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 (133)
2012 (85)
狗情难却 Z J BARTON
人与狗当然是不能类比的,人比狗不知要高贵多少倍,这是不言而喻的常识。少数只愿养狗而不愿养人的小姐先生们,只是一时偏激,陷入了思想与感情的误区而已,根本不足为训。
不过,养条狗什么的,的确趣味盎然,万万不可忽略。岂止狗趣盎然,有时简直是狗情难却。
早在深圳时,我的那位已经与我儿子同居的准媳妇,也养过一条可爱的非纯种北京狗。因为都要上班,无暇仔细照料,弄得满屋臭气薰天。没有条件养下去了,只好宣布分手。当然,也因为我将搬过去同住,他们知道我反对养狗,也就不得不忍痛割爱。然而,分手谈何容易?要知道,这条本来充满女性温柔、肥瘦适中、毛茸茸黑白相间、体态优美到足以慑人心魄的名叫丽丽的正当豆蔻年华的雌狗,却已经是第一胎产下了六条更加可爱的小狗的母亲。分手前,先得处理掉这六只小狗。深圳和西方世界也就一纸之隔,狗价已相当可观。送人是划不来的。于是,家庭会议决定,由我抱到街上去把它们卖掉几只。待我皱着眉头,一脸无奈地来到小街上摆上贩狗摊子,做起贩狗生意时,我却意外地享受到了奇货可居的乐趣。不多久就卖掉了五只,而且卖价不菲。
那阵子拥摊赞美、挑选、抢购的热闹劲,至今都未忘怀。更忘不了的,买狗的竟都是些西施般美丽,杨贵妃般多情的小姐少妇。有的当然也是在潇洒先生的陪伴下来买的,可是,即使有先生在场,也不能阻止我去欣赏买狗美女的那种种风情。只剩下一只了,我不敢贸贸然出手,决意把它抱回了家。因为,我的儿子的顶头上司的太太已经放出了空气,说她也很喜欢养狗。顶头上司的太太是得罪不起的,把这只狗送她,已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了。
回到家里,丽丽见带回来的只有一只小狗了,围着这只小宝贝,痛惜地依偎了一番之后,用十分凄惨的目光举视着我。好像在质问我为什么只带回来一只?另外五个它的小宝贝都到哪里去了?我看着它那悲悯的无可奈何的表情,很不是滋味。觉得自己做了伤天害理的坏事,己与杀人越货无异矣!
常言道,狗是通人性的,一点不假。设若狗能说人话,那狗也就与人差不多了。所以这只为了上贡的狗,是偷偷地抱走的。丽丽失去了她所有的子女之后,整日闷闷不乐,不吃不喝,凡二日有余。她几乎难以亲近,还不时发出悲鸣声,闻之凄然。昔日的温柔与美丽几已荡然无存矣。
我劝儿子赶紧处理掉这只不忍卒睹的母狗。他们还说太可怜,要再养几天,好让她恢复恢复元气。我说若要恢复她的元气,更该尽快处理,以使她早日离开足以使她产生悲痛记忆的环境。更可悲的是,因为她已是母狗,卖掉已非易事。送人吧,但凡认识的朋友,也都知道她的历史,接受者寥寥。最后,总算有位邻居老太太,看狗可怜,收养了她。不料她的新居离旧居太近,几次三番逃回来与我们亲热,害得老太太要朝三暮四地到处找她。如此凡半月有余,她才渐渐地恢复了常态,又变为可人的美丽;又充满了善解人意的温柔,又不时可以看到她在街上灵快地、很有节奏地奔跑。于是,我们心中的一块石头才落了地。
忽有一日,老太太笑咪咪地告诉我,丽丽在不知不觉间又已怀孕,不久即可再度产子为母。在老太太告诉我这个喜讯的时候,丽丽正站在我的身边,也是笑咪咪地看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