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ry Duty(陪审团公民义务)经历
来美国前在电视节目里就看到美国法庭上有陪审团,只是不知道来龙去脉;直到亲身经历一次,才知道其中的一些细节。在这里写出来,与各位分享。
那日下班回家,信箱里有一封洛杉矶高等法院寄来的信,告知被选中履行 Jury Duty(陪审团公民义务)。每个公民都有几率被选中,每年最多一次,也有人几年不曾收到。因为很费时间,所以很多人找理由推脱。如果有正当理由,法院会给你延期;如果不作理睬,将会被罚款以至传讯。
这是我第一次经历 Jury Duty,心里有几分新奇,加上我本身多事的性格,所以很乐意参加。按照信中的提示,第一步是与雇主沟通以协调时间。当时我正在政府部门工作(大公司和政府部门循例给与带薪时间,小公司有的给时间,但不带薪),第二天把信交给头目看。没想到他们的第一反应是让我推脱,来回两轮之后,生性倔强多事且蔑视威权的当年的我(当时正在与我的政府部门雇主打官司,以后再写这个比较长的故事)直接了当地告诉他们我不打算推延,而是按时报到。
遵循信中的步骤,我填好表格,在法庭的网站上登记妥当。信中同时说明需要从X月X日开始的那个星期天至星期四,每天下午5点以后上网或电话查询是否第二天需要去法庭报到。如果连续五天都不需要报到,同样被视为已完成此次 Jury Duty。
在那个星期的周日至周二,电话里的语音 — 在我输入信上分配给我的号码以后 — 提示不需要报到。我感到有点遗憾,心想可能像很多人那样五天都不需要报到。星期三晚上再打电话查询时,语音告诉我第二天早上去法庭。
第二天早上去到法院指定的等待大厅,已经坐了许多人。交上已经填好的表格,便是无聊地坐着等待。好在几年的美国政府部门工作经历让我对其中的低效率已经见惯不惊,不像周围有的等待者那样坐立不安。
差不多10点钟的时候,工作人员开始点名分组,每一组20多人,分去不同的法庭。我与同组的人一起乘电梯去到指定的法庭门外,法庭秘书出来交待了几点事项,一组人便进到法庭里。
这时才发现我们之前已经另有一组先到,应该是在一、两个小时前。陪审团席上已经坐满14人(12名陪审员和2名后备陪审员),应该是从前一组里由法官随机点名上台,其余人坐在右边的旁听席上,法庭秘书安排我们这一组坐在左边的旁听席上。控辩双方当事人及各自律师坐在前方的大桌旁。
美国法庭有很多中年妇女法官,我已经见识过几次,这一次又是大妈级。与办公室同事聊天时听他们讲,等到符合多少年从业经历等资格要求时,也就人到中年,而公职部门会倾向于照顾妇女。这次的法官喜欢用一些夸张的词汇,让人轻松发笑。她首先对我们这一组表示无以言表的欢迎(相信对前一组也一样),然后介绍控辩双方律师及本次案例。
这起诉讼是关于两年前的一次交通事故,两名老年人和他们各自的律师起诉一名警察和警察局,要求赔偿。辩方是一名警察(西装领带)和两名政府律师(看样子年轻那个是来参加锻炼,都由年长那个在提问)。美国的各级政府部门和大公司都有自己的专职律师队伍,以应对来自内部和外部的各种诉讼。
接下来法庭程序继续进行,我也才逐渐摸清头绪。陪审团席上14人由法官随机点名上台后,由控辩双方律师向他们提问,此时正进行到控方律师提问这一阶段。律师走到陪审团席前面,继续他刚才我们这组进来之前的提问。律师会问每一名预备陪审员,问题大都是一些很宽泛的话题:
“你在哪里工作?在哪里念过大学?”
“以前有没有进入陪审团参与案件审理?参加过几次?”
“你有没有亲人或朋友在政府部门工作?” 记得律师问。
“你怎么看他们?或者说你怎么看待政府部门?”
记得当控方律师用手指着当事警察,问一名预备陪审员:
“你能看出他是受过良好教育的人,并且看上去和蔼可亲,你是否相信受过良好教育、和蔼可亲的人也会伤害他人?”
