞阿明的监狱、酷刑和枪声。可他也会说,今天在乌干达每个人都是幸福的,不要相信犹太人和美国人的污秽报道。[11]只要是奴役和压迫,就是国耻,而不必看看奴役和压迫的国籍是什么!驱狼不是为了迎虎。
国际公约肯定了国际间迁徙的自由。中国也加入了相关的公约。
爱国不能否定一个人的自由。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加尔布雷思在他的回忆录中写道:“我们小学课本上的封面是英国国旗,课本上对詹姆斯•沃尔夫少将、威廉•莱昂•麦肯齐、路易斯•约瑟夫•帕布诺、约翰•亚历山大•麦克唐纳爵士以及英王乔治五世说的都是好话。但是这些都挡不住美国好日子、惬意的工作和高得多的工资收入的诱惑。”“我就一直不明白为什么一个人只能限于爱一个国家,就像从前只能爱一个女人一样!”[12]他就是那种为人唾弃的惟恐自己不是美国人的家伙!既然我们鄙视这种离开母国,加入他国国籍的人,那那些进入我国的人,岂不是要像过去皇帝对待前朝的降臣那样,当贰臣看待?!
其实,很多事情只用爱不爱国去解释,是行不通的,而且响应者寥寥!民国十三年孙中山还在讲:“现在中国人的心理,对于本国银行都不信用,对于外国银行便非常信用。”在广东,“一般人民都情愿藏收外国纸币,不情愿收藏中国现银。”他认为是中了外国经济压迫的毒。中国人愿意把中国的钱都交外国银行汇兑,愿多受损失,也是中了外国经济压迫的毒。中国人愿把钱存到外国银行,也是中了外国经济压迫的毒。[13]古人讲的“反求诸己”,其实我们很少实践过。
也正因为这样抵制外国货,在中国这样的人口众多的国家,往往只能虎头蛇尾,不了了之。不是说中国人就特别地不爱国,而是有些人宣扬的“爱国主义”实际上违背人之常情。想想看,谁能做到时时恨洋货?
当然,我不是说不可以进行抵制外国货的宣传,但是,不能动辄把反对意见指责成卖国主义。1905年,因为美国虐待中国劳工,国内掀起了抵制美货的运动。用美国商品的人就会被骂为“媚美”、“败类”、“奸贼”、“公敌”。连一首儿歌都唱道:“大家不用美国货,全国儿童学了我,不怕美国枪炮多。使他货色无销路,工商无了行业做,不怕美人不讲和。”[14]辛辛苦苦用血汗钱开了一个小店,难道都将里面的美国货都烧了?一家老小,何以为生?洋鬼子没有对付住,自己的同胞倒被折腾的痛苦不堪。一身正气虽然可敬,却会弄的经济凋敝。这就是爱国?我怀疑。更何况中国作为落后国家,无论是在资金还是技术等领域,都需要其他国家的合作,岂能轻言抵制?眼前之意气,长远之利益,我们不能不谨慎权衡。除非我们能够完全自力更生又不落伍,那我们完全可以禁止一切外国产品,否则我们不用美国货,就要用日本货英国货。蚌鹬相争,渔翁得利。
注释: [1] 萧一山《清代史》第16页,辽宁教育出版社1997年3月第1版
[2]辛向阳 倪健中 主编《南北春秋》第262页,中国社会出版社1996年5月第2版 [3]吴晗《朱元璋传》第128-129页,三联书店1965年第1版
[4] 萧公权《中国政治思想史》第499页,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年3月第1版
[5]陆庭恩 刘静《非洲民族主义政党和政党制度》第91页,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12月第1版 [6]《非洲民族主义政党和政党制度》第146页
[7]见《非洲民族主义政党和政党制度》第267、287-288页
[8][澳大利亚]特雷弗•唐纳德《黑人希特勒--暴君阿明》“译者的话”,范毓民卢宝康译,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1年6月第1版
[9]《黑人希特勒--暴君阿明》第6页 [10]《黑人希特勒--暴君阿明》第14页 [11]《黑人希特勒--暴君阿明》第25页
[12][美]约翰•肯尼思•加尔布雷思《我们时代的生活--加尔布雷思回忆录》第5页,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1版
[13]孙中山《三民主义》第20-22页,岳麓书社2000年9月第1版 [14]杨玉圣《中国人的美国观--一个历史的考察》第4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