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iginal 殷敏鴻 戰略知識分子 2024-05-09 21:17 湖南
唐努烏梁海(圖瓦)面積17萬多平方公里,跟江西省差不多,是有布連斯奇條約、恰克圖界約等清俄條約確認的中國領土,雖經歷西北割地與外蒙古獨立,仍是中國的領土、飛地。八十年前的1944年,在中國抗日戰爭最艱苦的時候,蘇俄侵佔唐努烏梁海至今,稱其為圖瓦。
1948年中華民國地圖,雖然當時外蒙古已經獨立,但北部的唐努烏梁海仍標注為中國領土,沒有承認蘇聯的侵佔。
從公開文件看,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至今都沒有簽約正式承認唐努烏梁海歸屬蘇聯或俄羅斯。但1949年後,唐努烏梁海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出版的中國地圖中毫無依據地神秘消失了,地圖中顯示為蘇聯及後來的俄羅斯領土。
2017年,一份外交部給作者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復函文件中寫道:「中俄(蘇)是否就唐努烏梁海地區歸屬問題簽約」這一信息涉密。按理說,如此重大的領土歸屬問題不應該對公眾保密。這份文件在次年被申請人公佈,雖然信息公開申請人兩次發起行政訴訟,希望能獲得明確信息,但北京市中高兩級法院都裁定不予立案(2018京行終3134號行政裁定書)。文件和訴訟行為被BBC等多國媒體報道,在國內國際產生了一定影響。
如何理解「涉密」這一說法呢?簡單說,就是不置可否,態度模糊,既沒說簽約放棄了,也沒說沒有簽約放棄。有幾種可能:
一,1949年後,中蘇或中俄曾經秘密簽約,承認唐努烏梁海屬於蘇俄領土。
二,中蘇或中俄有秘密協議,維持唐努烏梁海現狀,但沒有承認將唐努烏梁海領土主權割讓給蘇俄,只是擱置爭議。
三,中國沒有簽約割讓唐努烏梁海給蘇俄,或是擱置爭議。但沒有簽約這個情況也要保密,也就是以保密為由回答疑問。
但即使是中國已經簽訂密約放棄唐努烏梁海,民眾和各國都應該以現有公開條約為準,也就是中國從未簽約割讓唐努烏梁海,唐努烏梁海仍是法理上的中國領土。不能因為可能存在放棄唐努烏梁海的密約,就將可能視為真實,不再去爭取主權了,那樣會導致即使沒有簽約放棄,最終也會完全失去唐努烏梁海。
如果認定中國已經簽訂密約割讓十七萬平方公里的唐努烏梁海領土,等於是在缺乏足夠證據的情況下,將執政黨和中國政府視為在和平時期割讓了十七萬平方公里領土,這樣的武斷認為,也是在沒有依據的情況下輕易放棄領土主權。
至於不符合相關條約規定,將唐努烏梁海標注為蘇俄領土的地圖、國界線標準畫法、宣稱「中俄已經徹底解決邊界問題」的中俄聯合宣言等,都屬於條約的下位法,與條約規定相矛盾,因此沒有法律效力,仍要以上位法條約為準。雖然《中俄睦鄰友好合作條約》中提到「(中俄)相互沒有領土要求」,但條約是有期限的,期限過後,仍然可以要求俄羅斯歸還領土,目前有效期只剩兩年。
即使中蘇或中俄曾經簽訂密約承認唐努烏梁海歸屬蘇俄,如此重大的事情沒有中國民眾知情和參與,密約的合法性有嚴重缺陷,屬於非法,屆時可以廢除。而且歷史各國通過密約割讓領土並數十年保密的情況極為罕見,存在密約割讓唐努烏梁海的可能性不大。
因此,可以認為外交部文件含蓄地回答了問題,民眾和各國可以根據公開條約等文件,將唐努烏梁海視為中國的合法領土。
時間拖得越長,越對中國恢復唐努烏梁海領土主權不利,中國人有權利和義務去維護唐努烏梁海等俄佔中國領土的主權,維護國家尊嚴。
如果中俄是真正的、公正平等的友好關係,中俄就應該協商,促使俄羅斯遵守條約和國際法,將本不屬於自己的領土歸還給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