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六晚,第一次去参加同事的追思聚会。
他叫Nathan,是个40多岁的单身同性恋。部门100多人,凡是认识他的,都交口称赞。
三年多前,在我完成培训入职不久,Nathan发生了意外事故。此后,他高位截瘫三年,只有肩膀以上的身体部分保留正常功能。
四年前,我还是培训班的一名学生。当时部门气氛不佳,种种原因导致有经验的技师纷纷离职。一年之内离职人数竟超过20名。怨愤和不满,常常不经意传到我们这些在部门做临床实习的学生耳中。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笨手笨脚的后进生,比如我,难免有时也会成为一些人的出气筒。有女生实习时委屈到现场哭泣,而我当时也灰心到怀疑自己不能按时毕业。
Nathan是少见的非常友善,耐心,又负责的培训老师。我去参加这个活动,主因他是我所遇到的最好的培训老师之一。Nathan的家不在当地。他的家人住在六小时外的隔壁州某市。因此部门里一些人特意择了周六的日子小聚,以此纪念他。
让我想为Nathan 码字的另一个原因,因为他是第一个近距离接触的同性恋者。自他以后,我完全尊重并接受同性婚姻,并且开始向周围朋友分享自己对此议题的认知转变。
同性恋,同性婚姻,即使在美生活多年,身边依然有人谈虎色变。像许多保守派人士一样,他们把认知以外的一切的都归为怪异、奇葩,甚至罪过。
出国之前,听说过同性恋,比如张国荣去世时,媒体并没有避讳报道他的同性爱人。出国后,正好赶上同性婚姻合法化时代。所在的州,虽在中西部也跟进浪潮,将同性婚姻写进法律。
我一直坚信,每个人都拥有追求幸福的权利。同性爱人,我不理解,不需要,但是有些人需要,与我何干呢? 我无权提出异议。从一开始我就没有妖魔化同志群体,但不支持同性婚姻。 很长时间里,和不少朋友一样,我认定婚姻的定义就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结合。同性恋,如果要结婚可以换个名称,代指婚姻。
大概十年前,我在社区大学学习一个短期项目。项目组共计八人,七女一男。唯一的男同学就成了全组的活雷锋。各科学习提纲,作业,大小测验,女生啥事都找他。有一天,大家聊到家庭话题。他才告知,他们家是东南亚难民身份。父母来美后生养众多。他是老大,最小的弟弟天生就是同性恋。当时我就反问自己,如果我有个至亲如此呢?推己及人你,我自然希望家人被正常看待。
随着年岁的增长,有的人趋向保守,有的人日渐宽容。所幸,越来越多的人真切看到个体幸福的重要性,默认了同性婚姻。
一日,和友人健行。我们都有子女,也都关注社会议题。因为大选,我们再次谈到了同性婚姻。
“我一点也不在意同性婚姻,但是他们游行,在媒体上发声,各种秀,比较令人反感。”
朋友自述。
“反感什么?觉得不美好?“
我接话。
“有点。“
朋友点头。
“既然我们不反对同性婚姻,同意他们如同异性夫妻一样。那为什么异性夫妻可以秀恩爱,秀甜蜜浪漫,他们就不行?这样是不是有点双标?“
我自说自问,也问她。
“是,我承认我双标。“
朋友倒是坦诚。
双标,是我近年来观察周遭看到最多的现象。我把疑惑告诉朋友。朋友引用罗翔老师的话说,每个人,多多少少都存在双标虚伪问题,行动比语言早半步,就会减少许多来自良知的攻击。
我深以为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