这时候辩方律师迅速站起来:
“反对这个提问。”
法官发言:
“驳回反对。”
于是控方律师几乎对接下来的预备陪审员都有这个问题。双方都有反对对方一些提问,其中一些被法官驳回,一些认可。
这些提问的意义到下一步程序时我才弄明白。提问颇费了些时间,听到控方律师讲:
“我还有最后一个问题…”
预备陪审员回答后,控方律师:
“那么我再问你…”
这时法官大妈那不紧不慢的声音又传过来:
“我似乎听到你刚才讲那是最后一个问题。”
控方律师呆立片刻,张嘴,没说出话来,走回自己的座位。
接下来轮到辩方律师提问。因为此前的控方律师已经问过很多,相信其中一些也是他本来预定的问题,所以他的提问就相对快一点。再加上他讲话语速很快,法官几次提醒让他放慢,以便让所有人都听清楚。
终于问完,也不知不觉到了午饭时间。法官又发言了:
“附近的美食多得不得了。向南走两个街区,那里有我最爱的午餐。相信你品尝过后,再也不想回到这间法庭里来,在那里坐着可比在这里舒服多了。
“注意事项是:不要与控辩双方当事人及他们的律师交谈,请保持距离。”
因为我们的办公楼离这里不算远(很多政府办公楼在市中心地带),我也还比较熟悉。随便找了家店吃了午餐,再晒晒太阳。要求我们在1:30pm回到法庭。慢慢走回去,跟同时等待的人聊上两句,时间也就到了。
继续开庭,进行下一项程序。听到控方律师在讲:
“我要感谢第几号陪审员,同时请他/她离开。”
于是陪审席上相应座位号上的那位先生/女士站起来,法官的致谢总是免不了的:
“你知道你呆在这里的几个小时对我的工作及我们的法律系统都是巨大的支持。祝你下午愉快。”
那位先生/女士便开门出去。有的被请出者如释重负,不用在这里耗时间了;也有的耸耸肩,也许有点遗憾。
法官拿起右边旁听席上那一组的名册:
“现在我们得再找一位先生/女士坐到那个座位上。我要说明一下,这一起诉讼审理需要9天时间,如果你有什么顾虑,尽管讲出来。”
法官叫出一个名字,一个中年妇女站起来:
“我非常希望参加陪审团,但我必须得接孩子放学。”
“好吧。” 法官很慷慨:“我们不能让孩子孤独地等待,你现在可以去接孩子了。”
那人喜形于色:
“谢谢法官。”
达到目的了,美滋滋地开门出去。法官又拿起名册:
“汤姆。让我们来听一听汤姆有什么重要的事务让他必须离开这里。”
汤姆站起来:
“我一向很热心社区公益活动,只是这两天感觉有点疲倦。”
和蔼可亲的法官大妈:
“哦,我们热心的汤姆真应该好好休息。开车回家注意安全。”
汤姆连声道谢,又美滋滋地开门出去。法官再叫第三人,这位先生很高兴,径直走到陪审席的那个空位坐下。因为有不少人士乐于参加陪审团,同时还有我们这一组第二预备,如果需要还可以召集更多组,法官大可不必让心怀勉强的人进入陪审团(即使进入也很可能被律师请出局)。
控方律师离开座位,去到陪审席前面,对新上来的人提问,大多是一些重复的问题。又轮到辩方律师提问,如果没有新的问题,也可以放弃提问。这时候法官的解释才让逐渐看出头绪的我完全明白过来,当然律师和以前经历过者已经知道这些规则。
“现在轮到辩方律师行使权利。双方各有六次机会更换陪审员。”
也许读者你也醒悟过来,为什么陪审团里看不到口无遮拦、吊儿郎当、或是血气方刚的年轻人,也看不到垂垂暮年的老者,或者别的你一眼看上去就感觉不好、言行偏激的人,因为他们毫无疑问地会被控方或者辩方律师请出去,而律师请任何人出局都无需理由。虽然天下无完美之事,但这些程序很大程度上让心胸开明、不偏不倚的人留在陪审团;因为你偏倚控方,辩方律师会让你出局,反之亦然。显然,体现律师水平的高低,如何提问及如何行使更换陪审团员的权利是重要一环。
“我要感谢第几号陪审员,同时请他/她离开。” 这次是辩方律师的声音。
法官一番盛情感谢,然后再拿起名册补充新人。如此重复,颇费时间。这道程序还没完,又到了该中场休息。美国劳动法规定上下午各有15分钟带薪工间休息时间,当然有的小公司没有认真执行。法官照例要交待:
“不要与控辩双方当事人及他们的律师交谈,请保持距离。”
我留意了一下,虽然都在楼层通道上休息,始终没有人越雷池一步,双方当事人也只是跟各自律师轻声交谈。顺便提一句,我自始至终没看到法警,不知是否因为这是民事诉讼(刑事法庭我不知道,希望下次有机会见识)。事实上这一层楼我没看到一个警察,美国人总体上守规矩,当然总是有例外,只是比例不同。
休息过后重新进场,继续刚才进行的程序。控辩双方律师各自请不满意的预备陪审员离开,法官再从旁听席上点名补充。因为右边那一组还有一些人,所以我们这一组到这时还没有一人被叫到名字。控辩双方律师再向新上来的人提问,再各自行使请任何人离开的权利,包括刚补充进来的人。终于听到辩方律师说:
“我接受这个陪审团。”
控方律师又换了一个,终于双方都表示接受。法官大妈夸张的声音:
“哇,一个伟大的陪审团诞生了。你们将全程审理这起诉讼,除非有特殊情况必须离开。这场审理将持续9天(从第二天开始每天有X美元的补贴,记不得数额了,感觉是够午餐和交通略有余)。你们不需要是法律专家,我会给你们解释相关的法律条款。开庭时你们只需要听取控辩双方陈述,然后有时间让你们到旁边的讨论室里去讨论,每个人必须投票表态。因为这是民事诉讼,需要四分之三的陪审团员通过才能确定哪一方胜诉(刑事法庭需全体通过才能裁定有罪,重大案件陪审团人数更多)。
