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琐事(二十二)救援服务:
先不为先后不后,世上之事难看透。
风物长宜放眼量,斤斤计较烦个够。
开车免不了会出现这样那样的情况,其中车坏在高速公路上是最让人难受的事情。一旦出了这样的状况,谁也不想在炎热的夏天或寒冷的冬天盼星星盼月亮的等拖车。所以拖车来的快慢是评价救援服务的最重要指标。
若干年来,都是使用大众熟悉的3A公司道路救援。前几年家人发现汽车保险公司(Geico)本身就带有救援服务就把长期使用的3A公司给停掉了。一直以来都心存疑惑,不知道是不是明智之举。
上周在中央大道爆胎才有了第一次亲身体验(高速拖车一文)。说实话,保险公司救援的服务还算是方便。电话一打就通。拖车第一次没来也不完全是保险公司的错。毕竟不是每一个服务生都知道高速公路的特殊要求。
第二次,拖车不到半个小时就到了。虽然是要先付费,但不到一个星期保险公司的退款支票就已经收到。据拖车司机皮特说3A公司也是叫他们来拖车,所以时间上是差不多的。似乎不用3A公司的决定是对的。
世界上的事情往往不能只看表面现象。出于好奇,想知道保险公司是什么时候开始提供救援服务的。也就是说自己是不是花了不少冤枉钱。上网一查吓了一跳,什么时候开始提供道路救援服务没有查到,倒是有不少网友抱怨说用保险公司的道路救援服务,即便是换胎也要算是一次事故。
众所周知,事故的次数直接影响到下一年的保费和继续承保。有网友还说因为用多了保险公司的救援服务,保险公司就拒绝继续提供保险了。所以,最好还是用第三方的道路救援服务,如3A公司,就不会有任何事故的记录。如果真是这样,岂不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吗?保险公司涨保费可是一点儿都不客气的。
想起天龙八部中鸠莫志大师的名言 ‘先不为先,后不为后’。是不是可以引申为‘好不为好,坏不为坏’。天底下有多少说不清楚的事情。世界上辩证的东西实在太多了。看起来省了钱其实没省,看起来多花了其实没有多花。任何事情都有其两面性。所以是否继续用保险公司道路救援服务恐怕需要重新认真考虑一下。