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31日凌晨5:30分,与C先生早餐后,去了火车站。于6:36分乘坐624号海岸小火车前往市中心的法院。
已经去过法院许多次了,并不陌生。8时16分,顺利地找到了圣地亚哥高法院第2102室。查看到了室门上的当日案件登记。我的排在首位。
按照日程,8时30分开庭。到了时间,没见到我的挑战者。法庭拖拖拉拉到了近9:30,才有法官出现。但仍未见到她。
给法官H(一名男性)敬礼后,开始审理案件。由于她没到场,我的案件被拖延滞后。如是乎,我有时间观看了其它案件的审理。这次经历让我改变了对美国法院的认知。坦率地说,对国内法院依然一无所知。
一个普遍的事实是【衙门口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我是交了钱。
第二点,我原以为法官是温文尔雅的君子。这个观点一是出自于对法官的学识的尊重。二是,当年,我曾在电视上观看了OJ 辛普森杀妻子案的审理。与我现场看到的审案却截然不同。
午时休庭前,她仍无踪影。下午,在她缺席的情况下,审理了我的案件。
法官叫了我的案件。读了案卷后,法官问了一些问题。不过,H法官对我还算客气。陪我去法庭作证的C先生一直没被问及任何事情。最后法官宣布缺席裁决。
“本庭全面审核了双方的辩论议题,包括书面及口头的,以及所提供的证据,现裁决如下:驳斥文件送达程序的动议被否决。
被告需在收到本裁决5日内提交对原起诉的答复。
如此裁定。”
听到裁定后,我大失所望!在法官宣布结案的同时,我举手问法官:“被告提出了动议,却又不到庭是在戏弄法庭,无视法庭。请法官裁定此UD 非法占居房屋案自动结案。”
法官说,他只是审理非法占屋案的一个细节。不是全案。他又给我提建议说,我应该找个律师!
我突然感觉到她并非是因为什么故障而缺席了听证会,而是有意的。这个听证会只是她拖延时间的一个技巧。对她来说胜败毫无意义。 难怪听证会的前天下午我曾见到她与她男朋友在我家门口嬉笑吃雪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