“哦,我们还需要两名预备陪审员。你们知道,预备陪审员的重要性怎么强调都不会错。当有人必须离开时,他们是我们的倚靠。
法官又拿起名册,此时右边旁听席上还坐着两、三个人,这次点到我们这组。第一个人借故离开,第二、三人欣然上前。控辩双方律师再提问,表态接受。到这个时候,坐在这里备选的我们也算完成任务了;旁边有人吁口气,如释重负。
律师说出半句话,可能是在依照程序进行下一步;不过法官大妈打断他:
“等一下,” 从最前面的法官席上站起来:“我得表达我的感谢。”
然后走到我们这组旁边,穿着法官袍,拍了旁边一人的肩膀,对我们说道:
“你们知道我是多么地感谢大家,欢迎你们有空时来坐一坐,我会非常想念你们。”
唉,这些个美国法官大妈,把中国人心目中庄严神圣的法庭也平添几分不庄严的成分。不过你如果就此以为法庭可以开玩笑,那你就大错特错了。控辩双方律师对于对方提问的抗辩是否通过,全凭她嘴里不紧不慢蹦出来的两个单字,没有丝毫的商量余地。到这时人们早已经知道她喜欢装腔作势调节气氛,所以都轻松一笑,一个个开门出来。
乘电梯下到早上的等待大厅,交回临时出入证,领取一张当日履行Jury Duty 的证明。出了大门,慢慢向停车场走去。心里挺高兴,终于知道美国的陪审团是如何产生,同时还希望下次能被选中。
颇有些感概,古时的部落或法律不及的边远地区,当人们发生矛盾时,去寻求首领或德高望重者(相当于包公)裁决,因为双方都相信,首领或德高望重者会不偏不倚,公正裁决。如此简单、原始而朴素的道理,实实在在地应用到当今现代的法律审判体系当中。并且更进一步,为了避免单一个体的偶然因素,让一组双方都接受、相对开明公正的人来裁决。记得我当初在美国考驾照时的手册上有一句,如果你觉得前面的车开得太慢挡了你的道,请不用按喇叭催促,也许他/她是新手,或有别的特殊情况,相信你也曾有过同样的经历。总是提醒你时时换位思考。同样,你可能今天坐在陪审团里裁决别人,也许明天你又成为原告或被告接受别人裁决。民主这个词有时候听起来有点虚幻,陪审团审理倒是一个实在的例子。当然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民主降低了犯错误的几率,相应的代价是降低效率。
心里正感概着,口袋里的手机响了;掏出来,号码显示是从我的律师办公室打来。接听起来,跟前几次一样,仍然是律师秘书的声音:
“下午好,斯科特。你下个星期三下午有空吗?”
“有空。”
“很好,请记得3:30pm给福特律师打个电话,他有几个问题要问你。”
这才回过神来,自己的官司已经一年多了,开庭的日子还遥遥无期呢。
第二天回到办公室,交上昨天法庭给的证明。虽然头目不高兴我没有顺从他们的意思去推延,也只能照章记录我的带薪时间。我们办公室一百多人,包括美国和世界十多个国家的移民或移民后裔。有时候谈到这个话题,土生土长的美国人已经司空见惯,不足为奇;而像我这样的第一代移民,很多都不由自主地竖起大拇指,由衷赞叹:
“这套规则制度制定得很好(The system is very good. 一个同样经历过的同事如此讲)。”
是啊,其实世间最简单、原始而朴素的道理,才是古今中外、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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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6, 2012
与-♦-我的美国政府部门雇主-♦-打官司
近段时间办公室的同事都在议论抱怨,前不久新提拔了一个 Principal(暂且叫科长,美国政府部门职位无法与中国对应,以下称其为P科长,职务 Principal 的首字母)。新官上任,自然要树立权威,创造政绩。
他约定与每一名税务审查员(Tax Auditor)谈论工作,大概八、九十名税务审查员(另有几十名内勤管理);谈话在小会议室,三个人:税务审查员、税务审查员的直接上级(暂且叫S股长,头衔 Senior Tax Auditor 的首字母)、P科长。P科长预先打印出所有税务审查员的审计结果汇总,然后要求税务审查员从今以后要加大企业的应补缴税额,多为政府部门创收。因为这是一个敏感题目,所以此前的头目都不敢明目张胆地说出来。
这种谈话当然会让人很不舒服,差不多每一名谈话出来的税务审查员都在背后发牢骚,有几个年轻女孩甚至哭泣流泪。不过政府部门职员总体来讲胆小怕事,所以也只能牢骚抱怨。
偏偏遇到生性倔强多事且蔑视威权的当年的我(在中国时就多事),那日轮到我,进了小会议室坐下。P科长拿出印有我的审计结果汇总的报表,指着上面的数字,责备我追缴的税额太少。我立马反驳他(估计别人也就忍气吞声了),指出我们税务审查员的工作职责是检查企业是否正确纳税,而不是为政府部门创收,并且进一步指出所有的税务审查员都碰到过企业因多缴税而应得退税的案例。
我本来不喜欢讲空话,但这时用了冠冕堂皇的话回答他。冠冕堂皇的空话往往让人无懈可击,这让他觉得有失颜面。他又从别的方面找我的茬,我一直跟他毫不相让地争论。记得他最后威胁我,如果不服从,可能会受处罚,甚至被开除。又来这一套,我一听陡然火起,从座位上站起来,用手指着他,说道:
“你在滥用职权,我要告你。(You are abusing power. I’ll sue you.)”
说完就开门出去,让他们愣在那里。
当时已是下午,离下班还有些时间。我走回自己的办公桌,干些无聊的杂事。没有人来打扰我,直到下班,以为事情就这样过去。当然我也并没有真正要告他的计划,只不过是些临场的话。
第二天一早来到办公室,照例先打开电脑。没过多久,P科长的上级(暂且叫C处长,官衔 Chief 的首字母)来到我办公桌旁,叫我去小会议室;同样三个人,只不过P科长换成了C处长(我、S股长、C处长)。C处长拿出一份文件,跟我解释说,P科长昨天已向他报告我威胁要用枪杀他。因为事关重大(在美国威胁杀人已是重罪,按律一年以上收监),C处长也已经再向上报告。接下来会有调查,这份文件是让我暂时离职呆在家中(Administrative Leave),有薪水,每日工作时间内等待有人给我打电话。
我觉得非常愤慨冤屈,虽然工作中已经见识美国的各种文件繁多,但我拒绝在这份文件上签字,同时拒绝离开办公室,而是要求回到办公桌位上继续工作。C处长见我执意不签字,便收起文件,告诉我是否签字并不重要,同时让我去另一间大会议室,说是另有人要向我了解情况。
于是我去到那一间大会议室,门关着,门外没有人。推开门,一个中年白人妇女面对门坐在会议桌旁;见我进来,起身跟我握手打招呼(她直接叫我名字,想来已经了解一些情况),自我介绍她自己名叫安(Ann)。我不确定她的身份,心想可能是人事部门工作人员。她给人第一印象很好、很和蔼,所以我也很友好(其实我本身就是很友好的人,办公室同事都知道)。
安(Ann)简单问了一下昨天发生的事,同时也问了一些很宽泛的问题(现在已经记不得当时的问题了);我一一作答,语调平静,她也作了一些记录,大约10来分钟。事后回想起来,初次谈话及我的坦率平和已经让安(Ann)意识到事出有因。谈话末了,安(Ann)告诉我现在得暂时离职,并让我交出工作牌、办公大楼进出卡、停车卡等。我一听就是刚才看到的文件上的内容,于是毫不犹豫地拒绝。她又给我作了一番解释,但我始终坚持摇头。安(Ann)看我态度决绝,叹口气,说道:
“斯科特,现在已经由不得你了,门外有两名警察,他们将陪着你去停车场,看着你开车离开。”
我一听这话,立刻意识到事态严重了,态度也发生360度转弯。我表示同意暂时离职,同时取下放在一起的工作牌和办公大楼进出卡交给她。安(Ann)很高兴看到我的变化,接过工作牌和出入卡,赞许道:
“很好,你很配合。”
然后写给我她的电话号码:
“过几天我会给你打电话,如果你想到什么,也可以打电话给我。今天就到这里,你现在可以离开了。”
我打开门出去,果然两个警察守在门边,不远处还有一个,是他们的头目。(美国警察工作时间内都是荷枪实弹、全副武装。)那个头目问我是否需要收拾一些个人用品,我回答是,于是他让一个警察跟着我回到我的办公桌位。其实我没什么个人用品放在办公室,大概看一看,便拿起一瓶水往外走。周围都是错愕的眼神,我视而不见。这个警察始终跟在我后面,走回到大会议室门口,警察头目跟两个警察交待几句,两个警察和我便走向电梯间。
虽然是生平第一次经历这种事情,但毕竟已有点年纪,且心怀坦荡,因此倒也不慌张,当然会有些不自在舒服。跟两个警察聊几句,发觉我们都从加州州立大学洛杉矶分校毕业(很多同事从那所大学毕业)。其中一个警察是华裔移民后代,会讲几句普通话,出了电梯,他用国语安慰我:
“不用紧张,这只是正常程序。这种事情时常发生,你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来到办公楼后面的停车大楼,他们留在车辆出口,让我去开车出来。坐电梯到平街低一楼去开车,慢慢开到出口,用停车卡在机器前面扫描,拦杆抬起,慢慢开过拦杆,停住,将停车卡交给走过来的警察,说声再见,开车回家。
呆在家里照常领工资,听起来是件美事;不过我可一点都没体会到愉快的享受,整天心神不宁,不知道将要发生什么。第二天就给安(Ann)打了电话,问她我还能做些什么。
“你可以去找工会寻求帮助,并且我认为你应该这样做。” 安(Ann)回答我。
“你有他们的电话号码吗?” 我问道。
“等一下,让我找找看,你从网上也可以找到,他们的号码是…”
“非常感谢,再见。”
每两周一次的薪资单上清楚地记载着被扣掉的工会经费,不过我从来没有想到过会跟他们发生瓜葛,这时候派上用场了。结束与安(Ann)的电话,我毫不耽误地拨通了工会的号码,简单说明情况,与负责我们部门的工会代表约定过几天去他的办公室详谈。
第二天还是第三天,接近中午,出门来,走向停车位,准备去邮局寄一封信,顺便吃点午餐。刚发动汽车,看见两名女士(便装),她们也听到汽车声音,赶紧赶过来:
“请问你是斯科特吗?”
“是。”
“我们是洛杉矶警察局的侦探(detective),有一份文件要给你。”
带着几分疑惑,我熄火下车。她递给我一个大信封,
“这个你等一下慢慢看。” 接着她拿出一张表格:
“这里请签上你的名字,表明你收到这份文件了。”
“可以看一下你的证件吗?” 我想每一步走踏实。
“当然可以。” 她拿出证件来给我看。
在美国需要签字的场合、文件实在多(我曾经租一套公寓,与管理公司的几十页合约上有二、三十处要求签名)。我知道这个是正常签收,便写上名字,随口发牢骚:
“我实在很冤枉,我从没说要枪杀他,事实上我从没说过要杀任何人。”
“你怎么知道让你呆在家中是因为你威胁杀人?”
我立刻意识到她的职业警觉让她怀疑我是在不打自招,
“哦,那天让我离职的文件上已经讲到了。”
“哦。” 她也释然。
她们准备离开,我又补充道:
“现在是午餐时间,我想我开车出去应该是可以的。”
“是的,这一点你没有违规。”
因为是带薪离职(Admin Leave),所以仍遵循正常工作时间,工作时段内如果要离开,需要电话请假,相应冲抵自己的休假或病假时间。在这种敏感时期,尤其不要犯规,因为一次犯规就可能将你定性为不守规矩、不诚实的类型,信用的损坏会关联影响到别的方面。(这也是美国这个信用社会的工作机制之一。)
事实上我已经没有兴致再出去吃饭,回到屋里,随便吃些点心。取出大信封中的文件,看过一页,把我吓一跳。这份文件是从洛杉矶高等法院(Los Angeles Superior Court)发出的限制令(Restraining Order),大意是限制我接近当事人、当事人住家、工作地址、及相关人等(如直系亲属),并注明必须保持多少距离(具体数字记不得了)。文件上同时指出法庭已经确定时间举行听证会(好像是30多天以后),届时决定支持或撤销限制令及下一步。
虽然此前也听说过限制令,但轮到自己还是很沮丧、冤屈、愤懑。更为重要的是,离职(Admin Leave)是雇主对雇员的行政指令,即使我冤枉输掉整个案例,最严重的后果无非是被开除公职。但限制令(Restraining Order)是从法院发出,如果冤枉输掉,将留下贻患无穷的刑事污点,甚至坐监。
焦躁不安地在屋里徘徊一阵,想起来应该给安(Ann)打个电话。安(Ann)很平静,她讲已经知道这项限制令:
“这些都是法律程序,发生这样的事情雇主必须报警,而法庭会发出限制令并举行听证。”
她接着告诫我,第一保持平静,不要违规,更不要做傻事;第二记住听证时间,到时务必出庭。
“哦,对了,明天下午你有没有安排?” 她最后问。
“没有。”
“那你2:00pm到人事部X号办公室来一下,我有些问题要问你。”
度日如年,好不容易捱到跟安(Ann)见面。
“请坐。我调阅了关于你的资料,很不错嘛,你有注册会计师执照,又有硕士学位。”
安(Ann)一开场就给我一番夸扬。美国这个当今最现代化的社会,其实很传统,良好的背景材料会给你加分不少。专业执照隐含的蕴意是执业者必须诚信,在这里就增加了我的说话的可信度。
“首先我们得补足一些程序文件,” 安(Ann)拿出那天C处长让我签字而被我拒绝的文件,
“这个你应该签上名,同时也能表示你很配合。”
我能感觉到她的善意,至少是不怀恶意,所以没再拒绝签名。后来仔细看这份文件,才发觉上面除了罗列数状,同时也写明工会的电话及我的抗辩程序和事项。
“你讲一讲这件事发生之前的情况,你觉得办公室工作氛围如何?对P科长这个人你有什么看法?”
跟安(Ann)这样的人谈话会让人平和,因为她的平和会感染到谈话对象。我尽量中肯地回答,避免走极端,同时例举办公室同事的声音,以显示我的看法并非特例。安(Ann)又问了事件发生的情况。我虽然极力镇静,但对于法院限制令的担忧让我难掩焦虑之情,不时诉苦叫屈,表达不满和无奈。
“你跟工会代表交流过这件事情了吗?” 安(Ann)问道。
“还没有,不过已经跟他们约定了时间。” 我回答。
“很好,” 安(Ann)继续说:
“我能看出你的紧张和焦虑,所以我建议你去看心理医生或心理咨询顾问。以我的了解,你们目前的医疗保险允许你看心理医生只需付少量费用,一年看五次以下心理咨询顾问完全免费。”
对安(Ann)的信任让我对她的建议言听计从。回到家,找到医疗保险上心理咨询顾问的电话,打过去,要求与心理咨询师约定时间,接线人员说他们有会讲国语的心理咨询师,问我是否需要。当然更好,母语与第二语言之间的鸿沟让我今生都无法逾越。工作上就事论事倒是没问题,思想心理的传神意会却无法企及。(就如现在写这些博客,换成英语会让我搁笔作罢。)
好不容易捱到跟工会代表见面,负责我们部门的是一个身体健壮的黑人,杰特(Jett)先生。他已经从雇主处得到一些材料(雇主循例要将给雇员的行政指令传递给工会,并且我给他打过电话后,他也向雇主索取更多资料),听完我的简单叙述后,他表示行政离职(Administrative Leave)部分是他的职责所在,他会尽力处理;但限制令(Restraining Order)部分超出工会的涵盖范围,如果需要,他们可以帮助介绍律师。
我表示目前暂时不打算请律师。因为限制令的重要性和紧迫程度远大于行政离职,并且前者的结果会直接影响到后者,他告诉我目前应该全力应对限制令(当然他不说我也知道),等待有结果后再与他联系处理行政离职。
又过了几天,接到安(Ann)的电话,让我再到人事部去跟她见面。这次是另一间办公室,后来才知道安(Ann)并非内部工作人员,每次跟我谈话都是临时借用人事部的办公室。政府部门机构庞大,人事部是一栋单独的办公楼(不过很老旧),税务审计部门和别的几个部门在别处一幢租用的大楼内,而部门总部又设在政府总部办公大楼内。安(Ann)是一家独立调查机构的合伙人,按照政府部门工作规则(记得其中讲,对于工作场所的任何暴力或暴力威胁是绝对零容忍/Zero-Tolerance),发生此类事件须聘请外部调查人员展开调查。
“这几天还好吗?我又多方面了解了一些情况。你再详细讲一讲当时发生的情况,你可以站起来,模仿当时的动作。”
我又再次描述一遍,尽可能详细准确,从那天进到小会议室一直讲到怒气冲冲地开门出去。
“你用手指着他,然后说了什么?” 安(Ann)再次确认。
“我很气愤他威胁要解雇我,用手指着他,说‘你在滥用职权,我要告你。(You are abusing power. I’ll sue you.)’ 说完就开门出去了。” 我回答。
“我想我知道问题在哪里了,” 安(Ann)平静地讲:
“我已经听你说过很多遍这句话。你说你要告(sue)他,在当时紧张的气氛中,他听成了你说要射杀(shoot)他,何况你用手指着他,再加上你的口音在其中。”
安(Ann)的分析让我也点头称是,本来这两个词发音就接近,再加上英语不是我的母语,也不是P科长的母语(他是中东移民),在当时的环境中,听错也合乎情理。
找到原因固然让人高兴,但限制令仍然是悬在心头的一把剑。短暂轻松片刻,我复又焦躁,并且更觉得冤屈不公。安(Ann)的开导让我至今不忘,
“斯科特,我知道你心中的感受,你很焦躁,希望能立刻还与清白,也许跟你的移民背景有关。不过既然来到美国,我劝诫你适应这里的规则,记住按游戏规则办事(Play the game by the rules)。”
按游戏规则办事(当然不是中国的潜规则),我想我会今生不忘。感谢你,安(Ann),教给我在美国生活中很重要的一课。道生万物,把这句话放在心里之后,在以后打官司的历程中我也学得像土生美国人那样慢条斯理,从容不迫,何况美国的诉讼本来就漫长费时。
又过了几天,轮到与心理咨询师面谈。这个心理咨询师是个有涵养、性情温和的女士,跟我一样,是来自中国的第一代移民。按照职业程序,她首先鼓励我畅所欲言,告知我和她之间的谈话,如果未经我本人同意,连法官也无权调阅。跟她谈话很轻松,她主动提出如果我同意,她可以给独立调查官 Ann 写信。我觉得有益无害,就同意了,并表示感谢。结束时她照例要约定与我的下次面谈时间,但因为她很快将迁居旧金山,再来洛杉矶分部的时间很有限,而我的时间也不确定,所以暂时作罢。
在接下来一次与安(Ann)的会面中,我问起她是否收到心理咨询师的信,她说有收到,并且在信中心理咨询师对我的评价不错。又问我与心理咨询师的后续谈话进展如何,我告诉她再约定时间比较不方便,因为心理咨询师很快将迁居旧金山。我说对心理咨询师的感觉不错,但安(Ann)却表达了不同的看法:
“迁居应该是有长期计划,既然她已经知道,从最开始就不应该接受与你谈话,而应该让别的心理咨询师负责你的案例。”
安(Ann)的敬业精神与职业操守让人由衷敬佩。
离上庭的日子只有两、三天了,稍微平息的忐忑不安复又加重。虽然分析起来应无大碍,但难免担心节外生枝。终于捱到上庭日期的前一天,收到一个电话,接听起来,一个陌生的声音:
“请问是斯科特吗?”
“是的。”
“我是政府部门的律师,我们已经向法庭申请撤销对你的限制令,明天的听证会相应取消,因此你不用去法庭了。”
“你确定吗?那可真是个好消息。不过到现在为止我没有收到任何文件…” 我心里不踏实。
“法庭应该给你寄出文件了,明天或者后天你应该能收到。”
谨慎起见,我继续道:“那你能否现在给我发一封电子邮件,你知道得有点什么东西在手里更让人放心。”
“这个我可以做到。告诉我你的电子邮件地址。”
于是我告诉他。
“我现在就给你发出来,你应该很快会收到。如果明天或者后天你仍然没有收到法庭的文件,请给我打电话。”
“好的,非常感谢。”
我登录到我的电子邮箱,等待。10多分钟后,果然来了一封邮件,我首先检查发件人地址,确定是从政府部门发来。终于放下心来,长出一口气。感谢主,今天我可以睡个好觉了。
心情开朗很多,想起来应该给安(Ann)打个电话。安(Ann)总是很平静,
“我已经知道了。前几天我把调查报告交给他们,建议他们取消听证。”
安(Ann)毕竟是职业中人,很多时候她已经先有消息,只不过不动声色。
第二天还是第三天,文件寄到,同样是从洛杉矶高等法院发出,连格式都与先前的限制令相同,只不过这次是取消限制令。好了,这一关过了,接下来是对付行政离职。安(Ann)的任务已经完成,处理行政离职应该与工会的杰特先生配合。
打电话给杰特,他首先表示祝贺:
“非常好,现在轮到我们上场了。”
因为我桀骜不驯的性格,我们部门的头目此前一段时间就在酝酿要给我颜色,同时震慑其他人。此次离职主因是涉嫌暴力威胁,同时附带列举了其它小过错。
“你下星期一下午3:00pm到我的办公室来,我们得沟通一下你的案例。” 杰特最后说。
与杰特沟通案例倒是很轻松,他本身的性格就很轻松。我的角色相当于被告,他相当于被告律师,我们的任务是让那些小过错显得不是过错或者至少是情有可原。
“你知道,没有人是完美的,他们早就想挑我的毛病,自然可以找到藉口。” 记得我这样向杰特解释。(相当于中国成语“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
“完全正确,” 杰特加以肯定:“并且你应该讲给他们听。”
记不得过了多少天,接到我们部门人事支部一个职员打来的电话,(与安(Ann)几次面谈去到的人事部隶属于整个政府部门,各大部门又有各自的人事支部。美国的政府部门同样存在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当然不像中国那样程度严重;同时因为权力制衡及规则、程序到位,贪污腐败、结党营私就有天壤之别。基本上没有受贿、滥权的可能,以后再写一些到美国企业去查税的故事。)告知我X月X日到几号总部会议室,参加按例的有我、工会代表、人事支部头目参与的内部听证会。
打电话给杰特确认,他说已经知道这项安排,正准备给我发电子邮件,同时告诉我听证会开始前15分钟与他碰面。当然这种内部听证会不至于像法庭限制令听证会那样让人寝食难安,不过仍然有压力。
等到内部听证会那天,去到政府部门大楼。因为工作牌已经上交,所以还得像访客那样过安检,到前台,出示身份证件(在美国驾驶执照相当于身份证)登记。杰特已经先一步到达,在前台旁边的空位等我。
互致问候,杰特给我交代一些事项:不用紧张,就事论事,尽量言简意赅;如果感觉问题困难或思想紧张,可提出暂时休息;他在旁边会给我提示性解释,遇到困难的问题,他也会要求暂时中止。
看时间差不多了,便向指定的会议室走去;看见通道另一头,人事支部头目和一名职员也在向会议室走来。门口聚拢,例行打招呼;职员打开门,四个人进到里面,在会议桌两边坐下。我和工会代表杰特坐一边(我们是一派),人事支部头目和职员坐另一边(她们是另一派)。
人事支部职员开头发话,讲整场听证大概需要3小时。杰特说他两小时后有另一场事务,于是商定今天进行前半段,之后再确定时间进行后半段。记不得所有问题了,总之多数都棘手,我也将“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重复了一遍。整个过程都由职员在提问,然后我回答,杰特间或插话,职员和杰特在作笔记,头目很少发言(中年女性,看起来很温和;职员倒是有点咄咄逼人)。
记得当那个年轻女职员提到:
“此前有一次你和S股长、P科长在会议室开会(不是产生限制令的那次),因为争执,尚未结束你就擅自离开,请你解释一下。”
我尚未开口,杰特提出:
“等一下,我想和斯科特单独谈一谈。”
我也能感觉到这个问题显得较为严重且敏感,因为跟产生限制令的那次情形类似。
于是职员和头目站起来,离开会议室,关上门。
杰特转向我:
“我记得你告诉我他们给你很大压力,提到纪律处分之类的字句,你觉得难受,认为这种争论毫无意义…”
“是的。” 我回答。
杰特想了想:“好吧,就告诉她们你觉得不舒服。”
我很快就反应过来,恰如会前碰面时杰特嘱咐的那样,尽量言简意赅。虽然人们更喜欢实在具体,但有些时候也得使用空泛、模棱两可的语言。
杰特开门告诉她们可以继续,她们走进来坐回原位。
职员重复一遍问题,然后大家都看着我。
“我觉得不舒服(I feel uncomfortable)。” 我就此打住。
“就这些?” 职员追问。
“是的。”
又过了一些问题,杰特抬手看表,
“我现在得去另一个地方,过两天我们再联系确定下一次时间。”
四个人站起来,离开会议室,第一次内部听证会到此结束。
记不得又过了多少日子,收到杰特的电子邮件,告诉我第二次内部听证会的时间已经确定,跟上次一样,交代我提前15分钟与他碰面。
这种类型的听证会都不会轻松。我是搪塞支吾,避重就轻(因为英语不是母语而产生的限制和力不从心在那种场合就能真切实在地感受到),再加上杰特时不时在旁边插话帮忙,总算好歹能应付。中间提出一次休息,以给自己缓冲。好在杰特性格轻松,多少能传递给我些许轻松感觉。
接下来是等待,渐渐时间长了,我也变得安居其所,安慰自己:
“不用上班,工资照常每两周划到我的银行账户上,为什么不享受当前呢?”
当然心底的隐忧仍在。
虽然间或给国内的亲人和朋友打电话,但我从来没有跟他们提起过当时发生的事情。毕竟不是让人愉快舒畅的好消息,我不想让他们在太平洋另一面替我担心。也是在那时候,我萌生了回去中国的念头。就如美国习语讲,One man’s trash is another man’s treasure.(一个人的垃圾是另一个人的宝藏。)虽然政府工作安稳且福利待遇不错(工资中等),但心底的不安分守己总是在推搡着我蠢蠢欲动;我仍然想尝试做一些联结中国和美国之间的事情,或者找一家美国公司把我派回中国。
当时处在漩涡当中觉得委屈,抱怨美国社会也有如此的不公平。不过平心而论,这一套成熟的规则制度至少提供我申述反驳的机会,并且有几次抗辩获得成功(当然也有抗辩不成功)。如果放在中国,要找理由惩戒或开除不驯服安分的职员,对雇主来说是轻而易举的事(尤其是政府部门雇主),当事人可能连发出声音的机会都没有。
期间收到杰特的一封电子邮件,是他发给人事支部,同时附送给我。内容是针对人事支部罗列给我的数状的抗辩。记得给我罗列的过错有五、六条,杰特尽数推翻,一条也不认可。有点类似美国的法律诉讼,控方罗列数状,辩方推得干干净净,然后再谈判妥协,达成协议。律师通常使用邮寄信函而不是电子邮件,路径更为正规。我收到的来自此前的政府部门雇主和律师寄给我的文件已经积累厚厚一摞,真是难为他们辛苦写作。
算下来离职回家已经三、四个月了,终于有一天,人事支部职员打来电话:
“你好,斯科特。下周一开始回来上班,星期一早上8:00am先到总部会议室。”
总算尘埃落定,这时再看窗外,才发觉花香鸟语,阳光明媚,加利福尼亚不愧为人间天堂。
星期一早上8:00am,总部会议室,我坐一边(我一人一派),对面一派坐着另一个Principal(将我从先前的P科长一组转到另一组,暂且叫P2科长)、C处长、C处长的上级(暂且叫D副局长,英文职务 Assistant Director),人事支部职员坐在远处。
人事支部职员简短说明从今天起我回来上班,接着D副局长发言。官话总是要讲的,当然不可能是中国式的长篇大论。他强调我虽然回来上班,但部门仍然保留继续调查、再作处理的可能,无非是留下伏笔,想以此掣肘住我。(计划移民美国的朋友不要把美国想象成洁白无瑕;中国丑陋的一面美国都有,美国优秀的一面中国也都有,只是程度不同;当然也不能小看程度不同,因为哲学上说,量变引起质变。)服软不服硬的我一听这话,两眼直盯住他,弄得他回避看我。
接下来C处长发言,P2科长发言,无非是些空洞套话。人事支部职员将停车卡交还给我,但工作牌和出入卡她已经找不到。程序结束,开车回到我们部门(及几个其它部门)租赁的办公大楼。必须得重新办理出入卡,便在保安台等着准备照相重新办卡。一会儿,一个保安拿着一本文件出来,已经翻到其中一页,有我的照片在上面。
“先生,你不能呆在这里,我这里有法庭的限制令资料。”
“哦,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我笑着回答。
“我们没有接到更新的文件,你必须马上离开,否则我会报警。” 保安一脸严肃。
没办法,我只能走出大楼,走到车道对面,掏出手机,给P2科长打电话。她已经从总部回到楼上办公室,告诉我等一会儿。过一会儿,P2科长坐电梯下来,招呼我回到保安台,对保安说明情况,于是重新照相办卡。
上得楼来,进到办公大厅,很多同事很高兴看到我回来,因为我赢得与他们讨厌的P科长之间的斗争,仿佛替他们出了一口气。有几个胆大的同事,直接走到我面前,握住我的手:
“斯科特,你是我们的英雄。”
我连忙摆手:
“你给我太高的荣誉,我承受不了。”
一切恢复正常当然好,生活本来就是柴米油盐,平淡实在。性格强硬的当年的我依然遇事不低头;生活多姿多彩,缘于人与人不同。很早就听说性格决定命运,果不其然,平静的日子没过多久,事情又来了。(我的性格如此,恰如中国古语所言:江山易改,本性难移。90年代初在中国,20岁的我仅仅因为当年不喜欢学医,居然执意从军医大学本科二、三年级退学。仍然记得,回到家中,气得老父亲不跟我讲话,多亏哥哥姐姐努力劝解。好在父亲性情通达,过些日子后重又和颜悦色了,不过现在回想起来仍然心有愧疚。安息吧,老人家,我知道你在天堂里还在看顾着你的不孝儿子。顺便给朋友们说上一句,现在就要多孝敬父母,不要遗憾到子欲孝而亲不在。)
My appreciation. / 致谢.
我的故事得暂停在这里;打官司的过程不可避免地会涉及一些时效性的话题,因此得过些年头才能公开,以符合相关法规中关于时效性的规定。
按部就班的打官司的过程其实一点也不扣人心弦,毕竟美国的诉讼本来就稀松平常。
当我写下这些博客故事的时候,已经很平和了,既没有怨恨,也没有炫耀。最近认识几个新朋友,他们表扬我脾气好。看来本性虽然难移,但还是可以移转的。感谢主。
Have a nice day. / 顺祝愉快。
Expatriate: Sco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